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完整
公积金贷款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公积金贷款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申请、审核、审批、发放、还款的一系列操作。
下面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详细业务操作流程。
一、申请阶段2.缴存职工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并提交以上准备好的材料。
二、审核阶段1.贷款申请材料的初审:公积金贷款部门对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贷款申请材料的复审:经过初审合格的贷款申请材料进入复审阶段,公积金贷款部门对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包括身份信息、房产信息、贷款用途等。
3.材料审核通过后,公积金贷款部门会为申请人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
三、审批阶段1.提交材料的公积金贷款部门将材料审核结果和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应贷款银行。
2.贷款银行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进行信用评估。
3.贷款银行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公积金贷款部门。
四、发放阶段1.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部门将贷款发放通知书发送给借款人,并告知相关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
2.借款人持贷款发放通知书到指定的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签约,签署合同。
五、还款阶段1.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还款。
2.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季付息等方式。
3.借款人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
以上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涵盖了从申请到开展审核、审批、发放、还款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
在申请和办理过程中,借款人需要提供真实的材料,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贷款的正常办理和贷款人权益的保护。
湖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第三条管理中心负责贷款调查、审批和提供资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受委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确定的贷款对象、条件、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代为发放、协助收回和办理结算。
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或购、建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六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 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3、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6、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资格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7、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居住在长沙市,并在长沙市内购房的个人;
2.具有长沙市公积金缴存证明,并按规定缴存公积金;
3.有固定工作单位,并持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资料准备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购房者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结婚证(若已婚)等个
人身份证件;
2.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
3.房屋相关资料:购房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等。
三、贷款额度计算
根据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每位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额度为其和单位最近连续12个月缴存公积金的两倍。
四、贷款申请流程
1.前期准备:准备好所需的申请资料;
2.填写申请表:到所在单位所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3.申请审核: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等待审核;
4.审核结果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
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5.签订贷款合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6.贷款发放:经过合同签订后,贷款款项将直接发放至购房者或开发商的指定账户。
五、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一般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具体还款方式需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确定。
六、注意事项
1.贷款期限一般为20年以内,具体根据购房者的还款能力和贷款金额而定;
2.贷款期间,购房者需按时缴纳公积金,并按时还款,否则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3.若购房者违规使用公积金贷款,如用于购买非自住房产等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操作流程1、借款人到直属局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直属局提交资料。
3、直属局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贷款条件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4、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5、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受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到直属局服务窗口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或单位集资建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50%的资金证明复印件2份。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操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x银行x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条本规程是对于合作协议签署、贷款申请受理、授信调查、审查审批、签约发放、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的规定。
其中,由公积金中心负责操作的部分,不在本规程规定范围之内。
第三条相关业务术语规定(一)借款人:如无特殊说明,是指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二)抵押人:是指住房的购买人和共同购买人。
(三)售房人:是指出售一手住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及二手住房交易过户前的所有人和共有人。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办理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的x银行x省分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合作协议签署第五条经省分行授权开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二级分行,作为受托银行与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贷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第六条协议审核。
协议中应对合作双方权责进行明确约定,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款保险、账务处理及对账、贷后管理、档案管理、系统操作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贷款资金由公积金中心提供,公积金中心应在贷款发放前将贷款资金划入我行指定账户中,且贷款信用风险由公积金中心承担。
(三)公积金中心支付给我行的手续费费率标准、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四)协议生效日期、存续时间及合作终止条件。
(五)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组合贷款的,还应包含以下内容:1.贷款抵押物登记权人,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对处置抵押物受偿款的顺位、比例和费用承担比例;2.逾期贷款清偿本息时,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各自的受偿顺位、比例;3.贷款提前还款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还款顺序,按比例提前还款的,应明确两种贷款的还款比例;4.抵押房产投保的,公积金中心和贷款行的受偿顺序及比例。
