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机动车辆保险费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实施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如下简称费率方案)合用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本费率方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阐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措施、保险费地计算措施和解除保险协议保费计算措施等4个部分构成.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阐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详见附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构造、费率水平全国统一(除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现将表中需阐明事项明确如下:(一)机动车种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8种类型.1.家庭自用汽车: 是指家庭或个人所有, 且用途为非营业性地客车.2.非营业客车: 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地客车, 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为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承租且租赁期限为1年或1年以上地客车.RTCrpUDGiT非营业客车分为: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 企业客车.用于驾驶教练、邮政企业用于邮递业务、快递企业用于快递业务地客车、警车、一般囚车、医院地一般救护车、殡葬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地核定载客数, 合用对应地企业非营业客车地费率.5PCzVD7HxA3.营业客车: 是指用于旅客运送或租赁, 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地客车.营业客车分为: 都市公交客车, 公路客运客车, 出租、租赁客车.旅游客运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地核定载客数, 合用对应地公路客运车费率.4.非营业货车: 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 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地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送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地起重运送车.jLBHrnAILg用于驾驶教练、邮政企业用于邮递业务、快递企业用于快递业务地货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地核定载质量, 合用对应地非营业货车地费率.xHAQX74J0X5.营业货车: 是指用于货品运送或租赁, 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地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车是指载货机动车、厢式货车、半挂牵引车、自卸车、电瓶运送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地起重运送车.LDAYtRyKfE6.特种车:是指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用于清障、打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地多种专用机动车, 或合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地厢式机动车;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 从事专业工作地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机动车;或专门用于牵引集装箱箱体(货柜)地集装箱拖头.Zzz6ZB2Ltk特种车按其用途共提成4类, 不一样类型机动车采用不一样收费原则:特种车一: 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地罐式货车, 以及用于清障、打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合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地多种专用机动车;dvzfvkwMI1特种车三: 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地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地多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 集装箱拖头.7、摩托车: 是指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地多种两轮、三轮摩托车.摩托车提成3类: 50CC及如下,50CC-250CC(含)、250CC以上及侧三轮.正三轮摩托车按照排气量分类执行对应地费率.8、拖拉机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兼用型拖拉机和运送型拖拉机.兼用型拖拉机是指以田间作业为主, 通过铰接连接牵引挂车可进行运送作业地拖拉机.兼用型拖拉机分为14.7KW及如下和14.7KW以上两种.rqyn14ZNXI运送型拖拉机是指货箱与底盘一体, 不通过牵引挂车可运送作业地拖拉机.运送型拖拉机分为14.7KW及如下和14.7KW以上两种.EmxvxOtOco 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送型拖拉机14.7KW以上地费率执行.9、挂车: 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机动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地一种无动力地道路机动车.挂车根据实际地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地30%计算.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地挂车按特种车一地30%计算.10、补充阐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各车型地座位和吨位地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地原则来解释(表中另有阐明地除外).各车型地座位按行驶证上载明地核定载客数计算;吨位按行驶证上载明地核定载质量计算.(二)基础保险费地计算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地计算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地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6ewMyirQFL2.短期基础保险费地计算投保保险期间局限性一年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地, 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 局限性一种月按一种月计算.详细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地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地短期月费率系数, 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kavU42VRUs短期月费率系数表短期基础保险费=年基础保险费×短期月费率系数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原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措施》(保监发[]52号)执行.三、保险费地计算措施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络地浮动比率)四、解除保险协议保费计算措施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协议步,保险人应按如下原则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 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地, 全额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 但保险责任已开始地, 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退还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附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1.座位和吨位地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地原则来解释.2.