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
硕士研究生Q2、Q3核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 Q2、Q3 核算方法
Q1 计算方法 根据研究生学位课选课情况进行标准化换算,具体换算过程是: 1、将同一学位课的研究生成绩,除以选择该学位课的研究生实际最高成绩得分, 再乘以 100 分,得到研究生该学位课的标准得分,即:同一门学位课中,实际课程成 绩最高的换算为 100 分,其他成绩除以最高成绩的分数为实际换算分数;实际课程最 高分数指选择该课程全部同学的最高分,含机械学院博士、硕士及其他学院学生,并与 研究生名单一并张榜公布。 2、实验课成绩按:优(95 分) 、良(85 分) 、中(75 分) 、不及格(55 分)计算; 3、其他学院课程成绩、课程全部选课学生总人数少于 5 人的课程成绩按实际得分 计算。 将每个研究生的所有学位必修课标准化换算成绩平均得到自己的最终换算成绩,得 到 Q 1 ,即: Q1= ������ 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 ∗ 学位必修课学分/������学位必修课学分 Q 2 部分评审规则 根据研究生院规定,Q 2 为上一学年学术考核得分,总分为 100 分。根据研究生院 规定,可以包括研究生参与导师及实验室科研工作、学术科技活动、学科竞赛、发表论 文、参与编写专著、科研成果及发明专利等情况,具体评审规则如下: 1、学术成果类,占 1/3; 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作者单位需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术成果申请及获得时 间需为研究生入学时间之后,方为有效。 研究生的成果,采用当量换算方法。 一般期刊、国内会议的 1 篇论文和实用新型专利为同等级别,当量为 5;核心期 刊、国际会议、北航学术论坛的 1 篇论文同等级别,当量为 10;EI 检索源期刊 1 篇
(4)个人参加班级活动: 每人每次加 0.5 分。 (5)需做好寝室卫生,注重寝室文明,营造和谐、整洁的良好生活环境,有违纪行 为(如违章用火、用电、赌博、破坏公物等) ,并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的,W 2 部 分为基础分; (6)如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 ,人际关系较差,并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W 2 部分为基础分; 注: 学生本人应在本学年奖学金评定指定提交期限内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班级初审, 研究生指导办公室审核;以上相关加分需持相关证明,加满为止;学生干部职责所属工 作范畴,不予加分;以各系所为单位组织的活动不包括在内。 班级活动需在开展之前,报请研究生指导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班内公示活动 参加人员名单,并将文字材料(含活动时间、地点、主题、内容、总结、经费预算与报 账、新闻稿、参与人员详细名单等)报送研究生指导办公室,经审核后,方认为有效。 W3 现。 参与的社会工作包括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研究生交流报、研究 生班委、党支部等工作。 大班委、 小班长、 研一开学初小班临时负责人、 党支部书记: 80-90 分; 研会主席、 研究生辅导员:80-90 分; 研会副主席:75-85 分; 班级干部(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文体委员、宣传委员等) :70-80 分; 学院研究生会干部、校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团委干部:70-80 分; 学院研究生会、 校研究生会 (包括研究生交流报) 、 研究生团委优秀干事: 60-70 分; 学院研究生会、校研究生会(包括研究生交流报) 、研究生团委干事:50-60 分; 其他同学:40-50 分; 说明: 社会工作考评得分由研究生指导办公室根据学生社会工作任职和表现在规定范围 内给出得分;在学期初各类学生干部需到辅导员处备案,并得到认可,否则不予加分; ——社会工作考评得分,满分 100 分,主要考核研究生在社会工作任职和表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一、智育分排名:智育分就是通常所说的学业成绩,常表现为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考试的平均分,平均分排名在前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评定资格。
其中又以排名的先后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有的学校分为两个等级)。
二、附加分排名: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专业竞赛奖项可以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转算为附加分,这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智育分排名靠后的话,可以通过附加分的形式来提高排名。
三、违规违纪情况:无论是哪一所学校,智育分和附加分都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但如果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那么即便符合上述标准,也会被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这里所说的违规违纪包括但不限于挂科、缺勤、记过、处分等情况。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本学年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3.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获奖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报名考研究生需要条件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要求。
四、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如下: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化学化工学院研二、研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研究生课程阶段,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合格:百分制60分以下),不得申请当年度学业奖学金(不影响后续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截止至奖学金评选程序启动之日,没有完费注册的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具体办法(一)评定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名额比例按学校当年规定。
(1)对于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主要参考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公共基础课加权成绩。
对于存在英语免修的年级,该年级所有同学在计算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时,不将英语成绩计算在内。
(2)对于研究生三年级学生主要参考其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和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
