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1. 概述机房作为承载和运行计算机设备的重要场所,其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机房施工和验收过程,确保机房的建设和装修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机房施工规范2.1 机房选址机房选址要满足以下要求:•离火灾隐患区域、周边工厂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保证机房安全。
•避免在易受水浸、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方选址。
•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位置,保证机房设备正常散热。
•考虑机房的扩张和日常管理的便利性。
2.2 机房布局机房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机房内设备的合理布置和接地,减少设备故障和火灾的风险。
•合理规划机柜的位置和数量,留出足够的通道和维护空间。
•考虑机房内的降温系统和UPS备电系统的布置。
•划分清晰的区域,分隔机柜和配线区,便于维护管理。
2.3 机房温度和湿度控制•机房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设备过热或过湿,导致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
•安装空调和加湿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装温湿度监控设备,用于实时监控机房环境。
2.4 机房电源和接地•机房的电源系统应满足可靠供电的需求,包括备用电源系统(如UPS)的配置。
•电源线路和插座应合理布置,避免电线过长或扎堆,防止安全隐患。
•机房设备和机柜的接地要求符合标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5 机房消防设施•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
•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和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确保机房内疏散通道的畅通,设立明确的疏散标志。
2.6 机房安全控制•安装可靠的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机房的安全。
•控制机房内人员的出入,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机房。
•对机房关键设备和敏感区域进行入侵检测和监控。
3. 机房验收规范3.1 施工验收•验收前要核对机房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检查机房的电源和接地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机房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与验收规范SJT30003_93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中华人民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目录一总则二室装修三空气调节四电气装置五消除系统六电磁屏蔽七综合测试八工程交接验收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本规用词说明、附录C 结论表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
二室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作业。
检测及验收方案
北京市审计局新建机房项目检测及验收方案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7年12月目录1.概述 (3)2.第三方检测及验收的重要性及意义 (4)2.1 检测的重要性 (4)2.2 验收的重要性及意义 (5)3.中心简介 (7)3.1 资质与资格 (8)3.2 工程检测与验收主要依据 (9)4.服务内容 (9)4.1 工程检测主要内容 (9)4.2 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10)4.3 工作计划 (16)5.成功案例 (16)6.费用 (18)1.概述当今,随着计算机技术及网络技术的迅速提高,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在各类北京市审计局新建机房项目检测及验收方案计算机机房、IDC机房、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网络中心拥有数十台乃至数百台计算机或服务器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许多单位:像金融、交通、电信、保险、政府、企业都相应的建立起了自己的网络信息机房和数据中心,每个数据中心机房主要包括了网络和通信、大中型服务器、数据库和交易系统、存储系统等。
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可靠的运行,是保证整个网络信息系统顺畅的必然要求。
机房一旦断电或出现其它电源故障,引起通信或存储设备的停机,造成经济损失将是无可估量的。
据一份国外调查资料显示,如果金融行业的业务系统瘫痪,证券股票交易业务每小时损失的费用为645万美元,信用卡/帐户业务的损失费用为每小时260万美元,其他的行业的损失费用基本在10万美元左右。
北京市审计局新建机房是北京市审计系统的“大脑”,承担着北京市审计信息系统所有的实时数据的处理与存储,如果信息中心出现运行事故造成审计信息系统故障,其经济损失是无法用数字来估量的。
所以确保高可靠、高可用的机房环境是保障北京市审计局网络信息系统良好运行的关键。
信息中心机房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装修、配电、空调通风、通信、安全防范、消防灭火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
而机房工程的建设存在着安全风险、投资风险等多种风险,同时机房工程还具有施工时间集中、施工工艺复杂、专业施工能力要求比较高等诸多特点,机房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设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成败。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精编版]
