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加强担保体系建设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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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信用经济,任何一个经济主体都必须依靠信用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联系。信用担保是信用经济的一部分,它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企业与银行间的桥梁作用,以信用为媒介,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降低金融信贷风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目前我县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融资难特别是担保难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十分迫切。
一、深刻认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小企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既是各类信用产品与信用工具的主要使用者,也是信用担保行业的主要服务对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国家“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不仅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的有效途径。由于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着资金实力弱,经营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及信用信息不完全的问题,使得银行难以了解和掌握其借款
用途乃至收益的真实信息。同时,由于资金借贷是一个过程,在订立贷款合同转移资金的使用权之后,还必须等到借款人付清全部本息,交易过程才算完成。因此,在从合同订立到债务还清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信息不完全和不真实会诱使借款人脱离监控,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增大信贷资金运用的风险,这就造成银行不敢轻易放贷,由此形成贷款难的问题。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就可以克服由于企业信用度不高和信息不完全所带来的信贷风险,增强银行放贷信心,破解贷款难题。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重塑银企关系,解除银行放贷后顾之忧的需要。没有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就不会有融洽的银企关系。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主体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有着密切的信用关系往来,银行提供的信贷资金是其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其主要客户也是企业,两者有很强的相互依存性。企业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到银行信贷资金使用的好坏和效益的高低,对银行信贷风险有重要影响。企业信用度不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是导致不良贷款剥而又增的主因。企业信用状况决定着银行信贷风险的大小,是造成不良贷款的根源。要从根本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增长,必须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信用,降低信贷风险,这才是治本之策。
二、认真分析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
为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切实帮助广大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县委、县政府于20**年9月批准成立了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经过多方筹措资金,规范建立规章制度,沟通银企关系,积极开展担保业务,达到了上级部门提出的机构到位、资金到位、制度到位和工作到位的“四个到位”验收标准。三年来,担保中心担保资金由最初的180万元,增加到680万元,累计办理担保业务40笔,先后为华驰医药化工、兴科牧业、龙王垭茶业、丰源石材等18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432万元,清收了31笔1302万元到期担保贷款,没有发生一笔因企业拖欠担保贷款而造成担保资金损失,促进了部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效益的提高。仅20**年受保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提供税收388万元。但目前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依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真正的市场经济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还比较淡薄。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企业只把市场经济理解为一个“钱”字,造成了很多不良后果,影响了其信用建设的步伐。我县多数企业处创业初期,财务不规范,信息不真实,资金运作没有长远考虑,存在重借轻还、信用度不高等问题。这使担保贷款既增加了风险性,又制约了流动性,造成担贷双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惧贷、惧保的心理压力。不良的信用记录也给企业自身以后的申贷制造了障碍,将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担保机构自身建设不完善。担保机构是以实力作保证,以实力防风险,有资金实力才有一定的担保规模和抗风险能力。我县现仅有担保资金680万元,离企业对担保贷款的期望值以及银行合作的
“门槛”,均有很大差距。经对县内近30家企业调查摸底,年需担保贷款至少8000万元,而担保机构年仅能提供1000余万元的贷款担保。在银行审贷权限上收且独立审贷体制下,担保机构与之合作受限制,并不能实现见保即贷,担保放大倍数也难达到国家规定的5倍。省信用联社和省农发行虽然分别规定,担保放大倍数不得超过3倍和5倍,但同时也规定单笔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不得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金的10%和15%,这实际上限制了担保资金放大功能,照此计算担保中心为单户企业一次提供贷款担保的额度最多为102万元。由于担保机构正处建设初期,实力弱,自身无力建立担保风险准备金,因此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
(三)信用担保法律建设不完善。目前,就全国、全省而言担保行业的主管部门还比较模糊,一些部门政策、制度的出台,无疑推动和促进了担保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确立了担保业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对于规范行业管理、控制行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担保行业宏观管理角度看,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还比较分散,尚未形成国家统一的、全面的针对担保行业的宏观管理政策体系。现行《担保法》的出台,使担保业务的开展有了法律依据。但是,《担保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解决企业间债务及保护银行的债权,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重视不够,因此对专业性担保机构业务的开展有一些不利的影响。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级担保机构的发展。
三、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措施与对策
(一)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强化企业信用观念,增强信用意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是适应新形势要求而产生,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摆到重要位置,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抓好企业信用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与此同时,大抓企业经营者的商业道德素质的建设,建立企业家信用的收集、整理、公示制度,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崇尚诚信、优胜劣汰的企业家市场机制,着力在企业和全社会形成讲诚信的公德意识,逐渐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共识和理念。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人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工商、税务部门年检系统的作用,随时公示企业信用状况。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严格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的信用评估行为。建立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及确定企业信用类别的理论和方法,形成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三)加强担保机构自身建设,增强其信用保证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下大力解决担保资本金不足问题,积极向上争取省财政新的专项资金支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每年县财政预算安排50-100万元担保基金的政策,出台财政贴息政策,向担保贷款企业以及自愿入会的企业筹集一部分资金。由此逐步使担保资本金达到2000-3000万元规模,进一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