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二)危害结果的意义 1. 区分罪与非罪的功能 2. 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功能 3. 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功能 4. 影响刑罚裁量的功能
一、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因果关系,是指不同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一)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 1. 哲学上因果关系与刑法上因果关系 2. 刑法上因果关系 ( 1 )研究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能否根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
•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成立犯罪 所必须具备
•
的、行为人在其犯罪意图支配下实施的危 害社会的行为活动。任何 犯罪的成立都须具备犯罪客 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有:
(一)客观性
•(二)危害性
•(三)多样性
•(四)法定性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一)必要因素 危害行为是成立任何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因素。 (二)选择因素 ( 1 )危害结果。 ( 2 )危害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 3 )行为人所采用的方法或者手段。 ( 4 )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或者场合。
第二,分析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作用力、原因力大 小,即分析危害行为对行为对象施加了多大程度的作用 力 ,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发生有多大的原因力。
第三,对危害行为原因力有无和大小的分析,并不是 相互分离、毫无联系的两种认识活动。
四、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地位 (一)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 (二)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地位
据已经发生的危害结果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
( 2 )即便在犯罪成立之前分析何者引起危害结果发 生,也不是所有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都可成立犯 罪。
( 3 )刑法上所关注的行为虽然有很多,但只有危害 行为因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为刑法所强烈否定,属于犯 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犯罪客观方面
间、地点、方法等并非犯罪构成要件,但
是往往影响到犯罪行为本身社会危害程度
的大小,因而对正确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08-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 错误的? 【考点:危害结果的法律属性】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 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 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 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 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 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其特征有:
二、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在犯罪构成的诸要件中,犯罪客观方面处于
核心地位,它既是犯罪主体与犯罪客体的纽
带,也是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客观依据。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 (二)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客观标准 (三)正确分析和认定犯罪主观方面的客观基础第二节
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这是区分作为 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
纯正的不作为犯
作为和不作为在我国刑法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 样,大多数犯罪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有一些犯
罪只能由不作为方式构成,如第261条的遗弃罪、
第422条的拒传军令罪、第429条的见危不救罪。 对此,刑法理论上称为“纯正不作为犯”。
而存在的客观范畴时,才能对其定罪量刑。
(二)具体性
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是具体的而
不是抽象的。旨在表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表现。
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中居于主导地位。
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1.为刑法规定而具有法定性2.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3.是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
4.是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因素二、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也可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或犯罪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成立在犯罪客观方面所必需具备的条件。
犯罪客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关系: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是犯罪客观方面这一范畴的一个下位概念。
犯罪客观方面是就刑法分则中各种犯罪成立必须具备某些客观事实特征而概括出来的一个范畴,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之一;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则是相对具体的,是指刑法分则中某种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应当具备的客观要素。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的方法、时间、地点等。
在这些要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一切犯罪构成要件的核心要件;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常被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
危害结果是大多数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犯罪的方法、时间、地点则只是某些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被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
4.犯罪对象的体系归属行为对象即犯罪对象,虽然是属于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范畴,但由于其与犯罪客体关系密切,理论上为论述方便,一般都将其置于犯罪客体的内容中加以论述。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研究和认定犯罪客观方面中的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刑法因果关系只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并不是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第二节危害行为(一)我国刑法中“行为”的含义1.最广义的行为,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泛指人的一切行为,不论是否为犯罪行为;2.广义的行为即犯罪行为;3.狭义的行为专指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行为,即危害行为。
刑法学犯罪客观方面
过于自信的过失
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
单位犯罪的种类
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施的犯罪,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犯罪,以及个人为进 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犯罪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的关系
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方面,缺一不可。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主观方面的外在表现,而主观方面则是客观方面的内在反映。
在认定犯罪时,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既要看犯罪的客观方面,也要看犯 罪的主观方面,以便准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和情节。
02
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的条件
通常要求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且单位成员或领导层集体决定或同意实施犯罪行为。同时,某些特定罪名还要求单 位具备特定的资质或背景。
04
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认定犯罪客观方面的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必须严格依 照刑法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界
限。
尊重客观事实
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必须尊重客观 事实,不能主观臆断。
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
危害行为
行为对象
指在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 动,包括积极的身体活动和消极的身体活 动。