(二)评选流程(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任委员;(2)学生自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学院研究生秘书核查相关材料,核查无误后上报奖学金评审小组;(4)评审小组审查相关材料,给各项成果赋分,研究生秘书统计得分,并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各申请者最终得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名单;(5)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根据学业奖学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可编辑优质文档)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可编辑优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一、指标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学院须根据学院专业特点,分专业(或班级)、分年级,采取不同权重进行评审。
具体参考标准如下:1.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表,计量单位:%。
2.总分及计算总分计为100, S 为总分、Si 为考核项目、W i 为权重,具体计算办法为S =1S ×1W +2S ×2W +3S +4S ×4W 。
二、主要指标计分说明 (一)思想品德(S1)该环节计分总体原则是优加劣减、合理适度,基本分为60分,满分100分。
1.荣誉加分注:集体表彰减半加分;一学年内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分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2.参加学生工作加分研究生参加学生工作,考核称职以上的给予一定加分,分别由研工部、培养学院党总支(学生科)、校团委(含院团委)等负责考核和赋分,同一个人多重身份就高加分一次后,其余减半加分。
3.其他活动加分研究生参加志愿活动,如新青年下乡、国学社、国情党史宣讲、学业就业帮扶、泰国秋季夏令营等,给予一定加分:参与者或成员最高加2分(具体分值由各项目负责人考量确定),其中党员服务中心(国学社、国情党史宣讲团、学业就业帮扶队)各负责人加5分,泰国秋季夏令营负责人加3分。
注:各项累加值最高不超过10分。
4.减分标准注:集体活动主要包含学校、学院要求必须参加出席的各类活动等。
受院级或校级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奖资格。
5.其他未列入事项,由学院酌情处理。
(二)学习成绩(S2) 该环节满分为100分。
1.绩点的设定二级制考核合格为2.5,不合格为0。
2.学习成绩的计算 学习成绩(2S )﹦课程学分绩点和﹦注:只将每学期2门学位课成绩作为学习成绩计算依据,选修课、公共课(英语、马克思主义)不作为计算依据。
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模板】
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
准
注:1.所有业绩材料均为研究生阶段获得;2.所提交业绩材料中,研究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大学;3.本次评选获得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4.科技竞赛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获多项荣誉称号,赋分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叠加;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研究生,不重复计算;5.考核年度有考试不及格、违纪、学术不端、欠费者取消评选资格。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审赋分标准
注:1.所有业绩材料均为研究生阶段获得;2.所提交业绩材料中,研究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大学;3.本次评选获得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
4.科技竞赛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获多项荣誉称号,赋分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叠加;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研究生,不重复计算;
5.考核年度有考试不及格、违纪、学术不端、欠费者取消评选资格。
全国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讲解之学业奖学金
全国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讲解之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是全国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中的一种奖学金类型,旨在激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全心投入学习科研,提高其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本文将对学业奖学金的政策内容、申请条件以及获得途径进行详细讲解。
首先,学业奖学金的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奖学金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期限等方面。
学业奖学金的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在职硕士、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等。
奖学金的资助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进行评定,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资助期限通常为一学年,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进行续颁。
其次,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态度等方面。
学业成绩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一般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排名前列,同时还要求学位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学分绩点平均成绩达到一定标准。
科研成果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包括科研项目和论文等方面的表现。
此外,学术态度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关键因素,包括学生的学术热情、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等。
最后,学业奖学金的获得途径主要包括自主申请和推荐评选两种方式。
自主申请是指学生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时,自己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并经过学校审核获得奖学金。
推荐评选是指学校通过调查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然后根据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推选出一定比例的学生获得学业奖学金。
一般来说,学生可以同时采取自主申请和推荐评选的方式进行申请,以提高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机会。
