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北京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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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北京生态环境局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北京生态环境局

京环函〔2018〕799号附件3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18年9月目录1 任务来源和工作过程 (1)1.1 任务来源 (1)1.2 编制单位 (1)1.3 主要工作过程 (2)2 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3)2.1 修订标准的必要性 (3)2.2 标准修订的意义 (4)3 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5)3.1 修订标准的原则 (5)3.2 修订标准的依据 (5)4 国内外相关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 (8)4.1 加油站VOC S排放控制技术 (8)4.2 美国加油站油气回收历史 (13)4.3 欧洲加油站油气回收历史 (17)4.4 北京加油站油气回收过程 (19)5 主要条款说明 (22)5.1 标准存在的问题 (22)5.2 标准修订的内容 (22)6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 (39)6.1 加油站VOC S排放估算与预测 (39)6.2 国内外加油站VOC S排放因子 (39)6.3 北京市各年份加油站排放因子估算 (41)6.4 加油站VOC S排放量估算与预测 (43)7 作为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和风险 (46)7.1 作为强制性标准的依据 (46)7.2 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 (46)1任务来源和工作过程1.1任务来源为控制汽油挥发VOCs污染,北京市环境保护2003年首次制订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8-200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首次制定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首次修订颁布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8-2010)。

2010年7月1日至今,《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8-2010)实施了整整8年,对北京市加油站油气VOCs减排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该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8-2010)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的控制要求有不同之处,需要对标修订;(2)《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京政办发[2013]49号)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要求年汽油销售量大于5000吨(含)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北京柴油车排放标准

北京柴油车排放标准

北京柴油车排放标准
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也是我国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然而,由于城市化进
程加快,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尤其是柴油车,其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空气污染,北京市对柴油车的排放标准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北京市对柴油车的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环
保管理条例》,北京市对柴油车的排放标准分为国Ⅲ、国Ⅳ和国Ⅴ三个阶段。

国Ⅲ阶段的标准主要包括颗粒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和一氧化碳排放限值等,而国Ⅳ和国Ⅴ阶段的标准则进一步提高了排放限值,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北京市对柴油车的使用范围进行了限制。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环保管理
条例》,北京市规定了柴油车的使用范围,比如在环境敏感区域和重点保护区域内,柴油车的使用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甚至可能会被禁止通行。

这些举措有效地减少了柴油车对环境的影响,保护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北京市还对柴油车的监测和管理进行了加强。

北京市成立了专门的
机动车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对柴油车的排放进行监测和管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行处罚和淘汰,以保障城市空气质量和市民的健康。

综上所述,北京市对柴油车的排放标准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这些举措
有效地减少了柴油车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了市民的健康。

希望在未来,北京市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柴油车的更新换代,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一直是困扰城市发展的难题。

为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车辆排放标准,以限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本文将就北京车辆排放标准进行介绍和解析。

首先,北京车辆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不同类型车辆的排放标准和限制。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规定,所有在北京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具体来说,对于燃油车辆,北京实行了国Ⅳ排放标准,对柴油车辆实行了国Ⅴ排放标准。

而对于新能源车辆,北京市政府鼓励推广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辆,并对其排放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其次,北京车辆排放标准的实施对车辆的购买和使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将无法在北京市内注册登记,也无法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对于已经在北京注册的车辆,如果不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也将面临强制报废或者限行的处理。

这些举措旨在鼓励车主购买更加环保的车辆,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北京车辆排放标准的实施也对车辆生产和销售产生了影响。

为了适应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各大汽车生产厂家也纷纷推出符合北京排放标准的车型,并在销售和宣传中强调其环保性能。

这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以购买更加环保的车辆,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的来说,北京车辆排放标准的实施对城市环境和交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限制尾气排放,可以减少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健康的生活环境。

同时,也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推广,为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北京车辆排放标准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环保举措,对城市环境和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在未来,北京可以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车辆排放标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北京-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CS 13.020.40DB Z 60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指标体系、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3)5 一般污染源排放要求 (3)6 典型VOCs污染源排放要求 (6)7 技术与管理规定 (8)8 监测 (8)9 标准实施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典型VOCs污染源受控工艺设施和污染物项目 (11)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 (13)附录C(资料性附录)VOCs污染控制的记录要求 (14)参考文献 (15)I前 言为控制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实施后,《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1984年)废止。

下列标准适用的污染源执行以下相应标准:DB11/ 139—200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206—2003 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7—2003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DB11/ 208—2003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37—2004 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447—2007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2—2007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3—2007 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上述污染源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外,其他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发布后,若本市再行发布新的适用相关行业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行业执行相应的新发布的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DB11 501-2017)

