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资源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目前,我国在煤炭资源储量和产能方面均处于世界前列。
但是,在煤炭开采和使用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影响。
因此,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的制订尤为重要。
一、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的概述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主要是为了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管,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等相关标准,保证项目建成后的稳定运行。
试运转期间是对项目进行初步验证、摸底测试的重要阶段,对试运转期进行合理复核管理,是保障煤矿建设质量、推动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现场复核标准的内容1.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煤矿建设项目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现场复核中,要对煤矿项目所在地的水、气、土壤等环境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一直是煤炭企业的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良好形象的必要条件。
现场复核要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施工过程中是否有效执行,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标准,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
3. 人员培训对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场复核应检查项目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培训,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营。
4. 资产管理对于资产方面,煤炭企业应根据各项标准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包括设备购置、资产清单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紧急调配等各项管理措施。
5. 风险预防煤炭企业常面临一些突发风险事件的挑战,因此在现场复核中,将对项目的风险预防等措施进行详细检查,确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能够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现场复核标准制订的原则1. 制订科学严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有关标准。
2. 制订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3. 制订具有实效性,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在煤炭行业中,煤矿的复工复产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不仅关系到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更直接影响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能源供应。
为了确保煤矿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制定一套科学、严谨、可行的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煤矿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科长等,且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3、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复训、专项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涵盖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培训记录应完整、可查。
二、通风系统1、通风设备通风机、通风管道等通风设备必须完好,运行正常,通风机的性能应满足矿井通风的要求。
2、通风系统设计通风系统应经过科学合理的设计,通风方式、通风方法、通风风量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如通风风门、风桥、密闭等应完好无损,且设置合理,能够有效地控制风流,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三、瓦斯防治1、瓦斯检测煤矿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测仪器,如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等,且仪器应定期校验,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瓦斯抽采对于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有效的瓦斯抽采系统,抽采设备应运行正常,抽采效果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3、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1、水文地质调查煤矿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井田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掌握含水层、隔水层、老空水等分布情况。
2、防治水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水措施,包括疏水降压、探放水、截水等,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20210913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现场核查意见表

山西省☆☆☆☆煤矿有限公司6、9(10)号煤层配采项目联合试运转基本条件、联合试运转方案现场核查报告书山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山西省☆☆☆☆煤矿有限公司6、9(10)号煤层配采项目联合试运转基本条件、联合试运转方案现场核查报告书山西省☆☆☆☆煤矿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申请6、9(10)号煤层配采项目联合试运转,按照晋能发煤炭[2018]84号文、国能发煤炭[2019]1号文、晋能源煤技发[2019]333号文、晋能源煤开发[2020]393号文、晋能源煤技发[2021]314号文要求,成立现场核查组,对山西省☆☆☆☆煤矿有限公司6、9(10)号煤层配采项目联合试运转基本条件、联合试运转方案现场核查。
一、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山西省☆☆☆☆煤矿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县两渡镇徐家山,属☆☆县管辖。
山西省☆☆☆☆煤矿有限公司现持有2015年11月25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有效期限18年,自2015年11月25日至2033年11月25日,批准开采2-10号煤层,批采标高819.98-694.98m,生产规模90.00万吨/年。
面积12.☆☆km2。
根据2020年9月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MK安许字〔2020〕X22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开采9、10号煤层,许可能力☆☆kt/a,有效期至2023年9月29日。
矿井主采9#、10#煤层,矿井保有工业储量3700万吨,可采储量2308万吨,10煤层平均厚度为2.2m,9煤层平均厚度为1.1m,6煤层平均厚度为1.4m, 9煤已全部采完;矿井生产能力1.2Mt/a,服务年限13.2年。
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斜井、平硐联合开拓方式;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主斜井、副平硐、排矸斜井进风、主回风斜井回风的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风方式。
联合试运转基本条件、运转方案现场核查意见表

附件一:遵义市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基本条件、运转方案现场核查意见表基本条件向工业场地及生活区供水;地面最高用水点标高为+1038m,几何高差为27m,大于25m,因此,以静压供水方式向工业场地和生活区供水。
地面生活、生产用水取自距离矿井0.5km处的格朵沟的溪水,布置200m3沉淀池和生活水处理站,修建水渠将水单独引自生活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采用1台ZNJ-20型一体化净水器(Q=20m3/h,N=0.75kW)处理后,采用MD25-30×4型离心泵以动压方式安设水管接到700m3地面生产、生活水池。
