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 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1总则 (3)2一般规定 (4)2.1设计文件组成 (4)2.2编制单位资质 (4)2.3设计文件签署 (4)3新建城市道路工程 (6)3.1设计说明书 (6)3.2设计图纸 (9)4改扩建城市道路工程 (13)4.1设计说明书 (13)4.2设计图纸 (17)5城市桥梁工程 (22)5.1设计说明书 (22)5.2设计图纸 (25)6城市隧道工程 (27)6.1设计说明书 (27)6.2设计图纸 (29)7给水工程 (30)7.1设计说明书 (30)7.2设计图纸 (34)8排水工程 (36)8.1设计说明书 (36)8.2设计图纸 (40)9环境卫生工程 (42)9.1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42)9.2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46)9.3垃圾堆肥处理工程 (51)10燃气管道工程 (56)10.1设计说明书 (56)10.2方案设计图纸 (58)11综合管网工程 (60)11.1方案设计说明书 (60)11.2方案设计图纸 (63)12公交站场 (65)12.1方案设计 (65)12.2设计图纸 (73)13投资估算 (75)13.1估算文件组成 (75)13.2 编制内容深度 (75)1总则1.1为规范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提高方案设计质量和审查效率,根据原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09年版),在总结近年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型项目,包括新建城市道路、改扩建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
中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二十三页,共46页。
一、设计(shèjì)说明书
第二章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wénjiàn)编 制深度
2、功能定位 (1)规划情况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规划背景,包括项目区域的城市总体规划背景及现状; 项目区域的路网规划和其他交通专项规划等。 (2)交通量预测:
现状交通量及技术评价(交通流量、车辆组成、路口(lùkǒu)与路段饱和度、 非机动车流量、公交线路及站位分布等)。
件编制深度
第三页,共46页。
第一章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一、概述 (ɡài shù)
1、项目名称、承办(chéngbàn)单位名称、投资项目性质 2、项目背景、研究(yánjiū)过程及建设必要性
3、编制依据 4、研究范围及内容 5、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四页,共46页。
第一章 道路工程(gōngchéng)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
一、设计(shèjì)说明书
第二章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wénjiàn)编 制深度
1、概述
(1)任务依据:简述委托方及委托内容 (2)设计标准:简述道路性质、等级、设计车速 (3)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地点、范围、主要控制点、相交(xiāngjiāo)道路河道、 铁路及主要建筑物、主要市政管线等情况、建设期限、分期修建计划 (4)项目研究过程:简述工作过程 (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页,共46页。
第一章 道路(dàol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 制深度
十三、新技术(jìshù)应用与科研项目 建议
第十六页,共46页。
第一章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bàogào)文件编制深度
十四、研究结论(jiélùn)与 建议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2004年4月1日施行)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的关规定执行。
3 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浓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议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议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的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贷、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目录 (3)一、总则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5)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3)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9)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3)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1)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6)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0)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4)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7)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0)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4)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6)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9)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3)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6)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9)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4)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7)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2)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9)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04)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9)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15)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20)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33)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74)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212)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目录 (3)一、总则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5)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3)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0)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5)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8)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5)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39)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2)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5)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7)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0)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3)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5)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8)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1)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3)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5)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9)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2)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6)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2)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6)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0)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5)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9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9)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1)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170)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建设部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16号
建设部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正文:
---------------------------------------------------------------------------------------------------------------------------------------------------- 建设部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结束——。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一、总则 (4)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4)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8)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0)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5)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8)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0)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2)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34)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6)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8)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0)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2)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4)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6)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8)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1)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3)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6)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0)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3)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6)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0)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3)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0)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2)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122)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x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可行性研究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全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编写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市政工程建设对设计深度的要求,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组织8家设计单位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进行修编。
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1.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建设项目节能、安全生产措施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在部分可行性研究章节里增加了节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社会评价等相关内容;2.对设计阶段的说明书内容及设计图纸做了进一步细化;3.增加了环境卫生设施工程、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内容单独成册,未列入本规定。
本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
各专业主编单位对相应规定负责解释。
参加本次修编工作的单位有: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修编单位具体分工见专业编写分工表。
项目组织:栗元珍钟建汇稿:张燕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总负责人:包琦玮李艺给水工程:郄燕秋董红排水工程:李艺黄鸥道路工程:聂大华段海林桥梁工程:邵长宇马骉袁建兵邓青儿丁兴国隧道工程:曹文宏防洪工程:刘德昭燃气工程:杨永慧热力工程:冯继蓓环境卫生工程:李颜强刘淑玲刘树峰靳俊平刘峰刘东阳梁雅滨园林和景观工程:朱祥明茹雯美朱志红李青投资估算:王梅陆勇雄袁弘郭宇飙俞宏峰安晓晶蔡力专业编写分工表章(节)主编单位参编单位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隧道工程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环境卫生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园林和景观工程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各专业汇稿、审稿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说明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新建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全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编写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市政工程建设对设计深度的要求,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组织8家设计单位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进行修编。
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1.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建设项目节能、安全生产措施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在部分可行性研究章节里增加了节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社会评价等相关内容;2.对设计阶段的说明书内容及设计图纸做了进一步细化;3.增加了环境卫生设施工程、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内容单独成册,未列入本规定。
本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
各专业主编单位对相应规定负责解释。
参加本次修编工作的单位有: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修编单位具体分工见专业编写分工表。
项目组织:栗元珍钟建汇稿:张燕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总负责人:包琦玮李艺给水工程:郄燕秋董红排水工程:李艺黄鸥道路工程:聂大华段海林桥梁工程:邵长宇马骉袁建兵邓青儿丁兴国隧道工程:曹文宏防洪工程:刘德昭燃气工程:杨永慧热力工程:冯继蓓环境卫生工程:李颜强刘淑玲刘树峰靳俊平刘峰刘东阳梁雅滨园林和景观工程:朱祥明茹雯美朱志红李青投资估算:王梅陆勇雄袁弘郭宇飙俞宏峰安晓晶蔡力专业编写分工表章(节)主编单位参编单位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隧道工程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环境卫生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园林和景观工程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各专业汇稿、审稿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说明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新建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53892694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X(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X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指为了规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确保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工程实施效果,编制详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图纸等内容。
本文将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进行探讨。
一、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背景在设计文件编制前,需要对项目的背景进行充分了解。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发展意义、工程范围等内容,为后续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2.设计任务书编制设计文件前,需明确设计任务,制定设计目标和要求,包括工程规模、功能要求、技术指标等内容。
设计任务书应明确、具体,为设计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二、设计文件编制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是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部分,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原则、设计标准、技术要求等内容。
设计说明应准确、完整地描述设计内容,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设计方案。
2.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是设计文件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地质勘察、土壤力学、水文地质等内容。
工程勘察报告应包含全面、准确的勘察结果,为后续设计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依据。
3.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图纸是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等内容。
设计图纸应清晰、明确地表达设计方案,包括工程布置、地形地貌、道路走向等具体信息。
4.技术规范和标准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如土建施工图设计规范、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
5.施工组织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中,还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材料选用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三、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查和评审。
审查包括内容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符合性等方面,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一致性,调整不合理之处。
评审则包括评价设计方案的技术性、经济性和实用性等方面。
四、设计文件归档经过审查和评审后,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需要进行归档保存。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年版
道路工程
第一章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第二章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第三章 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第一章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一、概述
第一章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名称、投资项目性质
(2)效果图 枢纽型立交节点等效果图(如果有)。
(3)平面总体设计图 比例1∶2000~1∶10000,包括设计道路(或立交)在城市道路网中的位置,沿
线规划布局和现状,重要建筑物、单位、文物古迹、立交、桥梁、隧道及主要相交道 路和附近道路系统。 (4)平面设计图
