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定义第一条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原则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确定第五条严禁在未确定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备案、授权使用、集中管理;确定后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进行密级标识、建档管理.第七条要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确定在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涉密信息进行规范定密,并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涉密级别定级.按照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实行分级管理和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第四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随意更换操作人员和使用人.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口令和身份识别认证.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待机5分钟以上,应采取锁屏等保密防范措施.第十一条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时,应存入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范设备中.第十二条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带入与工作无关的场合.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安装、存储和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信息;严禁擅自更改与涉密性质相关的监控软件、系统软件、硬件连接方式和有关设置.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和非涉密网,不得具有红外、蓝牙及无线联网功能,严禁使用无线网卡、键盘、鼠标及其它能够与互联网连接的外围设备.第十五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或在非密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第十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拷贝、复制涉密信息要履行严格审批手续.拷贝、复制秘密、机密级信息,须制发机关允许后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拷贝、复制绝密级信息,须经信息产生单位批准.第十七条与涉密计算机联接的输出载体,也要按照同等密级及有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严格保密安全防范,防止显示、打印输出结果被非授权查看和获取.第十八条涉密计算机配置使用的安全保密防范设备产品,必须使用国家保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认证许可或经保密、安全等主管部门授权的测评机构检测合格的国产设备产品,在无相应国产设备时,可使用经国家保密、安全等主管部门检测、批准的国外设备.第十九条涉密计算机配置的安全保密技术产品不得对外公开招标采购.第五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维修及报废第二十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应当在现场进行,并指定专人全程监控,确需到外维修的,应到保密局指定的涉密计算机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第二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存储数据的恢复,须到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二十二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在变更用途时,须进行技术处理后方可变更用途,并要进行登记备案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第二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报废时,要进行技术处理或销毁,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并登记备案、注销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编号.第二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因调动、调离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所在部门应当即时变更涉密计算机系统访问授权,收回其使用的与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物品.。
2023年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_3
2023年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2023年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1、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坚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要求,严禁公私交叉混用。
2、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中交叉使用。
3、严禁使用除光盘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直接拷贝文件、资料到涉密计算机上。
4、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管理编号,要专人使用。
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由单位技术人员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修理时,使用人应在场监督,防止数据被复制。
7、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送市文件资料销毁中心销毁。
2023年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2为加强我局计算机保密管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保密规定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相关保密规定以及财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有关规定管理涉密文件资料。
3.对网络资源和用户账户情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强对电子邮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5.定期检查上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明、上报和处理。
6.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在机房接待外来人员。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按国家《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部门保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防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遵守如下规定:3.各股室要加强笔记本电脑管理,并落实责任人,制定相应保密制度,采取的保密措施要与所处理信息密级的要相一致,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电脑使用前要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据《保守国家秘密工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或管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需要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相结合的原则,并且要与日常工作密切结合,务必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管理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购置、接入、使用和保管都必须得到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必须按照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物理、网络和操作安全措施,防止非法存取和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管理和维护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
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要求。
第七条对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要进行分类处理,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定密、知悉、发布、使用、保管。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经过安全审核,确保存储介质内的信息安全后方可移动。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遗失、损坏或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必须经过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按照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彻底清除涉密信息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涉密信息必须存储在经过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上,所有未经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含有涉密信息的文件。
第十二条对于含有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信息密级标识,并严格遵循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进行存储和使用。
第十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条件检查和保密培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加密设备必须及时淘汰或更换。
第十四条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人员必须对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存储介质领用、归还、移动轨迹等,确保其使用情况的可追溯性。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尤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这些设备成为了重要的信息处理和存储工具。
为了保护机构的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制定和执行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制度的目的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机构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和临时工,以及所有被授权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1.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负有责任,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需求分析:对各部门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进行分类和分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3.访问控制: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
4.密码保护:要求所有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强密码进行保护,并定期更改密码。
