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概述_马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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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制度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独立前,原13个殖民地基本沿袭英国的法律传统,又根据各自需要自立法令,自成司法体系。独立后,1787年美国宪法对司法权作了原则性规定,1789年美国国会颁布的《司法条例》规定了联邦法院的组织、管辖权和诉讼程序,逐步形成了现有的司法制度。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等等。 司法组织法院组织复杂,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适用各自的宪法和法律,管辖不同的案件和地域。联邦法院系统由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联邦地方法院是审理联邦管辖的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每州根据本州人口多少,设立1~4个地方法院,法官 1~27人不等。联邦上诉法院分设在全国11个司法巡回区,受理本巡回区内对联邦地方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以及对联邦系统的专门法院的判决和某些具有部分司法权的独立机构的裁决不服的上诉案件,法官 3~15人不等。联邦最高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中的最高审级,由1位首席法官和8位法官组成,其判决为终审判决,并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州法院系统极不统一,一般由州初审法院、州上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组成。州初审法院是属州管辖的一般民事、刑事案件的一审法院。州上诉法院审理不服州初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州最高法院是州的最高审级。此外,还有国会根据需要通过有关法令建立的特别法院,如联邦权利申诉法院等。法官实行不可更换制、专职制、高薪制、退休制。美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纠纷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审理外,各独立机构也有权受理和裁决(见美国独立机构)。 美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总统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采用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判决。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联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广泛使用审判前的“答辩交易”;辩护时,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师,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相互对抗争辩,法官不主动调查,仅起“消极仲裁人”的作用。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联邦原则正式确定,始于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首席法官J.马歇尔代表法院认为,“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宪法取缔一切与之相抵触的法律”,明确宣布国会1789年颁布的《司法条例》第13条违宪,从而确立了法院拥有审查国会通过的法令的职权,逐步形成司法审查制度。这一制度成为维护统治秩序,实行权力制衡的一种政治手段,以后为许多国家所仿效。美国的司法审查权由普通法院,主要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摘要: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 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 的精神追求。 关键词:法学;职业道德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 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很多 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 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 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 等课程中讲解。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 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 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 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 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 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 操作的行为规范。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 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 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 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 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苯仙伲?ψ嗜 狈?/p>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 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 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

医疗服务概述培训讲学

医疗服务概述

医疗服务 一、什么是医疗服务 关于医疗服务的定义存在不同的解释,不同部门根据其自身的出发点和利益对医疗服务进行了定义,如财政部、税务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第42号文件中指出:“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人民卫生出版社《医院管理词典》中关于医疗的定义如下:“医疗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指医疗技术人员运用医学科学技术与人类疾病作斗争的过程,这个定义只局限于诊疗的范围。广义的医疗是指卫生技术人员运用医学科学技术及社会科学知识为防病治病增进人类健康而斗争的过程,包括预防、康复、保健、健康医疗咨询和狭义的医疗。现代的医疗服务,已从医院内扩大到医院外,形成了综合医疗的概念,医疗内容也日益广泛,包括增进健康、预防疾病和灾害、健康咨询、健康检查、急救处理、消灭和控制疾病、临床诊疗、康复医疗等。医疗服务是指医院或医疗技术人员向人群提供的一种健康服务。” 从营销角度看,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或医疗技术人员以实物和非实物形式满足民众健康需要的一系列行为。它是医疗和服务的有机融合,是医疗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外在形式,即向民众提供的一种健康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医疗服务的基本含义是:医疗属于服务行业,医疗服务就是医疗机构以病人和一定社会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医学技术为基本服务手

