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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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硕联考(法学)综合课真题解析【4】

2016年法硕联考(法学)综合课真题解析【4】

2016年法硕联考(法学)综合课真题解析【4】五、考察规律三:综合创新及示例1、法理学简述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简答)法律论证是指在司法裁判过程中,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对法律规范的选择和判断结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进行证立的过程。

法律论证具有如下特点:其标准是:(1)内容融贯性。

需要论证的裁判的前提具有命题学的性质,命题本身具有可反驳性,论证的过程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而融贯性则是证立一个命题能够成立的重要标准。

(2)程序合理性。

法律论证的程序必须是合理的,法律论证的过程必须建立在程序合理性的基础之上。

(3)逻辑有效性。

逻辑有效性是逻辑论证方法所追求的论证标准。

逻辑学方法通常是指三段论。

司法的功能是适用法律,通过将法律规则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然后得出判决。

这种判案的过程与三段论在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使逻辑方法能够在法律论证过程中加以采用变为一种必然现实。

由于逻辑有效性无法解决大前提的真假问题,因此也就无法保证其所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逻辑有效性不能成为法律论证的唯一标准。

(4)结论可接受性。

法律论证的命题要被人们接受,不仅要有法律依据,还应当是合理的,可以被不同层系的人接受。

2、法制史西周的结婚、离婚的规定及其后世影响(古文分析题)1、西周结婚的条件: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2、过程:一是"纳采",即男家请媒妁向女方送礼品提亲;二是"问名",即男方请媒妁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宗庙以定吉凶;三是"纳吉",即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四是"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又称"纳币";五是"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六是"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六礼作为西周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为后世历代所继承,成为古代礼制的一部分。

2016法律硕士真题解析(含17复习计划)

2016法律硕士真题解析(含17复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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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律硕士真题解析(含17复习计划)每年出题都有一共同点:如果复习到位发现所有考点都是意料之中,如果复习不到位发现所有题目都是意料之外。

纵观考题我们有三个结论:第一,考题整体来说还是符合之前划定的标准,有一两道题确实出现超纲;第二,标准复习全面,每年考试规律在不断地押题和反押题当中最终实现的考题结果;第三,在了解试题中,预测2017年可能有哪些的变化?一、2016年的真题分析考试分析三大规律:第一重者恒重:考过一定还会再考,第二新增必考或者热门必考,以前叫新增考点,今年几乎没有涉及,今年考的都是的热门话题,比如郭美美事件,比如“飞车抢夺”都是考查的热点。

第三是综合创新,比较偏的题或者综合题题目的考查。

1、法理(1)法学法的继承强调两点,第一时间先后跟空间没有关系,第二跟法的移植区分,时间加空间是移植,时间是继承,解答题今年考了,2017年选择题肯定还会涉及。

第二关于法律的论证,是法学独有的考点,非法学考点没有只有法学有的,我在讲50题,关注法律论证,最后压中了,试卷中确实有考查。

(2)法制史法制史今年两道古文都比较偏,因为往年主要考的是《唐律疏议》,而今年考的是宋代的一个制度,叫翻异别推制,就是翻口供让别的司法官看一看,古文的内容是课上讲过,宋代的材料,是上课时重点提示过的内容。

从这道题可以告诉我们,看完唐律要关注宋朝,也许明年会有元、明、清的内容。

法学考的西周的婚姻制度,这个是考试热点,上课讲的唐朝的婚姻制度,但其实跟西周的婚姻制度是一模一样的,七出三去和六礼是一模一样,考西周的婚姻制度其实也是在考唐律。

(3)宪法宪法中我们押中了“人身自由’这道题,人身自由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身体自由;二,人格尊严;第三,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去年考查了宗教信仰自由,当时预测今年会考人生自由,果不其然,我们压中了。

2016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6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6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解析】B单行刑法是指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

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解析】C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解析】B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所以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

法硕专业基础(法学)答案2010+ (6)