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 物,包括有形的对象和无形的对象。
行为的危害结果
时间、地点和方法
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对被害人或社会造成 的损害,包括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
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这 些因素与犯罪的客观方面密切相关,对于 定罪和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学犯罪客观方面
汇报人: 2024-01-09
目录
•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 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素 • 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 • 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明 • 犯罪客观方面的立法与司法实
践
01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定义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 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 的特定时间、地点、方法等要素。
犯罪工具和手段的特征
犯罪工具和手段具有危险性、针对性和违法性等特征,对 于认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工具和手段的认定
认定犯罪工具和手段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工 具的用途、使用方式等方面,同时需要排除合法工具和手 段的干扰。
04
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明
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收集证据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办 案过程中,应当依法收集与犯罪 客观方面相关的证据,包括物证 、书证、证人证言等。
05
犯罪客观方面的立法与司法实 践
立法规定与实践应用
立法规定
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中规定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包括 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结果等要素。立法上对犯罪客观方面 有明确的规定,是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的重要依据。
实践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根据立法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 ,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从 而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同时,在定罪量刑时,也需要考虑犯 罪客观方面的具体情况。
危害行为的分类
危害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根据行为方式可分为作 为和不作为,根据行为是否具有危险性可分为危险行为和实害行为 。
危害行为的要素
危害行为的要素包括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手段和行为结果等,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危害行为的完整形态。
犯罪客观方面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一、概述〔一〕概念与特征1.概念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是指刑法所保护规定的行为人的行为以及其他外部事实。
2.特征〔1〕具有法定性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3〕是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4〕是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核心因素〔二〕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素1、危害行为〔基本要素〕2、危害结果〔选择要素〕3、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选择要素〕注意:因果关系〔非构成要素〕〔三〕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1、区分罪与非罪2、区分此罪与彼罪3、有助于区分犯罪完成与未完成形态的界限4、正确分析和认定犯罪的主观要素5、正确量刑二、危害行为〔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1、含义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2、特征〔1〕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2〕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基于行为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的身体动静;〔3〕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
3、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1〕欠缺有意性和有意识的行为a、人体反射动作;b、睡梦中或精神错乱下的举动;c、身体受到暴力强制情况下的行为。
思考:假设行为人仅是精神上受到强制而实施了某种行为,是否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2〕欠缺有害性的行为〔3〕欠缺刑事违法性行为思考:言论能否构成犯罪?4.言论能否构成犯罪的问题言论能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言论是否发表以及发表能否影响外界并产生影响。
〔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1、作为〔1〕作为的概念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禁止实施的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
刑法学名词解释练习题
刑法-题库1、犯罪客观方面答案: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是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
犯罪客观方面是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件。
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有:(1)犯罪客观方面为刑法规定而具有法定性。
(2)犯罪客观方面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
(3)犯罪客观方面是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
2、危害行为答案: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危害行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的动静。
(2)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由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
(3)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
3、危害结果答案: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客体造成的法定现实侵害及具体危害的事实。
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危害,它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
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即对直接客体造成的损害。
4、犯罪主体答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根据主体的属性,犯罪主体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根据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法律属性,可将自然人犯罪主体分为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5、犯罪主观方面答案: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等几种因素。
6、犯罪故意答案: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7、犯罪过失答案: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8、意外事件答案:意外事件,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
第七章犯罪客观方面
(二)不作为 1、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2、不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 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 行为。 3、不作为——应当履行(义务) 能够履行(能力) 没有履行(结果)
不作为的义务来源形式 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B、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C、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D、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2008年卷二7.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 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 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 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 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 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西方刑法学者认为:刑法上的行为具有以 下三个因素: (1)行为的心素(内部因素)—行为系由 人的意思所发动 (2)行为的体素(外部要素)—人的身体 举动及静止 (3)行为的介素—对外界发生的影响
2、危害行为——在人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A、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有 体性)。 a、排除动物的活动 b、身体动静如何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三节危害结果
