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
青岛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
1.5 清扫保洁服务要求
5.1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后路面废弃物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项目
特级保洁
要求 一、二级保洁
三、四级保洁
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处/1000 m2)
≤2
≤4
≤8
积泥(处/1000 m2)
无
无
≤2
痰迹(处/1000 m2)
≤4
≤6
≤10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由各区(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9 监督管理 9.1 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应定期进行服务作业质量分析,及时解决作业质量问题。 9.2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12319 市政公用服务 热线。市南区:88729205,市北区:83751498,李沧区:87639339,崂山区:88996589,城阳区:66794069, 开发区:86989225,黄岛区:86112907。 9.3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标准的 单位和个人及时做出处理。
环- 2
所在地及周边路段等;大型广场;商业网点集中区域等。 城市主干道及其附近路段;大型文化娱乐、展览场所所在路段;人流量、车流量大的路 一级保洁 段;商圈步行街;重要路段或区域的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沿海滩涂及木栈道等。 二级保洁 城市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商业网点较集中地段;一般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人流量、车流量较多的路段。 三级保洁 背街小巷,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城乡结合部的主干道;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四级保洁 开放式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除主干道以外的路段等。
1.4 分类
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街巷内的道路、沟渠、绿地、公共活动场所、门前责任区、垃圾收集站点、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的街巷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社区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木(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353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356-2017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街巷a11eys通向居民区的以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为主的街道、胡同。
4清扫保洁范围包括街巷内的道路、沟渠、绿地、公共活动场所、门前责任区、垃圾收集站点、公共厕所等。
5道路3.1 清扫保洁等级划分3.1.1 一级清扫保洁等级为一级的街巷道路包含:一一位于重要党政机关、外事机构周边的街巷道路;一位于重要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街巷道路。
3.1.2 二级清扫保洁等级为二级的街巷道路包含:一位于一般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街巷道路;一一位于企事业单位周边的街巷道路。
3.1.3 三级清扫保洁等级为三级的街巷道路包含除一、二级以外的其他街巷道路。
3.2 清扫保洁质量5.2.1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路面无明显浮土、无积水积冰、无污渍污泥等;一一路面无垃圾堆放,无大件废弃物和无主建筑垃圾等;一一雨水口无污物、无积冰。
5.2.2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街巷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级街巷道路不超过10g∕m2;一一二级街巷道路不超过15g∕m2o5.2.3作业期间街巷道路废弃物停留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级街巷道路不超过15分钟;一二级街巷道路不超过30分钟;一三级街巷道路不超过60分钟。
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
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摘要:一、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的背景与意义1.环保行业的重要性2.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的工作内容3.证书的设立对于行业发展的作用二、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的考试与培训1.证书考试的基本信息2.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3.培训与考试的关联性三、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的等级与划分1.证书等级的设定2.等级划分的依据与标准3.等级划分对于行业的影响四、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的申请与颁发1.申请证书的条件与流程2.证书颁发的意义与作用3.证书的有效期及更新方式五、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对于从业人员的影响1.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2.增加就业机会与晋升空间3.对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正文: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是我国为规范环保行业,提高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的专业素质而设立的一种证书。
这一证书的设立对于环保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获得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首先需要参加相关的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的环保知识、道路清扫保洁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培训课程则涵盖了这些考试内容的详细讲解,帮助学员更好地掌握所需知识与技能。
培训与考试的关联性在于,只有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才能获得证书。
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等级的设定主要是根据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进行划分。
这样的等级划分有助于行业更加精细化地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
申请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并通过培训与考试。
证书的颁发意味着持证人员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素质,有助于他们在求职和职场晋升中脱颖而出。
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期间需要进行一次更新。
总的来说,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证书的设立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素质,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城市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标准
一级
二级