综上所述,学业奖学金是全国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中的重要政策措施,对于促进优秀硕士研究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硕士研究生们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时,应当注重学业成绩的提高,加强科研实践,培养良好的学术态度,这样才能有机会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资助,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学校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学业奖学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建立健全评审体系,确保学业奖学金的公正公平。
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新生入学时间较短、尚未有在校学习成绩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生细则》)。
第二条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基本条件、奖励比例、评选组织与程序、奖金管理与发放同《细则》规定。
第三条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金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每年金额根据情况上下有所浮动):(注:获奖比例以不含推免生的参评学生为基数计算。
)第四条为了吸引优秀生源,奖励优秀考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科研成果进行评分,同时参考新生参加入学教育情况。
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五条硕士推免生为新生一等奖学金当然获得者,不参加评比,所占名额不在规定比例的获奖人数以内。
校外调剂的硕士新生默认为三等奖获得者,不参加评比,所占名额在规定比例的获奖人数以内。
校内调剂的硕士新生按现所在专业进行评比。
第六条入学成绩依照初试成绩和所在专业排名,按去掉推免生、定向生、校外调剂生后的人数进行实际排名计分。
第七条科研成果为近三年(截止评比当年月日)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的标准按照《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科研成果优秀奖评奖规定》、《关于科研成果奖评比中期刊认定相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与课题研究且有相应成果的,按其中的“其他”相应条款核算。
第八条研究生院学生处负责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新入学研究生在组织员老师的具体指导下,以专业、支部为单位,根据评审标准和实际得分,推荐奖学金评选等次。
第九条评选程序:每位同学如实填写个人得分统计表(见附件),个人签字后交支委复核;各支委负责对本支部学生各项得分进行逐项复核,无误后填写支部统计表(见附件),并以一定方式在支部同学中公示;支部书记签字后,交组织员老师审核,进行初评推荐。
全国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解读学业奖学金
全国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解读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硕士研究生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而设
立的奖励。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学业奖学金主要分为国
家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两种。
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提供的奖助金,主要面向获得硕士学位且成绩优
秀的研究生。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并享受学费
减免的政策。
校内奖学金是由学校提供的奖励,主要面向在硕士研究生学业上表现
优秀的学生。
根据学校的具体规定,校内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会综合考虑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等因素。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主要基于学生在学术研究、科研水平和学术道德等
方面的表现。
具体的评定标准包括:学术成绩优秀,如平均绩点排名在全
班前10%等;科研成果丰富,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参与学术交流,
如参加学术会议、做报告等;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如诚实守信,遵守学
术规范等。
获得学业奖学金对学生来说有以下几个好处。
首先,获得学业奖学金
能够鼓励和激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科
研能力。
其次,学业奖学金能够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使学生更加专注于
学习和科研工作。
最后,学业奖学金还可以增加学生的荣誉感和自信心,
对学生未来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总而言之,全国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中的学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奖
励在硕士研究生学业上成绩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
通过学业奖学金的设立,
能够激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同时也能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增加学生的荣誉感和自信心。
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积极学习、勇于创新,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全院统一管理,并在每学年底进行。
第三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学金数量第四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每学年不超过总人数的10%设定,根据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定。
第五条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资助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三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根据以下方面综合评定:(一)学业成绩:包括学分绩点、课程成绩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等;(二)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学术会议和获奖情况等;(三)科研实践:包括参与科研实验、项目研究和技术创新等。
第七条学业奖学金评定采用定期评定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定期评定按照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在每学年底进行。