特种车一: 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特种车二: 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地罐式货车, 以及用于清障、打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地多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三: 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地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地多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 集装箱拖头.3.挂车根据实际地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地30%计算.4.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送型拖拉机14.7kw以上地费率执行.M2ub6vSTnP版权申明本文部分内容, 包括文字、图片、以及设计等在网上搜集整顿.版权为个人所有This article includes some parts, including text, pictures, and design.Copyright is personal ownership.0YujCfmUCw 顾客可将本文地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 但同步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地规定, 不得侵犯本网站及有关权利人地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 须征得本人及有关权利人地书面许可, 并支付酬劳.eUts8ZQVRdUsers may use the contents or services of this article for personal study, research or appreciation, and othernon-commercial or non-profit purposes,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y shall abide by the provisions of copyright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shall not infringe up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this website and its relevant obligees.In addition, when any content or service of this article is used for other purposes, written permission and remuneration shall be obtained from the person concerned and the relevant obligee.sQsAEJkW5T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地地合理、善意引用, 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GMsIasNXkAReproduction or quotation of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must be reasonable and good-faith citation for the use of news or informative public free information.It shall not misinterpret or modify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and shall bear legal liability such as copyright.TIrRGchYzg。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2]8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02]87号)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国保监会决定改革现行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指引》(附件一)。
同时,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保监发[2000]16号)、《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保监发[1999]32号)中的车险条款费率将不再在全国和深圳市统一执行。
二、2002年9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开始受理保险公司申报的车险条款、费率。
保险公司选择继续使用中国保监会印发的车险条款费率的,应以各自公司名义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三、保险公司应按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报送《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季报表》(附件二)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年报表》(附件三)。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主要指标月报表》(保监发[2002]26号)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统计表》(保监统S2-02-01表)同时废止。
四、各保险公司应指定一名业务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改革的技术工作,并于9月1日前将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告中国保监会。
五、请各保险公司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在制订车险条款、费率时应考虑与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衔接问题。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2009版)
保费(元)
30
50
80
180
(三)车上人员责任险基准费率表
每人赔偿限额 1万 2万 3万 5万 10万
每座保费(元)
6
11
18
25
50
(四)单程提车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费率
单程提车不计免赔特约条款费率为对应基本险费率的15%
说明: 1、本费率表中费率为保险期间为(10,30]天对应的基准费率;保险期间为(0,10]天,基准费率为对应各档次费率的70%; 2、特种车车辆损失险费率在本费率表基础上上浮0-5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费率表 (一) 车辆损失险基准费率表
新车购置价 8万以下 8万-15万 15万-20万 20万-30万 30万-50万 50万-100万 100万-200万
200万以上
1400
保费(元)
55
95
150
200
270
350
530
(二)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基准费率表
保险与理赔 教学大纲
9、《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实务》教学大纲为了规范与指导中职汽车维修专业的教学工作,针对中职教学的职业特点,依据教育部所提要求和本市汽车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本大纲是课程实施、教学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课程基本情况1、教材:(《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实务》(人民交通出版社)2、总学时:(36)学时。
二、课程的性质、任务与目的性质:《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实务》是汽车服务工程和交通运输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
为面向交通运输方向和汽车维修的专业课,是为了将来组织、管理运输生产,从事车辆设计、制造的技术人员,以及广大的汽车维修人员提供的必修专业课。
学习该课程,要求学生了解并掌握保险学的基础,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实务,投保人、被保险人实务。
并能科学地、高效地、合理地把所学知识用于实际生活,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任务:使学生掌握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过程中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
为学生继续学习后续课程打下基础,培养学生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
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精神,为职业岗位提供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目的:在教学计划中,本课程是汽车专业的考查课程。
