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1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1在环境污染控制中,监测技术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其中,自动监测设备得到广泛应用。
这种设备能够实现自动采集数据,并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测长达数年之久。
然而,由于设备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差问题,就必须进行定期比对监测。
本文将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1。
概述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是将同一监测活动中记录的多个数据源进行比较与分析的过程,以证明各个数据源的数据是准确的,并检测出设备是否存在故障或错误操作的可能性。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污染源监测自动化设备应在安装前进行前期比对监测和定期/不定期比对监测。
前期比对监测前期比对监测是指在监测系统投运之前,进行的比对监测。
其目的是检验标准设备与待比对设备间的差异,查找设备运输或安装中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并帮助往后比对监测的质量得到保障。
下面给出具体步骤:第一步:准备设备每台待比对设备以及标准设备都需装载在比较合适的位置,如铁架上,以便于进行比较。
第二步:定位仪器位置根据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的要求,将指定仪器放到指定位置。
第三步:仪器操作•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则需要排查障碍•让待比对的仪器同时进行监测模式,检测周期应该与标准设备保持一致,并记录两者获取的数据。
第四步:数据处理将待比对设备与标准设备获取的数据进行处理,通过计算两个设备之间的差异,得出待比对设备和标准设备之间的偏差,判断待比对设备的检测数据是否可靠。
定期/不定期比对监测自动监测设备在运行中,定期/不定期比对监测是对设备运行状况的再次检查。
通过与协议标准设备的比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这种比对也应该包括与自身历史数据的比对和与协议标准设备的比对。
故障排除如果比对出现错误,需要进行进一步排查。
首先排查是否是设备出现故障,如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报修;其次,如果明确不是设备出现故障,则应重新检查设备位置、系统对比程序、数据均的抽样和处理,以确保准确的结果。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附件1: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1 内容与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和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要求,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频次、采样及分析、数据处理、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和评价结果表述等的技术要求。
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过程中,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CJ/T 3017《潜水电磁流量计》《潜水电磁流量计》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方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3.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及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附件1: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1 内容与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和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要求,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采样及分析、数据处理、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和评价结果表述等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过程中,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CJ/T 3017《潜水电磁流量计》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及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附件1: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1 内容与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和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要求,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采样及分析、数据处理、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和评价结果表述等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过程中,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CJ/T 3017《潜水电磁流量计》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及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3.2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3 参比方法 (2)3.4 比对监测 (2)4 比对监测条件 (2)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5.1比对监测内容 (2)5.2 比对监测频次 (2)5.3 比对监测方法 (3)5.4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5)5.5 质量保证 (6)5.6 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8)6.1 比对监测内容 (8)6.2 比对监测频次 (8)6.3 比对监测方法 (8)6.4 比对测试 (9)6.5 核查参数 (9)6.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11)6.7 质量保证 (14)6.8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及格式 (15)附录1(资料性附录) (17)附录2(资料性附录) (21)附录3(资料性附录) (2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3 参比方法 (2)3.4 比对监测 (2)4 比对监测条件 (2)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5.1比对监测内容 (2)5.2 比对监测频次 (2)5.3 比对监测方法 (3)5.4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5)5.5 质量保证 (6)5.6 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8)6.1 比对监测内容 (8)6.2 比对监测频次 (8)6.3 比对监测方法 (8)6.4 比对测试 (9)6.5 核查参数 (9)6.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11)6.7 质量保证 (14)6.8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及格式 (15)附录1(资料性附录) (17)附录2(资料性附录) (21)附录3(资料性附录) (2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