法硕专业基础(法学)答案2010+ (6)
在 lea 在 a 学校校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身份;(2 分)③乙归还了所 le 挪用的公款,说明其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2 分) 东方 .koo 东方 oo (3)甲向审计机关主动交代了贪污的事实,符合自首的规定,属于法定量刑情节。(2 分) .k 甲退还了 15 万元,应认定为积极退赃,属于酌定量刑情节。(2 分) 新 n 新 n 38.[答案](1)货运合同。(2 分,如回答运输合同也可得分) ya ya (2)无效。(2 分)该条款属格式条款,且其内容是免除快递公司的责任,故无效。(4 分) -kao 考研 .com -kao 考研 .com (3)不应当。(2 分)与陈某签订合同的主体是飞狐速递公司,野狼快递服务部只是 m n m n 其营业网点,故野狼快递服务部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 分) 线 ar 线 ar (4) 不成立。(2 分)陈某向宋某请求返还手机的权利属于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 mmm---kkk新新新aaa东东东oooyyy方方方aaannn在在在...kkk线线oooooo考考llleee研研oomm mmm---kkk新新新aaa东东东oooyyy方方方aaannn在在在...kkk线线oooooo考考llleee研研oomm 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东方在.k线oolearn.c 37.[答案](1)甲应认定为贪污罪。(2 分)理由是:①甲利用管理学校财务的职务便 新 n 新 n 利,侵吞乙归还的 15 万元公款,符合贪污罪的客观要件;(2 分)②甲被聘为学校
ya ya 会计,属于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托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2 分) o o ③甲采取虚列支出平账的方式侵吞公款,表明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ka 研 om ka 研 m 符合贪污罪的主观要件。(2 分) - 考 .c - 考 .co (2)乙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2 分)理由是:①乙利用校长职权,指使不知情的甲挪 m 线 rn m 线 rn 用公款,供亲友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2 分)②乙是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第1~2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凡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2.下列关于法的历史演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的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B.封建制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私有制的法律类型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特征之一D.从规范性调整逐渐发展为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3.下列关于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权就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B.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C.人权是超越时代和历史的基本权利D.人权的主体是公民,其内容由宪法加以规定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A.赵某生下一对双胞胎是法律事件B.钱某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法律行为C.孙某的房屋在地震中垮塌是法律事件D.李某声称自己被外星人劫持是法律行为5.下列关于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B.—国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由其文化传统决定C.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级、多层次”D.立法公开是我国立法体制中“合法性原则”的集中体现6.我国《婚姻法》第2 条第3 款规定:“实行计划生育。

”按照法律原则分类的相关理论,该条文属于()。

A.政策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公理性原则D.基本原则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为有权解释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两种形式C.历史解释方法既可用于正式解释,也可用于非正式解释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8.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联考综合课答案及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联考综合课答案及解析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A选项不正确。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D选项不正确。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C选项正确。

2.【答案】C【解析】法的历史演进不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同为资本主义社会,却产生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不同的法系,影响两大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选项错误。

私有制的法律类型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奴隶制法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B选项错误。

资本主义法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

C选项正确。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先出现对特定人、特定事的调整,然后才发展为对一般人、一般事的调整,D选项错误。

3.【答案】B【解析】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人权是普遍性的权利,是本源性的权利,是综合性的权利,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人权包含多项权利内容,不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含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权利,A选项错误。

人权具有法律价值,既是对法律的精神、原则、规范的直接检验和方向引导,也是对法律内在品质进行批判的标准和完善的依据,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B选项正确。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对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A.向上级机关申诉B.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无法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被申请人。

A.5B.7C.10D.153、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B.地方性法规.规章C.法律.行政法规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政府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申请复议。

A.上一级主管部门B.本部门C.本级人民政府D.上一级人民政府5、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6、当事人对县土地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提出申请?A.《土地管理法》B.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C.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的行政法规D.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7、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8、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2016年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复试真题,真题解析,考研真题,考研笔记,复试流程

2016年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复试真题,真题解析,考研真题,考研笔记,复试流程

