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协议书
甲方:XX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
乙方:(团队名称)
甲方“XX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专门为XX学院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和服务的管理指导部门。乙方是由在校大学业团队创办的企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将“创业中心”号房间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作为经营场地。使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房屋租金为元/月,第一年上半年房租全免,第一年下半年减半收取,第二年全额支付。
2、在乙方符合政策的情况下,指导乙方申请相关政府补贴。
3、指导乙方办理各类证照,并协助乙方争取有关工商和财税优惠政策。
4、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项目评估、完善商业计划等。
5、为创业团队提供元的创业种子专项资金,占总资金 %。
6、指导乙方办理财务和税务等代理服务。
7、提供涉及经营活动的法律培训和指导。
8、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出资元创设,占总资金 %;其中第三方出资
元,占总资金 %。
3、严格遵守学院创业管理相关规定。
4、必须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经营场地。乙方发生经营场地使用用途内容变更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审核。
5、负责经营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创业中心”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持经营场地的环境卫生,按期交纳物业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6、经营场地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改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经营场地。
8、乙方应当遵守相关物业管理制度。不得占用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清理。
9、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11、乙方应在年月前支付当期租金。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乙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2、乙方应保证甲方种子基金的安全,经营项目退出前必需全额归还种子基金,并按照种子基金所占总资金比例将应得利润注入创业基金。
第三条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出现后,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承租的房屋,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经营活动;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
3、创业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项目计划书弄虚作假;
4、违反“创业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
6、未能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7、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本协议有效期限即为经营场所使用期限,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30日协商确定。
第五条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盖章) :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的房屋,甲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房屋,房屋用途,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条载明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的,超过部分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见附件二,乙方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的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