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污染物的排放问题愈加突出,尤其是在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过程中,污染源排放的情况更是复杂多变,给环境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为了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的情况,有效开展污染物的治理,监测技术迫切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在大多数情况下,传统的手动监测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需要。
手动监测工作量大,人员操作不当存在偏差等问题,限制了传统手动监测方式的应用。
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的推出,正是为满足现代化需要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稳定性而推出的新的一项技术规定。
环境保护技术规定制定背景污染源排放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和调动各方面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境监管,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了《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规定》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办法》,并颁布了多项具体规定,以此强化了环境监测工作和数据管理。
其中,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所有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符合规定,可以正常运行,有效地监测出排放污染物的量。
另外,还可以通过比对监测技术,采集到更可靠的监测数据,为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量监管指标,提供有力的依据。
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的内容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1. 比对监测的要求为了满足环保部门监管的要求,比对监测要求指有关污染源企业在监测过程中要采用相同的监测设备、相同的测量方法、相同的调零、校准或割接基准和数据处理方法等。
2. 相关指标的监测在监测中,有些化学指标不易通过自动监测设备来监测。
为了达到全面监测的目的,企业在必要时要将自动监测设备检测不到的项目进行集中检测,可利用现场检验、采样分析方法等。
3. 比对监测的实施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实施要求详细规定了比对监测计划的制订、比对干扰的应对、比对过程的实施、数据分析和处理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
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
3 参比方法 (2)3.4 比对监测 (2)4 比对监测条件 (2)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5。
1比对监测内容 (2)5.2 比对监测频次 (2)5。
3 比对监测方法 (3)5.4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5)5.5 质量保证 (6)5。
6 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8)6。
1 比对监测内容 (8)6.2 比对监测频次 (8)6.3 比对监测方法 (8)6.4 比对测试 (9)6。
5 核查参数 (9)6。
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11)6。
7 质量保证 (14)6.8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及格式 (15)附录1(资料性附录) (17)附录2(资料性附录) (21)附录3(资料性附录) (2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3 参比方法 (2)3.4 比对监测 (2)4 比对监测条件 (2)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5.1比对监测内容 (2)5.2 比对监测频次 (2)5.3 比对监测方法 (3)5.4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5)5.5 质量保证 (6)5.6 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8)6.1 比对监测内容 (8)6.2 比对监测频次 (8)6.3 比对监测方法 (8)6.4 比对测试 (9)6.5 核查参数 (9)6.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11)6.7 质量保证 (14)6.8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及格式 (15)附录1(资料性附录) (17)附录2(资料性附录) (21)附录3(资料性附录) (2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
主讲人:于峥 环保管理室
目录
1 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4 比对监测条件 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3
1.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
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 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 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 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 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污染源自动监 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 范执行。
d.测定样品col的lecti同on o时f ind,ivid平uals,行whe测ther定已绘制的标准曲线的中 等浓度标准natu溶ral 液pers,ons 其相对误差应在5%-10%之间;空 白测定值应小于测定方法的规定值。
5.5 质量保证
5.5.2 现场比对监测的质量保证措施
5.5.2.1 按照比对分析项目及HJ494-2009《水质-采样 技术指导》coll要ectio求n of,ind做ividu好als,比whe对ther试验所需采样器具的日常 清洗、保管natu、ral 整pers理ons 工作;
b.自行配置的标准物质或标准溶液,必须与国家标准 物质进行比对、验证后方可使用; c.绘制的标cnoalt准luercatli曲opneros线foinnsd和ivid工uals作, whe曲the线r ,原则上已知浓度点不 得少于 6 个(含空白浓度),曲线相关系数绝对值(r) 应大于或等于0.999;
4.比对监测条件
比对监测条件
自动监测设备已按规范 安装调试、并经地市级以上 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 开展比对监测,比对监测时 要求排污企业出具自动监测 设备的调试检测报告和验收 合格报告。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3 参比方法 (2)3.4 比对监测 (2)4 比对监测条件 (2)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5.1比对监测内容 (2)5.2 比对监测频次 (2)5.3 比对监测方法 (3)5.4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5)5.5 质量保证 (6)5.6 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8)6.1 比对监测内容 (8)6.2 比对监测频次 (8)6.3 比对监测方法 (8)6.4 比对测试 (9)6.5 核查参数 (9)6.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11)6.7 质量保证 (14)6.8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及格式 (15)附录1(资料性附录) (17)附录2(资料性附录) (21)附录3(资料性附录) (2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