一、危害结果的概念和特征 (一)危害结果的概念 是指危害行为给客体造成的法定损害和现 实危险。
刑法中关于物质性危害结果的规定和要求, 大致有几种情况: 1、以对直接客体造成特定的物质性危害结 果,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 2、以发生严重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罪 与非罪的标准。如过失犯罪。
2004年卷二15.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 为犯罪时,其罪过( )。 A.只能是故意 B.只能是过失 C.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只能是间接故意
刑法学犯罪客观方面
在完善和发展刑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任意解释和滥用司法权力的情况发生。
对我国刑法犯罪客观方面发展的思考
典型案例分析
05
王某驾驶小轿车与骑自行车的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自行车严重损坏。
案例引入
犯罪行为
犯罪结果
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财产损失。
危害结果
指危害行为导致潜在的危害结果出现的可能性,如制造爆炸物但未引爆等。
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即危害行为是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中断
指在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出现了其他因素,导致因果关系的中断,如杀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因被害人自卫反击导致杀人者死亡。
影响量刑
西方古代刑法理论中的犯罪客观方面
古希腊、罗马时期,西方刑法理论开始探讨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和特征。
近现代刑法理论中的犯罪客观方面
近代西方刑法理论中,犯罪客观方面的研究逐渐深入,形成了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和学说。
犯罪客观方面理论的历史发展
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内容
02
指具备刑事违法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已满16周岁、有意志能力的自然人。
自然人犯罪主体
指具备刑事违法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单位犯罪主体
行为主体
作为犯罪
指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包括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等。
不作为犯罪
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行为,但行为人未实施该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如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救助遇险人员等。
犯罪的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
1.作为——不当为而为 以积极的行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2.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 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作为的实施方式
1.利用自己身体的作为(强奸罪) 2.利用身份条件的作为 (贪污罪)
3.利用物质工具的作为 (用刀杀人)
4.利用自然力的作为 (放火罪)
犯罪的客观方面
第一节 概 述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 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特征 有: 1.客观性(客观事实特征)
2.法定性(由刑法规定)
3.多样性(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
1. 危害行为(必备要素) 2. 危害结果(选择要素) 3. 因果关系(不构成要素) 4.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选择要 素)
介入行为人的行为
案例分析:
例1:甲以故意杀人杀害乙,致乙昏迷,甲以为乙死亡,为毁 尸灭迹,将乙扔到浅水中致乙溺亡,将的故意杀人行为与乙的 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例2:甲开车不小心将乙撞成重伤,为逃避责任,甲下车后将 乙砍死,甲开车撞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介入因素判断
1.判断介入因素是否正常,如果介入因素出现 概率很高属正常,先前行为与结果因果关系不 中断,反之则中断。 2.判断介入因素是否独立达到导致结果发生 的程度或对结果发生起决定作用,如果达到了 独立导致结果发生的程度对结果发生起决定作 用则先前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 反之不中断。
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类型
1.纯正(真正)不作为犯 :只能由不作为 形式实施的犯罪。如:遗弃罪 2.不纯正(真正)不作为犯 :可由作为, 也可由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如:故意杀 人罪
2015年司考真题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B
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 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 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 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 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 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 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 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
C
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 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 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 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 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 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 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 关系。
(三)犯罪客观要件的意义
犯罪客观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根据
犯罪客观要件是区此罪与彼罪的重要标准
犯罪客观要件是认定主观要件的客观依据 犯罪客观要件是影响刑罚的重要因素
二、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我国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犯罪构成 客观要件的行为,即由行为人的意识、意 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身体 动作。
(偶然)
强迫劳动
案例
2、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
直接因果 直接因果关系是危害行 为不通过中间环节直接产 生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间接因果关系是行为与 结果之间有第三者作为中 介相联系的因果关系。
间接因果
甲恼于挂在窗外的两只白条鸡被盗,又 将两只涂了毒药的鸡挂在窗外。乙偷了两 只毒鸡后卖给丙,丙食鸡后中毒身亡。 乙偷鸡
我拿什么来救治您……
山东一男子将身患绝症的老母亲送到济南市千
佛山医院,三天之后不辞而别,仅留下一封写 给母亲的信:“母亲,儿子没能力去贪污、做 生意发财、去偷去抢,我真的无法弄钱给你治 病了,哪怕是人道一点的治疗费 ……”为治病已
经花了15万、体重仅剩29公斤、生活不能自理
的 66 岁老人,独自一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的 煎熬……
睡梦中的 动作
身体受暴力 强制下的行为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活动方面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客观标准,是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
《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二、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一)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
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
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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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危害结果
(the Dangerous Result)
1、概念
广义: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给
社会造成的一切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损害
狭义: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行为所
造成的符合犯罪构成的损害
2、危害结果的特点
(1)对某种犯罪的直接客体危害结果, 并不是一切直接或间接结果。 (2)是依照刑法规定属于犯罪构成要件 的危害结果。 (3)对于定罪具有重要意义。 (4)作为构成要件的结果,不仅指已经 造成的现实损害,还包括危害结果的可能 性或危险性。
4、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一)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二)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的联系和区别
五、思考题及练习题
1、什么是犯罪的客观方面?研究犯罪客观方 面有何意义?
2、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居于什么地位?理 论上对危害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3、什么是不作为?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哪 些条件?
4、如何理解刑法因果关系?
