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城市防洪规划(20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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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太运河(芜申线)航道整治溧阳段防洪堤防设计高程浅析

芜太运河(芜申线)航道整治溧阳段防洪堤防设计高程浅析

芜太运河(芜申线)航道整治溧阳段防洪堤防设计高程浅析汪院生【摘要】@@ 1 芜太运河航道整治与水利治理rn芜太运河(芜申线)航道横跨安徽、江苏、上海两省一市,是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中一条重要的骨干航道,也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二纵四横"主通道,是位于苏南地区的"四横"主干航道之一,水运地位十分突出.【期刊名称】《江苏水利》【年(卷),期】2010(000)001【总页数】2页(P20,22)【作者】汪院生【作者单位】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15128【正文语种】中文1 芜太运河航道整治与水利治理芜太运河(芜申线)航道横跨安徽、江苏、上海两省一市,是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规划中一条重要的骨干航道,也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二纵四横”主通道,是位于苏南地区的“四横”主干航道之一,水运地位十分突出。

该航道西起安徽芜湖市,沿水阳江,经固城湖后,进入太湖湖西地区,由南河上游的胥河进入南河干河(又称南溪河),并经南渡、溧阳、宜兴等由城东港入太湖,穿太湖后经太湖下游的太浦河、黄浦江等至上海。

其中,溧阳境内的南河是芜太运河航道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河是湖西地区南部的骨干引排河道,湖西南部地区以南河为干流,包括南河、中河、北河及其它分担南河排涝的支河,构成湖西地区三大水系之一——南河水系,它承担了宜溧山区洪水汇流及两岸地区排涝的重要任务,对保障沿线城镇及广大圩区的防洪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历次太湖治理规划过程中,于1991年大水后开始全面实施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以及《太湖流域湖西引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均要求对南河干河(南溪河)及北河等支河实施整治。

由于长期以来交通部门规划南河作为芜太运河的一部分将进行航道综合整治(现规划航道等级已提升为Ⅲ级,航道底宽45 m),为避免重复投资,湖西引排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暂缓安排南河扩大工程,并通过充分论证认为“开挖芜太运河可以替代南河扩大”,目前,芜太运河除按Ⅳ级标准实施了部分绕城改道段外,航道全线尚未系统整治。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溧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溧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溧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2•【字号】苏政复[2014]113号•【施行日期】2014.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溧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4〕113号)常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溧阳市及溧城镇等10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常政发〔2014〕10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溧阳市及所辖溧城镇、埭头镇、上黄镇、戴埠镇、天目湖镇、别桥镇、上兴镇、竹箦镇、南渡镇、社渚镇等10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上述10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1113.031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9.071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288.06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35.472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833.656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314.464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溧阳市及所辖溧城镇等10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减少0.3826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0.382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溧阳市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溧阳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溧阳市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防洪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报批〈江苏省防洪规划〉的请示》(苏水计〔2010〕7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苏省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意《规划》提出的全省防洪排涝目标任务、主要工程布局和防灾减灾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到2020年,长江干流和太湖流域防洪标准全面达到50年一遇以上,洪泽湖及淮河下游流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流域防洪标准全面达到5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规划设防标准。

二、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河湖工程维护管理,切实提高流域、区域、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中,要依法执行防洪影响评价制度,同步规划建设防洪排涝设施,确保防洪保安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坚持“流域与区域统筹、左右岸兼顾、上下游协调、城乡一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的原则,不断巩固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我省水利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编制区域和城市防洪规划,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开展涉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土资源开发等活动,都应符合防洪规划要求。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要求,统筹推进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一市、一县范围内的防洪排涝工程,原则上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流域和跨市跨县(市)的区域骨干防洪排涝工程,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市、县共同建设。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城市防洪规划(2013-2030)的批复-苏政复〔2015〕38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城市防洪规划(2013-2030)的批复-苏政复〔2015〕38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城市防洪规划(2013-2030)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南京城市防洪规划(2013-2030)的批复苏政复〔2015〕38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南京城市防洪规划(2013-2030)〉的请示》(宁政发〔2015〕66号)收悉。

