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潍坊坊子区坊子煤矿离退休人员
潍坊坊子区人民法院通报十起刑事审判典型案例
潍坊坊子区人民法院通报十起刑事审判典型案例2015年12月4日上午,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刑事审判及执行情况。
近年来,坊子法院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92件,审结245件,判处被告人342人。
在发布会上,坊子法院副院长李传明通报了10起典型刑事案例。
案例一:李星宝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郑伟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
2010年3月至2013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星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设屠宰厂,雇佣薄凤华、李星明(在逃)将自己收购及从被告人郑伟、周爱祥等人处收购的病死牛进行屠宰加工,并通过于振起(另案处理)将屠宰好的病死牛、牛白条运输到青岛,销售给明知是病死牛、牛白条但仍收购的罗保忠、杨明山、管礼学和刘相坤,共计销售病死牛、牛白条15625斤,销售金额为154213元。
罗保忠等四人购买上述病死牛、牛白条后进行销售。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星宝向他人收购病死牛屠宰后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郑伟、周爱祥、罗保忠、杨明山、管礼学、刘相坤明知是病死牛及病死牛肉仍予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被告人罗保忠、管礼学、刘相坤犯罪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郑伟、周爱祥、罗保忠、管礼学、杨明山、刘相坤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管礼学、郑伟、周爱祥、刘相坤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一、被告人李星宝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10 000元。
二、被告人杨明山、罗保忠、郑伟、周爱祥、管礼学、刘相坤均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83 000元;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30000元;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40 000元;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4000元;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6000元;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3000元。
关于新人社发〔2014〕85号文件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政策的解读
关于新人社发〔2014〕85号文件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政策的解读近年来,我区出台多项养老保险惠民政策,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养老保障历史遗留等问题,特别是从2011年7月我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全区养老保险群体性上访问题趋于平稳,结构型矛盾得到缓解。
但随着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部分群众反映的中断补费、漏保补费等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为此,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多次征求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呈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们与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85号)。
现就政策出台背景、意义、政策要点和工作要求等问题说明如下:一、涉及的主要群体和诉求(一)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以后,为规范参保补费行为,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等方式,才能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补缴。
这种做法虽对规范参保缴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与《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原则不相适应。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要求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从养老保险政策调研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群众反映养老保险当前的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
是三类群体,主要诉求:一是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二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国有身份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三是与各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脱离原单位的城镇劳动者要求参保补费。
二、出台政策的意义(一)出台补费政策是不断解决、努力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发挥社会保障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政策障碍,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惠民政策。
(二)出台补费政策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有利于加快推进建立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体现公平,切实维护参保缴费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群众从养老保险政策优化、完善中更多获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0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0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
长期以来,全省广大劳模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牢固树立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改善劳模待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标准并扩大享受范围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标准,即:全国劳模每人每月200元,省部级劳模每人每月180元;1979年以前(含1979年)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在此基础上每月再增加40元,并向年满60周岁的省部级以上农民劳模(农民劳模是指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的人员)发放同等标准荣誉津贴。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劳模荣誉津贴通过离退休前工资渠道解决并负责发放。
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由其主管部门解决。
无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无法解决以及无单位落实待遇的,按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并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发放。
农民劳模荣誉津贴所需资金,按隶属关系由县级人民政府解决,并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发放。
二、加大对困难劳模的帮扶力度建立困难劳模帮扶机制,保障在职在岗劳模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企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人均工资的1.1倍,离退休劳模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水平的1.1倍,失业劳模生活补助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1倍,农民劳模收入不低于当地农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1.1倍,对特殊困难劳模给予及时帮扶救助。
坊子区教师退休办理流程
《坊子区教师退休办理流程》朋友们,今天来跟大家讲讲坊子区教师退休的办理流程。
首先,您得清楚自己是不是到了退休的年龄,这可不能马虎。
然后,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工作履历证明等等,一样都不能少,这叫“万事俱备”。
接下来,向所在学校提出退休申请,态度要诚恳,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
学校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初审,这时候您就耐心等待,别“心急如焚”。
初审通过后,学校会把您的材料上报给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会进行复审,这期间您也别着急上火,“好事多磨”嘛。
要是复审通过了,那真是太好了。
要是没通过,也别灰心丧气,看看问题出在哪儿,及时改正重新提交。
审核通过后,会按照相关规定给您核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
最后,办理好相关的退休手续,您就可以安享退休生活啦!总之,坊子区教师退休办理流程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您按部就班地准备和办理,一定能顺利退休,享受美好的晚年生活。
《坊子区教师退休办理流程》各位朋友,咱来聊聊坊子区教师退休的办理流程。