一体化净水器安设在生活水处理站,生活水处理站建筑面积9m2,体积27m3。
经处理后的井下水,由井下水处理池(+966m)敷设DN50的PV管一趟,采用动压方式(采用D46-30×4型离心泵两台,1台工作,1台备用,其技术参数为:流量46m3/h,最大扬程120m,功率30kw,泵房面积18m2,体积54m3向工业场地内+1065m标高的400m ³井下防尘、消防水池供水。
2)、排水(1)、水泵型号及台数的确定MD85-67×3型水泵3台,其技术参数为:正常涌水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时2台工作,配套电动机Y315L2-8防爆电机,功率为110kw,电压660V、流量85m3/h、总扬程201米。
(3)、排水管路趟数及规格在井底水仓敷设两趟管路至主斜井,一趟工作,一趟备用。
内径为100mm,外径109mm,壁厚4.5mm的钢管。
矿井主、副水仓容量为400m3, 净断面6.6m2,掘进断面8.4m2, 采用锚喷或金属支架支护,长度400/6.6=60.6m(设计取80m)。
主、副水仓各长度不低于40m。
建设情况:按矿井给排水设计要求,我矿已建成较完善的给排水系统,给排水设备都已建成使用。
五、供电系统设计情况:该矿井一回路电源由良村镇35kv变电站经良大线10KV电压直接引入,一回路电源距矿井约1.5km左右,使用LGJ—50钢芯铝绞线。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矿井联合试运转管理的补充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矿井联合试运转管理的补充通知晋煤办基发[2013]813号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全省现代化、标准化矿井建设顺利推进,强化建设单位依法办矿意识,规范矿井建设秩序,确保煤矿联合试运转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并圆满达到预期目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现行规定,现在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12〕658号)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严格建设矿井联合试运转的标准1.矿井的提升、运输、通风、给水排水、供配电、瓦斯抽采、井下安全避险、产量监控、开拓及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等井下所有系统工程,地面生产、辅助系统及办公、生活设施等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全部建设完成,各项安全设施及条件符合标准规定。
2.矿井联合试运转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具备安全资质持证上岗,规章制度完善、全员培训到位、劳动用工完备,具备安全生产的各项条件。
3.单位工程已经质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前期审批手续齐全,变更部分已经修改批复认可,具备了各项专篇验收条件,能在预定的有效期内完成各项专篇验收。
5.施工措施井关闭等其他特定条件也符合规定。
6.编制了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措施。
联合试运转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②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③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④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⑤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⑥各项专篇验收计划;⑦其他规定事项。
二、进一步严格建设矿井联合试运转的审批7.建设矿井符合要求完全具备条件后方可申请联合试运转。
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必须对申请联合试运转矿井进行初验。
初验必须严格对照批准的设计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降低标准和要求;初验合格且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上报联合试运转申请。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井工)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矿(井工)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工作,确保项目联合试运转顺利进行,按期竣工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根据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均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煤矿(井工)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项设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应以系统联动、调试和检修为主,以出煤为辅。
联合试运转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联合试运转安全进行。
联合试运转期间如发现问题或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联合试运转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联合试运转。
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要做好联合试运转期间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工作。
第二章联合试运转的基本条件第六条矿井的采掘、提升、运输、通风、供水和排水、供配电、瓦斯抽采、防尘洒水、安全监测监控、调度通讯、井下安全避险、产量监控以及井下开拓布置、回采工作面安装和安全设施均按设计内容建成,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地面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行政公用及其它附属设施,环境保护等专项设施也已按设计内容建成。
各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第七条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必须经过竣工验收,且在空载状态下完成了单机单系统调试。
竣工的单位工程个数达到设计总数的85%以上,且竣工的单位工程均已通过矿区质量监督站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煤矿联合试运转批复程序及提供资料

关于六盘水市地方煤矿进一步规范联合试运转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特区、煤炭局:一、矿井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煤炭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煤建监字[2009]222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煤炭工作的意见》(市府发[2009]9号)以及六盘水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地方煤矿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安委通字[2009]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地方煤矿工作实际,对全市新建、技改、整合煤矿建设项目申请联合试运转提出以下要求:一、矿井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的前提条件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后、申请验收前,完成以下工作后必须申请联合试运转:1、煤矿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已按设计建设完工;2、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3、矿长具备安全资格、配齐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其他入井人员培训合格;4、矿井已建立矿山救护队或已与具有资质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二、煤矿联合试运转审批程序1、国有及国有控股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在其上级主管公司出具申报意见后,由省煤炭管理局负责审批;民营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经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报省煤炭管理局审批。
2、列入省规划重点建设的名营45万吨/年以下能力的矿井,经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报省煤炭管理局审批。