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DB11 501-2017)

ICS13.040.40Z 60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501—2017代替DB11/ 501-2007和DB11/ 237-200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s of air pollutants2017-01-10发布2017-03-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5 技术与管理规定 (8)6 监测要求 (9)7 标准实施 (13)附录A(资料性附录)典型污染源受控工艺设施和污染物项目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 (17)附录C(规范性附录)污染控制的记录要求 (18)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有关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07)和《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237-2004)。

适用于下列标准的污染源应执行以下相应标准:DB11/ 13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206 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7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DB11/ 208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447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3 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47 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914 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05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055 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056 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01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 1202 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03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6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 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8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上述污染源执行北京市地方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GB 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外,其他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

中国石化油气排放控制标准

中国石化油气排放控制标准

1前言环境标准是评价环境质量和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尺度,也是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标准体系。

颁布有国家环境标准,其中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方法标准等。

各地也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制定和发布了地方环境标准。

由此构成了以国家环境标准为主体,地方环境标准为补充的环境标准体系。

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部分现行国家环境标准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技术指标宽严程度掌握不准确,与技术经济条件结合不紧密,分类指导性不强,前瞻性不够,社会影响力较差。

反映到成品油销售业,除上述不足之处外,还有一个行业特点不突出的问题。

成品油销售业的原材料构成、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都很复杂,尤以汽油的烃类污染物排放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

而我国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针对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污染源和污染物而制定的,较少考虑成品油销售业汽油油气排放特点,一些指标没有兼顾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

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即使安装先进的油气回收设备,也很难达到此要求。

因此,有必要根据成品油销售业的特点,制定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符合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

2总体原则《成品油销售业汽油油气排放控制标准》的编制要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并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

体现成品油销售业的特点,充分反映汽油储存、运输、销售过程的特征污染源和特征污染物;与国外先进标准相衔接;以国内、外现有清洁生产工艺和最佳实用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符合国内外成品油销售业环保技术水平的发展趋势;尽可能考虑不同地域和时期的环境自净理念的差异;指标宽严适当,近期和中期相结合。

2.1参考标准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中国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等和石油库和加油站设计规范,及美国和欧盟有关VOC 控制和排放标准。

2.1.1中国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56-2002《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SH3007-1999《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Q1-1999《加油站建设规定》DB11/206-2003《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07-2003《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07-200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北京市地方标准)2.1.2美国标准汽油配送设施国家排放标准Subpart R – national emission standards for gasoline distribution facilities (Bulk gasoline terminals and pipeline breakout stations)散装汽油接卸站的执行标准SubpartXX—Standards of Performance for Bulk Gasoline Terminals关于储油罐的国家排放标准Subpart OO—National Emission Standards for Tanks—Level 1关于容器的国家排放标准Subpart PP—National Emission Standards for Containers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设备的有害空气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Subpart HH—National Emiss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From Oil and Natural Gas Production Facilities油污染预防PART 112—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SubpartA—Applicability, Definitions, and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All Facilities and All Types of Oils石油炼制工业有害空气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Subpart CC –national emiss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from petroleum refineries石油液体储油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执行标准Subpart K – Standards of performance for storage vessels for petroleum liquids for which construction, reconstruction, or modification commenced after June 11,1973, and prior to May 19,1978Subpart Ka – standards of performance for storage vessels for petroleum liquids for which construction, reconstruction, or modification commenced after May 18, 1978, and prior to July 23, 1984Subpart Kb –standards of performance for volatile organic liquid storage vessels (including petroleum liquid storage vessels) for which construction, reconstruction, or modification commenced after July 23,1984石油炼制过程设备泄漏VOC 执行标准Subpart GGG –standards of performance for equipment leaks of VOC in petroleum refineries2.1.3欧盟标准关于汽油储存和从配送站到加油站的挥发性化合物排放控制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 Directive 94/63/EC of 20 December 1994 on the control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 emissions resulting from the storage of petrol and its distribution from terminals to service stations)2.2最佳实用技术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基准值的确定主要以国内外现有清洁生产工艺和最佳污染控制技术(统称最佳实用技术)为基础。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一直是困扰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

为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北京市政府制定了严格的车辆排放标准,以限制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首先,北京市对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的规定,北京市分别对汽油车和柴油车的排放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汽油车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而柴油车排放标准则包括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