您要是在坊子区当老师,到了退休的时候,这流程可得弄明白。
第一步,确定退休时间,心里有个底。
第二步,把材料准备齐全,别“手忙脚乱”。
第三步,向学校申请,大大方方把想法说。
第四步,等待学校初审,要“心平气和”。
第五步,学校上报,教育部门复审,别“坐立不安”。
复审通过,欢欢喜喜等核算。
没通过,“重整旗鼓”再努力。
核算完待遇,办好手续,退休生活就开始了。
反正,只要您有条不紊地走流程,退休的事儿准能办好。
《坊子区教师退休办理流程》朋友们,今天给大家讲讲坊子区教师退休的办理流程。
这事儿啊,您得一步一步稳稳当当来。
先把退休时间搞清楚,这叫“心中有谱”。
然后把需要的材料都整理好,不能“丢三落四”。
去学校申请退休的时候,要“言辞恳切”。
学校初审您就“耐心等待”,别像“热锅上的蚂蚁”。
初审通过,学校上报,教育部门复审,您也别“提心吊胆”。
复审通过,那是“水到渠成”。
没通过,就“亡羊补牢”。
等把退休金核算好,手续办好,您就可以放松心情,享受退休时光了。
2014退休金调整方案
2014退休金调整方案2014年退休金调整方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退休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之一。
每年的退休金调整方案备受关注。
2014年,国家出台了最新的退休金调整方案,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需求。
本篇文章就此对该方案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背景2014年,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就业形势严峻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等复杂形势,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退休金调整方案。
二、方案内容2014年的退休金调整方案分为两级调整。
第一级调整是根据物价上涨程度,调整工人、职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和待遇水平。
第二级调整是在第一级调整基础上对退休人员实施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并行动态调整。
对于第一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当年调整的比例为6.5%。
而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退休人员,其本次调整比例为10%。
对于第二级调整,其具体执行方式为: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统计,根据这笔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按照一定比例在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
当下降幅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国家也会给予资助,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开支不受影响。
三、分析2014年的退休金调整方案体现了国家保障人民生活的政策导向。
在第一级调整中,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退休人员进行了缓慢的调整,考虑到这些退休人员的生活压力和就业基础。
而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退休人员则获得了更多的调整空间,可以更好地满足其生活需求。
在第二级调整中,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得到了充分的考虑,实现了个性化的调整,更好地反应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贡献和应得到的补偿。
同时,公司和国家对于退休金的动态调整也更好地保障了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总结2014年退休金调整方案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体现了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态度和责任担当。
从方案内容来看,第一级调整在帮助一些退休人员渡过难关的同时,第二级调整更好地反映了个体差异的影响。
2014潍坊坊子区坊子煤矿离退休人员
2014年度潍坊市坊子区坊子煤矿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一)负责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并办理到龄退休人员的退休申报工作。
(二)申报或核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发放丧葬补助费,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生活状况,为他们提供相关服务。
(三)接收和管理移交到服务中心的离退休职工档案。
(四)负责中心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区坊子煤矿退管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第二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部门: 单位:万元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部门:单位:万元7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部门:单位:万元8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部门:单位:万元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部门:单位:万元附说明:区煤矿退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部门:单位:万元注:决算数是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4年度收入总计144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34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44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1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8.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0.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144.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部门运转支出。
山东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山东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1. 背景退休人员养老金是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稳定增长和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山东省于2014年制定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 目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目的是确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够与物价水平相适应,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3. 调整原则山东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调整原则:3.1 综合考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幅度和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3.2 适度增加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3.3 差别化调整根据不同的退休人员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差别化调整,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公平性。
4. 调整方式山东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4.1 按比例调整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企业经济效益,确定适当的调整比例,将其应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数,实现养老金的增加。
4.2 差别化调整根据不同的退休人员群体,灵活确定调整幅度。
对困难群体,适度增加调整幅度,对高收入群体,适度降低调整幅度,以实现养老金的公平分配。
5. 实施细则为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山东省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5.1 调整计划每年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动情况,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计划。
5.2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调整按照方案实施。
5.3 社会宣传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宣传,提高退休人员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增强方案的公信力。
6. 预期效果通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实施,预期可以实现以下效果:6.1 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适当增加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退休生活质量。