3、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在其上级主管公司出具申报意见后,由所在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报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民营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煤矿提出申请后,经所在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三、煤矿联合试运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2、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3、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4、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5、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6、其他规定的事项。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复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复核内容与评分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能源资源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
煤矿作为我国最主要的能源资源之一,煤矿建设项目也愈加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煤矿建设项目的质量、稳定和安全运行,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联合试运转复核。
联合试运转复核的目的是为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性、稳定性、技术性和经济性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为项目正式运行前发现潜在的问题、解决各种问题提供有效的参考。
联合试运转复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技术性复核技术性复核是指对煤矿建设项目的技术设备和技术流程进行复核,包括设备技术参数、技术流程、维护保养等内容。
通过技术性复核,可以发现设备性能不足等问题,在正式运营前及时解决问题,保证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二、安全性复核安全性复核是指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性进行复核,包括对安全设施、安全检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安全性复核,可以确保煤矿项目在运营中遇到各种危险事故时保持高度警觉,并可以合理有效地应对不同的风险。
三、经济性复核经济性复核是指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复核,包括对项目的收益、成本、利润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经济性复核,可以有效评估煤矿建设项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和市场变化。
四、环境性复核环境性复核是指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影响环境环节进行复核,包括对煤矿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等诸多方面进行复核。
通过环境性复核,可以评估煤矿设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及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以上四个方面是联合试运转复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复核评分标准也非常重要。
常见的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指标项通过指标项的定义,可以更直观地了解煤矿建设项目的各项要素,可以将各项评分标准进行逐一细化,最终为评估建设项目的优劣提供较为全面的参考。
二、权重分配权重分配是指在各个指标项之间进行具体的权重分配,以此充分反映各项指标在煤矿建设项目中的实际影响力,从而有利于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系统、公正的评估。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5、联合试运转方案已经编制。 • 二、煤矿联合试运转申请
• 煤矿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各大生产系统已经形成,具备联合试运转准入条件后 ,即可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进入联合试运转(中型以上矿井向省级煤炭管理部门 申请,小型矿井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申请)。
• 九、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 1、煤矿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程序
• 2、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 • 3、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 • 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 • 十、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 • 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
• 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 • 3、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申请验收表
第7页,共76页。
•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应组织建设、施工、设计、勘 察、监理等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 定验收方案,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并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 收进行监督。现场验收程序具体如下:
• ⑴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 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情况。
第5页,共76页。
二、单位工程验收
• 1、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 • 一、定义
• 1、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 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例如一所学校、一个 煤矿等。
• 2、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竣工 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例如一个矿井、一所学校的 图书馆等。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规定(征求意见稿)g3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工作,确保项目联合试运转顺利进行,按期竣工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煤集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煤矿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项设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应以系统联动、调试和检修为主,以出煤为辅。
联合试运转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联合试运转安全进行。
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联合试运转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联合试运转。
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联合试运转期间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及检查验收工作。
第二章联合试运转的基本条件第六条矿井的采掘、提升、通风、运输、给排水、供配电、瓦斯抽采、防尘洒水、井下紧急避险、安全监测监控、调度通讯、产量监控以及井下开拓布置、回采工作面安装和安全设施均按设计内容建成,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地面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行政公用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及设施均按设计内容建成。
