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搭建】如何搭建VIE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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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构搭建】如何搭建VIE架构?如何轻松运用开曼、BVI、中国香港公司搭建海外上市多层架构?
目录
一、引言二、什么是VIE架构三、如何搭建VIE架构四、设置VIE架构的主要目的五、VIE架构下利润如何转移?
一、引言
新浪运用VIE架构成功实现海外上市的成功案例。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效仿新浪,搭建VIE架构实现海外上市,包括互联网巨头BAT均采用了VIE架构。

究竟什么是VIE架构?如何搭建VIE架构?如何利用VIE架构进行利润的转移呢?二、什么是VIE架构
VIE架构即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Interest Entities;VIEs),也称为“协议控制”,即不通过股权控制实际运营公司而通过签订各种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的合并。

VIE架构最开始运用是为了规避国内监管对外资准入的限制,现在主要运用于企业实现海外上市融资。

VIE架构虽然运用已久,但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目前的我国法律并未对VIE架构做出定性。

三、如何搭建VIE架构
在BVI或者开曼群岛设置离岸公司,该离岸公司与境内上市实体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将境内实体公司绝大部分利益转移到离岸公司,并通过协议控制境内实体公司的所有权。

具体如何操作呢?VIE架构搭建步骤解读:
1.每个创始人以个人名义单独设立一个BVI/开曼公司,一般情况下会选择注册BVI公司;
PS:为什么要选择设立BVI公司?
BVI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海外离岸投资中心之一,设立BVI公司主体主要是因为在BVI层面转让股权所得,基本不用缴纳任何税收,将来创始人或财务投资者退出时的税收负担基本为零,而且成立简单,高度保密;
2.所有创始人的BVI/开曼公司共同成立一个离岸公司(开曼/BVI);
3.这个离岸公司和投资人共同投资成立开曼公司(VC/PE的投资款进入开曼公司);
4.由开曼公司成立中国香港壳公司;PS:为什么要成立中国香港壳公司?设立中国香港壳公司能更好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新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的境外PE获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需要在中国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税收协定另有优惠的除外)。

由于大陆和中国香港之间有关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规定,对中国香港公司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符合规定的股息所得可以按5%的税率来征收预提所得税。

5.由中国香港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VC的投资款作为注册资本金进入WFOE;
6.由WFOE协议控制或购买内资企业以达到控股国内实体公司;PS:协议控制具体包括:《股权质押协议》\《业务经营协议》\《股权处置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借款协议》\《配偶声明》。

四、设置VIE架构的主要目的
(一)税收优势,VIE能成功规避现行的不可自由兑换的外汇管制制度。

在开曼/BVI设立公司,可享受巨额免税以及低成本的股份转让,也可同时在中国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挂牌上市;
(二)帮助外资有效规避政府管制和纠纷。

通过在海外设立壳公司,用国内企业的资产进行反向包装,最终使其整体资产打包在海外上市,既有效避免了国内监管机构对外资进入的监管,也使国内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成功融资。

五、VIE架构下利润如何转移?
VIE架构下,利润一般产生在境内的运营实体,利润转移的路径通常是:境内运营实体→WFOE →中国香港公司→境外控股公司。

由于WFOE是股权上100%受控于中国香港公司,中国香港公司股权上又100%受控于境外控股公司(即上图中的开曼公司)。

因此,利润从WFOE到中国香港公司,并进一步从中国香港公司到境外控制公司,都是以“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
红利分配的形式完成。

VIE 结构下,由于境内公司与WFOE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是通过VIE协议实现控制的。

因此,境内运营实体产生的利润也是通过VIE协议转移到WFOE,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WFOE向境内运营实体独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等服务,并向境内运营实体收取咨询服务费;
2.在VIE架构下,往往将法律上可以由WFOE持有的IP都转让给WFOE,而后WFOE再许可给境内运营实体使用,并向境内运营实体收取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

WFOE通过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从境内运营实体收取的费用往往能占到境内运营实体利润的全部,由此实现利润从境内运营实体到WFOE的转移。

在VIE架构搭建过程中,BVI公司、开曼公司,中国香港公司都有着各自的分工与用途,缺一不可。

其实,我们大多听到的国内企业海外上市,要么是美国纳斯达克,要么是中国香港,对于国内想要上市融资的企业而言,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发行外资股,但是这种方式需要证监会审批,而且受国内法规牵制较多,所以,大多数海外上市企业都会选择第二种方式,间接海外上市——中国香港红筹私募股权。

中国香港红筹上市,是大多数国内互联网海外上市企业所推崇的方式,其操作模式一般为:
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等地注册离岸公司,然后利用这个离岸公司协议控制(VIE模式)境内公司,以该离岸公司为平台发售优先股或可转股债券给基金或者PE进行私募。

VIE模式结构原理如下,在BVI或者开曼群岛设置离岸公司,该离岸公司与境内上市实体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将境内实体公司绝大部分利益转移到离岸公司,并通过协议控制境内实体公司的所有权。

刚开始使用VIE模式的上市公司是新浪,当时并不是为了逃税,而是因为工信部出台了政策禁止外资入股网络公司,为了规避政策,新浪才用了搭建VIE架构海外上市。

如今,国内上市门槛高,且审核严格,所以,通过VIE 模式境外上市便成了互联网公司最好的选择。

VIE模式最大的好处在于,外商并没有直接通过股权控制境内公司,而是通过协议控制,协议控制属于商业机密,在国家监管机构审查上增加了不少难度。

接下来,我们分析VIE架构下,海外上市模式是如何通过BVI、开曼、中国香港公司搭建的?
VIE第一层架构搭建——设立BVI公司:BVI注册离岸公司,程序简单,费用低,无实地经营不需要交税,具有很高保密性。

正因为BVI公司的种种优点,在BVI设立第一层架构方便大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公司,同时让开一些禁售期的限制,因为极高的保密性,还可以隐藏一些问题股东,对公司而言,无实地经营无税收,只需每年缴纳很少的管理费。

VIE第二层架构搭建——设立开曼公司:对于运用中国香港红筹上市的企业而言,通常在BVI公司下面会设立一个开曼公司,在开曼设立公司程序也比较简单,对于BVI而言,其监管更加严格,但对于其他非避税港的正常国家相比,其政策又要宽松很多。

注意:虽然BVI公司条件更好,但是对于BVI设立的公司,其股东信息保密,每年无需做审计报告,是无法通过上市监管的,在这种下,一般企业会选择监管更加严格,但是又无税收的开曼公司作为海外上市主体。

除此之外,将上市主体设立在开曼公司,是因为目前中国香港只允许注册地在中国香港、中国、百慕大、开曼这四地公司在港上市。

VIE第三层架构搭建——设立中国香港公司:中国企业通过海外间接上市,通常会把最后一层设置在中国香港公司,主要是因为中国香港与内地有税收优惠的政策。

中国香港公司直接投资内地更容易进行税务减免。

在中国境内实体企业想要把利润汇出,如果离岸公司设置在中国香港以外的其他国家,一般税收为20%,但是如果设置在中国香港,最低可达5%。

在此附上中国香港、BVI、开曼公司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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