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守则史名词解释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问答
名词解释:1.制度: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
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一般包括非正式约束和正式约束两个部分。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无意识地形成的,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约束也称正式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带有强制性的规则,包括社会规则、政治规则、经济规则等。
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
2.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
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3.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的内层或核心层是国体,它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它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首先是政权)由谁来行使;中层是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政党和公民的行为准则等基本政治制度;外层则是可供政治实体直接操作的各类具体的规则、程序、方式等。
通常把中层和外层的具体政治制度称为“政治体制”。
4.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
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直接体现。
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
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中国政治制度史涵盖了从古代封建时代到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变革历程。
以下将解释一些中国政治制度史中的重要名词。
1. 封建制度:封建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政治经济制度,以君主的统治为核心,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存在封建的附属关系。
在封建制度下,封建王朝建立了辽阔的封地,将土地分配给地主阶级,地主阶级则与农民阶级形成了封建关系。
2. 君主专制:君主专制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下的政治体制,以君主为核心,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决策和治理国家。
君主专制体制保留了中国封建制度时期的特点,君主统治的合法性来自于天命、神权或家族血统。
3. 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选拔官员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科举制度强调知识和学问,形成了士人阶层,具有一定的社会流动性。
科举制度充分发掘了人才潜力,推动了中国古代政治和文化的发展。
4. 五权分立:五权分立是中国现代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指国家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和军事权各自独立,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之一,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监督和决策等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调广泛民主和人民群众的参与。
6. 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场政治运动,由毛泽东发起,目的是推翻当时的政治体制和打破旧的社会秩序。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政治斗争和暴力活动广泛发生,对中国社会和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破坏。
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种经济运行模式,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
8. 十四五规划:十四五规划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十四个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覆盖了2021年至2025年的计划。
十四五规划制定了未来五年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以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和改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名词解释政治制度指的是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用于管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事务。
它是政治组织和政府的基本概念,决定了政权的来源、运行方式、权力分配、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等方面。
一、民主制度:民主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旨在通过选举和广泛参与,使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意见和参与政府的决策制定。
在民主制度中,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基础上的。
民主制度通常包括言论自由、选举权、平等权利和法治等基本要素。
二、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是指一种集权的政治制度,政府的权力高度集中在一个或少数几个人或政党手中,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受到限制。
专制制度通常不允许公民自由表达和参与政府的决策制定,政府的合法性也往往建立在压制和控制的基础上。
三、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以社会公有制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旨在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的公共福利。
社会主义制度通常强调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控制和公共福利的保障,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公有化和共同富裕。
四、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强调私有产权和市场竞争。
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政府通常限制干预经济活动,尊重个人财产权和自由市场运行。
资本主义制度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和财富积累。
五、宪政制度:宪政制度是一种以宪法为基础的政治制度,旨在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在宪政制度中,政府的行为受到宪法的制约和法律的约束,政府的权力分为不同的层面,通过制衡和监督来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六、威权主义制度:威权主义制度是一种相对于专制和民主制度之间的中间形式,政府对公民的权力是强大的,但又有一定的法治和制衡机制。
在威权主义制度中,政府通常限制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但相对于专制制度更加注重法律的限制和权力的合理运行。
七、议会制度:议会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政府的成立和权力的运行主要通过议会来实现。
在议会制度中,议会通常由选举产生,政府的执政基础取决于议会的支持和信任。
中国政治制度史考试重点
中国政治制度史考试重点一、名词解释:分封制:将原有的以血缘划分居民改变为按地区划分居民,按照一定的行政区划进行管辖,是国家应该具备的特征之一。
夏商把全国划分为九州,西周又调整为九畿,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郡县分级的行政管辖,其特点是按照地域进行划分,也就意味着行政管理逐渐走向完善。
郡县制:春秋战国时期后普遍推行郡县制,地方行政组织在战争中发挥出便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诸侯命令的作用,呈现出取代分封采邑制的优势战国时期,郡县制已经比较普遍,长官不世袭,由国君任命。
科举制:科举制度是国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科目,举行公开而统一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
隋炀帝时,创立了进士科,以试策取士。
这是科举制度的开始。
唐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
武则天创立武举和殿试。
武举由兵部主持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现象,以整顿吏制。
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三省六部制:隋代在前代基础上重新厘定中央官制,确立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三省即尚书省、门下省、内史(唐改中书)省,共同组成为中央辅政机构,三省长官为宰相之职。
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创立的,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权力的机构或体制。
影响: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
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
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12.8.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原处理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13.1.司法制度:是与国家立法制度、行政制度相对称的概念,是司法系统内权力结构及其运行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是具体实施、执行、落实国家司法权力的制度的总和。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
3.3.国家机构: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
3.4.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全面地独立地行使统治的国家机关。
3.5.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3.6.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待命国家司法权,代表国家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公诉的机关。
13.2.审判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它既是一国法律制度整体的重要组织部分,同时也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3.3.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13.4.审判监督制度:就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工作制度。
4.4.一人一票制: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4.5.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投票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4.6.间接选举:是指由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中国政治政治制度史考试大题和名词解释
评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是近代一次社会变革,20世纪中国社会变革的可贵开端。虽然有历史局限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国社会的发展。
○1内容
1901年,慈禧太后发布"预备立宪"的上谕.清政府连续颁布谕旨,推行新政.