第八条定期评定主要根据学期学业成绩情况进行,成绩优秀者可获得相应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一)一等奖学金:学期平均绩点为4.0;(二)二等奖学金:学期平均绩点为3.7-3.9;(三)三等奖学金:学期平均绩点为3.3-3.6第九条综合评定主要根据全年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情况进行,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一)一等奖学金:年度平均绩点为4.0,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二)二等奖学金:年度平均绩点为3.7-3.9,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三)三等奖学金:年度平均绩点为3.3-3.6,有一定的学术积累。
第四章评定程序第十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每学期结束后,学生提交学期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汇报;(二)学生填写申请表,详细填写个人学业和科研情况;(三)学生材料审核,包括学习成绩核对、科研成果审核等;(四)相关评委根据学术和科研水平进行打分;(五)汇总评分结果,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六)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公示期为1周;(七)公示期结束后,奖学金发放。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录取后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学位类别统一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其中科学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专业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
具体评分方法如下:1、品德表现(20分)评分前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研究生以打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其中政治思想5分,道德修养3分,遵纪守法5分,诚实守信5分,文明卫生2分(基础分1分,星级宿舍评分1分,每颗星0.2分)。
2、学习成绩(35分)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3、科技创新(15分)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或收到录用通知并附汇款证明的(不交版面费的除外);国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为准,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按研究生第1作者对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获批证书时间为准;署名院校或专利权人要求为郑州大学。
如校研究生院对作为评奖依据的论文级别及发表依据等有更高标准的,采用更高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SCI、EI等收录: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加6分,其他不加分;(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学部和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3分;B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3)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5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4)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5)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E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加1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6)专业学位硕士在非核心公开刊物的正刊(以实际出版刊物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加分上限4分,其他不加分;(7)获得发明专利: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7分,第3名加5分,4名加2分,其他不加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8)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第3名加1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加分上限4分;(9)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导师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者,国家项目前第一名加10分,其他依次递减1分;省级项目第一名加7分,其他此依次递减1分;厅级项目第一名加4分,其他依次递减0.5分(此项加分以结项证书、鉴定证书或结项材料为准,加分名次为项目实际排名);(10)获得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一般项目第一申请人加1分,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及以上奖励的,在前基础上第一申请人再加1分。
人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人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了促进研究生学业发展,激励优秀研究生学习和研究,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对学术优秀的研究生的一种认可和鼓励,同时也是对研究生学业表现的一种资助和支持。
为了规范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发放程序,制定了以下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一、评定标准1. 学术成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首先考虑研究生的学术成绩,包括课程成绩、论文成绩、科研成果等。
学术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首要因素,学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将得到更高的奖学金奖励。
2. 研究能力:研究生的研究能力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科研能力、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生将获得更高的奖学金。
3. 学术荣誉和奖项:研究生在学术方面取得的荣誉和奖项也是评定奖学金的考量因素之一。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的学术奖项的研究生将得到额外的奖学金奖励。
4. 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较好的学术合作精神,能够在学术交流中展现出较好的学风和学术修养,也将成为奖学金评定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奖学金等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以及特等奖四个等级。