全面讲授我国现行的主要机动车保险险种、条款、费率规章及各主要保险公司机动车车险新产品;对车辆承保、理赔、定损、赔款理算、保险公估等有关实务给予了详述,并附有大量车险理赔典型案例分析,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保险概述教学要点:保险的基本原理与种类第二章保险合同教学要点:保险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要点: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补偿原则第四章保险市场教学要点:保险公司的经营,保险中介第五章机动车辆保险概述教学要点: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第六章我国现行机动车辆保险综述教学要点: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情况第七章人保机动车辆保险教学要点:人保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等第八章其他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教学要点:太保、平保机动车辆保险综述第九章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教学要点: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详述第十章承保实务教学要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及核保第十一章理赔实务教学要点:报案、检验、理算、追偿、理赔第十二章现场查勘教学要点:查勘工作的实施第十三章损失赔偿教学要点:确定车辆损失、人身伤亡、其他损失和赔偿费用第十四章赔款理算教学要点: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赔款理算第十五章理赔案例分析教学要点:培养各种案例如保险利益案例、最大诚信案例、水淹案例、火灾案例、碰撞案例、盗抢案例、第三者责任案例等的分析能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24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24版《费率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费率计算方法、费率浮动调整、费率审定程序以及费率的适用范围等方面。
首先,保险费率计算方法是《费率方案》的核心。
按照该方案,保险费率的计算主要依据车辆种类、车龄、使用性质、所在地区等因素。
具体来说,不同种类的车辆有不同的保险费率;新车和旧车的保险费率也有所区别;私人汽车和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率不同;不同地区的保险费率存在差异。
这样的费率计算方法,旨在根据车辆的特点和风险因素确定保险费率,确保公平合理。
其次,费率浮动调整是保险费率的重要环节。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保险费率需要进行调整。
《费率方案》规定了调整频率、调整幅度、调整方法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在保证市场的稳定与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力求使保险费率在适当范围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费率审定程序是保险费率制定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费率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费率的审定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材料、审查环节、公示时限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费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费率的适用范围是《费率方案》的一项基本要求。
《费率方案》明确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车辆所有人。
所有机动车的所有人都需按照该方案规定缴纳保险费。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综上所述,2024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是指导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制度运行的重要文件,经过多年的实施和调整,为保护广大机动车所有人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该方案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机动车保险费率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保监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
保监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的通知(2000)[失效]【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保监发[2000]102号【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保险业务【唯一标志】41320【全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05年2月24日)废止,仅供参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的通知(保监发[2000]102号2000年6月15日)(相关资料:裁判文书3篇)北京、上海、广州保监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为配合执行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保监发[2000]16号),我会制定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
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00年7月1日起遵照执行。
我会印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保监发[1999]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解释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本保险合同终止。
本部分是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总则,适用于基本险和附加险。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
灵巧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一、 风险调整系数(一)非营业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编号费率因子条件系数 系数代码T<1 年F11 年≤ T<3 年 F2 1 车龄( T)3 年≤ T<5 年 F3 5 年≤ T<7 年F4T ≥7 年F5交费情况上年未按期交费的F62续保客户续保年度 (L)2 年≤L<5 年F7 L ≥5 年F83 安全配置 有 ABS 系统、雷达倒车仪、电子防盗装置F910 辆≤ S<20 辆 F10 4 投保数量20 辆≤ S<50 辆F11S ≥50 辆 F12 5 多个附加险多投一个,该系数下调F13 营销 F14代理 F15 6 业务渠道直销 F16电话、网上F17上门F18 7 资料圆满性 指投保资料填写圆满正确真实 F19 单 8集中采买指政府采买或招招标业务F20 车指定一名固定驾驶人员F21 调女性F22 整驾龄<2 年 F23 系指定9驾龄>5 年 F24 数 驾驶人员 指定驾驶人员的年龄 <28 岁 F2528 岁≤年龄 <55 岁 F26年龄≥ 55 岁 F27D ≤30000 F2810行驶里程年行驶里程 D( 公里 ) 30000<D ≤50000F2950000<D ≤60000 F3060000<DF31发生保险事故 进口车(包括国产宝马、奔驰、沃尔沃、陆虎、凯迪F3211需要维修时,被 拉克、尼奥普兰等系列、奥迪 A4、奥迪 A6、奥迪 A8) 维修方式保险人选择专国产车 F33修厂的上一年无交通违章F34 酒后驾驶 F35闯事逃逸 F36交通违章无证驾驶F37 12逆向行驶F38记录违反装载规定F39违反车速规定 F40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F41穿越中央分开带掉头的F42 捷达、夏利、奥拓、别克、切诺基、索娜塔、金杯、金龙、依维柯 F43菲亚特、波罗、欧宝、千里马、威驰 F44 13 车型 马自达、风神、英格尔、吉利、奇瑞、福特 F45 宝马、奔驰、沃尔沃、陆虎、凯迪拉克 F46 特异车型、古老车型、稀有车型F47 车 R ≤20% F48 队20%<R ≤30% F49 调 14 保险记录 单位或团队近三年平均赔付率( R)30%<R ≤40% F50 整 40%<R ≤60% F51 系60%<R ≤80%F52说明为本企业客户的年数视投保人历史保险赔付情况决定可否恩赐最多下调至仅限于车辆损失险适用与交警信息共享的地区所列车型含进口和在国内生产的系列车型 10 辆车以上的单 位适用,但不能够与F1-F47 等系数同时使用1数R>80% F53(二)营业性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编号费率因子条件 系数 系数说明代码T<1 年 F11 年≤ T<2 年 F2 1 车龄( T)2 年≤ T<4 年 F34 年≤ T<6 年 F4T ≥6 年F5交费情况上年未按期交费的 F62续保客户续保年度 (L)2 年≤L<5 年 F7 为本企业客户的5 年≤LF8 年数3 安全配置 有 ABS 系统、雷达倒车仪、电子防盗装置F920 辆≤ S<50 辆 F10 视投保人历史保 4 投保数量 50 辆≤ S<100 辆F11 险赔付情况决定S ≥100 辆 F12 可否恩赐 5 多个附加险 多投一个,该系数下调F13 最多下调至 营销 F14代理F15 6 业务渠道 直销 F16 电话、网上 F17上门F18 单 7 资料圆满性指投保资料填写圆满正确真实 F19车8集中采买 指政府采买或招招标业务F20调整D ≤30000 F21 系 9行驶里程年行驶里程 D(公里 )30000<D ≤50000 F22数 50000<D ≤60000F23D>60000F24发生保险事 进口车(包括国产宝马、 奔驰、沃尔沃、陆虎、凯迪拉克、 F25故需要维修尼奥普兰等系列、奥迪A4、奥迪 A6、奥迪 A8)仅限于车辆10维修方式时,被保险损失险人选择专修F26国产车厂的上一年无交通违章F27 酒后驾驶 F28闯事逃逸 F29交通违章无证驾驶 F30 适用与交警信息11逆向行驶 F31 记录共享的地区违反装载规定 F32违反车速规定 F33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F34穿越中央分开带掉头的F35 捷达、夏利、奥拓、别克、切诺基、索娜塔、金杯、金龙、依维柯 F36菲亚特、波罗、欧宝、千里马、威驰F37所列车型含进口马自达、本田、丰田、尼桑、三菱、奥迪、红旗、风神、英格尔、吉利、12车型F38和在国内生产的奇瑞、福特系列车型宝马、奔驰、沃尔沃、陆虎、凯迪拉克F39特异车型、古老车型、稀有车型 F40车R ≤20% F4120%<R ≤30% F42队10 辆车以上的单 30%<R ≤40% F43 调位适用,但不能够与13保险记录单位或团队近三年平均赔付率( R)40%<R ≤60% F44 整 F1-F40 等系数同60%<R ≤80%F45系时使用数R>80% F462(三)家庭用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编号费率因子条件系数代 系数说明码T<1 年 F11 年≤ T<3 年 F2 1车龄( T) 3 年≤ T<5 年 F3 5 年≤ T<7 年 F4T ≥7 年F5交费情况 上年未按期交费的 F62续保客户续保年度 (L)2 年≤L<5 年F7 为本企业客户的5 年≤LF8 年数3安全配置 有 ABS 系统、雷达倒车仪、电子防盗装置F910 辆≤ S<20 辆 F10 视投保人历史保 4投保数量20 辆≤ S<50 辆 F11 险赔付情况决定S ≥50 辆 F12 可否恩赐 5多个附加险多投一个,该系数下调F13 最多下调至 营销 F14代理 F15 6业务渠道直销 F16 电话、网上 F17上门 F18 7资料圆满性 指投保资料填写圆满正确真实 F19 指定一名固定驾驶人员F20 单女性 F21 车主要驾驶人驾龄 <2 年F22调8指定驾驶 驾龄 >5 年F23员可否指定整 人员的年龄<28 岁F24系 28 岁≤年龄 <55 岁F25 数 年龄≥ 55 岁 F26D ≤12000F27 9行驶里程年行驶里 12000<D ≤20000F28程 D( 公里 )20000<D ≤40000F2940000<DF30发生保险事故 进口车(包括国产宝马、奔驰、沃尔沃、陆虎、凯迪F31拉克、尼奥普兰等系列、奥迪 A4、奥迪 A6、奥迪 A8)仅限于车辆10维修方式 需要维修时,被保险人选择专损失险修厂的 国产车F32 上一年无交通违章F33 酒后驾驶 F34闯事逃逸 F35交通违章无证驾驶F36 适用与交警信息 11逆向行驶F37 记录共享的地区违反装载规定F38违反车速规定 F39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F40穿越中央分开带掉头的F41 捷达、夏利、奥拓、别克、切诺基、索娜塔、金杯、金龙、依维柯 F42菲亚特、波罗、欧宝、千里马、威驰F43所列车型含进口马自达、本田、丰田、尼桑、三菱、奥迪、红旗、风神、英格尔、吉利、12车型F44和在国内生产的 奇瑞、福特系列车型宝马、奔驰、沃尔沃、陆虎、凯迪拉克F45特异车型、古老车型、稀有车型F463编号费率因子1车龄( T)2续保客户3安全配置4投保数量单车5多个附加险调整6业务渠道系数7资料圆满性8集中采买9维修方式交通违章10记录车队调11保险记录整系数(四)特种车辆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条件系数系数代码T<1 年F11 年≤ T<2 年F22 年≤ T<4 年F34 年≤ T<6 年F4T≥6 年F5交费情况上年未按期交费的F6续保年度 (L)2 年≤L<5 年F75 年≤L F8有 ABS 系统、雷达倒车仪、电子防盗装置F910 辆≤ S<20 辆F1020 辆≤ S<50 辆F11S≥50 辆F12多投一个,该系数下调F13营销F14代理F15直销F16电话、网上F17上门F18指投保资料填写圆满正确真实F19指政府采买或招招标业务F20发生保险事故进口车F21需要维修时,被保险人选择专国产车F22修厂的上一年无交通违章F23酒后驾驶F24闯事逃逸F25无证驾驶F26逆向行驶F27违反装载规定F28违反车速规定F29违反交通信号指示F30穿越中央分开带掉头的F31R≤20% F3220%<R≤30% F3330%<R≤40% F34单位或团队近三年平均赔付率( R)40%<R≤60% F3560%<R≤80% F36R>80% F37说明为本企业客户的年数视投保人历史保险赔付情况决定可否恩赐最多下调至仅限于车辆损失险适用与交警信息共享的地区10辆车以上的单位适用,但不能够与F1-F31 等系数同时使用(五)拖拉机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单系数编号费率因子条件系数说明车代码4调交费情况上年未按期交费的F1整1 续保客户 2 年≤L<5 年F2 为本企业客户的续保年度 (L)F3系 5 年≤L 年数数10 辆≤ S<20 辆F4 视投保人历史保2 投保数量20 辆≤ S<50 辆F5 险赔付情况决定S≥50 辆F6 可否恩赐3 多个附加险多投一个,该系数下调F7 最多下调至营销F84代理F9 业务渠道直销F10电话、网上F11上门F125 资料圆满性指投保资料填写圆满正确真实F136 集中采买指政府采买或招招标业务F14发生保险事故进口车F15需要维修时,被仅限于车辆7 维修方式保险人选择专损失险国产车F16修厂的上一年无交通违章F17酒后驾驶F18闯事逃逸F19交通违章无证驾驶F20适用与交警信息8 逆向行驶F21记录共享的地区违反装载规定F22违反车速规定F2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F24穿越中央分开带掉头的F25车R≤20% F26队20%<R≤30% F2710 辆车以上的单调30%<R≤40% F28 位适用,但不能够与单位或团队近三年平均赔付率( R)9 保险记录F29整40%<R≤60% F1-F25 等系数同系60%<R≤80% F30 时使用数R>80% F31(六)摩托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编号费率因子条件系数系数说明代码10 辆≤ S<20 辆F1 视投保人历史保单 1 投保数量20 辆≤ S<50 辆F2 险赔付情况决定车S≥50 辆F3 可否恩赐调营销F4 代理F5整 2 业务渠道直销F6系电话、网上F7 上门F8数 3 集中采买指政府采买或招招标业务F9交通违章上一年无交通违章F10适用与交警信息4 酒后驾驶F11记录共享的地区闯事逃逸F125无证驾驶F13逆向行驶F14违反装载规定F15违反车速规定F16违反交通信号指示F17穿越中央分开带掉头的F18 车R≤20% F19队20%<R≤30% F2010 辆车以上的单调30%<R≤40% F21 位适用,但不能够与单位或团队近三年平均赔付率( R)5 保险记录40%<R≤60% F22 F1-F18 等系数同整系60%<R≤80% F23 时使用数R>80% F24注: 1、(一)、(二)、(三)、(四)表中系数F13 与(五)表中系数F7 不适用于“新增设备损失险”、“灯具或车镜单独损坏险”、“天窗玻璃单独破碎险”、以选定座位方式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 ;2.“集中采买业务”是指投保数量在 10 辆以上的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的保险招标业务或集中投保业务。
2023年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2023年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合同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机动车辆免受意外事故和损失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中指申请保险的车主或合法登记所有人。
第四条保险人在本合同中指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五条保险费是被保险人作为取得和保持保险人对其继续承保机动车辆责任的一种经济抵偿方式。
第六条保险人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根据保险费的实际支付情况来决定是否承保。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七条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机动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和损失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所称的意外事故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碰撞、倾覆、撞击、被撞、被盗、抢劫等。
2. 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火灾、爆炸、地震、风灾、水灾等。
3.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战争、恐怖袭击、暴动、罢工等。