城市道路保洁等级划分、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和保洁质量要求 路面废物控制指标 纸屑、塑 烟蒂(个 痰迹(处 污水(㎡ 其他(处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果皮(片 膜(片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 ㎡) ㎡) ㎡) ㎡) (1)商业闹市 地段(2)主要旅游点和 进出机场、车站、港口 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 段(3)大型文化娱乐、 ≤4 ≤4 ≤4 ≤4 无 无 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 在路段(4)平均人流量 为100人次/min以上的和 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 段(5)主要领导机关、 外事机构所在地 (1)城市主、次干道及 其附近路段(2)商业网 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60%-70%d的路段(3)公 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 ≤6 ≤6 ≤8 ≤8 ≤0.5 ≤2 在路段(4)平均人流量 为50-100人次/min的路 段(5)有固定公共交通 线路的路段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 段(2)居民区和单位相 间的路段(3)城乡结合 三级 ≤8 部的主要交通路段(4) 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 路段 (1)城郊结合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四级 ≤10 (3)人流量、车流量较 少的路段
≤10
≤10
≤10
≤1.5
≤6
≤12
≤15
≤15
≤2.0
≤8
质量要求
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1)对人流量大的繁华 路段,应全体巡回保洁, 路面应见本色(2)大城 市、特大城市的路面冲 洗,每日应不少于1次, 其他城市每周可冲洗3-5 次(3)气温30℃以上时 、大城市、特大城市平均 每天洒水应不少于3次、 其他城市可按实际情况决 定 (1)主要路段应巡回保 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2)大城市、特大城市 的路面冲洗,每周应不少 于3次,其他城市每周应 不少于1次(3)气温30℃ 以上时,大城市、特大城 市平均每天洒水应不少于 2次,其他城市可按实际 (1)应定时保洁,各地 可按实际情况决定路面是 否需要冲洗以及冲洗次数 (2)气温在30℃以上 时,大城市、特大城市每 天洒水应不少于1次,其 他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决 (1)每天清扫1-2次 (2)部分路段应实行定 时保洁
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6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48号,邮政编码:100028),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工程集团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与市容卫生管理局牡丹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吴文伟吴其伟刘竞张沛君仲维昆栗绍湘周建勋吴世新孙盛杰李军华王沛1总则1.0.1为了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进行科学、统一和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量评价。
1.0.3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以维护道路清洁容貌和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为目的。
1.0.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制定作业计划及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5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1.0.6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道路city roads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2.0.2道路清扫road sweeping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
2.0.3道路保洁road cleaning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
2.0.4道路冲洗road washing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
2.0.5道路洒水和喷雾road sprinkling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及考核标准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主城区街路清扫保洁的等级划分及考核标准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的街路保洁质量,提升我市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合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我市主城区街路清扫保洁等级进行划分、考核标准进行规范,各区市容环卫局要根据此标准对辖区内街路进行等级划分,并按照要求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具体标准和要求如下:一、街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的标准样板路:(1)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等主干路及其所在地段;(2)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在路段;(3)平均人流量为100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车较多的路段;(4)市、区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5)街路宽在28米(含28米)以上的。
一级路:(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3)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4)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5)街路宽在13米(含13米)以上的。
二级路:(1)商业网点较为繁华集中的路段;(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4)街路宽在7米(含7米)以上的。
三级路:(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2)居住区街巷道路;(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4)街路在7米(不含7米)以下的。
二、街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要求总体实现“六不”、“六净”质量标准。
“六不”是(1)不见积水、积雪、积冰;(2)不见杂物;(3)不见人畜粪便;(4)不焚烧树叶、垃圾;(5)不漏收堆;(6)不向明沟、暗渠、收水井、花池、绿地等设施内倾倒垃圾。
“六净”是(1)路面净;(2)道沿净;(3)人行道净;(4)墙根、树坑、电杆根净;(5)果皮箱净;(6)收水口净。
样板路:(1)每天清扫两遍,应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2)气温在30℃以上时路面每天撒水不少于3次。
环卫作业服务标准
环卫作业服务标准《**环卫作业标准(试行)》根据《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号)要求制定。
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应紧扣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道路一体化设计,按道路(区域)等级划分为特级、一、二、三级(村级)。
第一章道路等级划分第二章清扫保洁第一节作业时间特级道路、一级道路(区域)应于每日07:00前完成普扫作业,二、三级道路(区域)应于每日07:30前完成普扫作业。
特级道路、一、二级、三级道路(区域)实行每日24小时保洁制,其中,机动车道保洁以机械化错峰作业为主。
第二节作业方式机动车道、立交桥、高架桥、跨线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广场及栏杆、隔离墩(桩、墙)等环卫清扫保洁,适合机械清扫的,应当以大、中、小型吸扫车或吸洗扫一体车作业为主;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应匹配相应作业人员,实行人工清扫作业。
人工清扫作业主要采用防尘软扫帚,避免产生扬尘。
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宜开展机械洗扫作业。
机械清扫作业时可根据路面污染情况选用一挡或二档。
清扫作业时选用一挡,行驶速度不超过8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2000转/分;保洁作业时选用二挡,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1800转/分。
机械清扫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
