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图(含时间节点)
招标工作时间轴
招标工作时间轴引言概述:招标工作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各方参与竞标并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过程。
招标工作的时间轴是指招标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工作时间轴的五个部分,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准备、招标发布、投标评审和合同签订。
一、需求确认:1.1 确定项目需求:在招标工作开始之前,需要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包括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预算等。
1.2 制定招标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评审时间、发布时间等。
1.3 确定评审标准:确定评审标准和权重,以便在评审过程中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二、招标准备:2.1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求和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规范、合同模板等。
2.2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可以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
2.3 确定投标文件要求:明确投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资质证明等内容,以便供应商或承包商准备投标文件。
三、招标发布:3.1 发布招标公告:按照招标计划,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3.2 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推广招标信息,吸引更多的潜在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竞标。
3.3 解答疑问:在招标过程中,及时解答供应商或承包商的疑问,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四、投标评审:4.1 开标和登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开标和登记工作,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4.2 技术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评估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符合性。
4.3 商务评审:对符合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包括商务报价的合理性和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信誉度等。
五、合同签订:5.1 确定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与其进行商务洽谈,并最终确定合作意向。
5.2 签订合同:在商务洽谈的基础上,制定合同草案,并与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合同签订。
住宅工程施工投标流程表
住宅工程施工投标流程表一、项目信息准备阶段1.1 确定项目范围及需求:首先需要对项目范围进行确认,明确需求和设计要求,包括建筑结构、装修标准、工程量清单等。
1.2 编制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
1.3 确定投标日期:确定投标截止日期,通知参与投标的承包商,确保投标时间充足。
1.4 招标公告发布:根据项目需求,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1.5 开展投标说明会:为了让承包商更好地了解项目需求,组织投标说明会,现场解答疑问,确保投标文件准确完整。
二、投标准备阶段2.1 报名参与竞标:合格的承包商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提交资质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2.2 完善投标文件:根据投标要求,审慎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物料清单、施工进度等。
2.3 投标保密和规范:确保投标文件严格保密,按照规定要求格式和标准进行编制,不得有造假、涂改等行为。
2.4 技术交涉:如果有需要,可以与业主或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涉,明确项目要求,提高中标几率。
2.5 审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仔细审查投标文件,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尽可能避免疏漏。
2.6 提交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和投标保证金。
三、评标及中标阶段3.1 开标:招标单位组织开标,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拆封、审查投标文件,评定合格的承包商。
3.2 投标报价分析:评定合格的承包商后,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分析,综合考量工程质量、价格等因素。
3.3 中标通知:招标单位根据评标结果,通知中标承包商,并签订合同。
3.4 履约担保:中标承包商需提供履约担保函,保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工程建设和质量保证。
3.5 立项手续:中标后,进行立项手续,包括签订施工合同、申报施工许可等。
四、施工阶段4.1 施工准备:中标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流程讲解-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流程一、前期接洽与准备工作(一)接到项目委托后,主动与招标具体负责人联系对接,了解项目类别(工程、货物、服务)、前期手续情况(立项批复、用地/建设规划、政府会议纪要等)、规模、造价、资金性质、招标人的工期计划等;(二)起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与招标人沟通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三)根据了解到的项目情况,确定招标方式、监管部门、招标备案手续资料等。
1、先确定委托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依据文件《国家发改委令2018 16号令》及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管理细则》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0】18号文)。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燃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③国家融资项目,包括: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④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⑤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预算资金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是指国有资金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者国有资金(或国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图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一、时间节点(红色为工程项目需要)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开标日期,不少于20日历天;开标评标1工作日;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3日历天发布结果公示,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1个工作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和招标人签订合同;2)报名时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以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接受报名;3)控制价发布不少于开标前7天4)勘察与答疑在开标之日前15天完成。
5)投标保证金和信誉担保金汇款截止日期一般在开标之日前不少于5天,日期可以按汇款日期,也可以按到账日期为准;6)踏勘与答疑在开标之日的15天前完成。
二、前期实施1.同业主洽淡招标业务情况,明确招标代理业务围、项目概况、时限、招标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需要预算、费用与支付方式,确定双方责任,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完成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控制价与前期备案工作。
2.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容如下: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并说明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格)2)招标条件:工程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资金来源;3)项目概况和招标围:工程实施地点/交货地点,建设规模/采购数量,计划工期/交货日期,招标围/供货围,标段划分;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其它要求;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资料,资料获取;6)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等;7)其它容:备注;8)招标公告加盖三方公章(业主、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一式四份,招标办留存两份,并为招标办提供电子档用于网上发布。
3.安排报名工作:1)认真核查报名资料: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等;2)登记汇总报名信息;3)报名信息与资料要求。
4)按报名顺序分标段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在报名结束后提交统计资料给业主和当地招投标办;4.是否组织现场踏勘;5.开标前15天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答疑;1)招标文件疑问,提交给业主进行沟通;2)图纸疑问,提交业主,并主动联系图纸设计方沟通;3)预算疑问,提交业主,主动联系预算方沟通;4)答疑以书面形式,加盖业主公章,以形式交予投标人。