5.数据备份: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设备丢失报告: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
四、具体措施1.授权管理:所有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必须经过授权,严禁未经授权的使用。
2.物理保护: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保持随身携带,并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妥善保管。
3.加密技术:对于存储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要求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
4.访问控制: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访问,要求进行授权认证,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
5.数据备份: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重要数据,要求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丢失报告和处理: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防护: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使用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等工具进行保护。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实施细则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挪移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计算机及涉密挪移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合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挪移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包括国家秘密、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下同)的办公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网络终端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分为国密计算机和商密计算机两类。
涉密计算机根据可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最高密级,公司的国密计算机确定为秘密级计算机,商密计算机确定为核心商密级计算机、普通商密级计算机。
本办法所称涉密挪移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的办公用 U 盘、挪移硬盘、闪存盘、光盘、软盘、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含摄录相机、录音笔、播放器等)磁带及存储卡等挪移存储介质,分为国密挪移存储介质和商密挪移存储介质两类。
涉密挪移存储介质根据可存储、传输信息的最高密级,公司的国密挪移存储介质确定为秘密级挪移存储介质,商密挪移存储— 1 —介质确定为核心商密级挪移存储介质、普通商密级挪移存储介质。
公司所属单位的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最高密级可确定为普通商密级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全面管理、分类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涉密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其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 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的归口管理,具体承担国密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和核心商密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的配用审批,普通商密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的政策指导、配用备案、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涉密计算机及挪移存储介质运维计划的审批,承担建设、运维中的保密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密部门负责本单位普通商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采购、使用和运维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配用审批;信息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涉密计算机和挪移存储介质的安装、部署、维修、报废和技术支持等运维工作。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信息处理设备及其相关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等所有使用或接触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监控和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台帐,记录其购置、维护、更换、报废等情况,并确保台帐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方案,包括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分发、归还、检查、接收、报废等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对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读写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和管控。
第九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定期检查制度,对计算机和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使用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人员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审查使用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转岗、离职处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丢失和泄露。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使用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四章外部网络接口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网络接入控制制度,限制外部网络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连接,减少网络攻击风险。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1. 前言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各种存储介质不断涌现,移动存储介质作为高效的移动数据处理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广泛应用。
但同时,移动存储介质也带来了数据泄漏、安全风险等问题。
为了加强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和使用,包含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SD卡等。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3. 基本原则•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需要遵循最小化原则,即只有必须保存在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文件才可以被存储。
•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根据不同级别的机密性进行分类和处理,并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存储和管理。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需遵循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存储文件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读性。
•移动存储介质必须采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防篡改性。
4. 移动存储介质分类根据不同的数据机密性要求,将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三个级别:•非密级:不涉及公司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可存储在一般存储介质中,无需进行特殊保护。
•一般机密级:涉及公司重要机密或敏感信息,需要采用加密等措施对数据进行保护,仅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利用。
•特别机密级:涉及公司高度机密或敏感信息,必须进行严格的加密保护,并经过需要权限的人员授权方可进行使用。
5.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5.1 采购所有的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需经过公司采购部门,采购申请中需注明存储介质的级别、数量、规格型号、用途和经费来源等信息。
在采购过程中,应优选可信赖的厂家和品牌,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
5.2 发放移动存储介质的发放须经过授权的人员,符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可经过身份认证后领取,领取时需要填写用途、存储介质的编号、级别等相关信息,并签署保密协议。
同时,相关授权部门需确定合适的加密算法和密码,并加密存储介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5.3 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机密文件的存储、传递和处理的规定。
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保密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保密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保密责任。
3. 员工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保密安全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四、保密措施1. 网络安全(1)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防止黑客攻击。
(3)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 信息安全(1)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同等级进行保护。
(2)严格保密信息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涉密信息。
(3)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信息泄露。
3. 计算机设备管理(1)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不得用于处理非涉密信息。
(2)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与保密工作无关的软件。
(3)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1)严禁使用非法移动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
(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
(3)严禁将涉密信息存储在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上。
五、泄密事件处理1. 发生泄密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 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各单位加强对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涉密笔记本电脑,并登记造册。
