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h2签证办理流程韩国H2签证所需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所有签证都需按访韩目的的不同准备材料,并到申请人居住地的管辖领事馆申请。
申请
首先确认申请人居住地是否属于北京管辖范围。
如属于北京管辖的根据护照种类的不同来申请。
- 因公护照: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外事办申请
- 因私护照:申请人通过指定代理旅行社到领事馆申请
* 访问过韩国一次以上,持有北京户口的申请者可以直接到领事馆申请签证
旅行社代理签证正常手续费(与户口所在地无关,以旅行社所在地为标准)
每人基本费用
北京:200元(人民币)
其他地区:300元以下
根据申请人数(申请人的护照数为准)的多少适当降低价格申请人2人以上时,平均每人优惠50%
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
-2人申请:200+100=300元以下
-3人申请:200+100+100=400
-4人申请:200+100+100+100=500元以下
处理期间
因公护照办:4日
4次以上,返签证: 3日
亲戚访问,参加婚礼: 7日
商务及其他: 5日
团体观光: 3日
第三国家人签证: 5日
结婚: 14日
手续费
单回使用签证多次使用签证再次入境签证(含电讯费)
90日以下90日以上
金额210 元350 元560 元140 元
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如申请人所在地属北京领事馆管辖,可参照“领事业务—签证业务—以入国目的分类”
准备所需材料
韩方邀请人转倍的材料需直接交给申请人,我使馆不能接收。
签证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中方材料。
签证申请人持准备齐全的韩方、中方材料通过代理旅行社到我领事馆申请签证。签证签发日期及签证接收号码可向代理旅行社确认。
到签证签发日向代理旅行社确认签证结果。
如有疑问,可以通过我使馆网站的“领事在线咨询”得到及时的解答。
注意事项
邀请函、签证颁发许可书等签证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
邀请函内容包括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在韩停留期间、身份及财政担保等。
如上述内容没有明显,审查时间将拖延或者领事可以要求具体访问日程及在韩住所等等。
在职证明内容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公司电话基本情况。
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要填写现住址而非原地址,在电话号码栏内要填固定电话而非手机号。
以签证为目的临时补办北京暂住证的人将被拒签。
对于在沈阳等其他领事馆拒签过的人,本领事馆无法签发签证,请到被拒签过的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
申请的签证被拒签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请在两个月之后再重新申请。
补充材料要直接交给窗口,最好不要通过传真发送,因为利用传真可能会出现收不到或丢失的情况。补充材料并时附上我领事馆的补充材料告知单及补充材料。
申请领事面谈时,原则上必须要由中国的签证申请人本人申请。
签证审查原则
本使馆的签证签发规定是依据韩国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规定。被拒签的主要理由如下:持有无效护照、或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间不明确者。(出入境管理法第12条) 认为具有危害大韩民国利益及公共安全的人。(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认为具有妨碍大韩民国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以及良好风俗的人。(出入境管理法第11) 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贫困者以及其他禁止入境者。(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如果申请人以前被拒签过,并能够针对被拒签的理由因提供新的材料,可以再次来申请签证。如果申请人再次申请,则必须出示能够表明其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材料。
得到签证后,在韩国机场或港口、被出入境管理员的入境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可被取消入境。
长期签证90天以上
如果在韩国滞留时间超过90天,必须在领事馆申请签证之前办理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签证颁发许可证(拿到签证颁发许可证才可以向本使馆申请签证)。
向领事馆申请长期签证时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表1张、照片1张、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签证颁发许可号码(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