清华考研详解与指导第一题概念辨析1.法学与法理学2.习惯法制定法判例法3.罗马法系英美法系4.法律文化与法律思维5忘了每题8分第二题简答1.法律推进道德标准2.法律作用局限性3.忘了每题10分第三题分析理解1.淮南子一篇古文2.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优劣是另一回事。

写下谁说的,哪本书,然后谈自己想法。

3.唐律疏议古文分析理解每题10分第四题行政法知识主要针对北京雾霾限号行使与道路安全法冲突25分第五题法律对社会的调整25分1、分数线出来了我该怎么办?A、高分上第一志愿→准备复试B、低分上第一志愿→准备复试/联系调剂学校C、未投上第一志愿→联系调剂/同时准备复试2、复试到底有哪些规定?每个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复试相关规定。

附:考研网复试专题/fushi/3、复试的大致流程怎样?复试通知书(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准备复试的相关材料→到复试单位参加复试4、复试的具体流程怎样?报道→体检→专业笔试∕听力考试→专业面试∕英语口试→加试5、复试要带哪些材料?一定要仔细研读复试单位的相关规定。

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成绩单(要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毕业证、学历证、四六级证书等证书、大学期间获得的奖状或者工作期间取得的一些成果等这些一定要带。

(最好把这些资料都复印一份),另外,最好带上一寸免冠照片几张(体检要用)6、一定要带准考证吗?最好带上,有的学校虽然没有特别说明,但在必要的时候可能会用到,比如凭准考证进入复试考场(监考人不一定是老师,有可能是秘书或者研究生,到时候真不给进就麻烦了。

)7、为什么要带四六级等相关证书呀?因为这个要加分的啊,但每个学校比例不一样,在有的学校,这些比例将占到复试总分的百分之左右十。

8、为什么还要复印这些证书?证书的原件不可能留给学校,用来审核你的资料是否真实,复印件要给学校留档。

9、同时填写几个招生单位的调剂表会不会发生冲突?不会,最终决定权在你手里,你可以选择到自己喜欢的学校去复试。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2.甲在油罐和货物混存的货场,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盗窃袋内物资,被盗物资遇明火燃烧,甲见状逃离,火势蔓延,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B.失火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甲(15 周岁)指使乙(13 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人打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不构成犯罪4.甲进人乙家行窃,乙将甲制服并报警。

在等待警察到来期间,乙多次击打甲的头部,致其重伤。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正当防卫B.假想防卫C.防卫不适时D.防卫过当5.甲将 500 克冰糖冒充“冰毒”,卖给执行“卧底”任务的缉毒警察,被当场抓获。

甲的行为()。

A.构成诈骗罪B.构成贩卖毒品罪C.构成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6.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 100 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私藏弹药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非法持有弹药罪7.甲伪造军官身份,蒙骗了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强奸罪B.招摇撞骗罪C.强奸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D.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8.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 000 元帮他逃跑。

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9.甲明知乙意图杀人,仍为其提供毒药。

第二天,甲后悔,向乙索回毒药,遭乙拒绝,乙于当晚投毒杀人得逞。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10.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 40%的年息为条件,向 50 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 多万元。

2016年天津南开大学法学综合考研真题

2016年天津南开大学法学综合考研真题

2016年天津南开大学法学综合考研真题及答案名词解释1.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体现为资本主义的分权原则和社会主义的监督原则。

分权原则又称为分权制衡原则,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

2.法律移植。

法律移植指的是"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它所表达的基本意思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3.结果加重犯。

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

4.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概念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A 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B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C 对方为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D 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5.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是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

任何犯罪,犯罪客体都会受到侵害,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

判断题1.正当程序不是强调"看得见的正义",而是追求判决的正确。

正当程序的价值就在于实现看得见的正义,也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都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实体法的价值才应该是确保判决的正确。