a经济上奖励实业,令各省设立商会,并创立大清银行;
地方机构改革着重于增改司道各员。地方官制改革的重点:一是分设高等、地方、初等审判厅,作为独立于行政之外的专门司法机构,以为司法独立的基础。各省府州厅县增易佐治官员,使之组织议事会和董事会,作为地方自治机构。地方官制改革试图建立较为近代的地方政治制度,同时加强中央集权,但地方督抚多有保留,改革进展缓慢,改革也激化了中央和地方督抚的矛盾。
政事堂:政事堂是袁世凯设置的国家最高行政枢要机构,性质相当于清朝的军机处。1914年5月1日,袁世凯下令撤销国务院,在总统府内设置政事堂,通过政事堂直接控制、指挥各部。
约法会议:1914年1月26日,袁世凯颁布《约法会议组织条例》,议员60人,名义上由各地方和商会选举产生,但候选人由政府提名,且规定了严苛的条件,实际上当选的57人,均为袁的追随者。1914年3月18日,约法会议开幕。秉承袁的意旨通过《中华民国约法》,5月1日公布施行,即袁记约法。临时约法同时废除。
巡阅使:北洋军阀政府时期,对拥有两省以上的军阀给予巡阅使官衔,以便控制其地盘。袁世凯统治时期设立,1924年裁撤。形式上属于陆军部管辖,但当时大多数是虚职,有的则用于安抚。巡阅使的设立、裁撤、职权、机构等均没有统一的法规,完全因人而设,取决于北洋军阀内部平衡的需要,设置最长的达9年。主要的有长江、直鲁豫、东三省、苏皖赣、两湖等巡阅使。
○3失败的原因
a实施新政的目的是通过学习西方的统治方式,维护其专制统治,巩固自己的地位,保持皇族的利益,并不是真的想让中国走向民主。
高中历史必修一政治史必考必会名词解释
高中历史必修一政治史(1-4单元)必考必会名词解释高中历史名词解释必修一政治史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1.禅让制:传说远古社会,黄帝以后黄河流域的部落联盟采用民主的方式推举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
2.王位世袭制:指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父子相传或兄终弟及。
3.赋役:赋税和徭役的合称。
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4、分封制:对象:贵族(受封的主体,封于富庶之地或战略要地义务: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权利: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特点:层层分封,上下级有严格的隶属关系5、宗法制:按照血缘宗族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利,维护政治联系,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6、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
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7、秦朝三公九卿制: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虚设)九卿:众卿、列卿之意8.郡国并行制:又称郡国制,汉朝时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
9.禁军:帝王封建时代,帝王直辖,担任护卫帝王或皇宫、首都警备任务的军队。
因时代、文化与地域的不同,有其他异名同义的名称,如禁卫、亲卫、近卫、御林军等不同称呼。
10.宰相:宰是主宰,相是辅助之。
它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
11、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
盛行于秦汉。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战国时期。
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郡以下设县或道。
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
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中国政治制度历史存在着广泛的名词,以下对其中一些重要的名词进行解释。
1. 封建制度:又称农奴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政治经济制度。
封建制度下,君主将土地分封给贵族,贵族作为封建世袭地主,享有特权,并以征收农民赋税的方式来获取利益。
农民则被束缚于土地,缺乏社会流动性。
2. 三纲五常:又称「三纲」为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五常」包括仁、义、礼、智、信等五个道德原则。
三纲五常是在封建社会中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了封建伦理道德的要求。
3.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选拔官员制度,封建时期贯穿了1300多年,直到20世纪初清朝被废除。
科举制重视文化学识,通过考试选拔官员,推崇以文治国。
科举制的实行强化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
4. 皇权专制:指君主制政体中,君主掌握国家的最高政治权力,实行专制统治。
中国历史上存在多个朝代的皇权专制制度,君主享有至高的权力,国家的决策和政策都由君主决定。
5. 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一个独立于国家的社会领域,以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利和利益为基础,民间组织和市场经济在其中发挥作用。
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曾受到政治权力的限制,但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公民社会逐渐兴起,人们的权益保障和社会参与度逐步提高。
6. 民主集中制:是指中国共产党在党内和国家行政机构中实行的组织制度。