这些排放标准的制定,有效地控制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减少了空气污染的程度。

其次,北京市对车辆的年检和排放检测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的要求,所有机动车都需要进行年度排放检测。

只有通过排放检测的车辆,才能获得年检合格标志,否则将无法通过年检。

这种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效地促使车主和驾驶员注意车辆的排放情况,减少了高排放车辆的数量,从根本上改善了城市的空气质量。

此外,北京市政府还鼓励和支持绿色出行。

针对环保车辆,北京市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购车补贴、免费停车、免费通行等,以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车辆或低排放车辆。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地促进了环保车辆的普及和推广,减少了传统燃油车辆的使用,降低了城市的尾气排放量。

总的来说,北京市对车辆排放标准的严格要求,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的空气质量。

通过明确的排放标准、严格的排放检测和优惠政策的推出,北京市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健康提供了有力支持。

希望未来北京市能够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车辆排放管理措施,为城市的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油气排放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油气排放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油气排放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环发[2010]19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0.06.22
【实施日期】2010.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油气排放标准的通知
(京环发〔2010〕1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的油气排放监管工作,新修订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6-2010)、《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
(DB11/207-2010)和《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0)已于2010年1月12日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的主要变化:一是加严了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二是增加了加油站加油机、人井和处理装置部位油气排放的检测方法和限值,细化了气液比、密闭性和液阻的
1 / 1。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40.40Z6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447—2015代替DB11/ 447-2007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etroleum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smanufacturing industry2015-05-13发布2015-07-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标准控制对象与时段划分 (4)5 工艺排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4)6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7)7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9)8 废水收集、处理、储存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10)9 厂界环境空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10)10 规定 (11)11 监测 (11)12 标准实施 (13)参考文献 (14)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内的汽油储罐及发油过程油气排放控制按本标准规定执行,不再执行DB11/206-2010《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与DB11/ 447-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新源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Ⅱ时段限值和控制要求,现有源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Ⅱ时段限值和控制要求;——修改了工艺加热炉烟气、催化剂再生烟气、硫磺回收尾气、特殊工艺排气的部分排放限值(见表1、表2、表3、表4、表5);——修改了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的排放控制要求(见第6章节);——修改了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的排放控制要求(见第7章节);——修改了对废水收集、处理、储存设施、停工检修的排放控制要求(见第8章节);——修改了厂界环境空气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见表7)——修改了对火炬放空的排放控制要求(见第10章节);——修改了监测要求(见第11章节)。

DB11208-200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DB11208-200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浓 度 超 过2 0 0 m g / m ' ,
4 . 2 . 5 所有埋地油罐 人井在盖 封情况下内部油气浓度应小于 1 0 0 0 0 m g / m ' a 5 检测方法和设备 5 . 1气 液比 检测 5 . 1 . 1 检测目的是 检验油 气回收效果。 5 . 1 . 2 位测程序: a ) 实施安全措施, 封锁 工作区,消除一 切点 火源。 b ) 将气密件装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枪管上。 c ) 调整计量仪表和设备。 d ) 设定加油量。 e ) 开始加油。 f ) 记录、核准加油量和 抽气量。 9 ) 计算气体流量与加油 量比值。 5 . 1 . 3 检测设备: a ) 汽汕体积量采用容器计量。 b ) 气体体积量采用专用仪器测量。
放要求。
4 . 2 . 2 油气回收系 统密闭 性压力检测值 应满足附 录C 中 最小 剩余压力限值,大于等于压力限 值视为符
合油气排放要求。
4 . 2 . 3 油气回 收管内 液体阻力检测值 应满足附 录D 中 最大 压降限 值,小于等于压降限值视为 符合油气
排放要求. 4 . 2 . 4 正常加油时 , 通气阀 口处母间隔 1 5 分钟的 4次浓度检测 中,不应有 2 次 以上 ( 含2 次) 的检测
D811 /2 08 - 20 03
3. 8
油气回收借线液阻
加油机至油罐之间的 油气问收管线因 坡度不够或其它原因, 使凝析的液体汽油积聚在管内不舱回 流 到油雄,当油 气通过时形 成阻力, 影响汕气同收效率甚至完全失效。
3 . 9
真空辅助平衡式油气回 收法 采用真空泵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油罐内与出油空间体积平衡的方法。
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汕 气排放控制要 求和限值,并规定了 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北京市 环境 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 北京市 环境 保护局负责解 释。

北京市建筑工程地方标准(现行有效目录2015.3)