各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第七条主要系统单位工程通过质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单位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完备。
第八条项目各项建设审批手续合法、齐全,办理了专项试生产批复,具备了各项专篇验收条件,能在预定的联合试运转有效期内完成各专项设施验收。
第九条矿井联合试运转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矿井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矿井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全员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体系完备,具备安全生产的各项条件。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复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复核内容与评分标准煤矿建设项目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严格的监管和评估下开发和运营。
联合试运转是确保煤矿项目按照计划、准确地建成和投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着重介绍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的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试运转复核内容1. 设备、技术和控制系统检查:确保设备及技术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对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安全性进行检查,如安全、环保、自控、人机界面等。
2. 生产、维护和管理规程检查:检查生产和运营有关规程是否规范和完善,检查维护及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进行考核评估。
3. 地质、瓦斯、水文等方面检查:对煤层地质条件、瓦斯等气体、水文水资源等地质工程条件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4. 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对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查,查看救援演练是否到位,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安全检查:强调放在第一位,对安全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复核,检查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6. 人员培训检查:对职工相关技能、知识、安全培训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检查是否符合培训标准。
二、评分标准单项得分:试运转复核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得分,因为不同的因素对煤矿项目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因此每个环节的得分是不同的。
要依据相应的标准来进行评分,凡未达标的会被判“0”分,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的得满分。
总分评分:根据试运转的检查结果及得分情况,结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定总得分。
在评分中安全无小事,对于安全存在问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直至问题解决。
综合评价:对于整个试运转环节的问题和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煤矿建设项目是否合格,是否可以进入正式生产,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调整。
同时,对于整个测试环节的负责人及参与评估的人员进行人员的评价和考核,以便后续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
总结:联合试运转复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是煤矿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确保煤矿建设项目、生产、运营规范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

分值10分。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每差1人扣2分。
其他
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三、开拓开采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井筒、大巷、上(下)山
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层位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开采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是否按安全治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安全治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分值30分,每缺1项扣5分。
3
人员配备
40分
(1)
矿长
核对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
分值10分。矿长持有贵州省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符合要求10分,否则“安全治理”不合格。
(2)
副矿长
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等副矿长并核对副矿长矿长资格证及其安全资格证
接替工作面
是否按设计位置开始布置接替工作面。
分值15分。1、接替工作面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已按设计布置(含掘进工作面的独立回风巷),8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掘进工作面掘进工艺、支护方式和断面设置与设计相符,7分;否则,每有1处扣2分。
其他
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标准

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合法性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安全管理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三、开拓开采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四、矿井通风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五、瓦斯防治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六、粉尘防治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七、防灭火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八、防治水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九、电气系统井地面和井下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
3、地面变电所主运行方式应符合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要与实际负荷匹配并定期校验,电缆所经路径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阻燃、隔离措施。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5、主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电气设备应符合AQ1055-2008 第15分;否则,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电气系统”不合格,供电线路与规定不符的,每有1处扣2分。
2、矿井地面和井下供配电系统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15分;否则,每有1处扣3分。
3、地面变电所主运行方式应符合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要与实际负荷匹配并定期校验,电缆所经路径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阻燃、隔离措施,12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扣2分。
4、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力网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十、提升运输与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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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