民主集中制旨在实现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中统一,党内的决策和选举通过民主程序进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7. 历史唯物主义: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承认社会发展具有一定规律性,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在中国,历史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以上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中的一些重要名词的简要解释,说明了中国政治制度在不同时期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这些名词也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殊性和独特性,对中国社会和政治的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 2页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1、分封制:这是中国古代帝王分封王室子弟和功臣的制度。
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极盛于西周,其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故有诸侯国之称。
分封对象的主体是同姓亲族,分封的主要形式是“授土”、“授民”。
分封制下,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的统治权,且自置官署,任免官吏,征收赋税,拥有属于自己的军队,但诸侯需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承担定期朝觐述职、进贡献礼、驰援拱卫王室的义务。
因分封给诸侯的土地,名义上仍归周天子所有,故而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社会局面。
但由于其主要依靠血缘关系的纽带作用,无法对地方实行有效的绝对管理,随着地方诸侯势力的强大,周王室的逐渐衰微,分封制的弊端逐渐显露,至秦朝终被郡县制所取代。
2、宗法制:这是中国古代对家族内部成员区分亲疏关系的制度。
其起源于西周时期,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
在宗法制下,属同一原始血缘的后代被分为大宗和小宗两大支系,嫡长子传宗继统,即大宗,嫡长子的同母弟及庶族系兄弟受封为诸侯,接受天子封赏的土地和城邑,是为小宗。
大小宗体系是相对而言的,他们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宗法制,旨在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它对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起到重要的作用。
同时,它也有助于凝聚宗族力量,强化王权,实现“国”和“家”的密切结合。
进入封建社会后,分封制崩溃,但宗法制仍然延续,尤其是嫡长子继承制对维护社会统治产生深远影响。
3、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这是中国古代基本的政治制度,它始建于秦朝,指的是封建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封建官僚机构管理并控制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
其基本特征是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至高无上。
其中专制主义是就中央决策方式而言的,体现在皇帝制度和三公九卿制上,即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权力都具有一定的独断性和随意性;而中央集权则是相对地方分权而言的,主要体现在郡县制和选官制度上,即中央机构对地方拥有绝对有效的管理,地方绝对服从于中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名词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制度安排。
该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法治原则、宪法保障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高政治力量的组织,具有决策权、组织权和领导权。
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和规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特点之一。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治派别、人民团体开展广泛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按照民族区域分布和民族发展的需要,设立了五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权利。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保障。
它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在基层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
法治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法律是统治国家的一种重要手段,法治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通过宪法明确了政治权力的结构和运行规则,确保了人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限制。
总而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一种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法治原则和宪法保障等为基础的政治体制和制度安排。
它旨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公民权益和促进国家发展。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名词解释
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名词解释中国政治制度史作为一个深奥的话题,涉及许多复杂的概念和名词。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一些重要的名词进行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演变过程。
1. 天命与天子中国历史上,天命和天子是两个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概念。
天命是指天道赋予君主的权力和责任,认为君权来自于天,君主是天意的代表。