经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组织编制的《南京城市防洪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规划》)。

南京地处长江、水阳江、秦淮河、滁河下游,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江苏省会城市,也是全国重点防洪城市,加强城市防洪工作尤为重要。

经过多年建设,南京城市防洪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城区规模扩大,迫切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确保防洪安全。

望你市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切实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同意《规划》提出的目标内容。

《规划》以南京市“一主三副”中心城区为重点保护对象,兼顾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新城的防洪需求,规划总面积974平方公里。

到2030年,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主城区达到200年一遇,副城区达到100年一遇,新城达到50-100年一遇;山洪防治标准主城区达到50年一遇,副城区与新城达到20年一遇;城市河道及泵站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特别重要地区达到50年一遇。

三、《规划》实施要秉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按照“蓄泄兼筹、洪涝兼治、引排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协调流域防洪与城市防洪、城市防洪与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着力加强城市防洪治涝工程建设,强化防洪管理,推进城市低影响开发,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全面提升城市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溧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一、“十一五”发展回顾1、发展成就 (4)2、发展经验 (9)3、发展差距 (10)二、“十二五”发展环境1、宏观形势 (11)2、发展条件 (13)三、“十二五”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1、指导思想 (14)2、发展定位 (15)3、发展目标 (16)四、“十二五”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1、优化空间开发 (18)2、调优产业结构 (20)3、推进科技进步 (24)4、扩大对外开放 (25)5、统筹城乡发展 (26)6、发展社会事业 (29)7、建设生态文明 (32)8、构建和谐社会 (33)五、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1、科学组织规划实施 (35)2、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37)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8)附表1:溧阳市“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附表2:溧阳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更是我市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崛起、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

为了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面引领“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制定本规划。

“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既是我市发展史上经受挑战和考验最多的时期,也是我市取得成就和变化最为明显的时期。

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诸多重大变化,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发展成就1、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我市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6.5亿元(预计数,下同),是2005年的2.3倍,“十一五”年均增长18.5%(以下“年均增长”均为五年平均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超8000美元;实现财政总收入80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9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3.8倍和3.2倍,年均分别增长30.4%和26.1%。

溧阳防汛预案

溧阳防汛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汛期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江苏省防汛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溧阳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溧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协调、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下设水利、气象、公安、交通、民政、卫生、教育、通讯等部门,分别负责防汛抗旱的具体工作。

三、预警与监测1.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水文监测,实时掌握江河湖库水位、流量等数据。

3.加强雨量监测,及时了解降雨情况。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

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应急响应。

根据汛情发展,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人员转移。

对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居民、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及时组织转移。

(2)关闭易涝区域。

对易涝区域内的河道、涵洞、地下通道等,及时关闭,防止洪水倒灌。

(3)加固堤防。

对堤防、涵闸等水利设施,进行加固,确保安全。

(4)加强排水。

组织排水设施排查,确保排水畅通。

(5)维护通讯。

确保防汛抗旱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五、应急处置1.抢险救援。

根据汛情发展,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

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灾人员进行救治。

3.物资保障。

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及时调配。

4.信息发布。

及时发布汛情、灾情等信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六、恢复重建1.灾后评估。

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2.重建家园。

组织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

3.完善基础设施。

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修复和重建。

七、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2.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加大资金投入。

溧阳防汛预案

溧阳防汛预案

溧阳防汛预案一、预案目的为确保溧阳市在汛期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自然灾害,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溧阳市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以及各类防汛应急措施的落实。

三、预案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防汛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全面提高防汛抗旱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4.快速响应,科学应对。

一旦发生汛情,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四、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溧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3.建立防汛抗旱专家顾问组,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五、预防预警措施1.预报预警。