公积金个人消费贷款流程
公积金个人消费贷款流程一、了解公积金个人消费贷款的基本条件。
咱得先看看自己符不符合贷款的基本要求。
一般来说呀,你得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而且公积金缴存得达到一定的时间,这就像你参加一场游戏,得先满足入场条件嘛。
每个地方对缴存时间的要求可能不太一样,有的可能要求缴存半年以上,有的可能会更久一点。
另外呢,你的信用状况得良好哦。
这就好比你在生活里是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银行才愿意把钱借给你。
要是你之前信用卡有过逾期不还或者其他信用方面的污点,那可能就会有点麻烦啦。
二、准备相关的材料。
材料准备可是很重要的一环呢。
这就像你出门旅行,得把该带的东西都带上。
首先就是身份证啦,这是证明你身份的重要证件,没有它可不行。
然后就是公积金缴存证明,这个能让银行知道你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就像你的“公积金简历”一样。
还有收入证明,这能显示你有没有能力偿还贷款,你要是每个月工资收入很可观,银行就会更放心地把钱借给你啦。
要是你已婚的话,可能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毕竟这涉及到家庭的财务状况嘛。
三、选择贷款的银行。
现在有很多银行都可以办理公积金个人消费贷款,那我们就要挑一挑啦。
你可以多去几家银行了解一下他们的利率、贷款额度还有贷款期限等方面的情况。
就像买东西要货比三家一样。
有些银行可能利率低一些,但是贷款额度也相对低;有些银行可能贷款额度高,但是利率又会高一点。
你得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行。
比如说你需要的钱不是很多,但是希望利息少一点,那就找那个利率低的银行。
要是你需要一大笔钱,可能就得在贷款额度上多考虑一下啦。
四、向银行提出申请。
选好银行后,就可以向银行提出公积金个人消费贷款的申请啦。
这时候你要把之前准备好的材料都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
他们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审核的。
你就像一个等待考试结果的学生一样,心里可能会有点小紧张呢。
不过不用太担心,只要你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要求,一般都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五、银行审核。
银行审核这个环节就比较关键啦。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步骤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步骤有哪些一、怎样用公积金贷款一、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世分量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二、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三、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四、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五、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证的方式,就应该由保证人出具书面担保证书;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抵押与保险或者第三方人保证的方式,就应该到担保公司办理委托担保手续或者到保险公司投保。
六、签订借款合同当前面的几项都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签订借款合同了。
总结: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只有当你满足了它的申请条件也就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有资格提出申请。
那以上就是具体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二、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法律常识: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分八步:首先审核买方资质;购房人自行网签;等待评估;对借款人贷款资质进行初审;银行批贷;签借款合同;缴税过户;15-20的工作日后贷款行放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手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流程及手续如下:一、贷款条件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条件二、贷款利率首套房利率: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6,6-30年利率百分之3.1。
二套房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低于3.02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不低于3.575%三、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即男性职工、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计算至60周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四、贷款额度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情况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1、最高额度: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
职工家庭近12个月办理了公积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前款最低贷款20万元的规定。
2024年个贷倍数n=14说明:A、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指缴存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B、贷款n倍数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五、贷款所需资料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材料六、贷款办理流程(一)申请1、期房贷款职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最详细步骤
公积金贷款流程最详细步骤公积金贷款流程最详细步骤一、确定申请贷款的条件:1.申请人需要是已在机构注册的社会保障卡号,并且在同一市地区有至少3年的缴纳社会保险历史;2.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存基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3.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险卡及其他相关的证件;4.申请人须符合当地政府对住房贷款利率的规定;5.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抵押物作为担保;6.申请人须满足当地政府对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二、进行申请:1.申请人须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开户,并提交所需的资料;2.申请人须向机构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向机构上交贷款所需的资料;3.申请人还需要提交其他所需的证件,如收入证明、抵押物的证明等;4.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有关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如房屋、土地等;5.申请人还需要提出贷款金额及还款期限,并签订有关贷款协议;三、审批:1.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申请人的身份、收入情况、抵押物的有效性等;2.机构根据申请人的条件确定贷款额度,并审核贷款申请表;3.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四、审批通过:1.机构发放贷款,并将贷款款项存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2.机构将贷款所需的手续费收取,并制定有关还款计划;3.机构向申请人发放有关贷款协议及贷款手续;4.申请人需要按照机构的要求,签署有关贷款协议及相关文件;五、贷款使用:1.申请人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贷款款项;2.申请人需要按时还款,并定期向公积金中心递交还款记录;3.申请人需要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以保证贷款的正常还款;4.申请人应当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六、还款:1.申请人需要按照贷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还款;2.申请人需要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以保证贷款的正常还款;3.申请人需要定期将还款记录递交给公积金中心;4.申请人应当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七、贷款结清:1.申请人应当按照贷款协议的约定,按时还清贷款款项;2.申请人应当按照贷款协议的约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3.申请人应当按期将还款记录递交给公积金中心;4.贷款结清后,机构将向申请人发放贷款结清证明;5.贷款结清后,机构将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抵押物(如有)。
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最详细步骤
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最详细步骤第一步: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想获取公积金贷款,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不同的城市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有必要仔细研究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了解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以及贷款的还款方式和利率等信息。