因此该陈述时错误的,混淆了实体与程序的价值和作用及其相互关系。

2.关于罪数的判断,是根据犯罪人的行为个数决定的。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名校考研真题[视频讲解]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806应用法学(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06应用法学第一部分刑法学一、比较下列概念(每小题5分,共15分)1.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2.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3.侵占罪与盗窃罪二、法条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06应用法学第一部分刑法学一、比较下列概念(每小题5分,共15分)1.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答: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正当行使职权或者任意扩大自己的职务权限,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都是《刑法》第397条所规定的犯罪,其主体、客体完全相同,结果要件都要求有“重大损失”,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不同,玩忽职守罪对行为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的,但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心态,滥用职权罪对滥用职权行为是故意,对行为结果则是希望或放任(间接故意)的。

2.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答: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所产生的不正确的认识。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于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不正确的认识。

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的区别在于:①事实认识错误是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所产生的错误认识,包括打击错误,对客体、对象、行为、因果关系、主体身份认识错误六种;而法律认识错误是行为人对法律规定或者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意义的错误认识。

②有些事实认识错误会直接影响到法律对于行为人的定罪、量刑;而法律认识错误既不影响定罪也不影响量刑。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些的表述,正确的是()A.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2.下列关于法的历史演讲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B.封建制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私有制的法律类型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特征之一D.从规范性调整逐渐发展为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3.下列关于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人权就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B.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C.人权是超越时代和历史的基本权利D.人权的主体是公民,其内容由宪法加以规定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判断,不正确的是()A.赵某生下一对双胞胎是法律事件B.钱某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法律事件C.孙某的房屋在地震中垮塌是法律事件D.李某声称自己被外星人劫持是法律行为5.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B.一元立法体制的形式主要由其文化传统决定C.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极、多层次”D.立法公开是我国立法体制中“合法性原则”的集中体现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行计划生育”。

按照法律原则分类的相关理论,该条文属于()A.政策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公理性原则D.基本原则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为有权解释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司法解释两种形式C.历史解释方法既可用于非正式解释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为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8.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的效力和法律的效力相同B.宪法能够直接约束私人行为是宪法学的通说C.就各国实践来看,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是例外情形D.宪法效力主要体现为规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监督制度是一种附带性审查制度B.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法规进行备案时有权审查其合宪性C.由法院审查法律是否合宪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D.公民和社会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审查的要求1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政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集体负责制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11.根据我国法律,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的主体是()A.村民会议B.村民代表C.村党支部D.村民委员会12.2014年9月,王村举行村委会选举。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2.甲在油罐和货物混存的货场,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盗窃袋内物资,被盗物资遇明火燃烧,甲见状逃离,火势蔓延,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B.失火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甲(15周岁)指使乙(13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人打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不构成犯罪4.甲进人乙家行窃,乙将甲制服并报警。

在等待警察到来期间,乙多次击打甲的头部,致其重伤。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正当防卫B.假想防卫C.防卫不适时D.防卫过当5.甲将500克冰糖冒充“冰毒”,卖给执行“卧底”任务的缉毒警察,被当场抓获。

甲的行为()。

A.构成诈骗罪B.构成贩卖毒品罪C.构成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6.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100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私藏弹药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非法持有弹药罪7.甲伪造军官身份,蒙骗了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强奸罪B.招摇撞骗罪C.强奸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D.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8.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 000元帮他逃跑。

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9.甲明知乙意图杀人,仍为其提供毒药。

第二天,甲后悔,向乙索回毒药,遭乙拒绝,乙于当晚投毒杀人得逞。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10.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40%的年息为条件,向50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多万元。

2016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宪法学部分

2016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宪法学部分

2016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宪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6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1.附带性审查【答案】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运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议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它是宪法实施保障的一种方式,与宪法控诉相对应。

【考生注意】这是考察违宪审查的方式。

在记忆时,要正确理解“附带”的含义。

附带性审查与专门审查相对应,是一种在美国式的司法审查体制下的审查方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案】它是我国的政体,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具体说来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具有优越性。