段,向社会提供能满足人们医疗保健需要,为人们带来实际利益的医疗产出和非物质形态的服务。医疗产出主要包括医疗及其质量,它们能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使用价值的需要;非物质形态的服务主要包括服务态度、承诺、医疗机构形象、公共声誉等,可以给病人带来附加利益和心理上的满足及信任感,具有象征价值,能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1] 二、医疗服务的层次[2] 第一个层次是核心医疗服务。它是医疗服务的最基本层次,消费者到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是为尽快解除病痛,获得康复,是医疗消费者购买医疗服务的核心。第二个层次是形式医疗服务。指医疗服务的形式体现,是医疗消费者购买的医疗服务的实体或外在质量。如医疗服务的项目、技术水平、设备新旧、治疗效果。 第三个层次是附加医疗服务。它是医疗服务各种附加利益的总和,也是医疗消费者购买的医疗服务延伸部分与更广泛、宽延的医疗服务,如在得到第一、二层医疗服务的同时,得到医学知识的介绍、病情咨询、服务承诺、特色环境、个性化生活及保障服务等。它能给医疗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和更高层次的满足。 所以说,医疗服务的含义及实质是一个整体系统的概念,它不仅为医疗消费者提供有效的医疗功能,还要为其提供满意的服务功能。 三、医疗服务的特点[1] 医疗服务具有所有服务的共性,同时它又有其非常独特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一方面对医疗服务的开展有不利的一面,但是也有有利的一面。扬长避短、发

国内外医疗器械现状及发展趋势

国外医疗器械现状及发展趋势 欧盟医疗器械委员会日前发布报告称,2008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总销售额约3360亿美元,比2007年的3000亿美元增长了12%。尽管2008年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但世界医疗器械市场总体销售情况良好,反映出医疗器械增长动力强劲。其中,排名前25位的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额合计占全球医疗器械总销售额的60%,而散布在世界各地的数万家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额合计只占40%的份额。可见,医疗器械产业集中度越来越髙。 报告发布数据称,2008年,全球医疗器械产品销售额合计约占国际医药市场总销售额的50%。这一数据表明,医疗器械产业是一个日益壮大、增势强劲的产业,已经成为医药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2010年医疗器械销售额增幅会有所下降,但增长率仍可保持在10%左右。其中亚太区、中东区仍为增长的主力。 中国、日本、印度在西方经济学家眼中属于"远东三大工业经济强国”。这三个国家的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额合计约占亚洲医疗器械市场总销售额的70%。 髙技术医疗器械及设备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它是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精密加工技术、激光技术、放射技术、核技术、磁技术、检测传感技术、微电子技术、化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技术、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及影像处理技术等相结合而研制的高技术产品,其竞争的核心是嵌入式计算机软件。高技术医疗设备的基本特征是数字化和计算机化,是多学科、跨领域的现代高技术的结晶。此类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髙,是各国和国际大型公司相互竞争的制高点。目前高技术医疗器械市场由美国公司的产品占据统治地位,其次为德国和日本,其他欧洲国家只是在一些专业项目上有一定优势,包括美国的GE、皮克、强生、美敦力、锐珂等,德国西门子,日本的东芝、岛津、日立、奥林巴斯等和荷兰的菲利普。 在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额中,市场化程度高度集中,美国占到40%左右,欧洲占30%左右,日本占15-20%。

美国法律体系

1General overview 2 1.1 Sources of law 3 1.2 Constitutionality ? 2 American common law ? 3 Levels of law 1 3.1 Federal law 2 3.1.1 Federal statutory enactment procedure ? 3.1.2 Federal regulatory promulgation procedure ? 3.1.3 Formulation of federal precedent 3 3.2 State law ? 3.2.1 Attempts at "uniform" laws 4 3.3 Local law ? 4 Types of law 1 4.1 Procedural law ? 4.1.1 Criminal procedure ? 4.1.2 Civil procedure 2 4.2 Substantive law ? 4.2.1 Criminal law ? 4.2.2 Contract law ? 4.2.3 Tort law ? 5 Odd exceptions ? 6 See also 1 6.1 Lists ?7 References ?8 Further reading ?9 External links ?1概览 1.1法的渊源 ? 1.2合宪 ?2美国普通法 ?3法律层次 ? 3.1联邦法律 3.1.1联邦法定程序制定?3.1.2联邦法规的颁布程序?3.1.3制定联邦先例? ? 3.2州际法律 3.2.1“统一”的法律企图? ? 3.3当地法律 ?4法律类型 ? 4.1程序法 4.1.1刑事诉讼程序? 4.1.2民事程序? ? 4.2实体法 4.2.1刑法? 4.2.2合同法? 4.2.3侵权法? ?5稀奇古怪的例外 ?6参见 ? 6.1列表 ?7参考资料 ?8延伸阅读 ?9外部链接 The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sists of many levels[1] of codified and uncodified forms of law, of which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the foundation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nstitution sets out the boundaries of federal law, which consists of constitutional acts of Congress, constitutional treaties ratified by Congress, constitutional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by the executive branch, and case law originating from the federal judiciary. 1、The Constitution and federal law are the supreme law of the land, thus circumscribing限制state and territorial laws in the fifty U.S. states and in the territories.