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排放污水和卸清垃圾。
绿化带、花台、树池杂物清理,果屑箱清掏、外部保洁实行人工与小型机械相结合方式作业。
第三节作业频次特级道路,一级道路(区域)主、辅道机械吸(洗)扫作业每日不少于4次。
每日05:00-07:00、19:00-21:00每条车道全覆盖作业;09:30-11:30、12:00-15:30双向左右两侧车行道、单向车行道两侧道路各增加作业1次;1月-3月,10月-12月适时增加作业次数,清理落叶和灰带。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CJJ/T126-2008)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本标准被制定。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道路清扫保洁等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___。
1 总则为了科学、统一和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质量管理,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量评价。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以维护道路清洁容貌和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为目的。
作业计划及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制定。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城市道路是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道路清扫是指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
道路保洁是指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
道路冲洗是指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
道路洒水和喷雾是指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是指在道路上一定范围内可见垃圾和污渍的个(处)数。
污渍一般包括油渍、痰渍和粪便渍等。
2道路边缘清洁,无固定垃圾、杂草和落叶;3路面平整清洁,无明显凹凸、裂缝和坑洼;4路面标志清晰,无模糊、磨损和缺失现象;5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无灯具破损、灯泡熄灭和光线不足现象。
6.2.2按照各项质量要求评分,得出总分后,按表6.2.1进行质量评价。
表6.2.1城市道路感观质量评价标准评价结果总分评价等级优秀≥45一级良好35~44 二级一般25~34 三级较差<25 四级6.3定量质量检测评价6.3.1采用清扫保洁质量检测车辆进行检测,对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定量评价。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是我国首次以地方标准的形式明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管理要求、作业与质量要求、监督考核等的一部规范要求,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
目录.1规范发布.2规范解读规范发布2019年12月16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首次以地方标准的形式明确了西安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管理要求、作业与质量要求、监督考核等。
其中,特级道路、一级道路每日须普扫2次,不间断保洁;特级、繁华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地区每2小时巡回清除1次垃圾杂物。
[1]规范解读划定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和等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包括主次干道、快速路、高架路与高架桥、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街巷、广场与步行街及城市家具等。
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区域按照道路、商业网点和人流量、车流量等因素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级包括: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区域道路,重要商业、文化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及广场;重要城市路段。
一级包括: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80%以上的繁华闹市路段;高峰期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历史文化街区、大型文化娱乐、步行街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1]二级包括: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80%的路段;高峰期平均人流量为8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道路宽度大于40米的城市干道。
三级包括: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高峰期平均人流量小于80人次/分钟的路段;城郊接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车行道整体路面见本色其中,感官质量要求为车行道整体路面见本色,无积尘、积水、污渍、垃圾等,道沿两侧无积灰,交通隔离栏下无积灰,收水井(口)无垃圾,机动车驶过后道路无明显浮尘。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1基本要求1.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包括:车行道、高架路、车行隧道、立交桥、人行道、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绿化带及其附属环境卫生设施等。
1.2开放式工业园、高新科技园等区域的道路可参照执行。
1.3每天清扫保洁时间要求:主要商业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城郊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余清扫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
1.4清扫作业时间应错开交通高峰,作业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跨越中心护栏,并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及行人。
1.5清扫和保洁作业禁止将垃圾、沙土扫入沙井口、排水篦、水域或堆放在绿化带。
2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2.1人工清扫保洁应做到“六扫净五清理四捡拾三报告”:a)“六扫净”即应扫净地面垃圾,扫净边角侧石垃圾,扫净退缩位垃圾,扫净商铺门前垃圾,扫净斑马线垃圾,扫净交通岛垃圾;b)“五清理”即应及时清理绿化带垃圾,清理树穴垃圾,清理废物箱垃圾,清理路面污渍,清理路面、路边乱张贴乱涂画;c)“四捡拾”即应捡拾路面零星砖块,捡拾石缝中垃圾,捡拾绿化带垃圾,捡拾排水篦垃圾;d)“三报告”即作业过程发现乱倒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应及时报告,发现道路余泥、渣土、油污污染应及时报告,发现环卫设施破损应及时报告。
2.2清扫作业时应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压低扫帚,不扬尘,人行道清扫冲洗时不溅污行人。
2.3保洁作业时应做到勤走动、勤观察、勤清理,保持路面洁净。
2.4雨天作业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及时清理排水篦垃圾,雨停后及时将积水扫干净。
2.5垃圾清扫至道路两侧,应及时收集和清运,不得影响交通,禁止将垃圾长时间裸露堆放路面。
保洁垃圾可放入废物箱内。
2.6人行道清洗应避免损坏人行道路砖,清洗污水扫入排水篦。
清洗作业结束,作业面及周边应无积水,并见作业面本色。
2.7保洁车等作业机具应保持干净整洁。
作业时无吊挂、飘洒、滴漏等现象,停车须紧靠路沿侧石,严禁在路口、公交站等地方停放。
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细则
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细则一、道路保洁质量标准为保证道路的清洁卫生,提高道路环境质量,特制定本道路保洁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的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将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道路为重点清扫保洁区域,二级道路为重点清扫保洁区域外的重要区域,三级道路为一般清扫保洁区域。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1)一级道路路面无垃圾、无积水,保持干燥整洁;人行道、绿化带无垃圾、无杂物,保持整洁美观;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保持清洁,无满溢现象;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2)二级道路路面基本无垃圾,无积水,保持干燥整洁;人行道、绿化带无垃圾、无杂物,保持整洁;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保持清洁,无满溢现象;清扫保洁率达到95%以上。