可以通过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查询相关政策文件来了解。
第二步:办理公积金账户如果尚未拥有公积金账户,需要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在办理公积金账户的时候,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有些城市还需要提供银行卡和个人照片等信息。
办理公积金账户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交纳一定的公积金存款。
第三步:缴存公积金在拥有了公积金账户之后,需要开始缴存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为个人缴存6%,单位缴存6%,这个比例是由国家规定的,不同的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每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都会记录在公积金账户上,作为贷款的依据。
第四步:核实职工及家属身份信息在公积金贷款申请之前,需要核实职工及家属的身份信息。
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等。
这些信息是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的基础,因此必须真实有效。
第五步:了解房贷政策在选择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要了解当地的房贷政策。
哪些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贷款利率是多少,还款期限是多久等都是需要了解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从银行、房地产中介,或者政府网站等处获取。
第六步:选择购买房子经过以上步骤的准备工作之后,接下来就是选择购买房子了。
在选择房子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房子的地理位置、房子的价格、房子的质量等等。
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购房需求,选择一套合适的房子。
第七步:了解购房所需的材料在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要了解购房所需的材料和证件。
这些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产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证,还需要提供购房者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这些材料是购房和贷款的必备资料,必须事先准备好。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一、前期准备1.确认贷款资格(1)年限要求①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②贷款申请人年龄限制(2)信用状况①信用报告查询②逾期记录检查2.了解贷款政策(1)各地政策差异①贷款额度②利率标准(2)贷款用途①购房②装修③还贷3.准备材料(1)个人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婚姻证明(2)财务材料①工资证明②资产证明(3)房产材料①房屋买卖合同②房产证二、提交申请1.在线申请(1)登录公积金网站①注册账户②登录系统(2)填写申请表①个人信息②贷款信息2.线下申请(1)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①查询地址②准备预约(2)提交申请材料①材料清单②接收回执三、审核阶段1.初审(1)资料完整性检查①材料清单核对②缺失材料补充(2)信用审核①查询个人信用②信用评分评估2.复审(1)现场调查①房产实地考察②经济状况评估(2)贷款额度确认①额度计算②通知申请人四、签署合同1.合同准备(1)合同条款审核①贷款金额②还款方式(2)合同内容确认①贷款期限②利率说明2.签署合同(1)线下签约①确认签字②收取合同副本五、放款阶段1.放款申请(1)提交放款申请①填写放款申请表②附上所需材料2.放款审核(1)最终审核①审核材料完整性②确认贷款条件3.放款到账(1)银行转账①转账申请②确认到账六、还款管理1.还款方式选择(1)等额本息(2)等额本金2.还款计划制定(1)制定还款日程①每月还款日期②还款金额确认3.还款方式变更(1)提交变更申请①填写相关表格②提交材料七、贷后管理1.定期检查(1)偿还情况(2)利率变动2.贷款结清(1)提交结清申请①填写结清申请表②附上相关证明(2)获得结清证明。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长金管发〔2010〕12号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现将《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1: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履约还贷承诺书附件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图附件3: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领证申请确认表附件4: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附件5: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登记表二○一○年六月十八日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统一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包括贷款种类和条件、申请资料、信息查询、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抵押物设定与评估、贷款程序、贷款偿还、贷后管理、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信贷业务处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铁路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承办,受委托贷款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协办。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第五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六个种类:一、期房按揭贷款;二、现房贷款;三、建造自住住房贷款;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五、二手房贷款;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企业单位的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二、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四、购买、建造住房三年以内(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一、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先,如果你想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你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不同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申请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了解贷款额度、利率、申请条件等信息。
二、核实自身条件。
在了解了贷款政策后,接下来就需要核实自身的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缴存年限、稳定的工作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等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的申请流程。
三、准备申请材料。
在开始正式的申请流程前,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
一般来说,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确保这些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四、填写申请表格。
接下来,需要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填写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后续的审核和审批。
五、递交申请材料。
完成申请表格的填写后,就需要将申请材料递交给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递交申请材料时,一定要按照要求提交所有的必要材料,并确保递交的材料齐全、清晰、完整。
六、等待审批结果。
递交申请材料后,就需要耐心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
在等待的过程中,可以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或者咨询申请进展情况。
七、签订贷款合同。
如果申请通过审批,就需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贷款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认识。
八、放款及还款。
最后,如果贷款合同签订完成,公积金贷款的款项就会按照约定的方式放款。
在贷款放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确保按时足额还款。