2.2.6.1螺钉帽拧入板内0.5mm;
2.2.6.2螺钉间距:沿板周边间距为150~200mm,中部间距为200~300mm,均匀布置;
2.2.6.3螺钉距板边10~15mm. 2.2.7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处必须根据顶板材质用相应的材料嵌平,磨光。
2.3.10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按设计要求对其缝隙进行密封。
2.4铝合金门、窗和隔断
2.4.1铝合金门框、窗框及隔断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平整,其间隙用非腐蚀性材料密封。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隔断的沿墙立柱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2.4.2门扇、窗扇应平整,接缝严密,安装牢固,开闭自如,推拉灵活。
二、室内装修
2.1一般规定
2.1.1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及其它室内作业。
2.1.2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6施工验收
2.6.1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
2.6.1.1竣工图;
2.6.1.2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
2.6.1.3隐蔽工程记录。
2.6.2吊顶龙:
2.6.3.1吊顶板的品种、规格、花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6.3.2吊顶下表面应平整,不平度不大于3mm.板面不得有污染、裂纹、受潮变形、锤伤等缺陷,饰面、吊顶板面不得脱层和起鼓。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精编版]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精华版)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准备1、施工前准备:按照手册《机房施工规程》的要求,对建设现场情况及施工图预先做准备,验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避免施工出现重大问题。
2、材料管理:制定预算,确定采购物料数量;针对现场施工,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物料;确保物料质量合格,实现施工初步设计要求,妥善安排运输,及时补充原料;对重要物料采用高标准清点及零件鉴定,3、施工管理:按照给定的施工时间表,编制各工序的施工计划和节点计划,细化不同的施工项目时序;检查施工各阶段是否能按时完成,抽查部分进度;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向监理部门反馈项目整体施工进程。
二、机房装修施工1、机房内部结构:地面、墙面、顶面、墙壁保温、安装供电箱、中央空调、门窗、施工及验收等细部工程:2、电缆布线:合理布置电缆的线路、材料的电缆护围,以及线槽的衔接;确定器材的布置位置,注意从现场实际出发,做好改良,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3、安装设备:依据设备厂商提供的规范说明书及标准,按要求建立必要的机房电气图,并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做好装机前抽查。
4、环境安全:空调系统的负责人定期检查空调系统,确保内外环境的正常运行,考虑排气系统的设计,和有效的空调室的安全措施。
三、机房验收1、检查结果:施工完毕后,验证检查人员按规定完成施工检查,记录机房结构及电气系统建设情况,形成施工检查报告;验证检查完毕后,通知设备和安装人员完成机房设备、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验收工作。
2、设备功能:机房设备验收需要检查机房设备的安装、线路布置情况以及功能测试,包括:变压器、配电箱、空调、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等的功能,保证每个系统的功能都能够正常运行,是否符合施工标准;3、安全电压:确保机房的安全电压是否稳定,一般情况下,电源的输入电压与用户要求(如:三相220V/380V)正常,并检查电气系统中的各种保护装置能正常运作,不能存在过热、过流、过载等安全隐患;安装完毕,并且连接各模块,设备,测试机房整体功能是否正常;4、环境测试:机房环境应大多日内保持在一定温度和湿度之内,确保空调系统的稳定,以及检查电子设备的可行性,避免发生过热,电磁干扰等现实问题;同时在空调系统的检查过程中,判断机房环境是否会造成电子设备的损坏,或运行不稳定等,同时测量空调内部各个部分的温度,电路板,精密仪表以及营业设备,确保合理的温度下维持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
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
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
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机房装修系统★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机房UPS配电系统机房环境1.空调机房环境温湿度:温度:冬季:20±2℃ 夏季:23±2℃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50%±5%洁净度: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10000粒/dm噪声: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257w/m2h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23次/h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22次/h2.防火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 采用高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环保型FM200气体灭火系统;FM-200气体火火系统保护区及存储环境温度为0~54℃,存储压力25kg/cm2-本气体灭火系统能以自动、机械手动和远程启动三种方式启动;设有备用电源,操作时间为24小时。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参考标准1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2 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4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3--93)具体要求一、场地的选择1、应避开易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