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隐患排查。

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汛设施设备完好。

3.预案演练。

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组织防汛预案演练,提高应对汛情的实战能力。

4.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防汛抗旱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六、应急响应措施1.Ⅰ级响应。

当预测发生特别重大汛情时,启动Ⅰ级响应,由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防汛工作。

2.Ⅱ级响应。

当预测发生重大汛情时,启动Ⅱ级响应,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挥防汛工作。

3.Ⅲ级响应。

当预测发生较大汛情时,启动Ⅲ级响应,由所在地区政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防汛工作。

4.Ⅳ级响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6•【字号】苏政复[2009]23号•【施行日期】200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23号)溧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溧政发〔2009〕1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二、溧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溧阳市域。

望你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化,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充分体现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

要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合理分布人口、产业和各类设施,优先发展主城区,重点培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重视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优化镇村居民点布局,合理安排各类区域设施,加强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制。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13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31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34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4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47.8平方公里以内。

五、逐步优化城市布局结构。

进一步完善城市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加强滨水空间的合理利用和景观塑造。

严格控制和保护好西郊风景区、燕山风景区、东郊森林公园以及城市东北、西北、东南近郊的三片楔形生态绿地。

加强对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做到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促进城市集约发展。

六、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

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延伸,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

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各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

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1•【字号】常政办发〔2017〕184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8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日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江苏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形势(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级各地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大力培养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着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综合防灾减灾取得了明显成效。

1.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减灾委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的综合减灾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

建立了由民政、水利、农业、气象、地震等部门和单位联合核查灾情、开展灾情会商等制度,形成了综合减灾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修订出台了《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 灾害救助更加及时有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遭受台风、风雹、雪灾、洪涝、旱灾等灾害11次,累计受灾人员达107.79万人,因灾伤病38人,紧急转移7.8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93万公顷,倒房727间,严重损房904间,一般损房7.3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达46.8亿元。

01-常州市抗震防灾规划文本(最终版)

01-常州市抗震防灾规划文本(最终版)

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20)文本、图纸组织单位:常州市规划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地震局编制单位: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2013年3月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2~2020)前言现代城市是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化工业集中的地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

因此,保障地震时城市的安全和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是我国抗震防灾工作的重点。

减轻城市地震灾害,抓好单体抗震加固和抗震设防,用以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固然是必要的,但仅仅如此,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面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

要全面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除了大力促进地震科学进步外,其重要的对策便是编制并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常州地处长江下游南岸,太湖流域水网平原,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三角洲中心地带,北携长江,南衔太湖,东望东海,与上海、南京、杭州皆等距相邻,扼江南地理要冲,与苏州、无锡联袂成片。

北纬31°09′-32°04′、东经119°08′-120°12′。

常州市共辖5个区(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戚墅堰区),2个县级市(金坛市、溧阳市),2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高新区、武进高新区),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武进西太湖经济开发区、钟楼经济开发区、天宁经济开发区、戚墅堰经济开发区、金坛经济开发区、溧阳昆仑经济开发区) ,全市域总用地面积438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00万,其中市区内有37个镇,25个街道,常住人口330万,市区用地面积1862平方公里;其中太湖水域面积约33平方公里,湖岸线长约7公里。

常州是中国著名的鱼米之乡,是中国民族工业和乡镇工业的摇篮;城市景色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是一座具有六千多年历史,二千五百多年文字记载史的江南名城,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

常州市委、市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广大市民历来对城市抗震防灾工作十分重视和关心,并为此做出了积极努力。

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样本

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样本

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前言为使溧阳城市发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超前性,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 溧阳先后编制了四轮城市总体规划, 上一轮( 第三轮) 《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4— ) 》于1994年编制, 1996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 该轮规划对溧阳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溧阳经济和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

进入新世纪, 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国际资本大规模进入长三角, 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异军突起, 长三角快速交通网络逐步完善等等, 使溧阳市城市化与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 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宏伟目标, 溧阳市人民政府适时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了第四轮《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 》修编工作, 11月2日规划成果经过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12月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一是对城市人口规模进行了专题研究。