第九条保险人对于上述意外事故和损失,将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实际损失的程度进行赔偿。
第十条保险人在赔偿前有权对损失进行核实和评估。
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了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的内容,被保险人在选择本保险合同时应注意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免赔额是指保险人在赔偿时不承担的金额,由被保险人承担。
第十三条赔偿限额是指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事故或损失中最高承担的赔偿金额。
第十四条赔偿限额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金额和车辆价值来确定,具体金额由保险合同约定。
第四章保险费和费率计算第十五条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车辆价值、使用情况、过往事故记录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计算。
第十六条保险费率是指保险费与车辆价值的比例,在不同的车辆类型和使用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
第十七条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第七课我国汽车保险费率厘定案例
• (4)根据安全记录划分:安 全记录可以反映驾驶人的驾驶 心理素质和对待风险的态度, 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可
•
从以上对比和分析可以看
出从人费率相对于从车费率具
有更科学和合理的特征,所以,
我国正在积极探索,逐步将从
车费率的模式过渡到从人费率
的模式。
表 3-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车风险修正系数表
项目
内容
系数
适用范围
多险种同时投保 同时投保车损险、三者险
-5%
所有险种
销售渠道
在保险人营业网点投保、通过互联网、电话投保 0%~-10%
所有险种
提供详细信息 投保时按要求提供真实详尽的保单信息
司占据了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中人保财险 占到39%左右的市场份额,太平洋占12%,中 国平安占大约14%的份额,分列前三甲。目前 国内有59家保险公司。
• 根据入世协议,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开 始抢滩中国,法国安盟、日本爱和谊、
韩国现代等外国公司加入,国内保险业 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6、平均年行驶里程≥50000km
0%~+20%
种
续保
上一保险年度在本公司投保机动车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及费用管理办法
机动车辆保险及费用管理办法机动车辆保险是指为了保障机动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合法权益,当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保证机动车保险的有效管理,相关部门制定了《机动车辆保险及费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与解除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及费用管理办法》,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订立需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合法原则。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根据车辆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对车辆进行勘验、核保并及时办理赔付手续。
同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需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未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二、机动车辆保险费用管理机动车辆保险费用包括保险费、征信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及费用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制定保险费率,并在经营场所公示。
保险费率的制定应当考虑车辆类型、用途、价值等因素,并保证公平合理。
征信费是指保险公司为获取被保险人的信用信息而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实际产生的征信费用收取,并在费用收取过程中公示。
手续费是指保险代理机构为办理保险业务时所收取的费用,手续费不得高于保险费的比例,并应当公示。
三、保险事故的处理当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和损失核定。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受理报案,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损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损评估,以确保赔偿金额的精确性。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核损。
如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造假或隐瞒事实,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并追究责任。
四、保险纠纷的解决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及费用管理办法》,对于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机动车辆保险条例
机动车辆保险条例机动车辆保险条例大家知道多少?下文就等为大家介绍机动车辆保险条例,欢迎阅读!!机动车辆保险条例内容全文第一部分基本险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第一条车辆损失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六)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自燃,即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造成火灾。
(七) 玻璃单独破碎;(八)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27•【文号】保监发[2007]52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52号)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暂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
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精神,保监会将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逐步推进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建设。
在有条件地区,可以探索通过相互报盘、简易查询、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公安部门和保险行业数据交换。
二、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使驾驶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暂行办法》实施工作,切实做好业务系统的修改、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三、各保险公司应督促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严禁通过违规批单退费、虚列营业费用等各种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交强险费率。
四、各保监局要加大对辖区内各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不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不按照《暂行办法》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等违规行为严加查处。
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及时组织修订并下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同时,要组织各有关保险公司加快交强险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制定和实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制定应遵循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充分考虑保险风险、保险成本、赔付情况等因素,确保被保险人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第四条交强险费率由基础费率和费率浮动系数两部分组成。