2、应避开有害气体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3、应避开低洼潮湿落雷区域和地震频繁的地方。
4、应避开强振动和强噪声源。
5、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6、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二、网站机房场地的组成1、工作房间:计算机机房。
2、基本空间:中心数据空间、终端区域、办公空间、磁媒体存放区等。
3、辅助房间:配电和蓄电池间、消防区等。
三、内部装修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壁、地面、活动地板等。
1、装饰材料必须使用难燃和非燃材料,应能防潮、吸音、不起尘、抗静电等。
2、地板应有稳定的抗静电性能和承载力,同时耐油、耐腐蚀、柔光、不起尘等。
3、活动地板下的建筑物地面应平整、光洁、防潮、防尘。
4、在安装活动地板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板支脚倾斜、移位、横梁坠落。
5、计算机机房静高依面积大小而定,为2.5—3.2M。
6、楼板荷重依设备而定,一般为>5kN/m2。
四、温湿度要求1、温度℃开机时范围(15—30);关机时(5—35);标准(22±2)2、湿度%开机时(40—70);关机时(20—80)五、照明要求应使用电子隔栅灯,在离地面0.8 米处,照度>300LX。
六、噪声要求开机时中央控制台处测量应小于65dB(A)七、电磁场干扰要求1、无线电干扰环境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 时不大于126dB。
2、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大于800A/M。
八、供配电要求主要包括计算机设备供电、辅助设备供电、照明供电等。
1、频率:50Hz;电压:380V/220V;相数:三相五线制/单相三线制。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 T30003-93)-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 T30003-93)正文:----------------------------------------------------------------------------------------------------------------------------------------------------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一、总则1.0.1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一般规定2.1.1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及其它室内作业。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机房选址与布局规范1.1机房选址应远离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的区域,如水源、火源、易受地震、洪水等地。
1.2机房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楼层,远离其他可能引起干扰的设备和设施,例如高压电线等。
1.3机房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规模和数量合理确定面积,确保设备布局合理、通风良好,并留有足够的通道和空间维护设备。
1.4机房的布局应遵循五要素原则:入口、通道、防火间隔、电源和网络接口位置设计合理。
二、机房环境规范2.1机房内部的温度和湿度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要求设置合适的范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一般温度控制在18-27度,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
2.2机房内部应保持相对静止的空气流动,以防止尘埃和杂质进入设备,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2.3机房内应安装适当的防尘和防静电设备,减少静电对设备的影响。
2.4机房内应有稳定可靠的供电系统和备用电源,以确保设备的连续供电。
三、机房设备规范3.1机房应统一配置机柜,机柜的尺寸应符合设备的规格要求,并设置合适的机柜间距,方便维护和管理。
3.2机房内的电缆线路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布线和分类,确保电缆的安全和可靠性。
3.3机房内的设备应统一配备标准的防雷和过电压保护设备,以减少设备受雷击和电压波动的风险。
3.4机房内的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环境要求进行定期清洁和检修,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四、机房安全规范4.1机房应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并严格控制进入机房的人员,保证机房的安全。
4.2机房内应配备安全摄像监控系统,对机房进行24小时监控,保护设备的安全。
4.3机房内的设备和数据应做好定期备份,并设置合适的防火灾检测和灭火设备,确保数据的安全。
4.4机房内应设置合适的地震和抗震设备,确保设备在地震时不受损坏。
五、机房验收规范5.1机房施工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检查机房是否符合施工设计和规范要求。