(3)三级道路路面无明显垃圾,保持基本清洁;人行道、绿化带无大量垃圾,保持基本整洁;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保持清洁,无严重满溢现象;清扫保洁率达到90%以上。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1)清扫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清扫保洁作业;(2)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整洁的作业服装,佩戴安全标识,遵守交通规则;(3)清扫保洁人员应使用规定的清扫工具和设备进行清扫作业;(4)清扫保洁人员应及时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内的垃圾,保持设施清洁;(5)清扫保洁人员应保证清扫保洁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道路保洁质量监督与考核为保证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的实施,应对道路保洁质量进行监督与考核。
具体要求如下:建立完善的监督与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和方法;对道路保洁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清扫保洁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与要求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与要求城镇道路卫生实行人工与环卫机械作业车辆科学配合进行日常清扫保洁作业。
有条件的地市,要加大清洗车投入,以清洗代替清扫,变传统的“清扫保洁”为“清洗保洁”,提高道路清洁程度,降低道路扬尘。
一、感官质量标准Ⅰ车行道保洁质量标准1道路路面、道路中心线、隔离栏下、隔离墩(栅)四周无泥沙、无废弃物积存,地面交通标志清晰,路面见本色。
2道路两侧路牙无污水、泥沙积存。
3雨水口及周边无成片垃圾和积水、无污物。
Ⅱ人行道保洁质量标准4人行道上无积沙土,无明显积水,无油渍污染,无烟蒂、纸屑、果皮、树叶、石块、杂草、粪便等其他废弃物。
5人行道石砖无污垢,路沿石面干净。
6人行道树头无杂物、杂草。
7各地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人行道垃圾滞留时间标准。
可供参照标准为:一级道路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二级道路不超过20分钟,三、四级道路不超过30分钟。
Ⅲ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保洁质量标准8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保洁质量应与端口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9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垃圾。
10 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阶梯、扶手、栏杆、灯饰等应干净、整洁,两侧墙面应无乱贴、乱画。
Ⅳ绿地(绿化带)清扫保洁质量标准11绿地(绿化带)、绿地内通道和树头树穴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袋(盒箱等)等污物。
12绿地(绿化带)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
13绿地(绿化带)外无清扫出的垃圾污物堆放暴露。
14绿地(绿化带)每百平方米不得超过2平方米污染物。
Ⅴ垃圾桶(果皮箱)保洁质量标准15垃圾桶(果皮箱)应完好整洁,表面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污物、无痰迹。
16垃圾桶(果皮箱)周边1平方米范围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
17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掏,不满溢。
二、作业质量要求1各等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表1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评分要求和表1-2定量质量要求。
表1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评分要求表1-2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定量质量要求。
保洁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
保洁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国家职业标准:保洁员保洁员是从事公共区域环境及设施清洁、保养的人员。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为室内、外,常温。
保洁员需要具备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一般表达能力、研究能力,色觉、嗅觉灵敏,以及强烈的空间感。
基本文化程度要求为初中毕业。
培训期限为:初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4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理论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视频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为1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并配备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工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鉴定对象为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申报条件为: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工作2年以上;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申报条件为: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申报条件为: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完整版)【最新】道路清扫保洁方案6
市区环境卫生保洁方案 (1)道路清扫保洁方案 (2)道路清扫保洁 (15)道路清扫保洁 (17)项目管理方案及应急方案 (19)道路清扫保洁承包实施方案 (34)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37)宜春中心城区道路环卫作业承包方案 (39)市区环境卫生保洁方案2009年,根据“四城同创”工作需要及城市道路分级管理的原则,道路清扫保洁继续强化、细化施行“二班四倒"巡回保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点面结合,以点带面.重点区域道路重管,探索施行车行道机扫、人行道人扫,机扫到边、人扫到角,机、人结合,全程跟踪;次要一般道路、背街小巷、社区范围内定时、定岗、定人巡回保洁;溪西新区建议继续施行市场化运作;城市副中心、区域在合同到期后仍由开发区自行管理及道路清扫保洁方案目录第一章基础组织方案4一、管理目标4二、管理构架4三、管理制度4四、作业工艺6五、文明作业及减少扰民保障措施10六、安全作业保障措施11七、迎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保障措施12八、恶劣天气应急预案12九、安全事故处理措施13十、节假日清扫保洁预案13十一、合理化建议13第二章员工配备方案13一、人员配备要求: 13二、三河经济开发区道路保洁服务项目人员安排14三、人员接收及五金缴纳14四、合同结束后人员安排计划14五、与下一承包公司的衔接14第三章质量及服务、优惠条件承诺14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承诺 14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承诺 15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优惠条件承诺 15第一章基础组织方案一、管理目标在单位内部现行的业务质量管理网路基础上,将三河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要求作为我们工作中的重点,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方法、增强考核力度等手段来提高该项目的保洁管理水平,积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确保达到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保洁标准和管理要求,使群众满意、领导满意。