天子则是指中国古代的皇帝,他们被视为天命的既定实现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2. 封建制与分封制封建制和分封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两种重要形式。
封建制是指君主通过封赏土地、授予爵位等手段,将国家权力下放给地方地主,以确保统治稳定和地方自治。
而分封制则是指君主将国家分成多个封国,由君主的亲属或功臣统治,以维持统一的政治权力。
3. 中央集权与分权中央集权与分权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不同时期的两种不同的政府组织形式。
中央集权是指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政府只是执行中央政府的指示和政策。
而分权是指政治权力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散,地方政府有较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4. 君主专制与君主立宪君主专制是中国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政治制度,指君主拥有独立的权力和统治权,政府决策主要由君主单方面决定。
而君主立宪是指君主与国家议会或者法院合作,通过宪法限制君主的权力,实现一种相对平衡的政治制度。
5. 党国体制党国体制是中国现代政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中国共产党在政治领域具有绝对领导地位的体制。
在党国体制下,党的领导是决策和权力执行的核心,在行政、立法和司法等各个领域具有决策和监督职能。
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核心,也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制定法律和决策重要政策。
7. 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基层自治组织的两个重要形式。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地区的基层自治组织,负责处理村级事务和农村基本管理。
中国制度史复习资料
中国制度史复习资料《中国政治制度史》复习资料绪论:1.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定义:中国政治制度史是研究中国历代国家政权性质、政体构成形式,以及有关国家各种典章制度,具有综合性质的专门史和政治学的基础学科。
2.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上的政体、国体和国家结构等一系列政治制度。
3.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内容:1.)政治制度的内容是国体2).中国政治制度史所研究的政体3).国家结构4).中国历史上产生过的政治思想和有关政治的各种学说,5.)政治制度的运用6).中国政治制度是世界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4.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特点:一、权力一元国家本位二、政治世俗化三、政治伦理化四、国家机器人格化五、权责分离六、公开承认不平等的原则,第一章中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一、.原始社会出现的政治制度萌芽1.三皇五帝:三皇(原始社会初中期)天皇、地皇、人皇(泰皇)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五帝时期(原始社会末期):五帝(存在三种说法)伏羲、神农、尧、舜。
黄帝、颛顼、帝喾、帝舜。
少皞、颛顼、尧、舜。
2.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原始人群--血缘家庭--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前氏族公社的原始人群:群体中设有首领,以身强力壮又凶勇慓悍的人来充当。
实行血亲婚配。
血缘家庭:集团的首领是按辈份排定的。
它是一个生产和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部互婚的集团,但排除了上下之间的通婚。
氏族:氏族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是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也称为氏族公社。
它经过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发展阶段。
胞族和姻族:原始胞族是由两个以上的氏族自然结合起来的联合体,是从一个氏族分裂而又重新组合起来的,同一胞族的氏族互为兄弟或姊妹氏族。
原始姻族是通过联姻结合起来的联合体。
部落:是氏族组织的联合体,由若干个氏族、胞族联合而成。
部落设有首长,由本部落各氏族推选有威望的氏族首领担任。
部落联盟:部落联盟是由两个以上的部落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结成的联合组织,产生于原始社会。
政治制度守则史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守则史名词解释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名词解释1、三公九卿:秦汉时期国家组织的主要官员。
(1分)三公是秦汉最高的行政长官,秦及西汉前期是丞相(百官之长)、太尉(掌军政)和御史大夫(掌监查),西汉晚期为丞相、大司马(掌军事)、大司空(掌监查),东汉为司马、司徒、司空(但此时三公名义上分部九卿,但均丧失原有职权)。
秦汉九卿承担国家主要行政职能,职名前后变化较大,但组织职能相对稳定。
到隋唐三公九卿职能被三省六部取代。
(4分)2、都察院:明朝中央的监查机构。
(1分)明代监查制改革废传统的御史台,将唐宋御史台下属的台院与察院职能合并而建都察院,行使中央监查机构职能。
其长官为左、右都御史,统领都察院负责对六部及地方的监查,并将全国分为十三道监查区随时派员巡查。
监察御史是都察院人数最多、职责最广的官员,主察中央及地方官员。
(4分)3、枢密院:两宋时期国家中枢组织中主掌兵籍、军令、管理军队的重要机构。
(1分)它在五代时成为常设的国家重要军事乃至政务机构,其长官枢密使由晚唐的官官充任至五代由重要大臣担任。
枢密院获得了与中书门下并为“二府”的称号。
宋代沿袭五代旧制设枢密院主军事,而中书门下政事堂主政,并称“二府”,另有三司主财政,均直接对皇帝负责。
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4分)4、国民参政会: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新成立的咨询机关。