5.2验收过程中应对机房的选址、布局、环境、设备、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机房的合格性。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之杨若古兰创作(施行日期:6月1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零碎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请求,包管工程质量,拟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零碎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3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履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尺度、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1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次要为电子信息零碎设备提供运转环境的场合,可所以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含主机房、辅助区、撑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2.0.2 荫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内或装潢材料所遮挡的不成见工程.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内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3 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请求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动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动通知.3.1.2 施工中的平安技术、劳动呵护、防火措施及环境呵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尺度的规定.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功课,没法防止时应做好防护.功课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3.1.4 对有空气净化请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纳包管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平安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呼应设计天资单位的确认.3.1.6 在室内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出楼板的荷载.3.1.7 室内荫蔽工程应在装潢工程施工前进行.荫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呼应数据.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安装的呵护,不得净化和损坏.3.2 材料、设备基本请求3.2.1 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分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陈述或认证书.3.2.2 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安装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安装的外观、名称、品牌、型号和数量,附件、备件及技术档案应齐全,并应做检查记录.建设单位代表应介入检查.3.2.3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安装的装运方式及储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在现场对其应分类存放、进行标识,并应做记录.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请求3.3.1 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随工检验和交接验收,并应做记录.3.3.2 交接检验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并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3.3.3 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文件:1 竣工验收申请陈述;2 竣工图、设计变动通知或相干文件;3 设备和次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4 设备、次要材料的检验记录;5 工程验收记录.3.3.4 项目经理应填写交接记录,施工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等相干人员应确认签字.4 供配电零碎4.1 普通规定4.1.1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供配电零碎的施工及验收应包含电气安装、配线及敷设、照明安装的安装及验收.4.1.2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供配电零碎的施工及验收除应履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4.1.3 用于电子信息零碎机房供配电零碎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产品平安的规定及设计请求.4.2 电气安装4.2.1 电气安装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标记明确、内外清洁.安装垂直度偏差宜小于1.5‰;同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时应分歧.4.2.2 电气接线盒内应无残留物,盖板应划一、紧密,暗装时盖板应紧贴安装工作面.4.2.3 开关、插座应按设计地位安装,接线应精确、牢固.不间断电源插座应与其他电源插座有明显的外形或色彩区别.4.2.4 荫蔽空间内安装电气安装时应留有维修路径和空间.4.2.5 特种电源配电安装应有永世的、便于观察的标记,并应注明频率、电压等相干参数.4.2.6 落地安装的电源箱、柜应有基座.安装前,应按接线图检查内部接线.基座及电源箱、柜安装应牢固,箱、柜内部不该受额外应力.接入电源箱、柜电缆的曲折半径宜大于电缆最小答应曲折半径.电缆最小答应曲折半径宜符合表4.2.6的请求.表4.2.6 电缆最小答应曲折半径4)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电流及频率;5)不间断电源的输出电压、电流、波形参数及切换时间.4.5.2 本规范第4.5.1条的检验及测试合格后,可进行施工交接验收,并应按附录A填写《供配电零碎验收记录表》.4.5.