对市域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外出人口的历年变动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 结合溧阳市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经济发展潜力、就业岗位的创造能力等, 经过多方法比较, 合理确定了市域常住人口总量, 并对总人口在市域空间上进行了合理分配。

二是优化市域空间布局。

在经济发展目标预测基础上, 结合城镇空间布局特点, 对工业在市域空间上的布局进行了优化, 同时加强了与城区人口增长相对应的用地增长预测。

三是深化了空间管治的相关内容。

进一步深化了天目湖旅游度假区保护、利用与开发的相关措施, 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强制性内容, 对其它生态敏感区的管治要求也进行了细化。

在与周边地区的协调中, 重点提出了重大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城南工业区的工业类型及准入原则。

四是对城市空间布局进行更深层次优化。

在用地布局上, 对城西工业用地进行适当调整, 在野猫山北部布置相应居住用地, 既解决了西部工业区的居住配套问题, 并使城市用地布局更加紧凑、交通组织更趋合理。

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前言为使溧阳城市发展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超前性,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溧阳先后编制了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上一轮(第三轮)《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于1994年编制,1996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该轮规划对溧阳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溧阳经济和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国际资本大规模进入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异军突起,长三角快速交通网络逐步完善等等,使溧阳市城市化与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宏伟目标,溧阳市人民政府适时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了第四轮《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修编工作,2005年11月2日规划成果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2005年12月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一是对城市人口规模进行了专题研究。

对市域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外出人口的历年变动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结合溧阳市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经济发展潜力、就业岗位的创造能力等,通过多方法比较,合理确定了市域常住人口总量,并对总人口在市域空间上进行了合理分配。

二是优化市域空间布局。

在经济发展目标预测基础上,结合城镇空间布局特点,对工业在市域空间上的布局进行了优化,同时加强了与城区人口增长相对应的用地增长预测。

三是深化了空间管治的相关内容。

进一步深化了天目湖旅游度假区保护、利用与开发的相关措施,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强制性内容,对其它生态敏感区的管治要求也进行了细化。

在与周边地区的协调中,重点提出了重大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

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城南工业区的工业类型及准入原则。

四是对城市空间布局进行更深层次优化。

在用地布局上,对城西工业用地进行适当调整,在野猫山北部布置相应居住用地,既解决了西部工业区的居住配套问题,并使城市用地布局更加紧凑、交通组织更趋合理。

常州城市防洪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及思考

常州城市防洪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及思考

常州城市防洪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及思考作者:秦文秋来源:《长江技术经济》2020年第02期摘要:当前常州城市防洪流域水情工情发生显著变化、运河及沿线地区洪涝矛盾日益突出、城市防洪排涝片区治理进展不平衡、建成区内部水系管网连通性差、排水不畅等现实问题,需在本轮规划修编及项目建设中,明确规划布局、突出建设重点、落实保障措施,推动城市防洪建设提质上档。

关键词:城市规划;防洪;排涝;水位;常州市中圖法分类号:TU998.4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679/ki.cjjsjj.2020.0203常州市区横跨太湖流域湖西、武澄锡虞区两个水利分区,南北分别受太湖洪水、长江洪水影响,西部承泄湖西区上游山区和高亢平原来水,城市防洪与长江堤防整治和太湖流域以及湖西、武澄锡区域治理密切相关,是水利部确定54个全国重要防洪城市之一。

全市系统的防洪规划始于20世纪90年代,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07年第二轮规划后,城市防洪建设取得前所未有进展。

市区运北片、潞横革新片、采菱东南片和湖塘片工程相继实施,运北片、湖塘片基本形成防洪包围圈,并在水环境改善、生态景观营造、水上旅游线开辟以及降低城市建设成本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但随着工情及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常州城市防洪建设面临着新情况,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下步意见建议,十分必要和紧迫。