(1分)它由议长、副议长和参政员(150至290名)组成。
参政员由国民党规定的机关团体推荐,资格为在机关团体工作三年以上并卓有声望者。
被推候选人交付国民党中执会指定的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资格审议会,最后由国民党中执会决定参政员、正副议长。
国民参政会每半年开会一次,会期十天,有听取政府施政报告、向政府提出询问和建议、初步审议国家总预算等权力,但其决议须经国防最高委员会通过方能颁布执行,多少显示出国民政府的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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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主要政治制度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主要政治制度,一起来看看吧!请大家及时复习!公务员公共基础文化历史知识:中国古代主要政治制度中华文化经历了五千多年的历史变迁,秦皇汉武、唐宗宋主、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历朝历代都有哪些重要的政治制度呢?今天为给各位考生进行了归纳总结。
一、三省六部制(秦朝)秦朝皇权至高无上,创立了皇帝制度。
在中央设置了三公九卿制:三公:丞相制度(“百官之长”,处理政务)、太尉(主管军政)、御史大夫(监察)。
九卿: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及官府手工业。
二、三省六部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始于隋朝,唐朝沿用了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起草诏令)、尚书省(执行)、门下省(审议)尚书省下设立六部:吏部:主管全国文职官吏的挑选、考查、任免、升降、调动、封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的职能。
户部:主管国家户籍、田亩、货币、各种赋税、官员俸禄,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农业部、财政部。
礼部:主管朝廷重要典礼(如祭天地、祭祖先等)、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
兵部:主管全国武职官员、练兵、武器、驿站,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
刑部:主管国家司法、行政、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
工部:主管兴修水利、重要的土木建筑工程,大体相当现代的水利部和建筑工程部。
三、行省制(元)元朝设立中书省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总理全国政务。
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中央下设置: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
分别管理行政、军事、监察、全国全国佛教和西藏行政事务。
如下图所示: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主要以识记性考察为主。
需靠同考生们平时的积累和练习。
中海大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精讲[范文]
中海大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精讲[范文]第一篇:中海大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精讲[范文]1、两寮六大:p220/225/228 西周早期由“卿事寮”和“太史寮”执掌国家各项政务。
“卿事寮”之下有司土(徒),司马,司工(空),号称“三右”,也称“三事大夫”分管属于国家的民政,军政和手工业等事务。
其下各有一定的僚属。
“太史寮”之下有太史,太祝,太卜,号称“三左”,分管宗教祭祀及文字册命等事务。
三左三右合成“六大”,也称“六卿”,是国家主要行政官员。
早期,两寮分掌政权,不分轩轾。
中晚期,“卿事寮”的作用显著,“三事大夫”改称“三有司”,下辖机构增多,尤其是增加了“司士”一职,主管澄清吏治,监督百官,“太史寮”地位下降,也说明当时社会生活进入更文明的阶段,对实际的政务的处理超过了一般的祈求,占卜。
当然,太史,太仆,太祝的作用仍然不容低估。
两寮六大是较清晰的,但是后期,王家事务官往往侵夺国家政务,专制王权增强。
2、三公九卿:p221/229 三公1.丞相,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管理。
2.太尉,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但他平时没有军权,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军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里。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
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九卿是指古时中央政府的多个高级官员,指官位很高的人。
秦汉时期的卿,不一定是九个人,九卿言其官职完备。
特点:1.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
2.分工明确,行政效率高。
3.丞相位高权重4.新的较完备的官僚制度。
3、三省六部:p221/236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2、选区:是指选民进行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基本单位。
3、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4、行政法规: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设区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6、国家干部: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务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7、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8、任免:是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和免职。