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文件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5 防雷与接地零碎5.1 普通规定5.1.1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应进行防雷与接地安装和接地线的安装及验收.5.1.2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防雷与接地零碎施工及验收除应履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物电子信息零碎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5.2 防雷与接地安装5.2.1 浪涌呵护器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安装多个浪涌呵护器时,安装地位、顺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请求.5.2.2 正常形态下外露的不带电的金属物必须与建筑物等电位网连接.5.2.3 接地安装焊接应牢固,并应采纳防腐措施.接地体埋设地位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请求.引下线应固定.5.2.4 接地电阻值没法满足设计请求时,应采纳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5.2.5 等电位联接金属带可采取焊接、熔接或压接.金属带概况应无毛刺、明显伤痕,安装应平整、连接牢固,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5.3 接地线5.3.1 接地线不得无机械损伤;穿越墙壁、楼板时应加装呵护套管;在有化学腐蚀的地位应采纳防腐措施;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应弯成弧状,弧长宜为缝宽的1.5倍.5.3.2 接地端子应做明显标识表记标帜,接地线应沿长度方向用油漆刷成黄绿相间的条纹进行标识表记标帜.5.3.3 接地线的敷设应平直、划一.转弯时,曲折半径应符合本规范表4.2.6的规定.接地线的连接宜采取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并应进行防腐处理.5.4 施工验收5.4.1 验收检测应包含以下内容:1 检查接地安装的结构、材质、连接方法、安装地位、埋设间距、深度及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请求;2 对接地安装的外露接点应进行外观检查,已封闭的应检查施工记录;3 验证浪涌呵护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请求,检查浪涌呵护器安装地位、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请求或产品安装说明书的请求;4 检查接地线的规格、敷设方法及其与等电位金属带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请求;5 检查等电位联接金属带的规格、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请求;6 检查接地安装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请求.5.4.2 本规范第5.4.1条的验收检测项目合格后,可进行施工交接验收,并应按附录B填写《防雷与接地安装验收记录表》.5.4.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6 空气调节零碎6.1 普通规定6.1.1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的空气调节零碎应包含分体式空气调节零碎设备与设施的安装、风管与部件建造及安装、零碎调试及施工验收.6.1.2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其他空气调节零碎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尺度《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履行.6.2 空调设备安装6.2.1 分体式空调机组基座或基础的建造应符合设计请求,并应在空调机组安装前完成.6.2.2 室内机组安装时,在室内机组与基座之间应垫牢靠固定的隔震材料.6.2.3 室外机组的安装地位应符合设计请求,并应满足设备技术档案对空气轮回空间的请求.6.2.4 室外空调冷风机组安装在地面时,应设置平安防护网.6.2.5 连接室内机组与室外机组的气管和液管,应按设备技术档案请求进行安装.气管与液管为硬紫铜管时,应按设计地位安装存油弯和防震管.6.2.6 空气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漏和压力测试,并应做记录;合格后应进行清洗.6.2.7 管道应按设计请求进行保温.当设计对保温材料无规定时,可采取耐热聚乙烯、保温泡沫塑料或玻璃纤维等材料.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6.3.1 空气调节零碎其他设施应包含新风零碎、管道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空调零碎及排风零碎的风口.6.3.2 新风零碎设备与管道应按设计请求进行安装,安装应便于空气过滤安装的更换,并应牢固可靠.6.3.3 管道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产品尺度的规定.6.3.4 管道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国家主管部分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陈述.6.3.5 管道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启闭灵活、关闭紧密.阀门的驱动安装动作应精确、可靠.6.3.6 手动单叶片和多叶片调节阀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启闭灵活、调节方便.6.4 风管、部件建造与安装6.4.1 用镀锌钢板建造风管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概况应平整,不该有氧化、腐蚀等景象;加工风管时,镀锌层损坏处应涂两遍防锈漆;2 刷油漆时,明装部分的最初一遍应为色漆,宜在安装终了后进行;3 风管接缝宜采取咬口方式.