《外国法制史》参考书目

一、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律制度: 1.《世界通史》或世界《古代史》、《中世纪史》、《近代史》、《现代史》,任意版本; [法]勒内?达维德著:《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英]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3.王云霞、何戍中著:《东方法概述》,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4、顾准著:“希腊城邦制度”,载《顾准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任寅虎、张振宝著:《古代雅典民主政治》,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6、[古罗马]阿庇安著:《罗马史》,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7、[意]朱塞佩·格罗索著:《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8、周枏著:《罗马法原论》(上、下),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9、[意]彼德罗·彭梵得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3、[美]孟罗·斯密著:《欧陆法律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16.[古希腊]普鲁塔克著:《希腊罗马名人传》,黄宏煦主编,陆永庭、吴彭鹏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17.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8.曲可伸著:《罗马法原理》,南开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9.[英]巴里·尼古拉斯著:《罗马法概论》,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46、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徐国栋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7、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49、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0、张寿民:《罗马法论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1、[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2、[英]约翰索利:《雅典的民主》,王琼淑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 印度法 丘日庆:《各国法律概况》,知识出版社1981年版。 [英]查尔斯埃利奥特:《印度教与佛教史纲》(第1卷),李荣熙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摩奴法论》,蒋忠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王云霞、何戍中:《东方法概述》,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尚会鹏:《种姓与印度教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王云霞:《东方法律改革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楔形文字法

美国医疗器械市场占据全球41%市场份额

美国医疗器械市场占据全球41%市场份额 显然,美国的医疗器械产业在以上论及的5点都很成熟,因此美国成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中心也不足为奇。目前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器械市场,也是最主要的原创地之一及最成熟的医疗器械风投市场。然而,最近奥巴马政府的打压政策却可能严重影响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a.概况 美国器械市场占据了全球41%的市场份额。美国本土主要有3个州以医疗器械着称,即:加利福尼亚州(美西)、明尼苏达州(美中)和马塞诸塞州(美东)。其中,明尼苏达州的支柱产业就是医疗器械,并有数以千计的医疗器械企业,拥有众多国际巨头的总部。 2012年底,美国医疗器械产业已达到了647亿美元,出口额已达132亿美元,利润为58亿美元,2007~2012年的年均增长率为12.8%,预计2012~2017年的年均增长率为6.4%。其中,医院市场占35%,分销商市场为26%,第三方健康服务机构为16%,专业医疗健康顾问及治疗机构占15%;主要产品包括:心脏器械占18%,神经器械占10%,糖尿病器械6%,泌尿科器械占5%,普通外科器械占4%左右。 目前,美国最大的市场为植入类医疗器械,增长最快的产品为诊断器械。 图2008~2015年美国医疗器械的市场规模和预期增长率 b.美国医疗器械产业最关注的技术