比例1∶500~1∶2000(立交1∶500~1∶1000),包括规划道路中线位置,红线 宽度、规划道路宽度、道路施工中线及主要部位的平面布置和尺寸。拆迁房屋征地范 围,桥梁、立交平面布置,相交的主要道路规划中线、红线宽度、道路宽度、过街设 施(含天桥和地道)及公交车站等设施,主要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等。 (5)纵断面设计图
说明拟建及相交道路、公交和轨道交通线路、站点等奇偶爱他设施规划情况。 (4)沿线环境敏感区(点)分布及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包括自然生态、水资源、动植物、文物等保护区(点)、重要公共建筑物、重要 设施、矿产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等。 (5)项目区域内铁路、水运、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对项目的影响 (6)沿线市政管线的现状与规划 (7)各项(地质、地震、环保、水保等)专项评价、评估结论及对项目的影响 (8)有关部门对重大问题的意见,沿线居民的要求或建议 (9)其他
比例纵向1∶50~1∶200,横向1∶500~1∶2000,包括道路高程控制点及初步确 定纵断线形及相应参数,立交主要部位的高程,新建桥梁、隧道、主要附属构筑物和 重要交叉管线位置及高程,立交应包括相交道路和匝道初步确定的纵断,如设有辅路 或非机动车道应一并考虑。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8年11月前言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确保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结合本地工程设计实践,编制完成《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规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中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燃气管道、综合管网、公交站场9个工程类别。
本规定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重庆市设计院、重庆交通大学、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原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项目组织:游正焜董勇程建林编辑:郑佳周长安王曼杜江黄琳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杨弘古霞道路专业:陈德玖张晓阳周彤及汪勇黄华华滕前良刘文强宋林俐曾榕彬王林涛桥梁专业:岳卫东向中富杜春林隧道专业:陈德玖程崇国给排水专业:程吉建万友林盛国荣吕波靳俊伟电气专业:李盛涛刘进宇暖通专业:谭平叶涛陈佳环境专业:程吉建吴淼庄况力孙长领何东毛绪昱燃气专业:周强张靖强建筑专业:雷鸣陈天才刘强结构(建筑)专业:邓小华经济专业:周元明孔繁嵩评审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吴国雄朱举东朱自力吴敏肖了林周爱农俞善东龚安军程汝琼彭绪亚目录1总则 (1)2一般规定 (2)2.1设计文件组成 (2)2.2编制单位资质 (2)2.3设计文件签署 (2)3城市道路工程 (4)3.1新建道路工程 (4)3.1.1设计说明 (4)3.1.2设计图纸 (8)3.2改扩建道路工程 (11)3.2.1设计说明 (11)3.2.2设计图纸 (11)4城市桥梁工程 (13)4.1特大型、大型桥梁工程 (13)4.1.1设计说明 (13)4.1.2设计图纸 (17)4.2中型、小型桥梁工程 (18)4.2.1设计说明 (18)4.2.2设计图纸 (20)5城市隧道工程 (21)5.1设计说明 (21)5.2设计图纸 (24)6给水工程 (26)6.1设计说明 (26)6.2设计图纸 (29)7排水工程 (31)7.1设计说明 (31)7.2设计图纸 (35)8环境卫生工程 (37)8.1设计说明 (37)8.2设计图纸 (40)9燃气管道工程 (42)9.1设计说明 (42)9.2设计图纸 (43)10综合管网工程 (45)10.1设计说明 (45)10.2设计图纸 (46)11公交站场 (48)11.1设计说明 (48)11.2设计图纸 (54)12投资估算 (57)12.1估算文件组成 (57)12.2编制内容深度 (57)1总则1.1为规范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提高方案设计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等规定,结合重庆市近年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经验,编制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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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8年11月前言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确保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结合本地工程设计实践,编制完成《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规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中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燃气管道、综合管网、公交站场9个工程类别。
本规定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重庆市设计院、重庆交通大学、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原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项目组织:游正焜董勇程建林编辑:郑佳周长安王曼杜江黄琳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杨弘古霞道路专业:陈德玖张晓阳周彤及汪勇黄华华滕前良刘文强宋林俐曾榕彬王林涛桥梁专业:岳卫东向中富杜春林隧道专业:陈德玖程崇国给排水专业:程吉建万友林盛国荣吕波靳俊伟电气专业:李盛涛刘进宇暖通专业:谭平叶涛陈佳环境专业:程吉建吴淼庄况力孙长领何东毛绪昱燃气专业:周强张靖强建筑专业:雷鸣陈天才刘强结构(建筑)专业:邓小华经济专业:周元明孔繁嵩评审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吴国雄朱举东朱自力吴敏肖了林周爱农俞善东龚安军程汝琼彭绪亚目录1总则 (1)2一般规定 (2)2.1设计文件组成 (2)2.2编制单位资质 (2)2.3设计文件签署 (2)3城市道路工程 (4)3.1新建道路工程 (4)3.1.1设计说明 (4)3.1.2设计图纸 (8)3.2改扩建道路工程 (11)3.2.1设计说明 (11)3.2.2设计图纸 (11)4城市桥梁工程 (13)4.1特大型、大型桥梁工程 (13)4.1.1设计说明 (13)4.1.2设计图纸 (17)4.2中型、小型桥梁工程 (18)4.2.1设计说明 (18)4.2.2设计图纸 (20)5城市隧道工程 (21)5.1设计说明 (21)5.2设计图纸 (24)6给水工程 (26)6.1设计说明 (26)6.2设计图纸 (29)7排水工程 (31)7.1设计说明 (31)7.2设计图纸 (35)8环境卫生工程 (37)8.1设计说明 (37)8.2设计图纸 (40)9燃气管道工程 (42)9.1设计说明 (42)9.2设计图纸 (43)10综合管网工程 (45)10.1设计说明 (45)10.2设计图纸 (46)11公交站场 (48)11.1设计说明 (48)11.2设计图纸 (54)12投资估算 (57)12.1估算文件组成 (57)12.2编制内容深度 (57)1总则1.1为规范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提高方案设计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等规定,结合重庆市近年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经验,编制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公用行业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公交站场工程方案设计及其投资估算。
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可适当简化,维护改善类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工程规模划分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规定执行。
1.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2一般规定2.1设计文件组成2.1.1方案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设计图纸、投资估算三部分组成。