1 2007年第二轮城市防洪规划实施情况1.1 规划基本内容2007年常州城市防洪第二轮规划,是对2002年规划的修订,修订规划确定建设范围为:东至武进港、三山港,西至德胜河、新闸、新武宜运河,南至武南河、圻舍河、采菱港,北至沪宁高速公路及长江大堤,总面积480km2,包括原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以及新北区、武进区的部分镇,涵盖当时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规划根据城市发展框架、河网水系特点以及区域治理格局,将城区划分为运北片、潞横革新片、湖塘片、采菱东南片和其他地区分片治理;中心城区即运北片建立大包围控制工程,缩短防洪战线,提升内部水位调控能力。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综述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综述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综述作者:朱颖贾玲玲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7年第34期摘要:该文介绍了江苏省常州市的防洪现状,分析了常州市防洪存在的问题,结合常州市现状地理条件及实际情况,对常州市防洪规划的原则及重点进行阐述,提出常州市防洪规划的工程措施。

做好城市防洪专项规划的滚动修编与完善工作,对支撑和保障新一轮常州市城市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防洪规划规划原则规划重点工程措施常州市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12(a)-0000-001 概述常州,简称“常”,别称“龙城”,是江苏省13个省辖市之一,位居长江之南、太湖之滨,市区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和武澄锡虞区交界。

受特殊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和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响,常州市是一座洪涝灾害频发的城市,被国家列为54个重要防洪城市之一。

2013年8月,国务院以国办函〔2013〕86号文批复同意修订后的《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常州中心城区范围由480km²扩大到700km²,批复明确:要“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做好城市防洪专项规划的滚动修编与完善工作,对支撑和保障新一轮常州市城市发展意义重大。

2 常州市防洪现状常州市区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和武澄锡虞区的交界处,南北受太湖洪水和长江洪水威胁,西部承泄湖西区上游山区和高亢平原来水,因此常州市防洪与长江堤防整治和太湖流域湖西区、武澄锡区域治理密切相关。

常州市历年来积极推进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根据长江河势稳定要求,实施了德胜河口应急加固和录安洲抛石等长江应急护岸工程建设。

目前正在实施的常州市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标准100年一遇,防洪设计水位8.16m,堤防等级为2级,穿堤建筑物等级2级,对17.187km主江堤按防洪标准复核防洪高程,并加高防浪墙、加宽断面覆土、封闭防洪线、翻修堤顶道路、完善堤脚排水设施等。

溧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溧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溧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5-2020)第1条编制目的为深化城市总体规划,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创建良好人居环境和生态城市,特编制《溧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性质本规划是在《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基础上编制的专业规划,是指导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3、《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国标GBJ137-90)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8、建设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9、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 05]43号)10、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11、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12、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13、《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苏政办发[1996]169号)1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5、《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6、《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1]117号)17、《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苏标发[1995]206号)18、《苏锡常都市圈绿化系统规划(2002~2020)》19、《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20、《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第4条规划期限近期:2005年至2010年。

常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常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第一节城镇体系 (8)第二节空间管制与协调 (11)第三节交通网络布局 (14)第四节产业发展规划 (15)第五节风景旅游规划 (16)第六节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18)第七节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19)第四章城市性质与空间结构 (23)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 (23)第二节市区用地布局结构 (24)第三节市区四区划定 (25)第四节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职能 (26)第五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29)第一节居住用地 (30)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 (30)第三节工业用地 (35)第四节仓储用地 (36)第五节城市设计引导 (37)第六节地下空间布局规划 (41)第七节旧区更新 (42)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43)第一节对外交通 (44)第二节市域交通 (50)第三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 (50)第四节公共交通 (54)第五节城市停车设施 (57)第六节城市交通发展对策 (58)第七章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60)第一节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60)第二节城市水系规划 (65)第三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67)第八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71)第一节保护目标与体系 (71)第二节历史城区 (72)第三节古镇古村落 (74)第四节历史文化街区 (74)第五节文物古迹 (76)第六节非物质文化遗产 (77)第九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78)第一节城市供水 (79)第二节污水处理 (81)第三节雨水排放 (85)第四节燃气 (86)第五节供电 (87)第六节供热 (89)第七节邮政 (91)第八节电信 (92)第九节广播电视 (94)第十节信息化建设 (95)第十一节环境卫生设施 (96)第十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99)第一节防洪除涝 (99)第二节消防 (102)第三节人防 (104)第四节抗震防灾 (105)第五节地质灾害防治 (107)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109)第一节目标与重点 (109)第二节城市规模与建设用地布局 (111)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11)第四节交通发展 (114)第五节历史文化保护和风景旅游 (117)第六节绿化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 (118)第七节城市基础设施 (120)第八节防灾工程建设 (121)第十二章规划实施建议 (122)第十三章附则 (125)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背景《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自江苏省人民政府1996年苏政复(1996)147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对指导常州城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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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溧阳市地处江苏省南缘、江浙结合部天目山余脉的北麓。