任用是指任职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的要求,通过法定程序和一定的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免职是指:由任免权的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形式,免去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9、培训: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要求,国家队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培养与训练10、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品德、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履行岗位责任情况,以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的全面的考察、分析与评价11、奖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奖赏和激励12、交流: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公务员之间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之间实行调换任职13、调任:是指国家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经严格考核合格后,被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14、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应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15、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16、回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谋私利、徇私情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采取的某些限制17、福利: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为公务员举办的各项优惠服务设施和直接给予公务员个人的各种福利性补贴18、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19、自治权:自治机关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自主权利。
中国政治制度史复习资料
中国政治制度史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中国政治制度史:是研究中国历代国家政权性质、政体构成形式以及有关国家各种典章制度,具有综合性质的专门史和政治学的基础学科。
官僚政治:是指一种与专制相结合的政治形态,是指官吏普遍以出任官职作为固定职业,只对君主和上级负责而不问社会效益和民间疾苦,只知墨守成规,按例办事而不管实际情况的变化,遇事模棱两可,动作迟缓,推诿责任,甚至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苟且偷安。
酋邦制;是一种尖锥体的分层社会系统,以酋长为中心,每一人都依据他与酋长的关系的远近而决定其阶层。
P10分封制:分封制是奴隶社会在宗法制基础上建立的主要政治制度,它通过层层分封的组织形式,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贵族政治网络。
宗法制:由原始的父系家长制血缘组织质变和扩大而成,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
(83)郡县制:郡县制开始出现在战国时期,秦朝正式确立为地方行政区划,最初在全国36郡,郡以下设县,郡首和县令都由朝廷任命,郡县制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为后世广泛采用。
禅让制:中国古代统治者更迭的一种方式,旨在为君主生前便将统治权让给他人。
是一种原始的民主制度。
形式上,禅让制是在为君主自愿进行的,通过选举继承人让更贤能的人统治国家。
世袭制:世袭或世袭制度是指某专权一代继一代地保持在某个血缘家庭中的一种社会概念。
其中可分为政治世袭和经济世袭两类。
年号:年号是反映在位皇帝的执政纪年庙号、庙号是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特起的名号。
谥号:谥号是皇帝死后按其生平事迹评定褒贬的称号。
尊号:皇帝是最高的尊号,在皇帝的名号前加新的东西,也就是尊号,也称徽号。
P64议政王会议:清代前期,满族宗王、贝勒等上层贵族参与处理国政的制度。
其制源于努尔哈赤晚期设立的五大臣议政王佐理国事制度。
中国政治制度史名词解释
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创立的,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权力的机构或体制。
其中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
察举制是汉代至隋代的一种选官制度,王朝根据不同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官员担任举主,依规定荐举相应人才,经朝廷检验后给予录用或升迁。
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制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
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
孝廉科是汉代最主要官员来源。
从察举科目的可以看出它是封建伦理道德为中心,注重声名取士。
它的另一个特点是以荐举为主,考试为辅。
察举制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第一个系统的选官制度,它对当时社会以及后来的选官制度产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察举是两汉时期国家选拔人才进行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
根据察举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察举分为多种科目,如孝廉、茂才、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尤异、治剧、童子、有道、明阴阳灾异、勇猛知兵法等。