美国医疗器械产业最关注的技术分别为:(1)影像诊断(DiagnosticImaging);(2)远程医疗(Telemedicine);(3)分子诊断(MolecularDiagnostics);(4)助行器械(MobilityAids);(5)微创手术(MinimallyInvasiveSurgery);(6)微流体系统与微机电系统(Micro-FluidicsandMEMS);(7)无创监护 (Non-InvasiveMonitoring);(8)生物材料(Bio-Materials);(9)生物植入技术(Bio-Implants);(10)药物输送(DrugDelivery)。如果留心就会发现,最近火爆的“可穿戴医疗器械”就包含了以上若干项核心技术。 c.政策危机 尽管美国拥有全球最好发展医疗器械的平台和环境,但奥巴马政府在今年初针对医疗器械开征“销售税”着实让美国医疗器械走入低谷。没有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美国医疗器械产业可谓进入了严冬,大量的创新型企业融资出现困难。 奥巴马支持“征税销售税”新政,已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医疗器械的销售征收2.3%的税收,这意味着医疗器械的每次销售(包括从工厂到分销商、分销商到医院、医院到患者)都将征收2.3%的税。奥巴马政府预计这项措施将在未来10年内筹集到300多亿美元的税收。可是,这项税收很可能更意味着这一行业的43000多个就业岗位被裁减,而很多中型高新企业也被迫离开美国或索性关门。 奥巴马的新政正在颠覆性地改变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命运。目前,美国医疗器械企业已经形成联盟正在组织游说力量说服国会取消该法案。但即使游说工作顺利,取消税收也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现状所产生的投资机遇 在目前美国的政策环境下,大量前期中期的美国医疗器械企业都正在遭遇“资金寒冬”,由于2.3%的“医疗器械销售税”,大量以养老金为基础的VC和PE 不再那么青睐“医疗器械”。这导致很多美国中小企业都在努力地寻求更多资金来源,并且愿意更多地接触各国的投资者,国际投资者在谈判过程中也拥有更大的议价空间。 很多国家的资本也都嗅到了这一商业价值。在亚洲,日本已将医疗器械作为其最重要的发展产业之一,并迅速与美国各类中小企业接触洽谈投资等活动。有一家以药为主的日本企业,2013年甚至提出了“10年内成为亚洲最强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的目标,并坚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承接美国的技术。同时,根据MedQiao 市场团队的反馈,越来越多的新加坡家族企业也正在美国物色收购中小型医疗器械企业。 对中国而言,尽管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时间不长,结构不完整,国际化程度低,IPO上市这一重要退出渠道也只是在2013年底才出现了松动,然而,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的这一趋势却为中国资本提供了重要的投资和市场机遇。 a.投资机遇 (1)中国的医疗器械产业虽然拥有16000家企业,但技术含量都不高,中高端产品非常少。这意味着大量的资本其实在低端领域火拼,而高端市场却空间

美国的司法制度

美国的司法制度 作者:何家弘 美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 与世界上许多文明古国相比,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自1776年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至今,美国才走过200多年的历程。即使追溯到“五月花号”船在普利茅斯登陆的1620年或者英格兰移民在詹姆斯敦建立第一个殖民区的1607年,美国的历史也不过400年。 随着殖民区生活的安定和人口的增长,人们逐渐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离不开司法机构。詹姆斯敦的移民在1619年按照英国的模式建立了北美第一个法院,审各种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尔后,其他殖民地也纷纷效仿。这些法院名义上是由英国国王下令设立的,但实际上是由当地居民组建的。法官由殖民地的行政长官兼任或者由当地居民推选。 在早期的刑事审判中,北美殖民地法院普遍采用控告式诉讼制度,即由原告提起诉讼,被告进行辩护,法官审查双方的证据并做出判决。起诉者可以是受害人或其亲友,也可以是警务官和司法行政官等地方官员,但这些官员也是以私人名义把被告人送上法庭的。这种制度与当时英国的“私诉”制度大同小异。 但是没过多久,殖民地的刑事起诉制度就开始背离英国的“私人起诉主义”,逐渐转向公诉制度。在这一演变过程中,起诉权首先从被害人扩大到一般民众,即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也可以行使起诉权,一些殖民区还开始在重大犯罪案件的起诉前召集当地居民代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来又出现了专门负责刑事起诉的大陪审团和检察官。 1635年,马萨诸塞建立了北美殖民地上第一个大陪审团,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居民或官员滥用起诉权力。1641年,弗吉尼亚也建立了大陪审团。大陪审团的基本职能是对犯罪指控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审判。1643年,弗吉尼亚殖民地任命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检察长。作为英国国王在该殖民地的代表,检察长的主要职责是在法院审判中提供法律咨询并维护国王的利益。随后,其他殖民地也相继设立了检察长,其中有些检察长已具有明确的刑事起诉职能。例如,马里兰在1666年设立检察长,其职责就是向大陪审团提交刑事起诉书并以总督顾问的身份出席刑事案件的审判。 虽然英国也有检察长,但是殖民地检察制度的发展很快就超越了英国的模式,因为那里有更为丰富多样的法律文化传统的影响。例如,17世纪中期纽约地区(当时叫“新荷兰”)的居民结构非常复杂,包括荷兰人、法国人、英国人、德国人、丹麦人等。由于荷兰人最先在那里定居而且已经统治了数十年,所以该地区的法律制度以荷兰传统为基础。1653年,该地区建立了一个以荷兰法院为模式的殖民地法院,由1名首席法官、3名法官和1名司法官组成。该司法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提起公诉,因此他实际上是北美地区最早的地方检察官之一。1664年,英国获得了对纽约殖民地的管辖权之后,其行政长官理查德·尼科尔斯开始修改当地的法律制度。然而,他并没有全盘否定荷兰的法律制度,而是逐步修改,使英国的普通法与荷兰的法律传统融合在一起。虽然原来设在法院中的司法官被取消了,但是其公诉职能却由英国传统的司法行政官继承下来。 在北美殖民地的县一级政府中设立检察官,标志着地方检察制度的形成。在这一方面,康涅狄格殖民地是先驱者。1662年,康涅狄格率先设立县检察官,负责刑事案件的起诉。1704年,康涅狄格又成为北美第一个明确建立公诉制度的殖民地。其法律规定,无论受害人及其亲属是否提出指控,各县的检察官都有权代表地方政府和人民对所有刑事案件提出起诉。 这种“康涅狄格模式”很快就被其他殖民地效仿。 由于殖民地的检察长是英国政府的代表,而县检察官是地方任命的官员,所以二者之间