6.2 提高退休人员福利水平通过调整方案,逐步提高退休人员的福利水平,提升退休人员的幸福感。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9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9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现将首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共50名)公布如下:陈叶翠(女)济南市历下区甸柳街道第一社区田象霞(女)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西区社区刘云香(女)济南市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裕园社区孙成键(女)济南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程胜利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山东大学张洪英(女)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山东大学赵琰(女)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徐子健(女)济南市儿童福利院王子福济南市救助管理站江锋(女)平阴县残疾人联合会贾晓慧(女)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街道福山路社区徐从德青岛汇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青岛科技大学徐进(女)青岛你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郭伟青岛爱益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文静(女)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宿冰村(女)青岛市老年公寓赵新彦青岛大学秦咏梅(女)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贾淑芳(女)青岛市市南八大湖和谐社区促进会曲乐红(女)青岛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五服务管理中心周晓禹胶州市阳光民生999救助中心吕绪兰(女)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民政办公室王爱华(女)淄博市周村区大街街道元宝湾社区韩俊凤(女)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梧台敬老院张雷滕州市救助管理站于威清(女)枣庄市台儿庄区慈善总会办公室王建宇(女)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黄小霞(女)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中山社区高荣叶(女)垦利县康力老年公寓于长本烟台市莱州荣军医院王璃梅(女)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邵卓晨烟台市救助管理站赵东丽(女)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杨守伟(女)潍坊市儿童福利院张新民潍坊市社会工作协会王致娟(女)潍坊市奎文区北苑街道金都社区王艳玲(女)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郑营南路社区李国花(女)安丘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尹亚群(女)潍坊市潍城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李尚民济宁市第一救助管理站郭剑雄威海市环翠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山东大学(威海)卢涛(女)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林海社区秦东日照市残疾人联合会王琦沂水县培智学校梁桂海莒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王秀红(女)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柴市社区胡鹤鸣临清市大辛庄中心敬老院庞梅(女)聊城市社会福利院李静(女)菏泽市社会福利院韩松华曹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7日——结束——。
2014年退休员工名单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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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男 男 女
051071 003456 034897 321356 093502 043568 161627 296325 296408 296485 296369 200264 229440 213043 232020 242565 232721 240389 232997 249279 248252 237290 237698 203367
2014年3月龙口市挂档正常退休审档人员名单
序号单位编号
辛军亮、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辛军亮、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6【案件字号】(2020)鲁07行终16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正良林少华李长明【审理法官】李正良林少华李长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辛军亮;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玉忠【当事人】辛军亮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玉忠【当事人-个人】辛军亮何玉忠【当事人-公司】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董科新山东求和信律师事务所;庄庆堂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董科新山东求和信律师事务所庄庆堂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董科新庄庆堂【代理律所】山东求和信律师事务所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辛军亮【被告】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玉忠【本院观点】本案中,被上诉人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7月19日向上诉人邮寄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此邮件中上诉人的联系方式同被上诉人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电话一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在没有约定送达地址的情况下,可以原告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送达地址。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鉴定结论举证责任质证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各方当事人在原审提交的证据和依据已随案卷移送本院,上述证据在原审庭审中已经质证。
经审理,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分析认定及对事实的确认正确,本院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被上诉人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7月19日向上诉人邮寄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此邮件中上诉人的联系方式同被上诉人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电话一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在没有约定送达地址的情况下,可以原告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送达地址。
郎爱芹、苏占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郎爱芹、苏占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18【案件字号】(2020)鲁07民终66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建伟李莉张守现【审理法官】王建伟李莉张守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郎爱芹;苏占云;苏良振;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坊安街道办事处;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坊安街道办事处前苏村村民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苏京堂【当事人】郎爱芹苏占云苏良振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坊安街道办事处前苏村村民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苏京堂【当事人-个人】郎爱芹苏占云苏良振苏京堂【当事人-公司】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坊安街道办事处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坊安街道办事处前苏村村民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安邦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姚蓓蓓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李建军山东瀚晖律师事务所;韩文华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安邦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姚蓓蓓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李建军山东瀚晖律师事务所韩文华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安邦姚蓓蓓李建军韩文华【代理律所】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山东瀚晖律师事务所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郎爱芹;苏占云;苏良振【被告】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坊安街道办事处;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坊安街道办事处前苏村村民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本院观点】二审中双方争议焦点系:一、一审对承担责任主体的认定是否正确;二、一审对承担责任比例划分是否适当。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效撤销代理合同过错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第三人证人证言新证据罚款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二审中双方争议焦点系:一、一审对承担责任主体的认定是否正确;二、一审对承担责任比例划分是否适当。