根据察举科目的不同,察举程序也有一定的区别,但其主要程序是相似的,即首先由皇帝颁布举荐人才的诏令,然后由中央至地方郡国一定级别的官吏按照诏令的要求举荐人才。
被荐举者或由皇帝亲自策间,根据对策评定等级高下,然后授予相应的官职。
晃错、董仲舒等人就是这样走上仕途的。
也有的由尚书台考核选任,有的科目如明经等还必须经过文字考试这道程序。
所谓“征辟”,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征”,官府征召称“辟”。
征辟是中国汉代征辟是汉朝封建统治者为搜罗人才、以加强统治而采取的特别措施,尽管由此入仕者的数量不多,但它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的方式给予应征者以特殊礼遇,可以使得一些本不愿为官的硕学名儒之士加入到封建统治阶层中来,而且统治者也可以籍此沽得求贤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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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三公九卿:秦汉时期国家组织的主要官员。
(1分)三公是秦汉最高的行政长官,秦及西汉前期是丞相(百官之长)、太尉(掌军政)和御史大夫(掌监查),西汉晚期为丞相、大司马(掌军事)、大司空(掌监查),东汉为司马、司徒、司空(但此时三公名义上分部九卿,但均丧失原有职权)。
秦汉九卿承担国家主要行政职能,职名前后变化较大,但组织职能相对稳定。
到隋唐三公九卿职能被三省六部取代。
(4分)2、都察院:明朝中央的监查机构。
(1分)明代监查制改革废传统的御史台,将唐宋御史台下属的台院与察院职能合并而建都察院,行使中央监查机构职能。
其长官为左、右都御史,统领都察院负责对六部及地方的监查,并将全国分为十三道监查区随时派员巡查。
监察御史是都察院人数最多、职责最广的官员,主察中央及地方官员。
(4分)3、枢密院:两宋时期国家中枢组织中主掌兵籍、军令、管理军队的重要机构。
(1分)它在五代时成为常设的国家重要军事乃至政务机构,其长官枢密使由晚唐的官官充任至五代由重要大臣担任。
枢密院获得了与中书门下并为“二府”的称号。
宋代沿袭五代旧制设枢密院主军事,而中书门下政事堂主政,并称“二府”,另有三司主财政,均直接对皇帝负责。
枢密院长官为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4分)4、国民参政会: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新成立的咨询机关。
(1分)它由议长、副议长和参政员(150至290名)组成。
参政员由国民党规定的机关团体推荐,资格为在机关团体工作三年以上并卓有声望者。
被推候选人交付国民党中执会指定的国民参政会参政员资格审议会,最后由国民党中执会决定参政员、正副议长。
国民参政会每半年开会一次,会期十天,有听取政府施政报告、向政府提出询问和建议、初步审议国家总预算等权力,但其决议须经国防最高委员会通过方能颁布执行,多少显示出国民政府的开放性。
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设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
(4分)5、资政院:清末“预备立宪”中成立的为正式议院的预设机构。
(1分)资政院设总裁2人,副总裁2至4人负责全院工作,由皇帝从卓有勋功的王公大臣及三品以上大员中指派。
议员分“钦选议员”(皇帝指派)和“民选议员”(各省谘议局中互选产生,然后由总督、巡抚圈定)。
资政院有权议决国家财税收支、法典朝章、公债税率等,但军机大臣、各部可提反对意见,皇帝有最终裁决权。
实际上它是清朝统治者手中的民主装饰。
(4分)6、内阁制:明朝形成绝对君主专制条件下而出现的国家中枢组织,清朝早期沿袭,清中后期其职权被军机处所取代。
(1分)朱元璋废宰相制后,为解决皇帝专权但又不能专政的矛盾,便仿宋制建三殿二阁,殿、阁设学士、大学士作为皇帝秘书班子,因位于宫中,故称内阁。
其最初职能是“传旨当笔”,明成祖时阁臣始“参与机务”,明仁宗时部分六部长官兼阁臣,明宣宗时内阁和阁臣有了行使公文的职权,明代宗时阁臣开始指挥六部,明世宗时内阁已位列六部之上,成为国家权力中枢机构,明朝内阁制度形成。
内阁形成首辅制是在明英宗时,从明世宗到明神宗内阁及首辅权力最盛。
(4分)7、五院:南京国民政府根据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和“权能分治”理论,在1928年10月成立的国民政府的主体和核心机构。
(1分)五院包括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五院。
行政院位列五院之首,是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机关,司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考试院是最高考试机关,监察院是最高监察机关。
五院长官为正、副院长。
五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彼此制约,共同构成了国民政府组织体系的主干。
(4分)8、郡县制:确立于战国时期而被后世广泛采行的地方行政区划制。
(1分)春秋时代中期随分封制被兼并战争破坏,大国开始将兼并小国改为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划,郡的设置比县稍晚,且规格比县要低,战国时出现郡管县。
郡的长官为“守”或“太守”,负责一郡行政、军事和财政。
县的长官称“令”或长,主管全县军政事务。
汉代以后州、路、行省先后取代郡成为一级行政区,而县制则沿用至今。
(4分)9、征辟制:征召、辟除制的简称,是秦汉时代皇帝和地方长官选拔官员和属吏的制度。
征召制是由皇帝直接下诏征求士人并拜任其为官的制度,它由先秦的简任制演变而来,征召的特征是“德举”,对象多为德高望重的宿儒、名士,征召意义在于礼敬人才的示范作用。
辟除制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长官自行选拔与任用属吏的制度,其中被辟为公府属吏者任职条件、地位最高,其升迁、转徙都较一般官府属吏更便捷、轻快,而地郡县长官属吏的辟除可直接从普通百姓中选用。
(4分)10、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1分)它是统治阶级用以组织国家政权的方式,常受社会结构、阶级关系、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制约。
其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的组织及设置、官员的管理、行政监察、财政、军事、法律、礼制及外交制度。
从世界历史看,政体是丰富多彩,古代有君主、民主制、贵族共和制等,近代以来,民主制、共和制成为主流。
(4分)11、三省六部制:隋唐时期国家组织的核心制度。
(1分)隋朝改革国家组织,开始建立三省六部制为核心的国家制度,到唐代完善这种制度。