北京市建筑工程地方标准(现行有效目录2015.3)
98
DBJ01-502-99
北京地区大直径桩灌注桩技术规程
99
DBJ01-601-99
北京市住宅区与住宅楼房电信设施技术规定
100
DBJ11-602-2006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07.2.1
101
DBJ01-603-98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
DBJ01-605-2000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BJ01-616-2004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
DBJ01-617-2004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BJ01-618-2004
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
DBJ01-619-2004
供热采暖系统水质及防腐技术规程
DBJ01-620-2004
保温砌模现浇钢筋混凝土网格剪力墙建筑技术规程
DB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B11/T245-2004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
DB11/T301-2005
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
DB11/T302-2005
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
DB11/T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T316-2005
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006.11.1
DB11/385-2011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2011.12.1
DB11/T386-2006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
2007.2.1
DB11/T446-2007
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
2007.3.15
DB11/T461-2010

北京市加油站标准

北京市加油站标准

北京市的加油站标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二是加油站的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在加油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有严格的审批管理程序。

对于手续完善的加油站,其建筑类(如站房、罩棚等)改造需要直接办理规划、土地、立项等前期建设手续,而设施、设备类(如油罐、管线等)改造则需经环保、安监、消防、质监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市商务委备案后才可运营。

手续不完善的加油站原则上只能进行涉及安全、环保的设施、设备项目改造,并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和备案。

在加油站的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方面,北京市有严格的地方标准。

例如,《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23)规定了加油站的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要求。

这一标准的实施旨在减少加油站油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该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油气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方法和限值,并要求加油站必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以确保油气排放符合标准。

此外,北京市还实施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3部分:加油站》这一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旨在提高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北京市的加油站标准涵盖了建设和运营管理、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营。

油品储运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油品储运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储油库
2、油罐车
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压力变动值应小于等于表1规定的限值;
1
添加标题
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压力变动值应小于等于表2规定的限值;
2
添加标题
防溢流探头应按专业检测技术规范,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3
添加标题
油罐汽车罐体及各种阀门和管路系统渗透检测应按GB 18564和QC/T 653执行。
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吸收法
油气通过两个切换使用的炭床,对吸附到一定程度的炭床采用真空解析,再通过吸收或其他方法转变成液体汽油,实现油气回收。吸附法油气回收工艺流程见下图。
北京储油库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
碳罐
碳罐
喷淋塔
组合工艺
将吸收、吸附、冷凝、膜分离等技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集成使用。右图是我国自主技术“压缩+冷凝+膜分离”的油气回收装置。
(2)VOCs排放清单和来源解析
Guangzhou (Atmos.Environ., 2008) (b) Beijing (JESH. 2005)
2005年,北京市油品储运销排放的VOCs占排放总量的5.9% ;流动源对北京市城近郊区臭氧生成的贡献率最大,其次是油品储运销。
(3)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组成。
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汽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汽油。
将油罐汽车卸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油罐汽车罐内的系统。
3、费用效益分析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车辆排放标准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一直是困扰着市民的难题。

为了
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车辆排放标准,以限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首先,北京市对车辆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环保管
理条例》,北京市分别对汽油车和柴油车制定了不同的排放标准。

对于汽油车,北京市要求符合国Ⅳ排放标准及以上的车辆才能在市区行驶。

而对于柴油车,则要求符合国Ⅴ排放标准及以上的车辆才能上路。

这些严格的排放标准有效地控制了车辆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其次,北京市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一旦发现车辆
的尾气排放超过标准,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罚款并暂扣车辆,直至排放达到标准。

这些举措有效地遏制了一些车辆主人的不良行为,也提高了车辆排放标准的执行力度。

此外,北京市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车辆的更新换代。

通过出台政策,鼓
励市民淘汰老旧高污染车辆,并购买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能源车辆。

同时,政府还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购买新能源车辆的市民,以鼓励更多人购买环保车辆。

这些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北京市机动车辆的更新换代,减少了高污染车辆对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北京市对车辆排放标准的严格规定和有效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市区
空气质量。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策的不断完善,相信北京市的空气质量会越来越好,市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北京市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

北京市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

北京市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是北京市政府为了改善空气质量,控制机动车污染,保护公众健康而出台的一项新标准。

根据这项新标准,北京市将对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进行严格的控制,要求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其中,汽油车排放的污染物有限制,柴油车排放的污染物更严格,汽油车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柴油车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地方规定的标准。

此外,北京市还将对机动车排放的噪声进行控制,要求机动车排放的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北京市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污染,保护公众健康,为北京市建设美丽宜居的环境奠定基础。