根据研究生的学术表现和综合能力,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等级的奖学金奖励。
1. 特等奖:特等奖为最高等级的奖学金,颁发给在学业方面表现卓越,学术成果突出,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研究生。
获得特等奖的研究生将获得高额的奖学金奖励,并有机会获得相关学术实习或项目资助。
2. 一等奖:一等奖奖励给在学业方面表现优秀,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研究能力和学术潜质的研究生。
一等奖的奖学金金额适中,可以作为对研究生学术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3. 二等奖:二等奖奖励对象为学业成绩良好,研究能力较强,对社会或学术界有一定贡献的研究生。
二等奖的奖学金金额适中,是对研究生学习和研究成果的一种资助和支持。
4. 三等奖:三等奖为最低等级的奖学金,颁发给在学业方面表现尚可,具有一定学术潜力和发展空间的研究生。
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3年教育学院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根据《有关开展河北大学2023-2023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旳告知》及《河北大学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措施》结合教育学院实际,制定本评审措施。
一、成立学院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耀武张立红副主任委员:高洁朱文富田宝军行政管理人员:田宏海赵雨馨硕士导师代表:吴洪成钱玲齐冰傅松涛范宁杨凤英薛国凤张莅颖胡保利赵彦彬学生代表:陈旭、张泽晖二、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及详细规定:(一)基本条件:1.学业奖学金由学生自愿参评,并向学院提交申请;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旳领导;3.纳入全国硕士招生计划旳且符合基本条件旳全日制硕士均可参评。
硕士档案及工资关系未转入学校旳,不享有学业奖学金。
获得奖励旳硕士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
如有违法违纪旳,撤销记录后方可参评该奖项;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各类社会实践及集体活动,科研能力明显,发展潜力突出;6. 学习成绩优秀;7. 在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无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8. 按学校规定期间进行学籍注册、足额缴纳学费;9.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旳硕士,其中硕士硕士为2~3年,博士硕士为3年,可正常参评;特殊状况需通过审批方得参评。
(二)评奖对象:1. 一年级硕士硕士(2023级):(1)推荐免试旳硕士硕士(包括硕士支教团)所有享有一等学业奖学金;(2)参与统一入学考试旳学生,以最终成绩(成绩加成方式: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排序,在比例范围内依次确定获奖者;(3)按照硕士院下发旳指标,平均分派各班级、各奖级名额。
计算公式如下:各班级、各奖级名额=班级可参评人数/年级可参评人数×学校分派年级名额。
【当某奖级指标局限性每班平均分派时,先计算出专业类别应得旳名额,各班级名额再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会讨论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学业奖学金的首要评选标准是学术成绩,包括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
课程成绩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分数标准,而科研成果则根据发表的论文、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价。
2. 科研能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注重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经验、实验技能、创新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通过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参与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体现。
3. 综合素质:除了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会考虑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适应学术环境,并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4. 学术道德:在评选学业奖学金时,学术道德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研究生应该遵守学术规范,保持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5. 其他表现:除了上述标准外,学业奖学金评选还会考虑申请者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其他表现,如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
每个学校和专业的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在学校或学院官网查询。
同时,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和学院通常会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并按照一定比例选出获奖者。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附件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一、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1234因培养类别不同、各学习阶段的要求不同,其权重系数可有所侧重。
培养单位可对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的权重进行±10%的调整。
二、计分说明(一)思想品德(S1)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最高2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同学互评、导师评价最高各30分,辅导员评价最高20分,具体计分项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
3.获得各类表彰(S3、S4已获计分除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集体活动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应给予适当计分。
计分时应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奖励适度区分分值。
(二)学习成绩(S2)以本学年学分绩点成绩为依据。
(三)学术成果(S3)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
1.成果期限各项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奖学金评选截止日已发表为准,需提供原件。