总结,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注意细节和规定,确保自己的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长金管发〔 2010 ) 12 号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现搏《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1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履约还货承诺书附件2 :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流程图附件3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领证申请确认表附件4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提前还货申请审批表附件5 :住房公积金货款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登记表二C 一。
年六月十八日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行为,统一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控制货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长沙住房公积金负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时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包括货款种类和条件、申请资料、信息查询、货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抵押物设定与评估、负款程序、货款偿还、货后管理、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信货业务处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铁路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承办,受委托货款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协办。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第五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货款包括以下六个种类:一、期房按揭货款;二、现房货款;三、建造自住住房货款;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货款;五、二手房货款;六、商业住房货款转住房公积金负款。
第六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 年签订1 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 个月以上企业单位的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 个月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二、信用良好,收人稳定,有偿还货款本息的能力;三、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四、购买、建造住房三年以内(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是指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通过抵押或质押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中心确定个人贷款条件、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偿还方式及担保方式。
受托银行负责个人贷款的发放、回收和结算。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个人贷款。
第五条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按时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继续正常交纳,并在本次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未提取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二)有购买、建造、大修住房费用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以此作为购建、大修住房首期付款;(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自住住房须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资料文件;(五)有中心认可的资产抵押或质押;(六)同意选择本办法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六条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5万元,且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自建房屋造价、大修房屋造价的70%,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按时缴交了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但未按规定比例足额交纳的,贷款额度按借款人夫妻双方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计算。
第七条贷款期限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借款截止年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
第八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调整规定适时调整。
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概述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不仅是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同时也是全球500强企业的重要发展基地之一。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长沙购房置业。
而公积金贷款作为购房的重要方式之一,受到了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青睐。
了解长沙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及准备资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二、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一)交流贷款条件购房者首先需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长沙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者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1. 在长沙市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工作,且正常缴存公积金;2. 无不良信用记录;3. 芳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4. 能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和购房担保;购房者可以通过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冠方全球信息站或拨打交流通联方式了解具体的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交流。
(二)选择贷款银行在确定符合条件后,购房者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长沙市,常见的公积金贷款银行有我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
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银行的贷款政策选择合适的银行。
(三)办理贷款申请购房者在选择好贷款银行后,需要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一般来说,购房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唯一识别信息、户口簿;2. 最近六个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3. 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相关购房材料;4. 家庭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贷款材料。
购房者可以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逐一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并提交给指定的银行进行贷款申请。
(四)等待审批结果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后,购房者需要等待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一般来说,银行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在此期间,购房者需要保持通联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审批进展。
(五)签署贷款合同一旦贷款审批通过,购房者需要前往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并缴纳相关的手续费及首付款。
签署贷款合同是贷款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长沙住房公积⾦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店铺⼩编整理长沙住房公积⾦贷款相关问题,祝您贷款顺利!长沙住房公积⾦贷款办理时间:法定期限:15个⼯作⽇(指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决定的时限,不含房产抵押、贷款发放时限)长沙住房公积⾦管理中⼼承诺期限:3个⼯作⽇(指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决定的时限,不含房产抵押、贷款发放时限)长沙住房公积⾦贷款条件1.借款⼈信⽤良好,家庭收⼊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筹资⾦(⾸次购房且⾯积在90平⽅⽶以下的为20%)3.有中⼼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长沙住房公积⾦贷款贷款额度1、贷款最⾼额度长沙市区为50万元;2.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70%(⾸次购房且⾯积在90平⽅⽶以下的为80%);3.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4.⽉还本息额度不超过家庭收⼊的50%;5.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长沙住房公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为30年。