The Beijing Sixth Stage Motor Vehicle Emission Local Standard is a new standard issued by the Beijing Municipal Government to improve air quality, control motor vehicle pollution and protect public health.According to this new standard, Beijing will strictly control the pollutants emitted by motor vehicles, and require that the pollutants emitted by motor vehicles must meet the national and lo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Among them, the pollutants emitted by gasoline vehicles are limited, and the pollutants emitted by diesel vehicles are morestringent. The pollutants emitted by gasoline vehicles must not exceed the national standards, and the pollutants emitted by diesel vehicles must not exceed the local standards.In addition, Beijing will also control the noise emitted by motor vehicles, and require that the noise emitted by motor vehicles must not exceed the national standards.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eijing Sixth Stage Motor Vehicle Emission Local Standard will help to improve air quality, reduce motor vehicle pollution, protect public health, and lay the foundation for Beijing to build a beautiful and livable environment.。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北京市地方标准意
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3.04.27
•【字号】京环函〔2023〕43号
•【施行日期】2023.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京环函〔2023〕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

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和个人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于2023年5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

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如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视为无意见。

专此函达。

附件:1.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
3.《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编制说明
4.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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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207—2010
代替DB11/ 207—2003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Emission controls and limits for gasoline vapor on tank truck
2010-02-04 发布
B.2.4 B.2.5 B.2.6
图 B.1 油罐车油气管道检测接头示意图 真空泵。 加压和抽真空软管。内径6.4 mm,能够承受检测压力。 卸压阀。能在压力达到6.9 kPa和-2.5 kPa时自动开启。
B.3 检测步骤
B.3.1 此项检测前,油罐车应已经通过综合性能及常压罐车的检测。油罐车应停靠在一个不受阳光直 接照射的位置接受密闭性检测。 B.3.2 检查罐体的所有呼吸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B.3.3 关闭罐体顶盖。 B.3.4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正压检测步骤:
GB 2045 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 1 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QC/T 653 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动底阀 pneumatic bottom valve
安装于油罐车底部、用于装卸油的专用气动阀门,也称海底阀。
4.1 排放控制 4.1.1 油罐车应符合 GB 18564.1、GB 2045 和 QC/T 653 等相关技术的规定。油罐车罐体及各种阀门和 管路系统渗漏检测结果按 GB 18564.1 和 QC/T 653 的要求检查后在表 C.1 记录结果。 4.1.2 油罐车应采用底部装卸油系统,并应具备油气回收功能。 4.1.3 油罐车底部装卸油系统应由带过滤网的气动底阀、API 阀门(配帽盖)与连接管道等构成。系 统公称直径应为 100 mm。
6
表 C.1 油气回收设备检查记录表
检测目的: □验收 □抽查 项目
密封式快速接头 油 气 帽盖
回 无缝钢管
收 弯头
部 油气回收阀 件
胶管
底 密封式快速接头 部 装 帽盖
卸 气动底阀
油 无缝钢管