板材拼接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拼接缝;4 风管内概况应平整光滑,安装前应除去内概况的油污和灰尘;5 风管法兰建造应符合设计请求,并应按现行国家尺度《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兰应涂刷两遍防锈漆;6 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应紧密,法兰密封垫应选用不透气、不起尘、具有必定弹性的材料;紧固法兰时不得损坏密封垫.6.4.2 用普通薄钢板建造风管前应除去油污和锈斑,并应预涂一遍防锈漆,同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 6.4.3 以下情况的矩形风管应采纳加固措施:1 无保温层的边长大于630mm;2 有保温层的边长大于80Omm;3 风管的单面面积大于1.2m2.6.4.4 金属法兰的焊缝应紧密、熔合良好、无虚焊.法兰平面度的答应偏差应为±2mm,孔距应分歧,并应具有互换性.6.4.5 风管与法兰的铆接应牢固,不得脱铆和漏铆.管道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分歧,且不该小于6mm.法兰四角处的咬缝不得开裂和有孔洞.6.4.6 风管支架、吊架的防腐处理应与普通薄钢板的防腐处理相分歧,其明装部分应增涂一遍面漆.6.4.7 风管及相干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并应在验收后进行管道保温及涂漆.6.5 空气调节零碎调试6.5.1 空气调节零碎进行调试时,宜有建设单位代表在场.6.5.2 空调设备安装终了后,应首先对零碎进行检漏及保压试验,其技术目标应符合设计请求.设计无明确请求时,应按设备技术档案履行.6.5.3 空调设备、新风设备应在保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开机试运转.6.5.4 空调零碎的调试应在空调设备、新风设备试运转波动后进行.空调零碎调试应做记录.空调零碎验收前,应按附录C的内容对零碎进行测试,并应按附录C填写《空调零碎测试记录表》.6.6 施工验收6.6.1 空气调节零碎施工验收内容及方法应按现行国家尺度《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履行.6.6.2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外,尚应按附录C提交《空调零碎测试记录表》.7 给水排水零碎7.1普通规定7.1.1 给水排水零碎应包含电子信息零碎机房内的给水和排水管道零碎的施工及验收.7.1.2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给水与排水的施工及验收,除应履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7.2 管道安装7.2.1 管径不大于100mm的镀锌管道宜采取螺纹连接,螺纹的外露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OOmm的镀锌管道应采取焊接或法兰连接.7.2.2 需弯制钢管时,曲折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7.2.3 管道支架、吊架、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1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安装应牢固、波动;2 在建筑结构上安装管道支架、吊架,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及超出其荷载.7.2.4 水平排水管道应有3.5‰~5‰的坡度,并应坡向排泄方向.7.2.5 机房内的冷热水管道安装后应首进步前辈行检漏和压力试验,然后进行保温施工.7.2.6 保温应采取难燃材料,保温层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空隙.防潮层应紧贴在保温层上,并应封闭良好;概况层应光滑平整、不起尘.7.2.7 机房内的地面应坡向地漏处,坡度应不小于3‰;地漏顶面应低于地面5mm.7.2.8 机房内的空调器冷凝水排水管应设有存水弯.7.3 施工验收7.3.1 给水管道应做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空调加湿给水管应只做通水试验,应开启阀门、检查各连接处及管道,不得渗漏.7.3.2 排水管应只做通水试验,流水应疏通,不得渗漏. 7.3.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外,还应提交管道压力试验陈述和检漏陈述.8 综合布线8.1 普通规定8.1.1 综合布线应包含电子信息零碎机房内的线缆敷设、配线设备和接插件的安装与验收.8.1.2 综合布线施工及验收除应履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零碎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的有关规定.8.1.3 保密网布线的施工单位与人员的天资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8.2 线缆敷设8.2.1 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1 线缆敷设前应对线缆进行外观检查;2 线缆的布放应天然平直,不得扭绞,不宜交叉,标签应清晰;曲折半径应符合表8.2.11的规定;表8.2.11 线缆曲折半径3 在终接处线缆应留不足量,余量长度应符合表8.2.12的规定;表8.2.12 线缆终接余且长度(mm)4 设备跳线应插接,并应采取公用跳线;5 从配线架至设备间的线缆不得有接头;6 线缆敷设后应进行导通测试.8.2.2 当采取屏蔽布线零碎时,屏蔽线缆与端头、端头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请求:1 对绞线缆的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完好可靠接触;2 屏蔽层应坚持连续,端接时宜减少屏蔽层的剥开长度,与端头间的裸露长度不该大于5mm;3 端头处应可靠接地,接地导线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请求.8.2.3 旌旗灯号收集线缆与电源线缆及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请求,并应符合表8.2.31和表8.2.32的规定.表8.2.31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mm)注:*当对绞电缆与电力线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Om时,最小间距可为1Omm;对绞电缆如采取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少,并应符合设计请求.