2014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山东退休金2014新政策:2014年山东高龄退休及退职人员养老金调整历年养老金增长情况月增275元岛城企业养老金十连涨人均涨至2655元自今年1月1日起,青岛开始为全市61.18万名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55.1元。
今年首次为未达到当地养老金平均水平的省以上劳模补足到平均水平。
企业养老金月人均涨至2655.1元自今年1月1日起,青岛开始为全市61.18万名享受待遇的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这是青岛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年调整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
本次调整待遇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75.4元,企业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55.1元,灵活就业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30.9元,补缴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47.5元。
本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
普遍调整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70元;第二部分按2013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
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36元;第二部分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省以上劳模养老金适当提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下列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一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二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
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和240元。
杨某、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杨某、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5【案件字号】(2020)鲁07行终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建明李长明郭明明【审理法官】周建明李长明郭明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某;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坊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杨某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坊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杨某【当事人-公司】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坊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张国栋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国栋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国栋【代理律所】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坊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坊子区人社局依据山东省劳动局〔86〕鲁劳薪字第153号文和原山东省劳动局〔86〕鲁劳薪函字第12号文第一条第一项对杨某工龄的认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撤销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共同被告复议机关质证合法性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坊子区人社局依据山东省劳动局〔86〕鲁劳薪字第153号文和原山东省劳动局〔86〕鲁劳薪函字第12号文第一条第一项对杨某工龄的认定是否合法。
关于杨某所诉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并审查时,可以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是否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等方面进行。
坊子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坊子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潍政字〔2014〕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第三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条区人社局负责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工作,区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居民养老办)具体承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区财政局负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基金预决算、基金运营等工作;各街道(发展区)、村(居)民委员会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基金筹集第五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组成。
第六条个人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
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以后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第七条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本村(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关于淄川龙泉矿、坊子区坊子矿
关于淄川龙泉矿、坊子区坊子矿医院关破移交问题龙泉矿医院的移交问题一、矿务局关破清算组与区政府签《协议》甲方:清算组、乙方:区政府(一)矿医院整体移交乙方,由广通化工管理(二)矿医院固定资产17.1万元,无偿移交乙方使用(三)中央补助587万元,市财政一次性划给乙方。
二、淄川区政府与广通化工签《协议》甲方:淄川区政府乙方:广通化工利用原龙泉矿有关资产,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重组了新的民营企业“广通化工”。
考虑到新企业地处偏僻,职工就医情况,原矿医院不再移交地方。
(一)矿医院在册39人,由乙方安置(二)中央拨款587万元,付到乙方帐户(三)乙方具体实施管理,对内服务职工,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潍坊坊子区坊子煤矿医院移交情况2002.7.18 区卫生局入驻矿医院,当时有职工161人。
在清点资产、人员的基础上,让职工填写《自谋职业表》、《参加医院重组表》,自由选择(女35岁,男45岁可申请“特殊行业提前退休”,参与矿上退养,到退休年龄领退休金),自愿走的人员发给安置费,留下的119 人带安置费入股,组建股份制企业──“潍坊翔鹤医疗有限公司”。
同时仍争取到了作为区一级医院的优惠政策,仍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象120、交通事故、公伤鉴定等业务也争取到了。
职工的一切工资、福利、保险由企业自行负担,与地方政府无关。
经过一年的运营,因为设备较好,又有创伤外科的特色,效益很好。
当时公司买断的资金,争取的是公司先使用两年,再上交地方财政。
关于国庄、大封两矿医院移交建议方案(一)目前关破的国庄、大封两矿,国庄矿医院现有职工28人,南高余社区卫生所有12人,大封矿医院有74人。
两矿地处偏僻,关破后煤矿仍继续开采生产,广大职工及家属求诊就医需求量大,而且本着安全生产的的要求,矿医院应继续保留。
参照淄川区龙泉矿医院的接收办法如下:一、矿关破清算与市政府签《协议》甲方:清算组乙方:肥城市政府(一)矿医院整体移交乙方,由新重组的企业管理。
坊国土资字〔2014〕12号
坊国土资字〔2014〕12号关于印发《坊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监督考核制度》的通知各国土资源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加强全区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维护合同履行的严肃性,强化履约意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及按时完成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依据地质矿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分局研究制定了《坊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监督考核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坊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监督考核制度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办公室2014年9月10日印发共印10份附:坊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监督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全区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实施监管,维护合同履行的严肃性,强化履约意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及按时完成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坊子区辖区内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山复绿项目、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治理及搬迁避让等地质环境类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考核和监管。