2024年版工程招投标流程与协议执行细则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工程招投标流程与协议执行细则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工程招投标流程1.1 招标准备1.1.1 项目立项1.1.2 编制招标方案1.1.3 招标文件准备1.2 投标报名与资格预审1.2.1 投标人报名1.2.2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1.2.3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1.3 招标文件获取与答疑1.3.1 招标文件购买1.3.2 招标文件领取1.3.3 答疑会议组织1.4 投标文件提交1.4.1 投标文件编制1.4.2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1.4.3 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1.5 投标文件评审1.5.1 评审组织1.5.2 评审标准1.5.3 评审结果公示1.6 合同签订1.6.1 合同谈判1.6.2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1.6.3 合同递交与备案2. 协议执行细则2.1 项目启动2.1.1 项目启动会议2.1.2 项目协调人指定2.1.3 项目执行计划制定2.2 工程变更2.2.1 变更申请2.2.2 变更审批流程2.2.3 变更通知与执行2.3 工程进度管理2.3.1 工程进度计划编制2.3.2 进度报告提交2.3.3 进度异常处理2.4 工程质量控制2.4.1 质量标准及要求2.4.2 质量检查与验收2.4.3 质量问题处理2.5 工程造价管理2.5.1 工程预算编制2.5.2 工程结算流程2.5.3 造价争议处理2.6 付款与结算2.6.1 付款条件2.6.2 付款申请与审批2.6.3 结算办理2.7 违约责任2.7.1 违约行为界定2.7.2 违约责任追究2.7.3 违约赔偿计算2.8 争议解决2.8.1 争议解决方式2.8.2 调解与仲裁2.8.3 诉讼途径2.9 合同终止与解除2.9.1 合同终止条件2.9.2 合同解除程序2.9.3 合同终止后的事宜处理2.10 合同的补充与修改2.10.1 补充协议签订2.10.2 修改条款生效2.10.3 补充与修改的备案2.11 合同信息保密2.11.1 保密内容界定2.11.2 保密义务及期限2.11.3 保密违约责任2.12 权利与义务的转让2.12.1 转让条件2.12.2 转让程序2.12.3 转让后的事宜处理2.13 不可抗力2.13.1 不可抗力事件界定2.13.2 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处理2.13.3 不可抗力后的合同履行2.14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2.14.1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2.14.2 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2.14.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的其他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招投标流程1.1 招标准备1.1.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应依据甲方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确定项目立项。
招投标、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规定
一、招投标各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1、资格预审各流程时限规定(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2、不含资格预审的各流程时限规定(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4)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时限规定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时限规定资格预审各流程(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其中上述第14条合同签订期限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第62条;第19条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依据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40条;第21条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外公告期限依据为《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6、9条。
(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建筑工程相关时间节点(一建必备)
建筑工程相关时间节点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资格预审各流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4)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
2019《招标采购》时间节点进度图
18
《政采条例》第
合同签订 以及 后续服务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递交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组织资格审查
通知资格预审结果 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 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的异议
递交收取投标保证金 递交接收投标文件 组织开标 对建设方
项目投资控制
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投资许可证(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发改委) 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委)
网络资料链接
序号 一
1
链接:投资许可
1.1
链接:项目建议书 链接:可研
用地预审意见(国土局)
链接:土地管理法
项目 建设 前期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环保局)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局) 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利局)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发改委)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法委)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1.2
投标交易
投标人 承包人 施工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局) 链接:施工许可证 合同签署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项目结算管理
后期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投产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维护 建设工程项目改扩建 建设工程项目拆除 项目评价
采购人
采购招标交易【公开、邀请采购】
前期工作
承接业务及签订代理委托合同 组建招标代理项目组 收集和分析基础信息 落实采购基本条件
链接:报建 链接:立项
链接:勘察设计 链接:初设
招标人 业务承接 招标前期 准备工作
资格预审
招投标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何合理安排项目进度
招投标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何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在招投标的过程中,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显得尤为重要。
合理安排项目进度不仅能够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还可以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探讨招投标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并提供合理安排项目进度的建议。
一、确定项目时间节点1. 编制项目计划:首先需要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以及关键的时间节点。
项目计划应该包括需求分析、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准备、评标、签订合同等关键节点。
2. 决定招投标周期: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规模,决定招投标周期。
周期过长可能导致项目进度拖延,周期过短则可能导致投标方准备不足。
3. 确定招标截止日期:招标截止日期是招标的最后期限,通常需要给予投标方充足的准备时间。
合理的招标截止日期可以确保各投标方都能够充分准备和提交文件。
二、招标公告发布及评标时间节点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应在招标截止日期之前发布,以便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方。
公告的发布途径可以有线上发布、报刊媒体发布等。
2. 开标时间安排: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间和地点,确保各投标方都能够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开标时间一般需要给予投标方足够的准备时间,通常在招标截止日期的数天后。
3. 评标时间安排:评标工作需要时间进行,可以在开标后的几天内进行初步评审,再根据初评结果安排更详细的评标流程。
评标时间应该合理安排,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时间节点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需在合理的时间内公示评标结果。
公示的时间长度应允许投标方进行异议申诉等相关程序。
2. 合同谈判与签订:评标结果确定后,可以尽快与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以确保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
3. 项目实施时间安排: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
在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时,应考虑到项目资源供应、风险管理等因素,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四、合理安排项目进度的建议1. 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在安排项目时间节点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的需求,包括任务、目标、交付物等,以便合理调配时间和资源。
工程手续流程图及关键节点
工程手续流程图及关键节点工程手续流程图是指导项目从规划到实施阶段的重要工具,通过流程图,可以清晰地了解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和顺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工程手续流程图:(1)项目立项:确定项目目标、范围、投资预算等。
(2)编制项目建议书: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
(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等各方面效益。