二、管理构架(一)机构配备图(略)(二)各部门职能公司总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制度安排、资本运作、投资分析、品牌策划、组织流程再造、管理机构与体系策划,负责公司决策、管理、经济等方面;负责公司总体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及其方法的策划等.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项目对外协调和人、财、物的调动,组织实施各项保洁预案、安全生产预案。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完整资料)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完整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6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48号,邮政编码:100028),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工程集团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与市容卫生管理局牡丹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吴文伟吴其伟刘竞张沛君仲维昆栗绍湘周建勋吴世新孙盛杰李军华王沛1总则1.0.1为了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进行科学、统一和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量评价。
1.0。
3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以维护道路清洁容貌和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为目的。
1.0.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制定作业计划及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5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1。
0.6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道路city roads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2.0。
2道路清扫roadsweeping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2。
0.3道路保洁road cleaning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2。
0.4道路冲洗road washing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2.0.5道路洒水和喷雾road sprinkling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评审指导标准2022年
1范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评审指导标准围本文件规定了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服务能力等级的划分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353-202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353-201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353-2006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服务能力在提供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时,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具备的组织、人员、制度、管理、技术等条件和采取的措施。
3.2服务能力等级衡量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服务能力水平高低的指标。
3.3评审机构依据法律和相关评审标准从事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服务能力进行评审的组织。
3.4评审结论评审机构依据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提供的资料和背景情况。
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做出的服务能力等级评审结果。
3.5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企业从事经营性道路清扫保洁业务或提供公益性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组织。
3.6一级街道位于党政机关、外事机构周边和重要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
3.7二级街道位于一般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位于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周边的道路。
3.8三级街道位于远离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地区的道路;无排水管道、路缘石和人行道未硬化等简陋的道路。
4服务能力等级评审工作原则4.1客观公正评审机构开展服务能力等级评审活动应依照本标准的程序和指标,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不收任何人为因素的影响。
4.2不损害他人评审机构在开展服务能力等级评审活动时不得损害任何个人、机构和社会公共安全利益。
4.3严格保密评审机构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料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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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等级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道路等级划分及清扫保洁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的划分标准
一级道路: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总长度不少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公共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场所所在路段;步行商业街;
(4)平均人流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6)对城市市容有重大影响的道路。
二级道路: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4)有固定公共线路的路段。
三级道路: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道路: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城中村道路(特殊的、过渡性类型):
(1)城郊结合部或城中村的人流量大、车流量大、设施条件差、管理难度大的路段;
(2)城中村的支路和巷道。
二、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一)清扫保洁作业制度
地面的环卫作业制度实行:普扫+保洁的作业方式。
一、二级道路实行:普扫+全天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实行:普扫+巡回保洁;
公共场所地面按一级道路标准实行;
居住小区地面按二级道路标准实行;
农贸市场地面按三级道路标准实行。
(二)普扫时间:
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进行的全面、普遍的清扫称为普扫。
普扫的作业时间一般应为夜间作业:每日0:00~6:00(冬季:7:30)之间,开扫时间不作统一要求,但普扫完成时间应在6:00(冬季:7:30)前。
实行一日三次清扫的路段,第二次清扫的时间为:12:00—14:00。
第三次时间为:22:00时以前。
在普扫结束之后,如果地面出现小面积的不清洁,要及时进行保洁清扫和清理。
(三)保洁时间:
一、二级道路:6:00(冬季:7:30)至24:00的18小时保洁;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6:00(冬季:
7:30)至19:00的13小时保洁。
7:00—9:00、12:00—14:00、17:30—20:30,在一、二级道路、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对路面实施保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人工清扫保洁定额标准
m2/班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