附件1: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1 内容与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和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要求,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采样及分析、数据处理、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和评价结果表述等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过程中,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CJ/T 3017《潜水电磁流量计》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及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3.2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2)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2)3.3 参比方法 (2)3.4 比对监测 (2)4 比对监测条件 (2)5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2)5.1比对监测内容 (2)5.2 比对监测频次 (2)5.3 比对监测方法 (3)5.4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5)5.5 质量保证 (6)5.6 比对监测报告格式及内容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8)6.1 比对监测内容 (8)6.2 比对监测频次 (8)6.3 比对监测方法 (8)6.4 比对测试 (9)6.5 核查参数 (9)6.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11)6.7 质量保证 (14)6.8 比对监测报告内容及格式 (15)附录1(资料性附录) (17)附录2(资料性附录) (21)附录3(资料性附录) (2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3.1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目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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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1 内容与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和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要求,在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比对监测。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中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采样及分析、数据处理、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和评价结果表述等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过程中,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比对监测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CJ/T 3017《潜水电磁流量计》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及废水在线监测站房。
3.2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3 电磁流量计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4 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固定污染源中废气排放污染物的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及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站房。
3.5 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标准监测方法(以下简称标准方法)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及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性能指标进行监测、判断的活动。
4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4.1 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废水流量,并根据具体的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进行选择。
4.2 监测频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每次监测4次。
4.3 采样及分析对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比对监测,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法进行:(1)将水质自动采水器采样时间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采样时间设置为一致的方法进行自动取样;(2)在废水在线监测系统采样监测的同时手工同步取样;(3)在手工采样的同时采取手动操作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同步采样监测。
采样应确保两者取样的一致性,采样后交实验室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
对于废水流量的比对监测,应在记录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废水流量测定值的同时进行采用标准方法对废水流量进行监测。
采样及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废水流量标准方法见表1。
表1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标准方法表项目名称方法名称方法来源采样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 化学需氧量重铬酸盐法GB/T11914-1989 氯气校正法HJ/T70-2001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399-2007 氨氮蒸镏和滴定法HJ537-2009 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5-2009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36-2009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5-2005电极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废水流量流量计法、容积法、流速仪法量水槽法、溢流堰法HJ/T 91-2002 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SL 337-20064.4 数据处理对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比对监测,对同等条件所取得的废水实际样品,将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测定值与标准方法测定值组成一对数据对,按照公式(1)计算每个数据对的相对误差。
%100nnnnB B X A ……………………公式(1)公式(1)中:A n —第n 对比对监测的相对误差X n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第n 次的测定值B n —标准方法第n 次的测定值对于废水流量的比对监测,计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与标准方法两者4次流量监测平均值的相对误差。
4.5 判别指标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判别指标见表2。