医疗风险防范和控制技能培训记录文本

医疗风险防范和控制技能培训记录 时间: 地点: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医务人员 内容:医疗风险和控制技能防范培训 授课人: 目的: 1、作好医患纠纷的防范工作; 2、正确应对医患纠纷与风险; 3、规避医疗风险的策略与措施; 4、建立预警机制,降低医疗风险; 5、提升纠纷防范处理的技巧与艺术 培训背景: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怎么办? 患者家属在医院闹事怎么办? 小儿喂药不当发生窒息怎么办? 非公安、司法机构要求复印病历怎么办? 医疗纠纷“私了”后患方又后悔怎么办? 面对医疗风险,你该如何防范? 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但相对于其他高风险行业,国际医疗界对于医疗风险的研究与管理起步要晚得多,而且缺乏成熟经验,风险一旦发生,将对医院形象及医务工作者信誉均可造成不良影响。古今中外,凡医疗活动都难免风险。在我国,六百万之众的卫生队伍中80%的人,在从事临床医疗和科研工作。目前对风险的防范缺网络、缺数据、缺管理。我国医疗机构年诊疗人次超过20亿,全国30万个医疗机构(其中包括1.7万家医院)都在从事医疗服务,不同地区、不同

机构的医疗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给整个体系带来巨大风险。谁也无法推算他们每天会遭遇多少风险,然而,如何承载和化解医疗风险,却关乎着这支队伍和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事业的发展大计。 培训大纲: 《医疗风险防范培训》课程内容如下: 课程导入:医疗风险防范的24字诀 权宜之计:众人集资防不测 高额赔偿:医生头顶悬利剑 事出有因:断案亟待细尺度 强制保险:潇洒行医好靠山 风险砥砺:铁杵成针功夫深 护佑天使:因势利导占先机 分析:医疗风险防范培训案例! 解析:医疗风险防范内训案例! 案例:医疗风险防范课程案例分析! 一、纵论医疗风险 1、医疗风险的概念 广义 狭义 2、医疗风险的特点 (1)不可避免性 (2)类型复杂性 (3)危害严重性 3、医疗风险的起源

外国司法制度概要

外国司法制度概要 篇一:比较司法制度书目推荐 《比较司法制度》可参考的阅读书籍 1.《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范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2.《司法制度概论》范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3.《司法的理念与制度》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4.《司法正义论》扬一平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 5.《当代司法制度》肖扬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6.《中国律师制度研究》章武生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7.《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熊先觉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8.《美国法官制度与法院组织标准》于秀艳等编译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年 9.《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杨兆龙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10.《司法权及其配置:理论语境、中英法式样及国际趋势》程春明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 11.《两大法系判例制度比较研究》奚晓明等编著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XX年 12.《司法制度新论》冀祥德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XX年13.《多元司法: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及其变革》高其才著法律

