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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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

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 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 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 性;(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 .内容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 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 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 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 .其^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和技术规2 .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 动.(3)规模合理编制单元面积一般以100〜1000公顷为宜,用地功能相对单一的地 区宜适当划大,用地功能相对混合的地区宜适当划小;城市新区宜适当划大,旧城区、城市中心区等宜适当划小;城市特色风貌区、风景园林、历 史街区等待定意图区的编制单元划分,应有利于保护和塑造城市特色(4)编码统一编制单元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统一的编码。

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3.2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不得超过附表2的规定。

3.3建筑基地面积不大于2公顷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在不超过建筑容量控制的前提下,区内各地块的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附表2的规定调整。

3.4建筑基地面积小于或等于2公顷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规划包括控规、详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

尚无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其建筑容量控制安附表2执行。

3.5附表2规定的指标中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的划分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3.6对未列入附表2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2中相应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3.7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的建筑基地X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4.1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防震、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4.2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筑用地的实际情况,多层及低层条式居住建筑(长度)24米)的间距符合下列规定:一、多层及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两建筑物之间的夹角<30度)时的间距:其间距在旧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9倍,新区不小于1.15倍。

不平行的建筑以最窄处为准(下同)。

二、多层及低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60度<两建筑物夹角<90度)的间距:不小于东南侧建筑高度的0.4---0.5倍,且最小值为9米。

黄石市下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黄石市下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汇报
七号地块
小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部分 现状解析 -骆军求 第二部分 背景研究 -叶强 王健 第三部分 规划对策 -程诗宇 张志润 涂雪芹 第四部分 方案设计 -王晓宇 彭婕 王润珏
汇报内容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现状解析 背景研究 规划对策 方案设计
第第一一部部分分
现状解析
方案设计
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规划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静 态 静 态
立体 静 态
静 态
方案设计
道路交通规划
公交站点
站点
下陆大道-秀品厂
下陆大道-纺机
下陆大道-省托路口 下陆大道5-下陆区人民4 政府
3
发展大道-程金山
发展大道-栗山寺
发展大道-十五冶四公司
发展大道-神牛路口
公交路线
6/7/11/21/269路 6/7/111/21/29 2 6/11/29 6/7/11/21/29 23 23 23 23
总体规划评价
(1)对该区域进行了较合理的发展定位与功能分区。 (2)一些大型服务设施的布局值得商榷(医院、体育中心)。 (3)铁路横穿中心商业区。 (4)对旧城更新改造的动力机制、改造时序缺乏深入研究。
第三部分
规划对策
规划目标 规划策略 人口规模预测 土地资源供给分析
规划对策
规划目标
(4)综合配套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快城区公园建设,提供日常休闲娱乐场地。
规划对策
规划策略
土地利用
(1)合理置换工业用地,进行老工业基地搬迁;建设商业服务业用 地(如创意文化走廊、中心商务区等)
(2)完善下陆区道路系统,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标准。 (3)增加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降低工业园区污染。 (4)改造居住用地及简陋危房(如“省拖片棚户区*”),提高住宅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规划所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

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导则

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技术导则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 06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导则制定背景及依据第二条导则生效日期、执行主体与解释权第三条黄石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第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第二章名词解释第五条色彩三属性与色调第六条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划分第七条建筑色彩调和法则第八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十大方针第九条黄石市城市标识色第十条城市色彩主旋律第十一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划分第十二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控制体系第十三条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控制与分段控制第三章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具体应用第十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控制层次与实施步骤第十五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建议第十六条各色谱色彩与实际建筑涂料、建材色彩间对应统一标准与实操方法第四章相关色彩规划控制与引导第十七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底部色彩控制第十八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第十九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与分段控制及引导第二十条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第二十一条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第二十二条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第二十三条构筑物色彩控制第二十四条街具小品色彩控制第二十五条地面铺装色彩控制第二十六条新兴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附图一黄石市总体规划图附图二城市色彩总谱附图三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比例与配色调和法则附图四黄石市城市色彩八大分区图附图五色彩控制体系——清、厚、史、新附图六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清、厚附图七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史、新附图八色彩控制体系——雅、产、港、田附图九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雅、产附图十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港、田附图十一街具小品色彩规划示意图黄石市城市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塑造统一有序、特色鲜明、山水交融、新兴时尚,兼具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印象的黄石,根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至2020年)》(2015年修订),结合城市各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控制要素