件 胶管
管路箱
固定支架
其 呼吸阀 他
防溢流探头、插座及线路 部 件 接地装置
多仓油气管路并联
人孔盖
检测人:
2010-07-01 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油气排放控制、限值和检测要求 ........................................................ 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防溢流及静电接地系统检测方法 ....................................... 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方法 ................................... 4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油罐车检测报告和检测记录表 ......................................... 6
2
DB11/ 207—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防溢流及静电接地系统检测方法 A.1 检测原理 用检测仪检验油罐车车载液位开关和静电接地传感器与车体可靠连接的性能。 A.2 检测仪器 溢油静电传感器测试仪。 A.3 检测步骤 A.3.1 将测试仪插头连接到油罐车上的相应插座上。 A.3.2 防溢报警灯和静电接地传感器报警灯显示为绿色,表明被检测设备状态正常。防溢报警灯为红 色,表明防溢系统出现故障;静电接地传感器报警灯显示红色,表明静电接地传感器出现故障。 A.3.3 完成检测后,将测试仪插头从油罐车上收回,放置在指定位置。 A.4 检测记录 在表 C.1 记录检测结果。
3.5 装卸油 API 阀门 API valve 油罐车底部装卸油接口处的专用阀门。
3.6 底部装卸油系统 bottom-loading and bottom-unloading gasoline system 由气动底阀、无缝钢管和装卸油 API 阀门等组成的从油罐车罐体底部装卸油的系统。
4 油气排放控制、限值和检测要求
5
DB11/207—2010
C.1 检测报告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油罐车检测报告和检测记录表
检测报告基本信息部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其他内容和格式可由检测机构确定。
被检车辆型号: 制 造 厂 家:
底盘号: 车辆所属单位:
C.2 检测记录 检测记录表基本内容和格式示例见表 C.1~表 C.2,检测机构可根据各自的情况修改。
I
DB11/207—2010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 GB 20951—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并参考了国际上先进的燃油 运输中油气排放标准和技术,结合国内使用经验,对 DB11/ 207—2003 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 DB11/ 207—2003。 本标准与 DB11/ 207—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负压下密闭性检测和油气回收阀检测等内容; ——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检测方法和设备的内容做了修改,对油罐车做密闭性检测时压力变化限 值等内容做了修改; ——删除了有关胶管检测等内容。 本标准的第 4 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修订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0 年 1 月 12 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维荣、李钢、高原、刘明宇、周玉杰。 本标准于 2003 年首次发布,2010 年第一次修订。
P2≤1.25
4.2.2 检测要求 4.2.2.1 油罐汽车罐体及各种阀门和管路系统渗漏检测结果应符合 GB18564.1 和 QC/T653 的要求,防 溢流探头的检测方法见附录 A,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4.2.2.2 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检测以正压 4.5 kPa、负压 1.5 kPa 进行检测,油气回收阀的密闭性 以正压 4.5 kPa 进行检测,均以停压 5 min 后的压力变化值符合表 1 规定的限值为合格。检测方法见附 录 B。
a) 将检测接头与油罐车油气回收管道接头连接; b) 将压力源与软管连接; c) 开启管路箱内的气动开关,底阀及油气回收阀同时打开,使罐体与油气回收管路连通; d) 对罐体或第一个油仓缓慢充气至 4.5 kPa; e) 关闭控制阀,调节罐体内的压力为 4.5 kPa,开始计时; f) 5 min 后,记录剩余压力; g) 计算压力变化值(初始压力减去剩余压力),并与表 1 规定的限值比较。
1
DB11/207—2010
4.1.4 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系统应在装油、运输和卸油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密闭状态。装油时能够将汽车 油罐内排出的油气密闭输入到储油库的油气回收系统;运输过程中能够保证油品和油气不泄漏;向加油 站或储油库卧式油罐卸油时能够将储油罐内的油气收集到汽车油罐内。任何情况下不能因操作、维修和 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燃油泄漏。 4.1.5 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应由气动油气回收阀、油气回收人孔盖(带呼吸阀)和公称直径 100 mm 的密封式专用油气回收接头(配帽盖)等器件构成。气动油气回收阀与油气回收接头的连接应采用无缝 钢管。 4.1.6 油气回收阀应与油罐车底部的气动底阀实现联动。 4.1.7 已完成底部装卸油和油气回收改造的油罐车,应取消原有卸油口。 4.1.8 油气回收接头、装卸油 API 阀门,以及气动操作按钮、防溢插座等,应集中装设在管路箱内, 并应固定牢靠。多仓油罐车应将各仓油气回收管路在罐顶并联后引入管路箱。 4.1.9 防溢流探头的安装应考虑油罐车装油容量 3%~10%的膨胀系数要求。 4.2 排放限值与检测要求 4.2.1 排放限值
4
DB11/ 207—2010 B.3.5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负压检测步骤:
a) 将真空泵与软管连接; b) 开启管路箱内的气动开关,底阀及油气回收阀同时打开,使罐体与油气回收管路连通; c) 启动真空泵,缓慢对罐体或第一个油仓抽真空至-1.5 kPa; d) 关闭控制阀,调节罐体内的压力为-1.5 kPa,开始计时; e) 5 min 后,记录剩余压力; f) 计算压力变化值(剩余压力减去初始压力),并与表 1 规定的限值比较。 B.3.6 油气回收阀密闭性正压检测步骤: a) 完成系统压力和真空检测后,按 B.3.4 再将罐体加压至 4.5 kPa 作为初始压力; b) 用管路箱内的气动底阀关闭油气回收阀,将油气回收管道及连通管与罐体隔离; c) 打开卸压阀,将油气回收管道内的压力减至大气压; d) 关闭卸压阀和控制阀,开始计时,5 min 后,记录油气回收管道及连通管内的剩余压力; e) 计算剩余压力与初始压力的变化值,并与表 1 规定的限值比较。 B.3.7 对于多仓油罐车重复B.3.4 ~ B.3.6步骤。 B.4 检测记录 检测结果记录于表 C.2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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