城区位于市境东南,其西部和北部分别受天目山余脉、茅山丘陵山区来水的威胁,南部亦受宜溧山洪的直接影响,东部排水又受太湖高水位的顶托,加之城区本身排水系统不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洪工作的方针政策与部署,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洪减灾体系,保障溧阳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适应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范围:以城市建成区为中心,东至赵村河、芜太运河西岸,南至茶亭河及其改道段,西至宁杭高速公路及天目湖生态科技产业城规划沿山路,北至北外环路及常溧公路,总面积约120平方千米,行政区域涉及溧阳城区(溧城镇和经济开发区的大部)与天目湖镇、埭头镇的部分地区。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规划基准年:2010年;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13年,远期为2020年。

第四条《溧阳市城市防洪规划》对城区确定了防洪减灾目标和为实现这一目标采取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

本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成为城区涉水项目建设、管理的依据,凡在该范围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以及建设防洪排涝工程,必须遵守本规划或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在城区涉水项目建设中确需对本规划的某一方面内容进行调整,应按报批程序报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本规划中涉及的高程,为吴淞镇江基面高程。

、原则和目标规划的依据、第二章规划的依据第七条本规划的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实施3、《太湖流域防洪规划》,2007年12月4、《江苏省防洪规划》,2011年1月5、《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通知》,省政府,2002年1月6、《江苏省城市防洪排涝规划编制纲要》,省建委,1993年5月7、《江苏省水利规划编制导则》,省水利厅,1998年9月8、《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2009年1月9、《防洪标准》,GB50201-9410、《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第八条规划遵循原则:1、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以流域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流域、区域防洪除涝工程为依托,规划范围内以建成区、开发区为重点,兼顾一般城区,使规划区防洪、排涝协调发展。

2、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与城区改造、生态建设、改善水环境相结合,促进城区可持续发展。

3、工程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节约投资,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4、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工程建设与工程运行、工程管理与资源管理相结合,统筹规划。

5、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结合城区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和实施步骤。

第九条规划目标近期(2013年):结合流域、区域防洪除涝工程的实施以及交通部门对芜太运河溧阳绕城段的开挖,首先建立城市核心区的外围防洪屏障,尽可能减小防汛工程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和对城区居民的防汛心理压力;全面开展城区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规划范围内的重点低洼圩区,按照本次规划确定的治理标准,依靠自身力量建设防洪除涝工程;理顺城市防洪、排涝管理体系,实现管理、调度现代化。

远期(2020年):在规划范围内,结合新区开发及旧城改造,全面完成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建设,规划区全面达到防洪除涝标准。

防洪排涝工程与城区景观建设、水环境治理相结合,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区环境质量;建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全面实现管理调度现代化,形成适应经济发展的现代化防洪、除涝保障体系。

第十条规划标准1、防洪:50年一遇,设计典型年采用1991年雨型。

防洪设计水位确定为6.50米(历史最高水位为6.00米)。

山洪防治采用20年一遇的标准。

2、排涝:城区河道按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设计,排涝雨型采用《江苏省暴雨洪水图集》的推荐成果,其中最大小时雨量为75.5毫米。