城市设计导则控制要素
色的现代滨湖居住区,形成独特的水乡都市意境,打造一个特色化、品质化、高尚 化的社区。
地块编号
0207-01 0207-02 0207-03 0207-04 0207-05 0207-06 0207-07 0207-08 0207-09 0207-10 0207-11 0207-12 0207-13 0207-14 0207-15 0207-16 0207-17
1.重点界面天际线控制指引 2.建筑体量控制指引 3.重要断面控制指引 4.城市与自然空间边界控制指引 5.地块开放方式控制指引 6.内部水体空间控制指引
比例尺 控制单元位置
图例
1.用地功能控制引导 (1). 本区位于墨水湖西南部、杨泗港快速通道以北,用地规模约为99.76公顷。 (2). 本片区的功能构成主要包括二类居住,特色商业和滨水文化用地。 (3). 本区应依托墨水湖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整合周边地区发展优势,打造具有武汉特
限高
15 15 15 24 24 24 24 30 45 45 45 24 45 30 60 60 60
绿地率
35% 35% 35% 35% 35% 35% 35% 30% 30% 30% 30% 30% 30% 20% 30% 30% 30%
配套设施
备注
兼容性
2.交通组织控制指引 (1). 道路功能控制引导
住宅主要使用涂料、面砖 整体风格体现武汉特色、墨水湖周边体现水景风情 环墨水湖设置统一标示系统,商住用地设置统一广告 滨湖绿地内、居住区内部的景观设施保持形象统一 沿墨水湖进行灯光照明布置
5.其他控制指引 (1). 本片区主要体现沿路的景观性、沿湖的开敞性、沿水渠的趣味性。 (2). 若本片区进行整体开发,商业设施的布局宜沿湖、总港走廊布置,并形成一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7〕36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7〕36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7〕36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7日黄石市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承载力、提高城市品位,全面提升黄石老城区(黄石港、西塞山、下陆、铁山所辖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决定”的精神,加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简称“城市双修”),结合黄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通过3年时间实施六大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实现五大目标:一是通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和停车设施补缺工程,实现城市骨干路网和微循环的有机结合,基本解决老城区“三难”(行车难、停车难、行路难)问题;二是通过实施市政公用及环卫设施配套工程,实现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基本要求,提高老城区防洪减灾能力;三是通过实施公共绿地与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城区居民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基本满足居民的生活与休闲需要;四是通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实现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布局合理、配套齐全,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五是通过实施居住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完善配套设施,解决老城区“脏、乱、差”问题,打造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方便、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实现“幸福黄石”。

城市设计技术导则

城市设计技术导则

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城市设计技术导则:打造美好城市的指南》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拼图,每一块都有着独特的形状和色彩。

而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就像是这个拼图的说明书,告诉我们如何把这些碎片拼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城市的道路,就像是城市的经脉。

道路的规划不能随心所欲。

要考虑到人们的出行需求,是像毛细血管一样的小巷子,方便居民在邻里之间穿梭,还是像大动脉一样的主干道,承担着大量的车流量。

宽度得合适,太窄了容易堵车,就像血管堵塞一样难受,车辆和行人都走不动;太宽了又浪费土地资源。

而且道路的走向也有讲究,要尽可能地方便人们到达想去的地方,不能让大家像走迷宫一样在城市里绕来绕去。

城市里的建筑,就像是拼图里的大块图案。

它们的高度、风格、颜色都得协调。

不能这边是古色古香的传统建筑,那边突然冒出来一个奇形怪状、色彩斑斓的现代建筑,就像在一幅古典水墨画里突然画了个外星生物,看起来特别突兀。

建筑的高度也得有个规划,要是都盖得高高的,像一个个巨人挤在一起,阳光都很难照到地面,住在下面的人会感觉很压抑。

建筑之间还得留出合适的间距,就像人与人之间要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一样,这样既保证通风,又能有一定的公共空间。

城市的公共空间,那可是城市的活力源泉。

公园、广场这些地方,就像是城市的客厅。

得设计得舒适宜人,有绿树成荫的地方供人们乘凉休息,有宽敞的场地让孩子们玩耍,有干净的长椅让老人们坐着聊天。

不能把广场设计得光秃秃的,只放几块大石头,那可没人愿意去。

就像家里的客厅,如果没有沙发、电视这些让人舒服的东西,谁会想在那里待着呢?而且公共空间的分布也很重要,不能都集中在一个地方,要像星星一样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让不同区域的居民都能方便地享受到。

再说城市的绿化,那是城市的绿肺。

绿树、花草就像城市的化妆师,把城市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绿化不能只是简单地种几棵树就行了,要形成一个系统。