二、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三、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四、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
五、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六、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市国家保密局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市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七、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包括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以安全为核心,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保密制度科学、制度法规健全、制度运行有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循透明、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管理活动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的合法性。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护体系,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培训,提高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水平。
第七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以保密需求为基础,以信息系统工程为依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硬件安全、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硬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选择和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设备安装和调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三)设备上岗运行,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四)设备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并及时修理和更新。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的软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软件选择和采购,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且具有合法使用许可。
(二)软件安装和配置,应当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软件应用和操作,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卸载。
(四)软件更新和升级,应当及时更新相关补丁和版本。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网络布线和设备配置,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已经成为现代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工具,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漏和数据安全的风险。
为了保障机密信息的安全,组织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登记与管理:组织应对所有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登记和管理。
每个设备都应有唯一标识码,并与使用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绑定。
登记时应包括设备的型号、序列号、规格等详细信息,并记录其借用和归还情况。
2. 分发权限: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用户的身份设置不同的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并且需要按照规定使用。
3. 密码和加密:所有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都应设置强密码,并采取加密措施。
使用人员应定期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记录。
4. 软件安全:组织应对便携式计算机中的操作系统和相关软件进行及时更新和安全补丁的安装。
禁止使用盗版或不安全的软件。
5. 数据备份:组织应建立定期数据备份的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备份数据应保存在安全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
6. 使用限制:组织应制定使用规范,明确禁止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传输或处理机密信息的内容。
禁止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连接到未经授权的网络或设备上。
7. 丢失与遗失处理:一旦发现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遗失或丢失,使用人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遗失处理措施。
遗失的设备应迅速进行远程锁定和擦除数据。
禁止私自拷贝、删除、传输、外借或销毁数据。
8. 安全培训与宣传:组织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防止社交工程和其他常见的安全攻击。
综上所述,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是保障机构信息安全的重要举措。
有效实施这些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信息泄漏和数据丢失的风险,确保机构的信息资产安全。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和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负责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使用人员所在单位的专(兼)职保密安全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的管理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加强检查、落实制度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三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国累保密标准、规定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测评、审查、审批和验收,未经通过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涉密机管理员,包括以下含义:(一)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服务器、便携式计算机等;(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磁带、数军多媒体存储设备及存储卡等。
(三)涉密机管理员是指经院保密办及信息管理研究中心认可的涉及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的指定维护管理人员。
涉密机管理员具有对涉密相关软件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安全状况、保障涉密信息安全的职责。
第五条保密办定期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检查结果需整改的,填写《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检查整改登记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场所,严格管理,控制使用。
与非涉密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之间须物理隔离。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管理须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完整性校验、审计跟踪、漏洞检测等技术措施。
保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保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本文件旨在制定保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以确保组织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并旨在规范对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保护和处理。
2. 定义2.1 保密计算机:指存储了组织敏感信息或受到限制访问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
2.2 移动存储介质:指存储了组织敏感信息或受到限制访问的可移动设备,包括USB闪存驱动器、移动硬盘、便携式固态驱动器等。
3. 使用规范3.1 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应妥善保管保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防止丢失、盗窃或未经授权使用。
3.2 所有保密计算机应设置强密码,并且密码应定期更改。
密码应由不易破解的复杂字符组成。
3.3 不得在保密计算机上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或访问未经授权的网站。
3.4 在离开工作区域时,员工应锁定或关闭计算机,以防止未经授权使用。
3.5 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应定期备份,并加密存储敏感信息。
3.6 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不可信任的计算机或设备。
4. 处理敏感信息4.1 员工和合作伙伴应遵循组织的信息分类和处理政策,将敏感信息妥善存储和处理。
4.2 仅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将敏感信息复制到移动存储介质中。
在复制完成后,应立即将原始信息从计算机中删除。
4.3 不得将敏感信息发送到非受信任的电子邮箱地址或文件传输服务。
4.4 在处理敏感信息时,员工应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或被非法访问。
5. 违规行为和处罚5.1 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和合作伙伴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或解雇。
5.2 对于故意窃取、泄露或滥用敏感信息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6. 监督和审查6.1 管理层将定期审查和评估本规定的执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任何违规行为。
6.2 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有义务配合内部和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7. 生效日期和更新7.1 本规定将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任何保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防止涉密信息泄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密计算机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 所有使用涉密计算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的信息安全保密。
二、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1. 涉密计算机必须专人专用,实行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严禁擅自调换、转让或出借。
2. 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且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3. 涉密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更新病毒库和补丁。
4. 涉密计算机应禁止连接互联网、局域网或其他公共网络,禁止安装无关软件和插入无关设备。