基础费率根据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等因素制定,费率浮动系数根据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记录、驾驶行为等因素确定。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说明第五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以下简称费率表)详见附表。
费率表结构、费率水平全国统一(除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
第六条费率表中机动车种类分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8种类型。
各类型机动车的基础费率在费率表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的客车。
非营业客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为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承租且租赁期限为1年或1年以上的客车。
非营业客车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企业客车。
用于驾驶教练、邮政公司等从事特定运营活动的客车,按照非营业客车处理。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第八条费率浮动系数根据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记录、驾驶行为等因素确定。
费率浮动系数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A、B、C、D、E。
第九条费率浮动系数的评定周期为一年。
在每个评定周期内,根据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记录、驾驶行为等因素,确定费率浮动系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财产保险【发文字号】保监发[2002]26号【失效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2.03.04【实施日期】2002.03.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3月4日保监发[2002]26号)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业务的发展,加强对车险市场的监管,保监会在总结广东地区车险费率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从条款、费率、监制单证、精算和监管等五个方面改革现行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并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现就改革中的有关原则和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实行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改革后,保监会不再制订统一的车险条款费率,各保险公司自主制订、修改和调整车险条款费率,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使用。
二、保险公司制订、修改车险条款(基本险和附加险)应由总公司统一负责。
保险公司及经总公司直接授权的分支机构(以下合称“保险机构”)可以制订、调整车险费率。
总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制订、调整车险费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险公司制订、修改车险条款或制订、调整车险费率应向中国保监会备案;经总公司直接授权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制订、调整车险费率应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备案。
四、保险公司应于每年12月将下年度总公司直接授权的分支机构名单报中国保监会备案;经总公司直接授权的分支机构应在每年第一次申请备案时将其总公司授权书报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备案。
五、保险公司报备其制订或修改的车险条款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备案申请函;(二)车险条款备案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三)制订或修改的车险条款文本一式两份;(四)车险条款制订或修改说明;(五)法律责任书(附件二);(六)保险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复[2000]160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有关问题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机动
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有关问题的批复
(保监复[2000]160号2000年6月16日)
北京保监办:
你办《关于执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请示》(保监京发[2000]2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地区从7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保监发[2000]16号)。
二、同意你办关于在《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基础上调整个别车辆种类费率的意见,即:营业六座(1类)以下客车车辆损失险费率降低20%,维持现行费率1.6%的标准;六座以下客车、六座旅行车(如昌河、松花江)的全车盗抢险费率提高10%。
此复
——结束——。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
费度系数表
保费计算:①设系数为C1、C2、C3、„„Cn,基准保费为根据基准保费费率表计算的保费,则保险费=基准保费×C1×C2×C3……Cn;②C1×C2×C3„„Cn(不含 C11和C12中的C12a)最低以0.5为限,使用C12中的C12a,最低以0.4为限。 费率因子 C1a 指定驾驶员C1 C1b C1C C2a C2b 投保方式C2 C2c C2d C2e C3a 无赔折扣C3 C3b C3c C4a 承保数量C4 C4b C4c 行驶区域C5 C5a C5b 年龄C6 性别C7 男 女 车龄C8 投保年度C9 首年投保 1年以上转保 1年以上续保 C9a C9b C9c C7a C7b 18-30岁 C6a 1.03 1.01 1年以下 C8a 1.15 1.15 0.9 0.85 1-3年 c8b 1.1 1.1 0.95 0.85 系数 1 1.05 1.1 1 0.9 0.85 1.05 1.08 0.9 0.8 0.7 1 0.96 0.92 0.95 1 31-50岁 C6b 0.98 0.96 3-5年 C8c 1.06 1.1 0.95 0.9 5-8年 C8d 1.1 1.1 0.98 0.9 50岁以上 C6c 1.01 1 8年以上 C8e 1.15 1.15 1 1 指定驾驶员适用此栏系数,“投保年度”指主驾人以往参加机动车辆 保险的年度纪录。 交通事故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事故责任免赔20%,负主要责任事故责任免 赔15%,负同等责任事故责任免赔10%,负次要责任事故责任免赔 5%,单方肇事事故事故责任免赔20%。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保险人在 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3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交通事故驾负全部责任事故责任免赔10%,负主要责任事故责任免赔 8%,负同等责任事故责任免赔5%,负次要责任事故责任免赔3%,单 方肇事事故事故责任免赔10%。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保险人在符合赔偿 规定的范围内,实行3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无论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负何种责任,事故责任免赔为0,单方肇事事 故事故责任免赔为0。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 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保险人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 围内,实行3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未指定驾驶员适用此栏系数 说明 指定一名驾驶员 指定一主两副驾驶员 未指定驾驶员 柜台销售 电话销售 网上销售 兼业代理 专业代理 上年未出险 过去三年内两年未出险 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出险 承保车辆数≤5台 5台<承保车辆数≤20台 承保车辆数>20台 本省内或单程500公里以内 中国境内
第七章责任保险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为
