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占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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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婚姻
觉子曰:男家占女,以财为用;女家占男,以官为用;不拘父母亲朋代占,悉皆同之。
用官者,官有生扶;用财者,财爻旺相,即许成婚。
今按古今诸书,又以财旺伤克父母,予不知宜财之旺而为吉乎?抑宜财不旺而为吉乎?
或曰:《黄金策》云:翁姑不睦,皆因妻位交重;《海底眼》云:财动丧双亲;《易冒》亦云:妻财动,父母参商。
俱以财动则伤克父母,未言旺也。
予曰:动则能伤父母,旺则不能伤乎?如占卦于春,财爻属木,谓之女命旺而可取,但父母爻定然属土,如此当权得令之财爻,有不克休囚之父母爻者乎?何必曰动。
盖昔人言动而不言旺者,正虑后人驳议,故讳言其旺,不得已而言动也,岂知亦被看破耶?
或曰:若斯,则何以为法?
予曰:今分占之法也,先要财官旺相,既得吉卦,再占妨克父母否,是其法也。
又按《黄金策》专以应为妻位,《易冒》亦以应为妻,欲其旺相,乃为发福贤良之女。
又以应为女家父母,谓之应爻旺相,必是富贵之家;应若休囚,必主贫寒之宅。
似此,则旺相贤良之女,必皆出于富贵之家矣,种种悖谬,千百年来何竟无一人拈出。
男卜女姻财要旺,女占男配鬼宜兴。
男家代占女,专以财为用神,以应爻为女家;财宜旺相,动而化吉;应爻不宜空破及克世爻。
女家代占男,专以官为用神,以应爻为男家;宜官星旺相、动而化吉;应爻不宜空破墓绝,不宜克世。
男子自占妻者,亦以财爻为用,兼以应爻为女身;财与应爻,皆以生世、持世、合世为吉,最忌破墓绝空;财旺生身,应值破空,亦取;应爻生世,财爻破绝,休求。
野鹤曰:财爻、应爻同来生合世者,更吉。
大抵以财为重,应为附和耳。
《黄金策》曰应为百岁之妻,重应而不重财,非也。
财值休囚破散,终非举案之俦;官逢衰墓绝空,难遂齐眉之愿。
财爻官爻,不宜墓绝空破,又不宜动而化破化散、化克化鬼,乃夭折贫寒之命。
男占,忌财爻犯之;女占,忌官爻犯之;男女自占,世爻忌犯,勉强成婚,参商立见。
世静空亡兴化退,终须失望。
动而空者,实空之月日必成;静而空者,终不成也;世动,化进必就,化退难成。
应爻静而空破,及化退神,亦同此推。
应静旬空财化进,夙有良缘。
应空他人不实,若动而化退,必有反悔之心。
若得财动化进而生世者,虽见退悔,终是良姻;若世应动而破者,亦应实破之时。
世应皆空徒费力,反吟多变事难成。
世应俱空,事无准实;反吟卦变,翻覆难成。
野鹤曰:倘得空而逢旺,财鬼相生,先虽不允,变后还成。
男占兮,兄动卦中非配偶。
兄持世,或兄爻发动,乃伤妻阻隔之神,婚必难成;已成者,刑伤不免。
觉子曰:予得验者,兄持世,财爻合世,必成;世临兄而化出财爻者,亦成。
女卜兮,官爻持世是良缘。
子孙持世,子孙发动,子孙乃克夫之神,未成者不成,已成者伤夫再嫁。
惟官星持世、合世、生世、旺相者,不且秦晋必谐,犹许齐眉举案;卦中官星重叠者,亦主两度新人。
财官世应冲刑,夫妻反目。
旺相爻逢六合,彼此同心。
爻逢六合,占婚最宜,更要财官旺相为吉,男忌财逢破墓,女防官位克绝。
六冲变六合者尤吉,求婚者,目下不允,久必成之,已成不睦者,终须和美。