表2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判别指标及要求表项目浓度范围判别指标判别要求化学需氧量化学需氧量<60 mg/L 相对误差±30% 60mg/L≤化学需氧量<100 mg/L 相对误差±20% 化学需氧量≥100 mg/L 相对误差±15%氨氮/ 相对误差±15% 废水流量/ 相对误差±5% 4.6 判别要求对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比对监测,要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与标准方法4个数据对中有3对满足表2的要求。
对于废水流量的比对监测,要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与标准方法两者4次流量监测平均值的相对误差满足表2的要求。
4.7评价结果表述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的评价结果表述为: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结果表明,XX污染源YY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的ZZ监测指标(ZZ是指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废水流量)是否满足《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监督性监测期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不能运行,则评价为:XX污染源YY 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不满足《四川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5 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5.1 监测项目烟尘(颗粒物)、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流量,并根据具体的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进行选择。
5.2 监测频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每次比对时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和氧量监测6次,烟尘、烟气流量监测3次。
5.3 采样及分析在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的同时,同步采用标准方法进行监测。
每次比对监测应确保在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正常且稳定运行、等同工况负荷下获得。
采样应确保两者取样的一致性。
烟尘(颗粒物)、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流量标准方法见表3。
表3 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标准方法表项目方法名称方法来源烟尘(颗粒物)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流量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氧量奥式气体分析仪法GB/T 16157-1996HJ/T 397-2007 电化学法热磁式氧分仪法氧化锆氧分仪法二氧化硫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碘量法HJ/T 56-2000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 傅立叶转换红外光谱法EPA320氮氧化物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43-1999 定电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傅立叶转换红外光谱法EPA3205.4 数据处理5.4.1烟尘(颗粒物)比对监测数据处理对于烟尘(颗粒物)的比对监测,当烟尘(颗粒物)标准方法3次监测平均值小于或等于50mg/m3时,按照公式(2)计算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3次监测平均值与标准方法3次监测平均值的绝对误差。
△R=C2-C1…………………………公式(2)公式(2)中:△R—绝对误差C1—标准方法3次监测平均值C2—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3次监测平均值当烟尘(颗粒物)标准方法3次监测平均值大于50mg/m3时,按照公式(3)计算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3次监测平均值与标准方法3次监测平均值的相对误差。
R% =( C2–C1)/ C1×100% …………………………公式(3)公式(3)中:R—相对误差C1—标准方法3次监测平均值C2—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3次监测平均值5.4.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对监测数据处理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比对监测,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方法6次监测平均值小于或等于20ppm(二氧化硫57mg/m3、氮氧化物41mg/m3)时,按照公式(2)计算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6次监测平均值与标准方法6次监测平均值的绝对误差。
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方法6次监测平均值大于20ppm(二氧化硫57mg/m3、氮氧化物41mg/m3)并小于或等于250ppm(二氧化硫715mg/m3、氮氧化物513mg/m3)时,按照公式(3)计算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6次监测平均值与标准方法6次监测平均值的相对误差。
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方法6次监测平均值大于250ppm (二氧化硫715mg/m 3、氮氧化物513mg/m 3)时,将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6次监测值与标准方法6次监测值组成6个数据对,按照公式(4)~(8)计算相对准确度。
%100RMcc d RA…………………………公式(4)公式(4)中:RA ——相对准确度;6116ii dd ………………公式(5);2.5716d S cc ……………公式(6);6116ii RMRM ……………公式(7)公式(5)中:iiid RM CEMS 公式(6)中:621()5ii dd d S ……………公式(8)公式(7)中:RM i —第i 个数据对中标准方法监测值;公式(8)中:S d —标准方法监测值与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值的差的标准偏差。
5.4.3氧量比对监测数据处理对于氧量的比对监测,将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6次监测值与标准方法6次监测值组成6个数据对,按照公式(4)~(8)计算相对准确度。
5.4.4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流量比对监测数据处理对于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流量的比对监测,按照公式(3)计算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3次监测平均值与标准方法3次监测平均值的相对误差。
5.5 判别指标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判别指标见表4。
表4 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判别指标及要求表项目标准方法监测平均值的浓度范围判别指标判别要求烟尘(颗粒物)≤50mg/m3绝对误差±15mg/m3 50mg/m3<浓度≤100mg/m3相对误差±25% 100mg/m3<浓度≤200mg/m3相对误差±20% 浓度>200mg/m3相对误差±15%二氧化硫浓度≤57mg/m3绝对误差±17mg/m3 57mg/m3<浓度≤715mg/m3相对误差±20% 浓度>715mg/m3相对准确度15%氮氧化物浓度≤41mg/m3绝对误差±12mg/m3 41mg/m3<浓度≤513mg/m3相对误差±20% 浓度>513mg/m3相对准确度15%氧量/ 相对准确度15% 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流量/ 相对误差±12% 5.6判别要求根据标准方法监测浓度的平均值所在的范围,烟尘(颗粒物)、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标准状态下的干废气流量判别要求应满足表4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