我国进一步开展责任保险奠定了法律基础。主 要规定如下: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
组织,负有对相关公众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 义务。 雇员。。。。,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
我国情况
三、责任保险的意义
由于责任保险具有代替致害人赔偿的特
点,它在产生、发展初期,都遭到过对 责任保险属性不了解的舆论的攻击,甚 至受到过一定的波折。 积极意义:有助于现行法律制度的贯彻 实施;能够分散被保险人的意外风险, 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促 进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
四、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一、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保险与公众责任
1 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
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 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2 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 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 应由致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的种类
1.场所责任保险 2.承包人责任保险 3.承运人责任保险 4.个人责任保险 5. 其他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
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2.因损害事故引起的诉讼抗辩费用和 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被 保险人的施救费用)。
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
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 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协商订立;或保险 人事先确定若干责任限额档次,由被保 险人选定。 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积赔偿限 额。绝对免赔额规定只针对财产损失部 分。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2000)-保监发[2000]102号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2000)正文:----------------------------------------------------------------------------------------------------------------------------------------------------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解释(保监发[2000]102号2000年6月15日)本费率规章由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分为营业和非营业两类)、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使用说明三部分组成。
其中:一、《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营业)》(见表一)(略)《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非营业)》(见表二)(略)二、《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见表三)(略)三、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使用说明(一)车辆使用性质1.营业车辆: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
指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的从事客运、货运或客货两用的车辆;或车辆的运载是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车主所属职员、直系亲属或车主生产或使用的商品除外)为目的,例:邮政运输车辆。
2.非营业车辆: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的车辆。
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
指除营业性车辆以外的作为方便工作或生活的一种交通工具。
当车辆兼有两类使用性质或无法明确使用目的时,则均按营业性车辆的费率标准计费。
(二)车辆种类1.车辆种类中“以下”二字,是指不含其本身的意思。
例如:六座“以下”客车,是指不含六座的客车。
2.客车:客车的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
3.货车:所有通用载货车辆、厢式货车、集装箱牵引车、电瓶运输车、简易农用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等,均按其载重量分档计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银发[1995]14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1995年5月15日银发[1995]144号)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为保障《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通知》(银发<1995>26号)顺利执行,避免执行中出现歧义,现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解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1995年2月)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标的和保险险别。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保险责任第一条车辆损失险:(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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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理论,保险价格是建立在对以往损失 统计基础上的。保险统计分析的对象主要有保 费类、赔款类和赔付率类。
保费类主要包括总保费、基本险保费、车辆损
失险保费、第三者责任险保费、附加险保费等。
赔款类包括总赔款、基本险赔款、车辆损失险
赔款、第三者责任险赔款、附加险赔款、各种 类型车辆的赔款、不同事故原因的赔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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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人费率模式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机动车辆保险的费率
模式均属于从人费率模式。
各国采用的从人费率模式考虑的风险因子各不 相同,主要有驾驶员的年龄、性别、驾驶年限、 心理素质和安全行驶记录等。
我国正在积极探索,逐步将从车费率的模式过 渡到从人费率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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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定类型的被保险人进行分析,如私人和 单位、运输公司和非运输公司的损失率;
对于特定的保险标的进行分析,如轿车和货车、 国产车和进口车的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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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这种细化分析的目的是使保险费率与具体
的风险因素形成合理的对价关系,使费率或者
保险费与风险因素形成科学的函数关系。
另一方面,保险人通过对于损失的情况进行统 计和细化分析,对于其在经营的过程中具有直 接现实的意义。
美国:代表整个精算业的组织是美国精算学会 (AAA),有约14000名会员。
中国:精算教育兴起晚,很多精算理论和方法 还不成熟和完善,与国外的差距仍然很大,所 能从事的工作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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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费率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 保证偿付原则 相对稳定原则 促进防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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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在商业保险公司中的作用: (1)在产品开发方面 (2)在财务管理方面