2.作者署名凡本专业导师组中任何一名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研究生独撰;专著著者应为著作封面的作者,致谢栏中提及者或著作章节中未明确标明者,均不加分。
3.期刊分类论文分类参照我校科研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分类原则,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论文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期刊目录原则上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光盘核心版)》(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入选期刊的以上一年度9月份公布版本为基础。
4.成果计分(1)在学校科研部认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见附件3),独撰者(本专业导师组任何一位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独撰,下同),计100分;在一类、二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另外进行特别嘉奖,分别计20分、10分(嘉奖分不加权,直接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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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二年级)
考核项目内容
各项
分值
科研能力(论文、科研进展)(分)科研主
要环节
(分)
开题报告优秀分,良好分,合格分,不合格为分(不具备评审
资格);以班级或更大团体为单位做次以上学术报告为分,没
有在规定规模以上团体做学术报告为分
~
发表论
文及获
得发明
专利授
权情况
(分)
发表篇收录论文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
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
子以下可得分。
~
发表篇及以上(含)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在以上可得分,
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
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
子以下可得分。
~
发表文章被()和收录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可得分;发表一级学
报论文可得分,发表权威期刊论文(学校学报除外)可得分,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得分。
~
未发表论文者由申请人所在班级班导师组织全体导师,在听取
毕业论文科研进展汇报后,给予分的评分。
学生成绩(分)
所有课程全部及格条件下,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同年级组学
位课最高学分绩点×。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三年级) 综合素质
(分)
综合表现(分) 由班导师组织班级所有导师进行评定,根据学生热爱祖国、遵
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风
端正、学习刻苦、积极参与课题组工作、积极参与班级与学生
会建设以及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等方面进行评定,班
级不分培养层次按着表现优秀的程度,划分\\\四档,其中档不
超过,分;挡不低于,分;挡和挡不低于,其中挡分,挡一票否决(凡当年受过处分者或导师认为难以指导者为)。
获得各项奖励(分) 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荣誉者得分,校级荣誉者得分,院级荣
誉者得分;参加国家、省、市各项科技文化活动获奖者得分,
获校一等奖得分、获校二等奖得分、获校三等奖得分、获校优
秀奖得分,参加学院活动获一等奖得分、二等奖得分、三等奖
得分、优秀奖得分;
同一项活动计最高分,不重复得分。
此项最高分为分。
家庭经济状况
(分)
孤儿得分;有以下证件者(低保边缘证,低保证,特困证,残
疾证,烈士子女,单亲证明<非离异>),每项加分,最高分;一
般家庭得分。
考核项目
内容
各项
分值
科研能力 科研主中期考核优秀分,良好分,合格分,不合格为分(不具备评审~
(分)要环节
(分)资格);以班级或更大团体为单位做次以上学术报告为分,做次报告为分,没有在规定规模以上团体做学术报告为分
论文、科研进展(分)发表篇收录论文影响因子在以上得分,影响因子以上得分,影
响因子以上得分,影响因子以上得分,影响因子以上得分,影
响因子在以上得分,累计影响因子以下的分。
~
发表篇及以上(含)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在以上得分,累
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下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
下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及以上、以下得分,累计影响因子以上、
以下得分,累计影响因子以上、以下得分,累计影响因子以下
得分。
发表文章被和收录、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分,发表在一级学报分,
发表权威期刊(学校学报除外)分,发表在核心期刊分。
未发表论文者由申请人所在班级班导师组织所有导师,在听取
毕业论文科研进展汇报后,给予分的评分。
综合素质
(分)
综合表
现(分)由班导师组织班级所有导师进行评定,根据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学习刻苦、积极参与课题组工作、积极参与班级与学生会建设以及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等方面进行评定,班级不分培养层次按着表现优秀的程度,划分\\\四档,其中档不超过,分;挡不低于,分;挡和挡不低于,其中挡分,挡一票否决(凡当年受过处分者或导师认为学生不服从指导者为)。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标准(二年级) 获奖情况(分) 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荣誉者得分,校级荣誉者得分,院级荣
誉者得分;参加国家、省、市各项科技文化活动获奖者得分,
获校一等奖得分、获校二等奖得分、获校三等奖得分、获校优
秀奖得分,参加学院活动获一等奖得分、二等奖得分、三等奖
得分、优秀奖得分;
同一项活动计最高分,不重复得分。
此项最高分为分。
家庭经济状况 (分) 孤儿得分;有以下证件者(低保边缘证,低保证,特困证,残
疾证,烈士子女,单亲证明<非离异>),每项加分,最高分;一
般家庭得分。
考核项目 内容
各项
分值
科研能力
(论文、
科研进
展)
(分)
科研主要环节(分) 开题报告优秀分,良好分,合格分,不合格为分(不具备评审资格);以班级或更大团体为单位做次以上学术报告为分,没
有在规定规模以上团体做学术报告为分 ~ 发表论文及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情况(分) 发表篇收录论文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及以上可得分,影响因子以下可得分;发表和收录论文可得分;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可得分。
~ 发表篇及以上(含)和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在以上可得分,
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以下可得分,累计影响因子在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