出版社20XX年 14.《超越刑事司法:美国少年司法史纲》姚建龙著法律出版社20XX 年 15.《中国司法制度》李军、薛少峰、韩红俊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 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探索》主编曹建明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年 17.《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何家弘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XX年18.《少年司法通论》张鸿巍著人民出版社20XX年 19.《英国司法制度(第2版)》齐树洁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XX年20.《中国司法制度》左卫民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21.《比较司法制度》张彩凤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XX年22.《国际刑事司法制度通论》宋健强著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XX 年 23.《外国刑事司法制度》英文中文对照何家弘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年 24.《司法理论与司法模式》武建敏著华夏出版社20XX年25.《司法权论:当代中国司法权运行的目标模式、方法与技巧》汪习根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XX年 26.《理念、制度与实践:从司法制度到司法改革》冯军,吴卫军著中国文史出版社20XX年 27.《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

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的现状

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的现状 现在我们来了解美国的医疗器械产业现状。显然,美国医疗器械产业很成熟,因此美国成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中心也不足为奇。目前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器械市场,也是最主要的原创地之一及最成熟的医疗器械风投市场。然而,最近奥巴马政府的打压政策却可能严重影响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a.概况 美国器械市场占据了全球41%的市场份额。美国本土主要有3个州以医疗器械 著称,即:加利福尼亚州(美西)、明尼苏达州(美中)和马塞诸塞州(美东)。其中,明尼苏达州的支柱产业就是医疗器械,并有数以千计的医疗器械企业,拥有众多国际巨头的总部。 2012年底,美国医疗器械产业已达到了647亿美元,出口额已达132亿美元,利润为58亿美元,2007~2012年的年均增长率为12.8%,预计2012~2017年的年均增长率为6.4%。其中,医院市场占35%,分销商市场为26%,第三方健康服务机构为16%,专业医疗健康顾问及治疗机构占15%;主要产品包括:心脏器械占18%,神经器械占10%,糖尿病器械6%,泌尿科器械占5%,普通外科器械占4%左右。 目前,美国最大的市场为植入类医疗器械,增长最快的产品为诊断器械。 b.美国医疗器械产业最关注的技术 美国医疗器械产业最关注的技术分别为:(1) 影像诊断(Diagnostic Imaging);(2)远程医疗(Telemedicine);(3) 分子诊断(Molecular Diagnostics);(4) 助行器械(Mobility Aids);(5)微创手术(Minimally Invasive Surgery);(6) 微 流体系统与微机电系统(Micro-Fluidics and MEMS);(7)无创监护(Non-Invasive Monitoring);(8) 生物材料(Bio-Materials);(9) 生物植入技术(Bio-Implants);(10)药物输送(Drug Delivery)。如果留心就会发现,最近火爆的“可穿戴医疗器械”就包含了以上若干项核心技术。 c.政策危机 尽管美国拥有全球最好发展医疗器械的平台和环境,但奥巴马政府在今年初针对医疗器械开征“销售税”着实让美国医疗器械走入低谷。没有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美国医疗器械产业可谓进入了严冬,大量的创新型企业融资出现困难。 奥巴马支持“征税销售税”新政,已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医疗器械的销售征收2.3%的税收,这意味着医疗器械的每次销售(包括从工厂到分销商、分销商到医院、医院到患者)都将征收2.3%的税。奥巴马政府预计这项措施将在未来10年内筹集到300多亿美元的税收。可是,这项税收很可能更意味着这一行业的43000多个就业岗位被裁减,而很多中型高新企业也被迫离开美国或索性 关门。 奥巴马的新政正在颠覆性地改变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命运。目前,美国医疗器械企业已经形成联盟正在组织游说力量说服国会取消该法案。但即使游说工作顺利,取消税收也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美国医疗器械产业现状所产生的投资机遇 在目前美国的政策环境下,大量前期中期的美国医疗器械企业都正在遭遇“资金 寒冬”,由于2.3%的“医疗器械销售税”,大量以养老金为基础的VC和PE不再 那么青睐“医疗器械”。这导致很多美国中小企业都在努力地寻求更多资金来源,并且愿意更多地接触各国的投资者,国际投资者在谈判过程中也拥有更大的议价空间。