分值10分。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10分;否则,每有1处扣2分。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否则,此项不得分。
4
通风管理
制定测风制度并执行;编制了风量分配办法并作好了风量分配、调节;制定了反风管理方案,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其反风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合法性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
标准
复核情况
是否合格
复核人员签名
1
采矿许可证
是否持有采矿许可证
持有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合格;否则不合格。
2
工商营业执照
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持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格;否则不合格。
3
开采方案(初步)设计
6
回采工作面
是否形成采煤工作面,工作面支护方式(含安全出口和距采面20米范围内巷道的支护)、采煤工艺、采场管理是否与设计相符或高于设计标准。
分值15分。1、按设计位置布置了采煤工作面,8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采面支护方式、采煤工艺、采场管理与设计相符,7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要求扣2分。
7
4
三量
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2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8个月,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个月。
分值8分。满足要求8分,否则每有一项不符扣4分。
5
主要巷道断面
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断面及安全间距符合批准的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分值10分。每有1处不符扣2分。
3
采区巷道布置
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等符合开采方案设计。
分值22分。1、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与开采方案设计相符,10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采区上(下)山,大巷等断面与设计相符,8分;否则每处扣2分。3、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符合设计,4分;否则每处扣2分。
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分值30分,每缺1项扣5分。
3
人员配备
40分
(1)
矿长
核对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
分值10分。矿长持有贵州省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符合要求10分,否则“安全管理”不合格。
(2)
副矿长
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等副矿长并核对副矿长矿长资格证及其安全资格证
接替工作面
是否按设计位置开始布置接替工作面。
分值15分。1、接替工作面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已按设计布置(含掘进工作面的独立回风巷),8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掘进工作面掘进工艺、支护方式和断面设置与设计相符,7分;否则,每有1处扣2分。
其他
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其他
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安全管理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分值30分,每差1个机构扣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下同)。
2
安全管理制度
分值22分。1、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层位与设计相符,12分;否则,“开拓开采”不合格。2、井巷断面、支护及功能与设计相符或高于设计标准且引起的风速变化仍符合规定的, 10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要求扣2分。
2
车场、硐室
车场、硐室的位置、断面及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分值8分。每有1处不符设计要求扣2分。
分值10分。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每差1人扣2分。
其他
遵义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三、开拓开采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井筒、大巷、上(下)山
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层位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开采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分值10分。副矿长持有贵州省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证,分值10分,每有1名不符要求扣2分。
(3)
工程技术人员
参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型煤矿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发〔2004〕4号)第八条
分值10分。每差1人或有1人不符要求扣2分。
(4)
特种作业人员
结合相关规定和《安全专篇》对照检查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4
安全专篇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5
环评报告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6
水保方案
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7地灾评ຫໍສະໝຸດ 报告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
分值15分。1、制定测风制度,按要求建立了测风站,按要求开展了测风,5分;2、编制了风量分配办法并作好了风量分配、调节,5分;否则,未制定风量分配办法,扣2分,未进行风量分配调节扣2分。3、制定了反风管理方案,主要通风机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其反风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5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扣3分。
四、矿井通风
序号
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
标准
复核情况
得分情况
复核人员签名
1
通风系统
矿井、采区进回风巷道是否按设计建设完成;是否存在不符规定的通风方式;各采掘工作面、变电所等是否形成独立回风。
分值30分。1、矿井、采区进回风巷道是否按设计建设完成,15分;否则:主要进回风巷未形成的,“矿井通风”不合格,井巷断面不符设计要求,每处扣2分。2、不存在不符规定的通风方式,5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3、采掘工作面、变电所等形成独立回风,10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
2
通风设备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购置、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要求。
分值30分。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选用与设计选型相符,或选用高于设计标准且引起的风速、供电等相应变化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15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2、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管理符合规定,6分;否则,每有1处不符规定扣2分。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运行可靠,6分;否则,每有1次扣2分。4、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3分;否则,“矿井通风”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