【考点分析】这是考察人大制度的内容。

内容本身在教材上有完整的表述,答题时要注意完整性。

人大制度与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一种制度,后者是我国的国家机关。

二、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1.在英国,尽管1215年的( )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A、《权利法案》B、《自由大宪章》C、《人身保护法》D、《王位继承法》【答案】B【考点分析】第1项是1689通过的,第3项是1676年通过的,第4项是1700年通过的,只有第3项是1215年能过的。

所以只有第2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除了本题所列的四个文件外,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等都是世界宪法史上重要的文献,可以放在一起记忆。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联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联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

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2.甲在油罐和货物混存的货场,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盗窃袋内物资,被盗物资遇明火燃烧,甲见状逃离,火势蔓延,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盗窃罪B.失火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甲(15周岁)指使乙(13周岁)抢夺手机,乙得手后为了逃跑,捡起砖块将追赶的受害人打成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抢夺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不构成犯罪4.甲进入乙家行窃,乙将甲制服并报警。

在等待警察到来期间,乙多次击打甲的头部,致其重伤。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正当防卫B.假想防卫C.防卫不适时D.防卫过当5.甲将500克冰糖冒充“冰毒”,卖给执行“卧底”任务的缉毒警察,被当场抓获。

甲的行为( ) A.构成诈骗罪B.构成贩卖毒品罪C.构成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6.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100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私藏弹药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非法持有弹药罪7.甲伪造军官身份,蒙骗了多名妇女与之发生性关系,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强奸罪B.招摇撞骗罪C.强奸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D.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8.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他逃跑。

甲的行为构成( )。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9.甲明知乙意图杀人,仍为其提供毒药。

第二天,甲后悔,向乙索回毒药,遭乙拒绝,乙于当晚投毒杀人得逞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10.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40%的年息为条件,向50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多万元。

考研法硕(法学)真题及解析

考研法硕(法学)真题及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3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四、论述题:第35- 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足。

35.论述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

36.论述民法性质。

五、案例分析题:第37 -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37.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事实一:2010年前,该公司因资金紧张而面临经营危机,为此甲乙丙专门就如何融资继续经营进行商议,依据商议,公司以丙伪造的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与一家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500万元的贷款。

2010年春节后,公司将其中400万元融资投入经营,但经营状况仍然没有好转。

事实二:2011年5月,丙见公司经营状况难以好转,将剩余100万资金提现后潜逃。

该公司因缺乏经营资金而倒闭,银行因此无法追回500万元贷款的本息。

问题:(1)事实一所述行为构成何罪?(2)事实二中的携款潜逃行为构成何罪?38、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缺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

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急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

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支付工程款2万元。

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问题:(1)丙能否取得瓷瓶所有权?(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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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

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3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
四、论述题:第35- 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足。

35.论述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

36.论述民法性质。

五、案例分析题:第37 -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37.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事实一:2010年前,该公司因资金紧张而面临经营危机,为此甲乙丙专门就如何融资继续经营进行商议,依据商议,公司以丙伪造的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与一家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500万元的贷款。

2010年春节后,公司将其中400万元融资投入经营,但经营状况仍然没有好转。

事实二:2011年5月,丙见公司经营状况难以好转,将剩余100万资金提现后潜逃。

该公司因缺乏经营资金而倒闭,银行因此无法追回500万元贷款的本息。

问题:
(1)事实一所述行为构成何罪?
(2)事实二中的携款潜逃行为构成何罪?
38、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缺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

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
有倒塌危险,可能危急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

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支付工程款2万元。

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问题:
(1)丙能否取得瓷瓶所有权?
(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
(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
(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

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

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

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

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

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5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

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

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老师说,凯程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们凯程严格的管理,全方位的辅导是分不开的,很多学生本科都不是名校,某些学生来自二本三本甚至不知名的院校,还有很多是工作了多年才回来考的,大多数是跨专业考研,他们的难度大,竞争激烈,没有严格的训练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是很难达到优异的成绩。

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和凯程老师详细沟通一下就清楚了。

建校历史:机构成立的历史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历史越久,积累的人脉资源更多。

例如,凯程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05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

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

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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