3、城市排水: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管网排水标准总体上采用1~2年一遇,设计降雨历时60分钟。

规划方案总体规划方案第三章总体第十一条溧阳现有建成区的地势总体较平缓,整个地形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并汇于城中河,总体地势不低,但是在城区西部和北部沿南河、竹箦河、丹金溧漕河及湾溪河等两侧以及东部局部区域地势则较低(在城区防洪规划范围内,地面高程低于设计洪水位6.50米的面积约占40%),受洪水威胁较大,加之汛期城区内承泄南部山洪的湾溪河和南河等洪水位较高,城区内部包括利用管网自排的城市中心区域等,由于受外河水位顶托,排水不畅,极易形成内涝。

本规划为改善城区防洪除涝条件,依托流域、区域治理及交通部门实施芜太运河溧阳绕城段航道的外部环境,重点建立以主城中心区为核心的低洼区防洪排涝包围圈。

第十二条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以“湾溪河改道”治理格局确定的燕山河工程为基础,根据城市“南拓西延”的发展要求和城区水系条件,统筹安排城区西部和南部山洪排水出路与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主城区的影响,西南片区调整为开敞排水区,部分山洪由湾溪河与燕山河一并分泄,与主城中心区涝水统一抽排。

实施茶亭河改道,将宁杭城际铁路以北、芜太运河(绕城改道段)以南及(赵村河段)以西区域形成防洪大包围(西南侧以丘陵山地排水区为界,其余北侧、东侧及茶亭河宁杭城际铁路南侧控制线跨河时设闸控制),实行集中抽排,大包围设防面积约62平方千米,实际抽排面积约50平方千米(部分区域直接外排)。

集中抽排区内控制内河最高水位不超过5.50米,外排装机总规模为130立方米每秒(为减少集中抽排区泵站的使用次数,集中抽排区内原有的排涝泵站仍予保留,作为内部二级泵站抽排涝水)。

规划范围内其它低洼区,仍维持现状排水范围,按照规划治理标准,独立完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

第十三条山洪防治根据城区西部及南部山丘区地形特点与山洪特性,山洪灾害防治采用“治坡——水土保持为本、治河——整治河道为主”的综合治理原则。

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措施:1、修筑截洪沟:对西郊景区(体育公园周边)、天目湖工业园区、燕山片区等丘陵山地,结合地形并充分利用现有沟渠修建截洪沟,将洪水集中导入外河。

2、分洪:对排洪不畅及过水断面不足的泄洪道采用扩大断面或分洪的办法,系统整治余家河及湾溪河等排洪通道。

3、蓄洪滞洪:在地形合适处修建蓄洪滞洪设施。

根据城区开发建设条件,结合城市景观和增加调蓄水面等要求,进一步研究在湾溪河老河道与燕山河交汇处新开挖人工湖方案。

4、水土保持:在丘陵山区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搞好植树造林,提高植被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并修建截水沟或鱼鳞坑,拦截山体径流。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的竖向标高溧阳城区地面高程差异较大,城区防洪除涝工程按照规划方案实施完成后,城市建设的竖向标高应按下述原则进行严格控制:1、外河防洪堤堤顶高程为7.50米,主要内河堤顶高程为6.50米。

2、城区主要交通道路和停车场地为6.00米,凡兼具防洪堤作用的道路为7.50米。

3、防洪控制圈内部建设用地中住宅和大中型工厂用地的室外地坪标高原则上不低于6.00米,局部低洼地区可通过填高地坪或增设小型抽排站进行单独保护的方式比较确定;对防洪控制圈内部分已建圩区以及控制圈以外独立圩区中建设用地的室外地坪标高,则根据圩内抽排能力及其调控水位等因素综合确定;包围圈以外高于设计洪水位的自排区域不低于7.00米。