美国司法制度概论整理一AN INTRODUCTION TO THE AMERICAN LEGAL SYSSTEM

书名:美国司法制度概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AMERICAN LEGAL SYSSTEM)著:Diane S. Kaplan 康大安 整理人:翁晓庭(仅供参考,禁止外扬,违反者请主动前往H628宿舍自首,本大小姐可以对你们进行从宽处置,限于本人较懒难免有些错别字大小写之类的低级错误还没有来得及改正希望各位见谅,但是相信还不至于影响到各位的欣赏阅读) 内容简介:1、各章目录翻译(方便各位考试时查找章节) 2、课堂上老师要求划下的重点(鄙人秉着一颗虔诚的心预测这就是考试重点了) 3、案例的中文简介(无数个日日夜夜呕心沥血边发微博咒骂美司边总结出来的 基本正确的翻译。) 目录部分: Chapter 1 A BRIEF HISTORY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 TES(美国联邦宪法的简史) Constitutional History(宪政历史)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独立宣言) The revolutionary war(独立战争/南北战争) 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美国第一部宪法/十三州联邦宪法)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制宪会议)) Ratifying the consititution (宪法的通过) The bill of rights(权利法案/宪法修订案) The constitutional plan of government(政府的宪政计划) The preamble if the constitution (宪法的序言) ▲本章课堂上老师让划的重点句子 1、P15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doctrine”(三权分立学说) 2、P15 the purpose of distributing government powers among three separate branches is to prevent any one branch ,or any one person,from becoming too powerful.(把政府权力分散到三个部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任何一个部门或任何一人的权力过大) 3 、P15 the constitution also divides power betwee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and the individual states. The division of powers between a central government and numerous regional government is called federalism.(宪法还在联邦政府和各州之间进行了权力分配。这样的分配方式被称为联邦制。)

医疗服务概述(材料相关)

医疗服务 一、什么是医疗服务 关于医疗服务的定义存在不同的解释,不同部门根据其自身的出发点和利益对医疗服务进行了定义,如财政部、税务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第42号文件中指出:“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人民卫生出版社《医院管理词典》中关于医疗的定义如下:“医疗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指医疗技术人员运用医学科学技术与人类疾病作斗争的过程,这个定义只局限于诊疗的范围。广义的医疗是指卫生技术人员运用医学科学技术及社会科学知识为防病治病增进人类健康而斗争的过程,包括预防、康复、保健、健康医疗咨询和狭义的医疗。现代的医疗服务,已从医院内扩大到医院外,形成了综合医疗的概念,医疗内容也日益广泛,包括增进健康、预防疾病和灾害、健康咨询、健康检查、急救处理、消灭和控制疾病、临床诊疗、康复医疗等。医疗服务是指医院或医疗技术人员向人群提供的一种健康服务。”从营销角度看,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或医疗技术人员以实物和非实物形式满足民众健康需要的一系列行为。它是医疗和服务的有机融合,是医疗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外在形式,即向民众提供的一种健康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医疗服务的基本含义是:医疗属于服务行业,医疗服务就是医疗机构以病人和一定社会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医学技术为基本服务手段,向社会提供能满足人们医疗保健需要,为人们带来实际利益的医疗产出和非物质形态的服务。医疗产出主要包括医疗及其质量,它们能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使用价值的需要;非物质形态的服务主要包括服务态度、承诺、医疗机构形象、公共声誉等,可以给病人带来附加利益和心理上的满足及信任感,具有象征价值,能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1] 二、医疗服务的层次[2] 第一个层次是核心医疗服务。它是医疗服务的最基本层次,消费者到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是为尽快解除病痛,获得康复,是医疗消费者购买医疗服务的核心。 第二个层次是形式医疗服务。指医疗服务的形式体现,是医疗消费者购买的医疗服务的实体或外在质量。如医疗服务的项目、技术水平、设备新旧、治疗效果。 第三个层次是附加医疗服务。它是医疗服务各种附加利益的总和,也是医疗消费者购买的医疗服务延伸部分与更广泛、宽延的医疗服务,如在得到第一、二层医疗服务的同时,得到医学知识的介绍、病情咨询、服务承诺、特色环境、个性化生活及保障服务等。它能给医疗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和更高层次的满足。 所以说,医疗服务的含义及实质是一个整体系统的概念,它不仅为医疗消费者提供有效的医疗功能,还要为其提供满意的服务功能。 三、医疗服务的特点[1] 医疗服务具有所有服务的共性,同时它又有其非常独特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一方面对医疗服务的开展有不利的一面,但是也有有利的一面。扬长避短、发挥医疗服务的这些特点是我们医疗服务品牌营销管理的重要内容。医疗服务具有以下10个特点。 (一)无形性 无形性是医疗服务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人们也以此来界定服务。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层次来理解。首先,服务的很多元素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尝不着、无形无质。其次,顾

