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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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

申报年度:二 〇

申报单位详细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 法人代码(注册号):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说明:

封面

〈申报年度〉由4位数字表示申报登记事项发生的年度,由环保部门事先确认。如2016年填表申报2015年排污情况,则〈申报年度〉为二〇一五年。

〈申报单位详细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所示名称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填写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法人代码(注册号)〉由指定的政府职能部门给每一个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社团办法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该代码在“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机关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代码证书”上有。如果申报单位未获得法人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一、基本情况表

01填报人联系方式

要求填写填表人的联系方式。

02经济类型

按本栏表上所给出的11种经济类型的代码填写。

03行业类别

按国标修订方案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别代码的规定填写4位数字码。

04企业规模、产值

①指按企业产品生产能力或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行的企业分类。企业应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

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其规模分类并填写相应代码。

②<全年总产值>以申报单位计划部门上报的统计数字为准。

05人员及其他情况;

①<本单位主管环保机构名称>指申报单位内设的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处、室(科)名称。如安环处、环保

科等。

②<本单位环保机构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环保机构内的工作联系人。

06固体废物总体状况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方格内打钩,并说明相关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填表须知:

1.除表七外,本申报登记表数据一律按“申报年度”情况填报。如该年度数据不全,可依实情作合理推算;填报数据应与本单位其他相关的法定统计报表所用数据一致。2.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须填报表七,即下年度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

3.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市环保部门各存一份。

二、主要产品与主要原辅材料的消耗情况表

01主要产品

指以总产值所占比重按从大到小排序,其累计值大于80%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或者排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如产品较多,可加页续填。

<产品序号>将产品顺序自行编号,填入空格内。要填两位数字,如01、02等。

02原辅材料及其消耗

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

三、能源消耗概况

<能源消耗>指作为动力用的煤、油、气等燃料和蒸汽、电力等。作为原辅材料用的煤、油、气等应填于<原辅材料>栏。

<生物质燃料>指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废物燃料>指使用各种废物作燃料,如废塑料、废橡胶、废机油等。

<其他>填写表三中未列出的燃料,需写明具体名称。

<说明>用于各栏目的具体情况的补充说明,如生物质料燃料的“树木”或废物燃料的“橡胶”等的说明。

二. 主要产品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三. 能源能耗概况

四、固体废物产生及主要去向概况表

本表所指的固体废物,是申报单位在生产建设、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所有固态、半固态废弃物和除废水以外的液态废物,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及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废料)均不用在此申报。

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三类。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废物类别编号为HW01-HW49。

(2)严控废物,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废物类别编号为HY01-HY06。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其他固体废物。废物类别编号为51-86,其中86类为工业垃圾,当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其特性无法分类到51-85类时,全部归入“86类工业垃圾”。

01废物代码、02废物名称

可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固体废物名录》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进行检索对照,选择填报。

如果一种废物中含有多个类别的污染物,成份比较复杂,可按如下原则填报:

①如果该废物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按《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对应的废物类别填报;

②如果该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其属于严控废物,应按《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中对应的废物类物填报;

③根据固体废物中含有的主要污染物成份,选择相应的废物名称和对应的废物类别编号。

03形态

形态分三种:固态、半固态和液态。根据固体废物具体情况择其一填报。例如,污泥经脱水,其含水量<85%时,则按固态填写。

04废物来源

指废物产生于何种过程,如铬渣是“铬矿经高温焙烧浸取铬酸盐后的残渣”,生化污泥是“有机废水经生化处理后的剩余污泥”等。

05上一年度贮存量

指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贮存的固体废物数量。

06年产生量07废物主要去向及数量

此处所填年综合利用总量、年处置总量、年贮存总量和年排放量等四种去向,其数量之和应与<年产生量>与<上一年度贮存量>之和相等。表中所述的四种去向是指:

1)综合利用:指以固体废物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回收或利用,如能源利用、用作建筑材料、回收废物中有价值的成份等。

2)处置:指固体废物进行如下的处置作业。

①围隔堆存,即有防止废物流失或飞扬措施的永久性处置。

②填埋,即置于地上或地下的有防止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最终处置方式。

③海洋处理,即经海洋管理部门同意投海处置或埋入海床。

④焚化,即陆上或水上的焚烧或高温裂解处理。

⑤固化。

⑥其他处置方式,指不包括以上处置方式,但有防止环境污染措施的永久性贮存或堆存。其处

置方式,如深层灌注、废矿井永久性堆存、土地处理、地表存放、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

或经环保管理部门同意的排入海洋之外的水体等处置作业。

3)贮存:指把废物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的暂时性贮存方式或堆存方式,包括一般废物(钢渣、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等)以作坝形式的临时性堆存方式,并有一定的防止流失和防飞扬措施。

4)排放:即除上述三种方式外的排放方式,如:

①向水体排放废油类、废酸碱及其他液态废物;

②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海洋的滩场和岸坡倾倒废物、堆放和存贮废物;

③利用渗井、渗坑、渗裂隙和溶洞倾倒废物;

④向路边、荒地、荒滩倾倒废物;

⑤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作填坑、填河和土地填埋固体废物;

⑥混入生活垃圾内,进行堆置和处置的废物;

⑦未经海洋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向海洋倾倒废物;

⑧其他去向不明的废物;

凡废物作上述八种方式之一处置作业的废物,均按“排放”填报。

<说明>栏是为本表在填写过程描述有困难或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而设的,例如:若申报年度企业生产情况有特殊情况(如减产、生产工艺变化等),请在此栏说明。

按申报年度的当年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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