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运输合同 Y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沥青混合料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托运方:公司或项目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运输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的需要,工程施工所需的新沥青混和料和铣刨产生的旧沥青混合料由乙方负责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沥青混合料一事,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所运材料名称及装卸地点
运输材料为沥青混和料,装卸地点为:新沥青混和料为从甲方沥青混和料拌和场(地点)至施工现场,废旧沥青混和料为施工现场至甲方指定地点。
二、运费计算
1、单价的计算:新沥青混和料以元/吨/公里计算(包干价、不调价),旧沥青混和料以元/吨/公里计算(包干价、不调价),车辆台班按元/台班(包含燃油费、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当运输车辆单车单趟实际运输里程超过100公里的按元/吨/公里计算。
2、数量的计算:新沥青混和料的数量以甲方拌和场内的电子汽车衡实磅数量为准,公里数凭甲方地磅房开具施工现场人员验收签字的“地方材料验收单”的运费结算联计算,无甲方施工现场验收签字的单据不得作为结算凭据。
铣刨产生的旧沥青混合料如有电子汽车衡实磅计量的,以电子汽车衡实磅数量为准,无电子汽车衡计量的,双方约定重量的计算方式为:单桥车吨,双桥车吨。
3、运距的计算:
(1)、新沥青混和料和铣刨沥青废料起步运距均为公里,不足起步运距的按起步运距计算,达到或超过起步运距的按实计算;
(2)、新沥青混和料运送从甲方拌和场到高速公路主线按公里计算,进入高速公路主线以桩号K 为起算运距,若在互通需调头至对向车道加公里。
(3)、施工剩余料运回项目的,少于吨不予计算运费,超过则按元
/吨/公里计算。
三、运费的结算支付
1、每月25日为结算日。凭过磅单按实际运输的沥青混和料、运距及双方订立的单价办理结算手续。
2、在乙方出具全额正式的符合要求的税务发票和验收证明的条件下,甲
方视工程款计量情况酌情分期支付运费,甲方每年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付清
全部运费的95%。
3、结算运费的5%为质量保证金,若运输结束无问题,等竣工验收结束,
业主返还甲方该项目的质保金后,甲方在15天内全额无息返还乙方。
涉及增值税发票合同条款: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四、运输及卸料程序
1、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需要,每天投入足够的车况良好的车辆提前半小时到达甲方沥青混和料拌和中心及施工现场待命。
2、装新料前将车厢清理干净,并在车厢内壁喷洒适量的油水混合液,装料后用蓬布或棉被覆盖沥青混和料,然后在到甲方地磅房进行过磅并带上磅单。
3、及时将沥青混和料运至(包括新、旧料)甲方指定的地点,按甲方现场施工人员指示卸料,并将磅单交由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签字验收,无签字验收的,甲方将不予结算运费。
五、公务卡使用、管理程序
1、甲方为乙方办理杭金衢高速公路通行卡,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印发的《施工车辆公务卡管理办法》。《施工车辆公务卡管理办法》由甲方提供。
2、乙方在领取车辆公务卡前,须先将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经项目部财务确认),同时交纳单车300 -1000元的押金。
3、乙方须与下属驾驶员或车主签订公务卡使用协议书(承诺书)。
4、乙方要加强自律,不得用公务卡结算与本养护工程无关的车辆通行费。如乙方违规使用,根据业主单位记录,乙方除补缴偷逃的通行费,还处以500元/次的违约罚款,同时业主单位对甲方的相应处罚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违约赔偿罚款、补缴费用等先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再从运输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同时没收剩余保证金。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保险费、驾驶证等,并符合高速公路运行所需条件,必须保证车辆牌证齐全有效,甲方不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对路途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出面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派专人负责在现场调配车辆,运输途中的驾驶员违章、超限、超载等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参与运输的车辆,夜间不得停放在工区的生产场地内。
3、乙方的车辆车况要及时检查,不能带病上路运输,特别是不能有漏油现象,若发现在施工现场有漏油情况,修补费用按小修保养单价(160元/平方米)赔偿,并清退车辆至修好再上路。
4、为确保每辆施工车辆运输安全,车尾安装标志牌,费用200元/辆,由乙方承担,费用从运输费中扣除。车厢安装保温层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乙方费用从运输费中扣除。如做好后破碎需重新做的,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5、运输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车辆因故障或其它原因未将沥青混和料及时运抵施工现场,造成沥青混和料不能使用的;未将沥青混和料运到指定施工地点的(包括新、旧混和料);沥青混和料不用蓬布、棉被覆盖,造成沥青混和料温度散失不能使用的;车厢未清理干净,造成沥青混和料不能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