4、凡在低洼地区新建、改建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室外地坪标高也应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如目前提高有困难,可先填高室内地坪,或采取其它工程措施。

第四章工程设施规划第十五条溧阳城市防洪按照规划格局实施后,其工程体系包括山洪防治工程、集中抽排区外围控制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内部除涝设施等。

第十六条山洪防治工程措施一、截洪排洪工程1、向阳渠撇洪沟向阳渠自西向东至湾溪河老河道处与燕山河上段河道对接,和燕山河工程一起为城南山丘区和湾溪河上游来水的截洪排洪工程之一,也是燕山河截取城西山洪的延伸工程。

目前,向阳渠自山岗头站至湾溪河长约1.3千米,断面底宽在3.0~4.0米,口宽7.0~8.0米,沟深2.0~2.5米。

拟对向阳渠进行整修,总长度1.1千米,拓浚整修后的撇洪沟底宽为5.0米,沟底高程4.0米,边坡1:2。

2、西郊公园河西郊公园河位于西山(鸡笼山)东侧山脚、奥体大道西侧,呈南北走向,部分利用现有沙河水库西干渠沟槽及周围沟、塘水面,其北端向西山北侧延伸,环山坡脚布置;南端在山岗头向南延伸,与向阳渠撇洪沟连接。

结合西郊景区的景观要求,规划将撇洪河道整治与景观水面合并设置,初拟西郊公园河底宽3米、底高程9.0米、边坡1:2,河口宽为10~15米;中部规划支流汇入西郊公园河,为确保水流顺畅并与体育公园布局相协调,将其设为环形河道,水系整体结构形成以西郊公园河为主干的枝状水系。

3、凤凰山撇洪沟凤凰山撇洪沟(香山路排洪渠)为城南片区主要山洪防治措施之一,规划自龙虎坝水库向南沿规划香山路西侧开挖,穿过规划龙江路后转向东,与龙江路平行布置,直至与茶亭河沟通,长约6.52千米。

规划沟底宽3.0~5.0米,边坡1:2。

4、刘家河刘家河为城南片区规划沿滨河路南侧、刘家村以北新开的一条东西向的山洪排泄骨干河道,西端在吴冶岭以南承接凤凰山撇洪沟,东端利用现有沟渠于郑家村以北、王家村以东入茶亭河,总长约3.67千米。

规划刘家河河底宽5米、底高程10米,河底坡降1:1000,河道边坡1:2。

5、余家河余家河位于建业路东侧,沿沙河水库西干渠南段布置,河道主要功能为排水,为配合城南片区的排水需要,部分为新开河道,向北沟通湾溪河,向南拉通茶亭河,新开河段长2.54千米,河道底宽为5.0米、底高程10米,边坡1:3,同时结合城南片区的景观建设兴建两岸护岸。

6、天目湖工业园内部排洪体系结合天目湖工业园开发建设,疏通内部排洪体系,开挖兴业路排洪渠、盛庄村排洪渠、溪缘路排洪渠、云眉路排洪渠、嵩山路排洪渠等,主要目的为汇集周边区域排水,加快山洪排泄。

河道整治规模需综合考虑,规划控制上口宽为15~20米。

7、燕山撇洪沟燕山撇洪沟位于燕山东侧,自燕山南路向南穿过宁杭城际铁路后,于拟建茶亭河节制闸南侧入茶亭河,长约3.1千米,拟结合燕山新区开发建设一并实施,规划控制上口宽度为10米。

8、西山河整治西山河为城西野猫山山体的截洪沟,环野猫山山脚,全长 3.25千米。

目前,西山河河底宽10米,两岸建有堤防,其中西岸堤防长1.5千米,堤顶高程6.5~7.0米,堤顶宽3.0米;东岸堤防长1.5千米,堤顶高程6.0~7.0米,堤顶宽3.0米。

规划对现有堤防统一加高加固至7.5米高程,并结合城区景观建设修建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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