长沙住房公积⾦贷款审批条件:符合《长沙住房公积⾦个⼈贷款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住房公积⾦提取和个⼈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沙住房公积⾦个⼈贷款操作规程》、《长沙住房公积⾦贷款个⼈信⽤信息使⽤暂⾏规定》等规定的若⼲条件,资料齐全。
长沙住房公积⾦贷款审批程序:(⼀)受理:1、岗位责任⼈:长沙住房公积⾦管理中⼼铁路分中⼼、各管理部窗⼝负责⼈2、岗位职责与权限:(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准许贷款。
(2)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次性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不予贷款及理由。
3、时限:即时(⼆)审查(初审、复审)1、岗位责任⼈:长沙住房公积⾦管理中⼼铁路分中⼼、各管理部窗⼝负责⼈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贷款条件对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各管理部主任审定。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手续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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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么样的
长沙公积⾦贷款流程是怎么样的现在很多单位都为员⼯缴纳了住房公积⾦,⽽住房公积⾦因政策的调整也能够⽤来贷款购买商品房!作为⼀种新型的贷款⽅式,⽤住房公积⾦贷款需注意以下事项:长沙公积⾦贷款流程基本如下:⼀、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夫妻双⽅(若有共同还贷⼈,还需提供参与还贷⼈)的⾝份证、户⼝薄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3份;夫妇双⽅(参与还贷⼈)的⽉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份;占房价40%或以上的⾃筹资⾦证明交存到房地产交易中⼼或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含其配偶),须由单位提供单位公积⾦账号及本⼈(含其配偶)公积⾦⽉缴额(单位在《个⼈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申请呈报表上填写并盖章。
);三、确定拟贷款额度,由贷款银⾏、城市房改资⾦管理中⼼、担保公司进⾏审批;四、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有关⼿续。
银⾏发放贷款。
借款⼈按期还本付息。
在了解长沙公积⾦贷款流程后,贷款对象的了解同样很重要,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制度的职⼯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制度的职⼯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个⼈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的时间不少于六个⽉。
因为,如果职⼯缴存住房公积⾦的⾏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风险。
(3)配偶⼀⽅申请了住房公积⾦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贷款是满⾜职⼯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融⽀持,是⼀种住房保障型的⾦融⽀持。
(4)贷款申请⼈在提出住房公积⾦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和偿还贷款的能⼒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可能影响住房公积⾦贷款偿还能⼒的其他债务。
当职⼯有其他债务缠⾝时,再给予住房公积⾦贷款,风险就很⼤,违背了住房公积⾦安全运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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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长金管发〔2010〕12号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履约还贷承诺书附件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图附件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领证申请确认表附件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附件5: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登记表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统一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防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包括贷款种类和条件、申请资料、信息查询、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抵押物设定与评估、贷款程序、贷款偿还、贷后管理、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信贷业务处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铁路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承办,受委托贷款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协办。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第五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六个种类:一、期房按揭贷款;二、现房贷款;三、建造自住住房贷款;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五、二手房贷款;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企业单位的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二、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四、购买、建造住房三年以(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
其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本套住房设定抵押的,须在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后7个工作日办理);五、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一、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二、利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贷款尚未结清的;三、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含)再购(建)住房的;四、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五、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下同)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一)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二)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三)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四)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含6期)记录;(五)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含24期)记录。
六、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七、产权有异议的房产;八、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第三章申请资料第八条基本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需在管理中心下载或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审批书》),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借款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第二代复印正反面);二、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含未婚证明)及复印件3份;三、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其中,月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的,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工资单。
第九条购(建)房资料。
根据不同贷款种类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期房按揭贷款。