✓ 费用管理 ✓ 准备金评估 ✓ 利源分析 ✓ 承保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 参与资产负债管理
(3)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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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师在保险行业的作用:
精算师在保险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 论是公司的产品设计与定价,还是准备金的提 取,以及再保险的安排,精算师都力图保证公 司的稳健经营。
高标准,并出版各种类型的行业行为准则;
(4)提升精算职业的认知度及地位; (5)为立法及相关职能而行使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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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精算简介
英国:1762年,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 Endwerd R Mores 设立了精算机构,正式拉开 了精算科学的序幕。英国目前正在工作的精算 师约有5400人。
在英国,由于委任精算师要对公司出具一系列 的精算报告,他们实际上被赋予了保险监管的 部分职责。
精算师应用数学、统计学、复利的原理来拟定 保险计划、退休金等庞大的基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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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师团体的主要职能在于:
(1)为了公众的利益,不断提升与精算科学 及其应用相关的知识和研究;
(2)由专业精算师监督其成员的行为; (3)提升职业教育、培训、知识技能方面的
各国的机动车辆保险的费率模式基本上也可以 分为两类,从车费率模式和从人费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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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车费率模式
我国采用的汽车保险的费率模式就属于从车费 率模式。
影响费率的主要变量为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 生产地和车辆的种类:
▪ 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划分:营业性车辆与非营业性 车辆。
▪ 根据车辆的生产地划分:进口车辆与国产车辆。 ▪ 根据车辆的种类划分:车辆种类与吨位。
第七章机动车辆保险费率
第七章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
第一节 保险价格理论 第二节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
第一节 保险价格理论
一、保险价格理论的基本概念
保险商品的理论价格是指以保险商品的内在因 素为基础而形成的价格。
保险商品的理论价格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 分组成,亦称为毛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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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费率(亦称技术费率)的确定,通常是在以 往一定期限内的平均保险金额损失率的基础上 再加上一定数量的风险附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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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率模式的演变
保险业发展中费率模式的演变:
自由竞争、 无序的市场
严格的费 率制度
间接管理 模式
我国过去采用严格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 理制度。
2002年保监会对费率管理制度提出了改革,部 分保险公司同时使用两套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目前我国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是由10余家保险 公司自主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产品组合。
赔付率类包括以上各种分类的保费和赔款的比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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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精算
所谓精算,就是依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运用 现代的各种科学有效方法,对各种经济活动中
未来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管理,是现代保
险、金融、投资实现稳健经营的基础。
精算师是运用精算方法和技术解决经济问题的 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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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率:依照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计 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 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 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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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费率的模式
保险人在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过程中将风险因 子分为两类,一类是与汽车有关的风险因子, 包括汽车的种类、使用情况和行驶的区域;另 一类是与驾驶员相关的风险因子,包括驾驶员 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等。
附加费率是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水平、 税赋和预期利润水平决定的。
机动车辆保险金平额均损保 失 一 一 险率 定 定时 时期 期保 保险 险金 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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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机动车保险业务合理定价的角度来看,需 要对各类损失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
对特定类型的风险事故的损失率进行分析,如 具体分析盗抢险或者碰撞风险的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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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
一、保险费率的概念
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 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
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保险费的数额同
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费率的高低 保险期限的长短 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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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简称保额,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 的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赔偿(给付)保险金 的限额,它是保险人据以计算保险费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