表8.2.32 电缆、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mm)8.2.4 在插座面板上利用色彩、图形、文字按所接终端设备类型进行标识.8.2.5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应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表8.2.5的规定,接线标号顺序应符合图8.2.5的规定.两种双绞线线序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不得混用.表8.2.5 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T568A 线序12345678绿白绿橙白蓝蓝白橙棕白棕T568B 线序12345678橙白橙绿白蓝蓝白绿棕白棕图8.2.5 信息插座插头接线8.2.6 走线架、线槽和护管的曲折半径不该小于线缆最小答应曲折半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对于上走线方式,走线架的敷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请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 走线架内敷设光缆时,对尾纤利用阻燃塑料设置公用槽道,尾纤槽道转角处应平滑、呈弧形;尾纤槽两侧壁应设置下线口,下线口应做平滑处理;2 光缆的尾纤部分利用棉线绑扎;3 走线架吊架应垂直、划一、牢固.8.2.7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线缆时,应对线缆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旌旗灯号电缆应根据线缆的类别、数量、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松紧应适度.垂直布放线缆应在线缆支架上每隔1.5m固定.8.2.8 配线机柜、机架安装应符合设计请求,并应牢固可靠,同时利用色标暗示用处.8.3 施工验收8.3.1 验收应包含以下内容:1 配线柜的安装及配线架的压接;2 走线架、槽的安装;3 线缆的敷设;4 线缆的标识;5 零碎测试.8.3.2 零碎检测,应包含以下内容:1 检查配线柜的安装及配线架的压接;2 检查走线架、槽的规格,型号和安装方式;3 检查线缆的规格、型号、敷设方式及标识;4 进行电缆零碎电气功能测试和光绳零碎功能测试,各项测试应做具体记录,并应按附录D填写《电缆及光缆综合布线零碎工程电气功能测试记录表》.8.3.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外,尚应按附录D提交《电缆及光绳综合布线零碎工程电气功能测试记录表》.9 监控与平安防范9.1 普通规定9.1.1 电子信息零碎机房内的监控与平安防范应包含环境监控零碎、场地设备监控零碎、平安防范零碎的安装与验收.9.1.2 环境监控零碎应包含对机房正压、温度、湿度、漏水报警等环境的监视与测量.9.1.3 场地设备监控零碎应包含对机房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柴油发电机、配电箱(柜)等场地设备的监视、控制与测量.9.1.4 平安防范零碎应包含视频监控零碎、入侵报警零碎和出人口控制零碎.9.1.5 监控与平安防范零碎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履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平安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9.2 设备与设施安装9.2.1 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技术复核.9.2.2 设备与设施的安装应按设计确定的地位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留有操纵和维修空间;2 环境参数收集设备应安装在能代表被收集对象实际情况的地位上.9.2.3 读卡器、开门按钮等设施的安装地位应阔别电磁干扰源.9.2.4 旌旗灯号传输设备和旌旗灯号接收设备之间的路径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请求,设计无规定时应满足设备技术档案的请求.9.2.5 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对摄像机逐一通电、检测和粗调,并应在一切正常后安装;2 应检查云台的水平与垂直动弹角度,并应根据设计请求确定云台动弹起始点;3 摄像机与云台的连接线缆的长度应满足摄像机动弹的请求;4 对摄像机初步安装后,应进行通电调试,并应检查功能、图像质量、监视区范围,应在符合请求后固定;5 摄像机安装应牢固、可靠.9.2.6 监视器的安装地位应符合设计请求,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监视器安装在机柜内时,应采纳通风散热措施;2 监视器的屏幕不得受外来光线直射;3 监视器的内部调节部分,应便于操纵.9.2.7 控制箱(柜)、台及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1 控制箱(柜)、台安装地位应符合设计请求,安装应平稳、牢固,并应便于操纵和保护;2 控制箱(柜)、台内应采纳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的连接应牢固可靠;3 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并应便于操纵.9.2.8 设备接地应符合设计请求.设计无明确请求时,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请求进行接地.9.3 配线与敷设9.3.1 线缆敷设应按设计请求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9.3.2 同轴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民用闭路监视电视零碎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的有关规定.9.3.3 电力电缆、走线架(槽)和护管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尺度《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9.3.4 传感器、探测器的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并应留有适当余量,线芯不得外露.9.3.5 电力电缆应与旌旗灯号线缆、控制线缆分开敷设,没法防止时,对旌旗灯号线缆、控制线缆应进行屏蔽.9.4 零碎调试9.4.1 零碎调试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请求和产品技术文件进行.9.4.2 