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操作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籍异动的条件及操作规范

(1)转学

①条件: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市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②监护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工作变动证明。

③程序:申请人持学生学籍卡向拟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规定的转学证明材料,经拟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登陆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填写转学审批表,并在网上提交转学申请,同时将该审批表打印四份,由申请人持表到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局、原籍学校及原籍学校所属教育局逐一签章审批。申请人转学所提供的材料转入、传出学校都要复印留存以备查。

学校不得为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接受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④网上操作

省内转学流程

1.转入学校管理员输入学生的学籍号和身份证号,搜索后填写

申请表,递交审批

2.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转出学校管理员审批

4.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学生学籍状态在转出学校为

“转出”,在转入学校为“转入”

如果该学生之前被汇报流失,则在省内转学流程结束后流失状态结束。

约束条件: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正常、转入、流失的学生启动省内转学流程。

跨省转入流程

1.转入学校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

2.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转入学校所在市管理员审批,学生信息进入学籍库,学籍状态为“正常”

约束条件:转入时将验证是否违反身份证号唯一性原则

跨省转出流程

1.转出学校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

2.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转出学校所在市管理员审批,学籍状态变为“注销”

(2)借读

①条件: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②监护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书面申请、暂住证、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户口簿。

③程序及有关说明:具体办理程序参见转学程序。在施教区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含外省人员)的子女,监护人凭相关证件先到居住地所属小学登记,由居住地所属小学上报市局

后由市局统一调配,如学额不满可照顾就近入学,如学额已满由市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学额不满的学校就读。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籍卡让其自带回原籍,电子档案留存。借读应在学期初、末(两周内)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④网上操作

省内借读流程

1.借读学校管理员输入学生的学籍号和身份证号,搜索后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

2.借读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

3.在籍学校管理员审批

4.在籍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学生学籍状态在转出学校为“借出”,在转入学校为“借入”

如果该学生之前被汇报流失,则在省内借读流程结束后流失状态结束。

约束条件: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正常、转入、流失的学生启动省内借读流程。

(3)休学和复学

①条件: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

②所需材料:书面申请、镇级及以上医院诊疗的病历、票据及医嘱建议休息的证明(其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③办理程序: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在网上提交申请(审批表从学籍管理系统打印输

出),市局审批。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须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电子档案,监护人出具的有关材料原件作为休学依据学校要保存备查。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就读的,复学须回原级。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④网上操作

休学流程

1.学校在线填写休学申请,包括休学理由和学校意见等信息并

提交到上级主管教育局

2.区县教育局管理员在线审批信息并审批通过

3.系统更新注册学籍库中学生学籍状态

约束条件: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转入、正常的学生启动休学流程

延长休学流程

1.学校从注册库中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选择需要处理的学生,

在休学理由中添加继续休学的理由,修改休学时间并提交到上级主管教育局

2.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线审批系统并审批通过

约束条件: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休学的学生启动延长休学流程

复学流程

1.学校从休学学生表中选择需要复学的学生,并填写日期,选

择班级,提交到上级主管教育局

2.区县教育局在线审批信息并审批通过

3.系统更新注册学籍库中学生学籍状态

约束条件: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休学的学生启动复学流程

重要信息变更流程

1.学校管理员选择本校学生,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

2.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重要学籍信息变更(姓名、年级、

身份证号等)

本省户籍的学生,如果之前经过读卡的方式录入,则再次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信息需要读取身份证的方式

约束条件:学籍状态为正常、转入、休学的学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