购买已与管理中心和担保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楼盘的商品住房,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发票(税务部门监制收据)。
二、现房贷款。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契税完税证》(或购房发票、办证相关票据)及《房屋价值议定书》(由担保公司提供,下同)。
三、建造自住住房贷款。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费用支付凭证、建房30%自筹资金凭证,要求建造住房主体封顶。
用另外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以及《房屋价值议定书》。
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
提供县级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价值议定书》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大修扩建房屋费用支付凭证。
五、二手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以担保公司垫付剩余房款方式先取得房屋产权后,再申请贷款归还担保公司的)。
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原件,首付款凭证和卖方(原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贷款发放前担保公司先为借款申请人垫付剩余房款凭证。
担保公司协同买卖双方办理权证过户相关手续。
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转贷房产设定抵押。
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价值议定书》。
(二)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提供原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另用于设定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价值议定书》。
七、异地贷款。
(一)提供异地市级管理中心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异地市级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二)按照贷款种类提供相应购(建)房资料。
(三)已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包括、、湘西、、、永州、等七个地(州)市。
第十条按揭贷款项目审查。
(一)管理部对按揭贷款项目实地考察,从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等角度进行贷款合作风险评估。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提供《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和公司近期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二)审查项目在五个工作日完成,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合作的决定。
对不符合贷款合作条件的,管理部应当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与合作楼盘(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三)建立按揭贷款合作楼盘台账。
管理部每月按时向信息中心报送新增按揭贷款楼盘相关信息,并由信息中心汇总后建立按揭贷款合作楼盘数据库。
第四章信息查询第十一条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一、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准。
跨管理部申请贷款的,贷款地和缴存地均须查询(含期房已备案登记信息)。
二、家庭已转让注销的房屋产权原则上不纳入计算家庭已有产权面积,但房屋产权转让注销超过两次(含)以上或转让住房为别墅、多层联体别墅的,须纳入家庭已有产权面积计算。
三、因离异情形致使房屋产权权属发生转移,且不归属现借款申请人的,此房屋产权面积不纳入已有产权面积计算,但该房屋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目前尚未结清的,须纳入借款申请人已有产权面积计算。
第十二条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一、借款申请人须在《审批书》上签定“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声明”,授权管理中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台账(附件5),依规查询,逐笔登记,并对异议处理情况予以记载。
三、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存在单笔贷款(含信用卡,下同)累计逾期3期以上或连续逾期2期(含2期)以上负面信息的,须向管理部出具由相应金融机构提供的《非恶意拖欠证明》,并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履约还贷承诺书》(附件1)。
四、利用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借款申请人家庭已利用贷款购房情况,确认本次借款行为属第几次购房贷款。
第五章贷款额度第十三条最高贷款额度。
一、市五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二、、望城、浏阳、宁乡四县(市)为30万元;三、铁路分中心所辖职工在市区工作居住的为40万元,其他市州参照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额度执行。
第十四条可贷额度。
借款申请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额)和购建房等两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对比,取最低值。
一、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一)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关于做好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工作的通知》(长金管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的,可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公式测算。
夫妻双方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
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额度确定:1、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10%;3、国有、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4、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5%;5、达到上述规定比例,且月缴存额不低于320元。
(三)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可贷额度即为最高贷款额度。
二、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一)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普通自住房的,可以为80%;(二)已利用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60%;(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高于评估价的70%,且不超过工程实际造价;(四)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所购房产抵押的,可以为80%);(五)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0%;(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第十五条贷款额。
根据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不同情形进行测算,贷款额不超过可贷额度的规定比例。
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中有多笔贷款存在多笔负面信息的,不进行累加,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在多笔贷款中取单笔负面信息(逾期纪录)的最大值作为审核依据。
一、负面信息未有或存在下列情形的,贷款额按可贷款额度全额审核:1、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5期(含5期)以下记录;2、准贷记卡存在透支90天以下未还记录;3、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3期以下记录;4、贷记卡、准贷记卡和借记卡因金融机构服务、设备及其它非主观原因存在卡(年)费逾期记录、且现已结清。
二、负面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贷款额不超过可贷额度的90%。
1、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2期(含2期)以下记录;2、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6期以上12期以下记录;3、准贷记卡存在透支90天以上180天以下未还记录;4、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3期以上5期(含5期)以下记录。
三、负面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贷款额不超过可贷额度的80%。
1、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3期)以上5期(含5期)以下;2、累计逾期12期(含12期)以上17期(含17期)以下情形的;3、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4、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含6期)记录;四、负面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贷款额不超过可贷额度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