2.1.2多专业综合类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册编制。
2.2编制单位资质2.2.1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单位的设计资质应满足住建部有关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应将工程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证书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于设计文件中。
2.2.2由多个设计单位共同编制方案设计文件时,设计单位的资质范围总和应涵盖和满足所承接工程专业及规模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等级,且各设计单位只能承担自身设计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项目。
2.2.3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除满足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设计文件签署2.3.1方案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单位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签署。
2.3.2方案设计文件宜设置“设计人、校核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不少于六个技术岗位的签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字体和手签姓名字体的签署方式。
2.3.3国家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其设计人员还应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上加盖个人有效注册执业印章。
2.3.4同一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和签署两个以上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设计人与校核人、设计人与审核人的技术岗位栏均不得由同一人签署。
2.3.5设计文件应盖印编制单位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由多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应盖印所有编制单位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设计文件封面还应标明主体编制单位和参与编制单位,未标明者默认排名第一单位为主体编制单位。
2.3.6设计文件签署除应满足本规定外,还应满足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城市道路工程3.1新建道路工程3.1.1设计说明3.1.1.1概述1、项目背景简述项目的地理位置、工程范围、等级、规模、建设计划、项目来源、研究过程等。
2、设计依据(1)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等(2)城市规划资料(3)相关部门批准文件(4)测绘成果(5)地质资料(6)管线资料(7)其他依据性文件3、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4、相关部门的意见3.1.1.2工程建设条件1、沿线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情况2、建设区域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现象、地震、气象等自然条件。
3、项目沿线既有及规划的设施状况沿线道路、铁路(轨道)、河道、文物、古树、重要建(构)筑物、高压走廊、地上杆线与地下管线等。
4、其他3.1.1.3对规划的理解对规划成果的理解和分析,合理确定项目的功能和定位。
3.1.1.4交通需求预测1、阐述拟建道路在规划路网中的性质、地位、功能以及与相关道路的关系;2、拟建道路交通需求预测和分析,据此确定项目的标准和规模,包括道路等级、设计车速、路幅构成等主要设计技术指标;3、从交通需求的角度论证工程分期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1.1.5工程方案设计1、技术标准简述主要技术标准的拟定原则及设计技术指标的选用情况。
列表说明方案采用的主要技术指标(规范技术标准与设计采用指标对照);对因条件限制采用极限值时,需特别说明。
2、总体方案比选(同深度比选)分析影响工程方案的主要控制因素,明确工程重点、难点,提出具有可比性的工程设计方案(交通组织、平纵线形、路幅分配、重要构筑物、桥梁、隧道、交叉口形式等方案比选),若无方案比选需做特别说明。
结合控制性因素,以技术指标、施工难易程度、工程投资、占地规模、施工组织等评价指标综合比较各方案,提出推荐意见。
3、道路平面设计简述设计思路;结合现状及规划,说明拟建道路起终点、道路中线、各交通系统的布置、道路交叉概况、沿线桥隧等构筑物的位置及形式、文物、古树的保护思路等;结合交通需求与周边控制条件,说明平面布置的合理性、与规划的符合性。
4、道路纵断面设计简述设计思路;根据竖向控制要素说明纵断面设计的合理性及其与规划的符合性。
5、道路横断面设计简述设计思路;结合交通分析和预测成果、规划及周边控制条件,说明道路建筑限界、横断面布置形式的合理性及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
6、路基及其附属构筑物设计简述路基设计原则,提出边坡设计、主要挡护结构设置位置;提出特殊路基处理方案;提出路基土石方调配原则。
7、路面设计简述路面设计原则、设计标准,结合道路等级、交通组成特性、路面材料来源确定路面结构形式。
8、桥梁设计参见本规定“4城市桥梁工程”部分的相关内容。
9、隧道设计参见本规定“5城市隧道工程”部分的相关内容。
10、重要地通道设计简述通道总体布置、主要技术指标、结构形式、结构尺寸等。
11、道路交叉设计(1)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和交通量的大小,合理确定交叉口的形式。
(2)平面交叉说明交叉口类别及其交通组织方式。
(3)立体交叉①根据控制因素,提出比选方案;②对比选方案的交通功能、技术标准、立交结构物、景观、用地、分期、工期、施工难易程度、造价等因素进行比选后提出推荐方案;③说明立交匝道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计主要指标;④说明立交匝道设计车速、匝道出入口间距、变速车道、车道数平衡及交织段长度等技术指标;⑤说明立交的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组织。
12、公交及停车系统设计根据道路周边公交及停车的交通需求,合理设置公交车道(公交专用道)、公交停靠站及停车设施。
13、慢行系统设计分析道路周边步行交通需求,论述自行车、人行系统及过街设施布置。
14、无障碍设计分析道路路段及周边衔接路网、地块无障碍设施系统,确保无障碍设施设置的合理性、便捷性、安全性和系统性。
15、附属工程设计(1)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根据需要简述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
(2)排水简述排水系统现状,说明设计排水系统的断面尺寸、平面走向和纵断面特点。
设计排水系统对主体工程影响较大或者技术条件较复杂时,宜进行方案比选论证。
大型涵洞应有水力计算。
(3)供电、照明工程简述工程概况、供电电源情况、采用的供配电系统方案及防雷接地形式、照明设计标准、光源种类及路灯布置形式、工程量估算表、节能设计等。
(4)绿化工程简述绿化总体布置和指标。
(5)其它附属工程3.1.1.6征地拆迁及主要工程数量统计征地、房屋拆迁等工程数量,编制道路及相关专业主要工程数量。
3.1.1.7问题与建议说明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
3.1.1.8附件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意见等。
3.1.2设计图纸3.1.2.1地理位置图重点反应项目所在区位。
3.1.2.2路段、立交、桥梁、隧道、道路横断面、景观等效果图(根据需要)3.1.2.3交通系统示意图或路网图根据需要提供区域路网关系图等,标注道路起终点。
规划路网图比例尺采用1:2000~1:100000。
3.1.2.4平面总体设计图比例尺采用1:1000~1:2000,图中应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地形、地物、沿线规划地块、现状重要建筑物、文物古迹、道路位置、桩号、桥涵、隧道、相交道路和附近道路系统、排水系统、现状地上地下管线等的布设位置。
图中应标出道路中心线、起终点及相交节点位置、高程、路幅边线、停车港、示坡线和路基边缘线、平曲线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