第三条分局地质矿产管理科、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所负责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考核依据: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0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 197 号);3、施工、监理合同文件;4、现行国家、省颁布的其他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有关规程等。
第五条分局将不定期组织有关科室、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活动进行考核评价,并对每次监管考核填报考核记录表(附表1、附表2)。
第六条考核内容:考核分工程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
老矿井 新机制 呈活力——山东坊子煤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第三产业的启示
老矿井新机制呈活力——山东坊子煤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第三产业的启示
姜传会;王明峰
【期刊名称】《中国煤炭工业》
【年(卷),期】1995(000)002
【摘要】我们山东坊子煤矿是一个年产原煤30多万吨的百年老矿,全矿在册职工5600人,离退休人员和职工家属达4600人,营业外支出每年高达1100多万元。
建国40多年来,除1960年千军万马齐上阵,生产不计成本,帐面没有亏损外,长期以来一直亏损,1992年亏损高达2902万元。
虽然没有被列入亏损大户的行列,但实际上是亏损大户中的亏损大户。
在这种困难情况下,我们带领全矿职工坚定不移地走老矿转产、扭亏为盈的路子,取得了初步效果。
1993年比1992年减亏2652万元,比计划减亏
【总页数】4页(P46-49)
【作者】姜传会;王明峰
【作者单位】山东坊子煤矿;坊子煤矿;矿长、党委书记;经营副矿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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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种经营+支柱产业=新格局:——兖矿(集团)公司北宿煤矿发展第三产业纪实 [J], 周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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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春华、于庆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吕春华、于庆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6【案件字号】(2020)鲁07民辖终2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国良王峰崔福涛【审理法官】张国良王峰崔福涛【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吕春华;于庆杰;姜亮【当事人】吕春华于庆杰姜亮【当事人-个人】吕春华于庆杰姜亮【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吕春华;于庆杰【被告】姜亮【本院观点】本案依被上诉人诉讼请求,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证明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依被上诉人诉讼请求,系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关于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的上诉理由,应经实体审理确定。
本案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被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条、水费收据、工作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在坊子区××煤矿西华昌小区经常居住。
上诉人仅凭2014年的借款抵押合同,不足以认定被上诉人的经常居住地位于济南××产业开发区。
故原审法院确定被上诉人经常居住地位于坊子区,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确定合同履行地,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9 02:40:16【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5年3月31日,吴艺龙与健桓公司签订了《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吴艺龙购买健桓公司开发建设位于佛冈县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屋一套,总价为509821元;交房期限(合同第八条):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坊子区煤炭行办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9号文)
坊子区煤炭行办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9号文)第一篇:坊子区煤炭行办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9号文)潍坊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文件坊子区坊煤行办发[2011]9号坊子区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下发《坊子区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坊新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鲁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坊子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坊安发…2011‟12号),加快推进煤炭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区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制订了•坊子区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坊子区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1‟1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强力推进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决定在全区煤炭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区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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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潍坊市坊子区坊子煤矿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并办理到龄退休人员的退休申报工作。
(二)申报或核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发放丧葬补助费,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生活状况,为他们提供相关服务。
(三)接收和管理移交到服务中心的离退休职工档案。
(四)负责中心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坊子煤矿退管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部门: 单位:万元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部门:单位:万元
7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部门:单位:万元
8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部门:单位:万元
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部门:单位:万元
附说明:区煤矿退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部门:单位:万元
注:决算数是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44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34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44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1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8.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0.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144.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部门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0.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原坊子煤矿退休职工、工伤人员补贴及老工伤医疗费自费部分、原坊子煤矿矿级离退休干部春节走访、原坊子煤矿职工丧葬费等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8.00万元,主要用于原坊子煤矿遗属抚恤金发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区退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3 万元。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车运行费
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主要用于汽车燃油、保险、维修。
2014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