隋代三省为内史(掌拟诏制令权)、门下(掌封驳权)、尚书省(掌行政权),唐代为中书(内史省改名)、门下、尚书省。
三省长官在隋唐均为丞相。
六部是尚书省下辖的六个具体职能机构,分别为吏、户、礼、兵、刑、工部,长官为尚书。
六部成为当时及后世中国主流的国家行政职能机构。
(4分)12、君主丞相制: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1分)秦统一六国后,全面建立起专制君主制,在至上的皇帝之下存在一个“百官之长”、总执朝政的丞相或相国,故相权对皇权存在有限制约作用,西汉中后期以后这种制度开始发生变化,相权逐渐被削弱直至撤销丞相,君主专权大为提高,西汉末期改革三公制度,形成尚书制度。
至东汉尚书已重于三公,到魏晋南北朝尚书由政务中枢变为国务总署,录尚书事成为无丞相之名的丞相。
(4分)13、御史台:唐宋元时期国家的主要监察机构。
(1分)魏晋南北朝时御史台从少府中独立为直属皇帝的专门监查机构,隋代时御史台成为行政外部监查的三台(谒者台、司隶台、御史台)之一。
至唐朝开始行政组织外部的监查主要由御史台负责,其下辖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成为国家三大中心组织之一(中书门下省主决策、尚书省主行政、御史台主监察),宋代监察组织沿袭唐制,元朝则承唐宋制度,只是监察组织主要由内台(御史台)、外台(新创的行御史台及肃政廉访司)构成。
(4分)14、二十四司:隋朝确立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政务系统中分掌国家行政的六部职能机构。
(1分)它被唐、宋所沿袭,影响到明清。
隋唐宋时代,中央六部各辖四个职能司,其中都有一个与本部同名的司,其余三个职能司因六部职能不同而名称有别,共计二十四个职能司,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分掌各种职权。
六部二十四司是国家行政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国家主要行政职能。
直到明代才打破每部各辖四司的体制。
(4分)15、分封制: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
(1分)西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
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
战国时,各国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权和军权,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袭。
秦始皇统一全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汉初又兼采之。
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
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4分)16、地主封建制:一般认为是秦统一六国后全面总结战国时代社会变革成果而确立的中国古代国体。
(1分)中国封建社会有二大社会基础:一是地主阶级,是阶级和政治基石;二是农民阶级,是经济和军事基石。
依据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学术界通常将秦汉至明清的中国古代社会定为地主封建制,并划分为三个时期:(1)初级阶段,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2)成熟阶段,即隋唐宋元时期;(3)衰亡阶段,即明清时期。
(4分)17、三司使: 宋代掌国家税赋、岁支的中央机构三司的长官。
(1分)三司即盐铁、度支、户部三司,它沿自唐代,宋代号称“计省”,直接对皇帝负责总理财政权,与掌行政权的中书门下和掌军权的枢密院形成三权并立。
宋太宗早期分置三使,即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后期设三司使,总领三部。
三司使号称“计相”,其地位与参知政事、枢密使相等。
其副手有三司副使或三部副使。
(4分)18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
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
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19 三司推事这是唐朝审理大案时的一种审判制度。
唐以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和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
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的案件,发现可疑,徒流以下案件驳令原机关重审,或迳行复审;死刑案件,则移交大理寺重审。
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
每逢大案,常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
20.千户制:是蒙古汗国军政合一的制度,创建于1204年。
成吉思汗即位后,将全蒙古部众划分为九十五个千户。
册封给有功之臣,即千户那颜。
是世袭之职,对大汗有交纳贡赋,带兵出征作战的义务。
也可参加讨论军国大事。
大汗承认千户那颜世袭权力。
在其本管范围内拥有分配牧场、征收赋税、差派摇役、统领军队等权力。
千户制的特点是,将全部牧民用军事方式编制起来,使之隶属于各个千户那颜。
每个千户。
既是军事单位,又是基层社会组织。
21、三司会审: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
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
刑部为六部之一,掌法律刑狱;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掌刑狱案件审理;都察院为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
三司会审一般由皇帝下令,三大司法机关承命,审理结果报请皇帝批准执行。
22九卿圆审,又称九卿会审或圆审,是明朝重要的复审制度,凡是地方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罪犯经过二审后仍不服判决者,由三法司长官(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御史)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和通政使组成会审机构共同审理,判决结果奏请皇帝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