目录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二、危害行为 三、危害结果 四、刑法因果关系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六、思考题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概述
(the Survey of the Objective Aspects of Crime)
1、概念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刑 法禁止的危害行为的客观外在活动 犯罪活动的综合性 主观意志的内在性 客观活动的外在性 认识犯罪行为的具体性
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将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同故意与 过失的划分相混淆。
(2)正确认识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的危 害程度。
(3)正确认识研究作为与不作为形式的意 义。
三 特殊要素
一、特殊要素之一:行为的特定时间、地点和特 定的方法
(一)犯罪的特定时间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犯罪而言,在什么时间犯罪, 对于犯罪构成没有影响,但有的可以作为量刑情 节。
法禁止的行为,即不应为而 为之 。 作为是诸多犯罪的主要形式:
利用身体的作为 利用物质工具的作为 利用动物的作为 利用他人的作为 利用自然力的作为 注意:作为并非等同于“亲为”
2008年5月22日凌晨李磊在盗的特定法 律义务,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 而未实施的行为 。即应当做而未做。
(二)犯罪的特定地点 刑法有部分犯罪规定以特定地点作为其构成要件, 如遗弃伤病军人罪是在“战场上”;非法捕捞水 产品罪是在“禁渔区”、“禁猎区”。
(三)犯罪的特定方法 刑法对大部分犯罪并未将方法规定为构成要件, 而只是量刑情节的考虑因素。但对于少数犯罪则 必须是特定的方法才能构成相应的犯罪。如:暴 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这种行为必须是危害社会而为我国刑 法所明文禁止的行为。
(3)从主观上看,它是表现人的意识或者 意志的行为。
精神错乱状态下造成损害的行为
不可抗力下造成损害的行为
身体受强制下造成损害的行为
注意:精神受到强制情况下造成损害的行 为,是否属于危害行为
2、表现形式
(1)作为
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
1、下列甲、乙、丙、丁的行为,属刑法中的危害行为的是(
)
A.甲与王某素有仇隙。一日,甲对王某的朋友江某说:“终有一天,我非杀 死王某不可!” B.乙女下夜班时,路遇歹徒薛某持刀抢劫。搏斗过程中,乙女取出口袋中的 水果刀将薛某刺死。原来,乙女为防止坏人袭击,口袋中一直放有一把水果 刀
犯罪客观方面是我们认识犯罪的重要渠道 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的重要根据 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对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 犯罪客观方面也是判断犯罪主观内容的重要
依据
二、危害行为
(the Dangerous Act)
1、概念
行为人在自己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 刑法明文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行为的特点: (1)从客观方面看,它是人的身体动静。 体素——身体性(动、静) 心素——意思性 介素——对社会的危害性
不作为并非无所作为
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前提条件: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
义务的来源: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行为人的职务或者业务要求其履行的义务 行为人先行行为引起的特定义务
重要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义务 关键条件:行为人拒绝履行义务并
由此造成了损害
不作为的分类
不作为包括纯正不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 纯正不作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即由刑 法明文规定。如:遗弃罪,拒传军令罪,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不纯正作为:即可以由作为,也可以由 不作为构成。如:故意杀人罪,爆炸罪, 放火罪,交通肇事罪。
研究目的的特殊性:解决刑事责任
3、因果关系的一般特征
(1)客观性 (2)相对性 如:甲偷--乙告--甲杀死乙--乙母死 (3)时间顺序性 (4)复杂性,表现为“一果多因”和“一因多
果” (5)多样性,体现为“必然因果关系”和“偶
然因果关系”。 (6)条件性和具体性。 (7)法律性。
1、因果关系的一般原理
因
果
现象
现象
概念:
(一)哲学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一种现象 规律性引起另一种现象,引起其他现象 的现象是原因;被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前者与后者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 (二)刑法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 害结果之间必然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 的内在标准。
2、刑法因果关系的特点
研究对象的限定性:危害行为、危害结 果
3、危害结果的分类
(1)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非构成要件的 危害结果
(2)物质性的危害结果 非物质性的危害 结果
(3)重结果 轻结果 (4)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
4、危害结果的刑法意义
决定某些犯罪的性质 标示犯罪的危害程度 影响刑罚量的确定 赔偿或者罚金刑的重要参考
四、刑法因果关系
(the Causality between the Dangerous Act and the Dangerous Result)
2、犯罪客观方面的范围
(the Scope of the Objective Aspects of Crime)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因果关系 行为对象 犯罪时间 犯罪地点 犯罪方法
3、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the Meaning of the Objective Aspects of Cr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