零碎调试前应做好以下筹办:1 应按本规范第9.2节和第9.3节的请求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2 应按设计请求检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3 通电前应检查供电电源的电压、极性、相序;4 对有源设备应逐一进行通电检查.9.4.3 环境监控零碎功能检测及调试应包含以下内容:1 机房正压、温度、湿度测量;2 检验监控数据精确性;3 检测漏水报警的精确性.9.4.4 场地设备监控零碎功能检测及调试应包含以下内容:1 检测收集参数的精确性;2 检测控制的波动性和控制后果、调试呼应时间;3 检测设备连锁控制和故障报警的精确性.9.4.5 平安防范零碎调试应包含以下内容:1 机房出入口控制零碎调试应包含以下内容:1)调试卡片浏览机、控制器等零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2)调试卡片浏览机的开门、关门、提示、记忆、统计、打印等判别与处理;3)调试出人口控制零碎与报警等零碎间的联动.2 视频监控零碎调试应包含以下内容:1)检查、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图像清晰度,灰度及环境照度与抗逆光后果;2)检查、调试云台及镜头的遥控延迟,排除机械冲击;3)检查、调试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纵程序,图像切换,字符叠加;4)调试监视器、录像机、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器、编码器、译码器等设备;5)对于具有报警联动功能的零碎,应检查与调试主动开启摄像机电源、主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及主动实时录像,检查与调试零碎叠加摄像时间、摄像机地位的标识符及显示波动性及打开联动灯光后的图像质量;6)检查与调试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应能分辨人的面部特征.3 人侵报警零碎调试应包含以下内容:1)检测与调试探测器的探测范围、灵敏度、误报警、漏报警、报警形态后的恢复及防拆呵护等功能与目标;2)检查控制器的当地与异地报警、防破坏报警、设防与撤防等功能.9.4.6 零碎调试应做记录,并应出具调试陈述,同时应由。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ﻫ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ﻫ----------------------------------------------------------------------目录ﻫ一总则二室内装修三空气调节四电气装置五消除系统六电磁屏蔽七综合测试八工程交接验收ﻫ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录C 结论表ﻫﻫﻫ一总则1.0.1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ﻫﻫ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ﻫﻫ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ﻫﻫ1.0.4 承接电子1.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ﻫﻫ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其ﻫ1.0.6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ﻫﻫ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ﻫ1.0.9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1.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ﻫﻫ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ﻫ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ﻫ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computer 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1、施工现场应有专人专班,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并认真
填写施工日志书;
2、施工前对所有机房管道和元器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管道不合格
或者有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的有关要求;
4、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详细检查,检查机房的墙壁、地面、门窗,
确保准确、统一、完整;
5、安装接线检查,必须保证接线端口准确、清洁,接线紧固、严密,完成连接正确;
6、系统调试时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7、现场测试,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8、施工完成后,进行一次清洁,保持机房内容器内保持最佳温湿度,噪声等指标必须符合要求;
9、完成验收后,机房工程验收证书由本厂组织审核,确认合格后,
正式投入使用。
UPS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及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2.1.4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填堵。
2.1.5 在裱糊壁纸、粘接贴面及进行其它涂复施工时,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内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要求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
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内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内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
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