土耳其医疗器械市场概况

第一部分土耳其医疗器械市场概况 一、土耳其国家概况 1. 土耳其地跨亚、欧两洲,总面积约78万平方公里,人口7000万,全国80%以上人口是土耳其族,居民中99%的人信奉伊斯兰教。土耳其是传统的农牧业国家,工业有一定基础,轻纺、食品工业较发达。西部沿海地区工农业十分发达,东部内陆地区交通闭塞、生产力水平相对滞后。 2. 正式国名:土耳其共和国首都:安卡拉政体:议会民主制 人口:7300万(2009年)面积:783562.38平方公里 劳动力(人口):2470万(2009年)年龄中位数:28.8岁(2009年) 官方语言:土耳其语时区:GMT +2 气候:温带气候;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暖潮湿 周边国家/地区:保加利亚、希腊、叙利亚、伊拉克、伊朗、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 主要城市(人口):伊斯坦布尔(1260万)、安卡拉(450万)、伊兹密尔(380万)、布尔萨(250万)、阿达纳(200万)金融中心:伊斯坦布尔 电话区号:+90 国家顶级域名代码:.tr 电压:220伏,50赫兹货币:土耳其里拉(TRY) GDP:6180亿美元(2009年——现价)人均GDP:8590 美元(2009年) 出口额:1020亿美元(2009年)进口额:1410亿美元(2009年) 主要出口市场:德国(9.6%)、法国(6.1%)、英国(5.8%)、意大利(5.8%)、伊拉克(5%)(2009年) 主要进口来源地:俄罗斯(14%)、德国(10%)、中国(9%)、美国(6.1%)、意大利(5.4%)(2009年) 自由贸易协定 与欧盟签署了关税同盟协定 与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EFTA成员国(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埃及、格鲁吉亚、以色列、马其顿、摩洛哥、巴勒斯坦、突尼斯、叙利亚、黑山共和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 机场:45个(16个国际机场) 3. 主要节日: 土耳其的假日节庆分为全国非宗教性节日,全国宗教性节日、地方性节日。国家规定的主要节假日有:新年(1月1日)、开斋节(3月3日)、国家

课程教学大纲(美国法律与法律体系英汉对照)

The Jurisprudence of GATT & the WTO Course Syllabus 《美国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Name : 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 课程名称:美国法律与法律体系(双语教学) Code: 课程编码: Semester: 7 开课学期:第7学期 No. of hours and credits: 32 hrs,2 credits 学时数、学分数:32学时,2学分 Applicable specialty: law 适用专业:法学 Succedent course: No 后续课程:无 1. Objectives and tasks 教学目的与任务 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 is taked as an elective course. The objectives of the course are to have students know subjuct matter about the history and the law,court organization,procedure and evidence, and understand the basic legal system of the U.S.A. such as constitution law,criminal law,administrative law,etc after students complete the course.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have a preliminary understanding of the legal research. 美国法律与法律体系是门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希望学生了解法与历史的关系、美国法院体系、程序与证据;了解美国法律制度中的一些重要部门法,如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同时要求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研究方法。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course, it is expected that students will grasp the current tendency of 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 have the capacity of referring to references themselves, and strengthen their enthusiasm about American law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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