5.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恢复性。
三、涉密信息的存储与传输1. 涉密信息应存储在涉密计算机的专用硬盘或加密存储设备中,不得存储在可移动存储介质或非涉密计算机中。
2. 涉密信息的传输应通过保密通信渠道进行,严禁使用普通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非保密渠道传输涉密信息。
3. 涉密信息的打印、复印、传真等处理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四、涉密计算机的维修与报废1. 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联系专业保密维修单位进行处理,严禁擅自拆卸或修理。
2. 涉密计算机的报废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确保涉密信息彻底销毁,防止泄露。
五、责任与监督1. 本单位应建立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职责。
2. 本单位应定期对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单位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执行。
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并贴上涉密标志。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网络。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使用有无线功能的计算机、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设备、无线键盘和鼠标等无线外围设备。
四、涉密计算机必须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严禁非涉密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五、涉密计算机因工作确需使用互联网上下载的资料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上的资料,必须将需要的资料刻入光盘,然后将该光盘用于涉密计算机上,在刻写光盘前必须做好安全处理,确保无病毒和木马程序。
六、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涉密计算机使用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通信线路连接。
七、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应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在符合防雷、防静电、防辐射、防盗等安全要求的机房内使用。
九、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非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
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涉密网络。
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输出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一、涉密计算机维修一般在本单位内进行,并全程有工作人员陪同。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组织成员。
二、保密责任1. 组织成员对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负有保密责任,不能泄露或故意传播机密、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
2. 组织成员应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不得私自将其带出公司或外借给他人。
三、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规定1. 组织成员使用便携式计算机时,应先确认其中是否包含机密或敏感信息。
若有,则必须对其进行加密处理。
2. 组织成员不得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用于未经授权的网络连接,防止病毒或恶意软件的传播。
3. 组织成员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大量机密信息,应及时清除无用信息。
四、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丢失和遗忘处理1. 组织成员如果发现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丢失,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按照公司的流程进行处理。
2. 组织成员如果遗忘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在公共场所,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进行寻找或清除存储的敏感信息。
五、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泄露或传播机密信息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保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2. 对于故意将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带离公司或外借给他人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六、监督和检查1. 公司保密部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组织成员应积极配合保密部门进行相关检查,提供所需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以上为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组织成员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七、数据安全和加密1. 组织成员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应遵循数据安全和加密的原则。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确保国家、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及所有外部与企业单位有保密合作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主要包括涉密计算机设备的采购、配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四条企业涉密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采购过程需要备案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企业涉密计算机设备的配置应按照保密标准进行,确保设备具备必要的安全性。
第六条企业涉密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调整计算机设备。
第七条企业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八条企业涉密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行业规定进行,包括彻底擦除存储介质上的数据,并编制相关报废证明材料。
第九条企业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主要包括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传输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条企业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授权和备案记录,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一条企业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包括存储介质的登记、借阅、归还等程序,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移动存储介质的传输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存储介质在传输过程中不丢失、不泄漏。
第十三条企业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括完全清除存储介质内的数据,并编制相应的销毁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记过、降低级别、调离岗位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按照本规定进行。
附则: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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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并贴上涉密标志。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网络。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使用有无线功能的计算机、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设备、无线键盘和鼠标等无线外围设备。
四、涉密计算机必须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严禁非涉密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五、涉密计算机因工作确需使用互联网上下载的资料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上的资料,必须将需要的资料刻入光盘,然后将该光盘用于涉密计算机上,在刻写光盘前必须做好安全处理,确保无病毒和木马程序。
六、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涉密计算机使用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通信线路连接。
七、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应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在符合防雷、防静电、防辐射、防盗等安全要求的机房内使用。
九、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一、非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
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涉密网络。
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输出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维修一般在本单位内进行,并全程有工作人员陪同。
维修时必须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维修时间、批准人、经手人、维修单位及维修人员。
二、涉密计算机需要外出维修时必须进行脱密处理,将涉密设备卸下后方可送修,同时完善登记审批手续,要标明维修原因、送修时间、送修地点、返回时间、批准人、经手人。
三、涉密计算机的更换、报废必须进行脱密处理。
需更换和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介质应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销毁涉密计算机必须到县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单位和地点销毁。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一、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编号并标明密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统一存放,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必须进行记载。
三、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必须经领导审批方可带出,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
四、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失控,确保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安全。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六、由于工作需要,外来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必须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