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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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目的 (2)

二、定义 (2)

三、范围 (2)

四、工序样板制作 (2)

(一)实施对象 (2)

(二)实施时间 (3)

(三)保管留存 (3)

(四)实施流程 (5)

(五)具体规定 (5)

五、交房样板间制作 (6)

(一)实施对象 (6)

(二)实施时间 (6)

(三)保管留存 (6)

(四)实施流程 (7)

(五)具体规定 (7)

六、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样板 (8)

七、罚则 (8)

八、附件 (8)

(一)工程样板定样会议纪要表 (8)

(二)工程样板验收会议纪要表 (9)

(三)材料样板封存验收表 (10)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建质安〖2010〗435号)”文件的要求,同时为了规范公司项目工程样板的管理行为,使工程样板能起到指导施工、提升工程品质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交房样板间:是承包商提供给甲方的最终产品样式,是合同交房标准的实物体现,包含公共区域(电梯前室、楼梯间等)。

工序样板:指工序的最终成活样式,能够反映该工序的质量标准的工具。

材料样板:是指设计单位为明确设计效果,或满足特定使用功能而指定的材料,一般指建筑表面装饰材料及功能设备,如外墙面砖、配电箱等。

三、范围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工序样板制作(含材料样板留存)、交房样板的制作、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等。精装修样板另行规定。

四、工序样板制作

1.实施对象

1.1工序样板主要有: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砌体工程、抹灰工程、饰面砖粘贴工程、铝合金(塑钢)窗(门)安装、防火防盗门安装、栏杆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油漆工程、外墙涂料、栏杆(扶手)工程等分项工程施工前要做样板。

1.2应留存材料样板由采购部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提供给项目工程管理部一份样品,并填写材料样板封存记录表。应提供的材料样板有:

(1)内外墙材料:大理石、瓷砖、外墙漆样板;

(2)地面贴面材料:瓷砖、地板;

(3)卫浴材料,其他材料:洁具、龙头,水管电线材、栏杆扶手材料、灯具等等;

(4)防水材料:卷材、防水涂料样材;

(5)门窗:型材、样品(五金件)。

2.实施时间

工序样板应至少在该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15天,完成并经过验收(特殊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最迟提前一周完成)。

材料样板应在材料进场前7天在项目部留存,直到工程完成。

3.保管留存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工序样板,在该项工序施工完毕且验收前,保持完整不受污染及损坏。

材料留存由项目工程部组织,材料样品应在项目部留存一份,项目部门参与确认并贴小标签,材料留存至工程结束,具体留存材料见本制度3章1.2节。

4.实施流程

4.1 项目经理主持项目各项工序样板的实施及验收工作,项目工程管理人员、

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协同参与。

4.2 各工序样板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专业工程师、监理机构项目总监及专业工程师、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共同讨论确定该项工序施工作业方法和施工工艺,明确质量要求,并编制样板引路专项施工方案。

4.3 分包单位在项目部指定的位置(部位)进行样板施工。

4.4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监督承包单位按要求的工艺施工,如有隐蔽验收应留存影像资料。公司工程部对施工的过程实行抽查。

4.5 工序样板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分包单位向项目部申请验收。

4.6 收到验收申请三日内,项目经理组织进行样板验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监理机构项目总监及专业工程师、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员、施工班组长参加。验收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4.7 验收首先由分包单位施工班组长和施工员介绍该工序样板施工工艺及施工过程,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总结。然后参与验收各方分析该工序样板质量、施工工艺情况,并由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评述该项工序样板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最后由项目部经理进行验收总结,判断工序样板是否符合要求。

4.8 如果工序样板未达到预期效果,参验各方应分析原因;如果是分包单位施工质量问题,要求分包单位按预定的工艺重新制作工序样板;如果是工艺原因,则调整工艺、标准后,要求分包单位按新的工艺制作工序样板并重新组织验收。

4.9 工序样板定样、验收应形成纪要,明确工序样板标准,清晰表述该项工序施工工艺、控制要点、质量要求,详细记录验收过程,验收结论。纪要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发,项目分管工程师应跟踪保证纪要分发至参加定样、验收的

单位,并跟踪参与分包单位交底会议。

5.具体规定

5.1 外墙面砖的工程样板面积不小于2㎡,且应置于向阳位置,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8.3节中要求。

5.2 外墙涂料的工程样板面积不小于1㎡,并留有斜向分层剖面,且应置于向阳位置,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0章要求。

5.3 铝合金(塑钢)窗(门)的工程样板有代表性的窗(门)型每种不少于一樘,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3.4节要求。

5.4 防火、防盗门的工程样板不少于二樘,且应集中在同一楼层(部位),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01中5.5节要求。

5.5 保温工程的工程样板面积不小于2㎡,并留有斜向分层剖面,符合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

5.6 防水工程的室内工程样板不少于一个开间,室外工程样板不少于一个轴线长度,符合质量标准GB50327-20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第6章要求。

5.7 栏杆(扶手)工程的工程样板不少于一处(阳台、花园、屋面等)或一个层高(楼梯),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5节要求。

5.8 砌体工程的工程样板每种墙体不少于一个开间,符合质量标准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9 结构工程的工程样板要求做一跑楼梯及剪力墙、柱模板支设和钢筋绑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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