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传奇的租界与外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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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年,英领事巴富尔和上海道台宫慕九订立《上海地皮章程》,确定将外滩一带作为英国人的居留地,然后不用几年,美租界、法租界便相继设立。最初,因为中国政府拥有行政司法权,外国人是需要租赁使用居留地内的土地与房屋。到1854年,英、美、法领事趁“小刀会”起事的混乱局面,擅自成立自治性的市政机关工部局。1863年,英、美租界合并,1899年改称为公共租界。屡经扩张后,上海租界面积达48,000余亩,成为独立于中国制度外的“国中之国”。一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1943年夏天,租界才正式取消。
1849年,上海道台麟桂以告示形式同意法租界成立,面积为986亩,当时有9名法国人居住。“租界”实是法领事敏体尼的发明,此举改变了原来“居留地”的提法,为租界日后成为“国中之国”埋下伏笔。1862年,法租界脱离了英国人控制的工部局,成立法国人自己的公董局,从此法租界便开始独立行政。后屡经扩张,到1914年,袁世凯为缉拿革命党人,派员与法领事签订《关于法租界界外马路划分警权协定》,将法租界扩至13,001亩。至今,上海西南区还保留着“法租界”的独特风貌。
会审公廨是中国政府于1869年依《上海洋泾滨设官会审章程》订立,在英美租界(后称“公共租界”)成立的司法机构。起初,由上海道委任同知一人为谳员,处理较轻微的案件,但牵涉外国人的案件便须有外国领事会同审理。后来外国陪审官势力渐大,判决大多以他们的意旨为准,执法权尽为工部局所控制。1903年至1927年,华人关炯之三任谳员,他敢于与领事团对抗,坚持判决必须公正,其中尤以“黎黄氏案”赢得国人尊敬。“五卅”运动后,领事团迫于社会上反帝国主义的压力,与江苏省政府签订《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暂行章程》,交还公堂,会审公廨便改为临时法院。
成立于1854年的工部局先后是英租界、英美租界和公共租界的市政管理机关(法租界于1862年退出,另立公董局),受外国驻沪领事团和公使管辖,拥有人事、治安、征税、市政管理与建设等多项权力。工部局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下设若干咨询委员会,从纳税外国人中选出,直至1928年,才开始有华人加入。工部局执行部门由万国商团、警务、火政、卫生、工务、书信、教育、总办、华文、财务等机构,以及图书馆、乐队等团体组成,还设有法院、监狱等机构。至1943年租界取消,工部局亦同时结束。
上海西南区的“法租界”气氛浪漫、环境幽美,浓密的梧桐树绿荫掩映着美丽的住宅,是所谓“高尚住宅区”。但是,这里的豪宅却只有顶级富人才有能力居住。二十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法租界开始建造大批新式里弄,这些建有花园的住宅有独立式和复式两种,建筑设计有西班牙式、立体式和日本式等,内部设备齐全,多有热水汀(即热水器)或汽车间。外墙门窗和阳台栏杆的装饰设计都很讲究,符合城市中上阶层人士的需求。今天这些里弄大多被列为“优秀近代建筑”而受保护,如上方花园、永嘉新村、新康花园等等,成为一大城市景观。
在公共租界内,治安管理采用英国占领地的模式,如印度模式和新加坡模式。小刀会起事之后,当局开始雇用西人做巡捕,当中很多是来自印度的英籍锡克人。他们头包红头布,地位不高,多在街头巡视或者充当门卫,常与车夫摊贩等发生冲突,被上海人称为“红头阿三”。“安南巡捕”则是1900年法租界公董局采用的“以黄制黄”策略,他们是从越南调来的,人数最多时有600名。他们也负责马路巡查的任务,对违反规例的人力车辆“撬照会”。公董局警务处竟硬性规定他们每月最少要“撬照会”30张,这样,上海的车夫便遭殃。
1844年,英商租上海县城北沿黄浦江边一段,开设洋行和领事馆。几年之后,外滩苏州河
至洋泾滨一带已经“率皆西人舍宇,楼阁峥嵘”,商贸大盛。现存外滩最早的建筑是建于1906年的汇中饭店(今和平饭店南楼),至1937年中国银行落成,外滩的面貌便形成。这二十余幢大厦气派宏大,是上海的一道风景线。二十世纪的上半叶,外滩是金融中心,是财富的象征。在外滩建筑群中,海关、汇丰银行、沙逊大厦(Sasson House)、中国银行等等,都与上海乃至中国近现代发展史有着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