(4)编制环评报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5)办理土地使用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使用证。
(1)设计阶段: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编制设计文件。
(2)招标阶段: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进行评标定标。
(3)签订合同: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落实材料、设备等。
(5)施工阶段: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6)验收阶段:组织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7)结算阶段:进行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项。
(8)交付使用阶段:向业主交付使用,提供相关资料和保修服务。
在工程手续流程图中,存在一些关键节点,这些节点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常见的关键节点及其注意事项:项目立项是整个项目的起点,确定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对项目目标、范围、投资预算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时,需要对市场情况进行调研,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和竞争力。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评估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需要充分考虑技术、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因素。
在编制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评估项目的投资效益和风险水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发展建议。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项目用地合法性的重要文件。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确保土地使用权来源合法、无争议,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等费用。
同时,需要对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各个阶段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各个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在进入正式招标程序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明确项目需求、确定招标范围、编制招标文件等。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项目需求:此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和需求,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预算等,并制定招标计划。
2.确定招标范围:在明确项目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要求等。
3.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求和招标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
4.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招标方式,可以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5.确定评标标准:根据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价格因素等。
二、招标公告阶段招标公告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正式开始,也是通知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的重要环节。
招标公告的发布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编制招标公告,并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公告,比如建设工程招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等。
2.公布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确保所有的潜在投标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标。
3.接受咨询:为潜在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可能有的问题,确保他们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使用。
4.举办招标说明会:在发布招标公告后,可以组织招标说明会,向潜在投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要求等内容,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准备投标文件。
5.开展采购文件的备案:招标单位需要在招标公告后,将采购文件进行备案,并保留备案材料。
三、招标文件准备阶段招标文件的准备是整个招标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着投标人的竞标结果。
为了确保投标文件的质量和规范性,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审核补充招标文件:在接受潜在投标人咨询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疑问和建议,招标单位需要及时审核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招标时间节点
一、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是怎样的招标投标的程序包括了八个事项,每一个阶段都是招投标流程的关键时间节点。
1、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
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接受招标文件。
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开标评标会。
开标由招标人支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4、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内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向发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的报告。
8、订立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保证金。
二、招标投标的争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异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称为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最全)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最全)展开全文▶▶▶11.22日-24日杭州市(PPP实施方案和项目风险评估、PPP财务税务测算、 PPP项目融资/合同谈判和投标报价、PPP全流程风险的防范实操案例、PPP项目争议的解决、PPP合同纠纷、PPP中期评估及绩效评价、PPP项目资产评估与移交方案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直接报名PPP实操学习来源:微信公众号“筑龙电子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各流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建筑工程招标招标工作流程图
建造工程招标招标工作流程图建造工程招标工作流程图一、招标准备阶段在建造工程招标工作开始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 确定招标计划招标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和时间安排,制定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应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时间、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规范、合同范本等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详细描述工程要求,以便投标人准确理解和报价。
3. 定义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制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通常包括注册资格、工程经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信誉,以保证工程质量。
4. 制定评标标准招标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制定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应包括技术要求、价格要求、施工组织方案等内容。
评标标准要求明确,公正公平,以确保最终选择的投标人具备最佳的综合能力。
5. 确定招标方式招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招标方式。
常见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招标方式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达到招标目的。
二、招标公告发布阶段在招标准备阶段完成后,招标单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的投标人宣传招标信息。
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单位根据招标计划,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如报纸、网站等。
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重要信息。
2. 发放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提供给故意参预投标的投标人。
投标人可以通过购买或者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提供清晰的购买或者下载方式,并注明相关费用或者免费情况。
3. 举办招标说明会招标单位可以组织招标说明会,向潜在投标人详细介绍招标文件和工程要求。
招标说明会可以提供机会,让投标人提问并获得解答,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准备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需要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