惟忌六冲卦,若无财官两旺,切不可成,即使勉就,非死别,即生离;六合变六冲,先允而后更张,已成者而终拆枕。
古用咸临节泰,忌逢暌革解离。
觉子曰:《易冒》云:卦得咸临节泰,若不遇合冲变冲,虽财官衰陷,随墓助伤,皆不为凶,暌革解离则为凶兆,虽用神全备而化合,亦不为吉,此言用神未胜于卦验也。
财化财,未必婚姻两度;鬼化鬼,难曰相守百年。
《黄金策》曰:财爻叠叠,重作新人。
予屡试之:
男家占女,财爻重叠,旺相生合世爻者,多主贤妻美妾;财化财者,或应双娶,或应婢妾同来,或应妻妾之众,或应妆奁丰厚。
惟忌爻中兄动及日月冲克财爻,花烛重重所不免耳。
女家占男,得遇财化财,财爻重叠生世者,必主百两盈门,千金作聘,不宜鬼动化鬼,必主夫亡,鬼爻重叠克世,若非争婚夺娶,定然反复灾非。
男占遇之,亦主更变,克世者,即宜止之;世爻化鬼者,更宜止之。
兄临玄武防劫骗,鬼临白虎遇凶丧。
兄鬼动临玄武,防局中奸诈骗财,纵使世应相生,财官无害,亦须大费。
鬼临虎动,或未过门,或过门不久,必见丧事。
应财世鬼,夫唱妇随;应鬼世财,夫权妻夺。
世持鬼,应持财,谓之阴阳得位,必然鸾凤齐鸣;鬼临应,财持世,定是牝鸡鸣晓,惟赘婿得之反吉。
此婚子嗣有无
子孙旺相,或休囚而动,及动而化吉,皆主有子;子化进神,化回头生,有子必多。
如逢子孙墓绝,动而变鬼,鬼变子孙,父化子、子化父、父动克子,皆因我命无儿,成此婚与否,亦无子也。
此婚有宜于父母否
专以父母为用神,父母或旺或衰,皆所不忌,所忌者,财爻发动,必此婚之有妨也。
如财化父、父化财、鬼化父、动化墓绝空破及回头克,动而破散或日月克父母,乃桑榆之景,不成此婚亦难免也。
纳宠
为子嗣者,以子孙为用神,与前占子嗣同断,否则专看财爻,与占婚同断。
配仆
财爻为用。
财爻持世,或动而生合世爻,动而化进化生,财化财,皆得忠诚效力;散破绝空,非懒即病;财爻克世冲世,负义忘恩之辈;财化鬼化绝、化墓化克,及鬼化财爻,贫穷夭折之流。
取离妇跳娼
防患者,用子孙。
子孙持世,子孙发动,无忧也;财爻持世,子动相生者,更吉;鬼兄克世、随墓助伤、鬼爻持世,婚姻虽就,祸患随生;财克世,兄持世,落人之局,必人财两失。
防拦阻者,兄动不成,鬼动有祸。
兄爻持世,到底难成;财动相生,不谋而就。
六冲变冲为凶,三合六合者吉。
六合变冲,成而不久;六冲变合,终必有成。
夺强婚、遂私约,非礼非义,勿告于神。
出妾休妻,原非所欲,有不得已而出者,必去难留。
李我平曰:古法占婚,不言正理,多尚浮辞,议论多而凭据少,不知先贤何以指人之迷也?《黄金策》曰:夫若才能,官占长生之位;妻如丑拙,财落墓库之乡。
此犹近理。
《易冒》以八宫而推容貌,六神而定才情,则不可也。
假令卯月戊日,得“否”卦,旺财持世,推容貌以八宫者,此卦财在乾宫,乾为天,谓仪容端正,性质聪明,配天德之淑女也。
然财临白虎,若兼六神而断,白虎乃悖逆之星,成婚之后,配天德之良女而悖逆者,未之有也,是以容貌才情,无事卜之,岂不闻在德不在色。
婚姻有一定之缘,财旺官兴,定遂唱随之好;相生相合,自有悦己之容,吉者求之,凶者弃之,用财官兼世应而断足矣。
必欲两命不宜入墓、六亲俱不相妨、父母不可沦、子孙不可溺、财爻不宜动、官鬼不宜没、夫妇勿二、阴阳莫悖,事事求全,不惟世无此十全之女,即六十四卦之中,亦无此十全之卦也,浮辞欺世,实误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