就像一个人的穿着打扮,要搭配得当。

有高大的乔木,就像撑着大伞,下面搭配低矮的灌木和花草,这样层次分明。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城市色彩规划考核试卷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城市色彩规划考核试卷
A.建筑
B.道路
C.广场
D.公共艺术
20.城市色彩规划中,以下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实施后评价?()
A.规划目标达成情况
B.公众满意度
C.环境影响
D.经济效益
(请注意,以上试题内容仅为示例,实际考试内容可能有所不同。)
三、填空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到题目空白处)
1.城市色彩规划的核心内容是规划和设计城市的______、______和______。
3.城市色彩规划只关注城市的美观,无需考虑环境效益。()
4.在城市色彩规划中,所有建筑物的色彩应当统一规划,不得有个性化设计。()
5.城市色彩规划的实施只需要政府部门的参与,无需考虑公众意见。()
6.城市色彩规划应当结合城市的自然环境、文化特色和功能需求来进行。(√)
7.城市色彩规划中,色彩的运用可以随心所欲,无需考虑色彩心理学原理。()
3.城市色彩规划应选择环保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如使用反射率低的色彩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实现生态保护目标。
4.实施中可能遇到技术、资金、政策等挑战,需加强跨部门协作,提高公众参与度,制定长期可行的规划策略。
()()()
6.城市色彩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______和______的结合。
()()
7.城市色彩规划的评价指标包括______、______和______。
()()()
8.城市色彩规划的公众参与可以通过______、______和______等方式进行。
()()()
9.城市色彩规划中,建筑色彩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______、______和______。
1. A
2. D
3. A
4. D
5. C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引导——之色彩引导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引导——之色彩引导

建筑 色彩 综合 分析 组 合类 型
控 制
谐, 避免一些社会问题出现。色彩 引导所要进行 的就是针对
单个地块所处 的位 置 , 合理地控 制色 彩的使 用 , 在不束 缚建 筑性格表达 的同时起 到烘托城市特色的作用 。
52 现存 控 规 中城 市设 计 色彩 引导 方 面 的 问题 .
和 协 调 。这 五 点之 中 首 要 的 建 议 就 是 “ 是 一 件 艺 术 品 , 它 能
建造年代 不同而形成几种色调 的城市色彩 。
5 6 色彩 分 区的 原 因 .
人们 因年龄 、 阅历 、 素养 以及 心情 因素 的不 同对 色彩 的 需要也有 所不同 , 色彩看 似有 很多 不确定 因素 参杂 其 中, 但 是宏 观地 看这个问题 , 应该 只是 问题 的次要 矛盾 , 这 而什 么 才是 主要 矛盾的 呢?本 文认 为 色彩 的功能 效益 和社会效 益 才是其主要 矛盾 , 而要 解决 或者 说 只是 缓 和这 个 主要 矛 然
3 3 微 观 层 面 .
总代号
适用地段环境
分类
代 号
A1
色调控制要求


灰、 白
微 观 层 面 的城 市 设 计 引导 包 括 具 体 的 空 间序 列 组 织 、 建 筑 群 体 形 态 组 织 以 及 环 境 景 观 布 置 。 这 个 层 次 的设 计 引 导

盾 , 彩 分 区 即成 了一 把 钥 匙 。 色
57 . 色彩 分 区的 依 据
丰富环境 ” 。借鉴与控规 的色彩 引导 中来 , 为色 彩引 导的 认
标 准 之 一 应 为 艺 术 性 。
53 2 可 识 别 性 ..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送审稿)二0一七年四月黄石市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是指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和铁山区四个行政辖区在〈〈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城市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区域。

该区域是城市及其规划区与农村地区的连接部位,是城乡之间各种社会、经济等要素快速转换,非农业活动与农业活动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特殊区域,是维护中心城区绿色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地带。

随着黄石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以及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进程加快,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更加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黄石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土地利用方针政策,依据〈〈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本规划确定了至2020年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方案,提出了土地利用政策措施,明确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是规划期内指导城郊结合部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和其他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涉及城郊结合部的,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范围 (1)第二节规划依据 (1)第三节规划指导思想 (2)第四节规划原则 (3)第五节规划期限 (4)第二章现状与形势 (5)第一节区域概况 (5)第二节规划基础数据 (6)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7)第三章规划目标 (10)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10)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0)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1)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13)第一节协调土地利用结构 (13)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14)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7)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7)第二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18)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20)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20)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第三节合理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 (24)第七章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保护 (29)第一节优先保障生态屏障用地 (29)第二节积极支持环保设施建设用地 (29)第三节大力推进土地生态重点工程建设 (30)第八章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2)第一节土地整治 (32)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2)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4)第一节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34)第二节各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36)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0)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控制 (40)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 (40)第十一'章规戈U实施保障折告施 (42)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42)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43)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44)第四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44)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45)第六节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察巡查 (46)第十二章附则 (47)附表1 — 10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范围黄石市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范围,包括市城区行政辖区在〈〈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用地规划范围以外的土地区域,涉及黄石港区的江北管理区,西塞山区的河口镇、西塞山街道办事处、西塞山城区,下陆区的新下陆街道办事处、东方山风景区,铁山区的铁山城区、鹿獐山街道办事处等2个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1个管理区,1个建制镇,1个风景区。

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一景观风貌区控制城市风貌区划分为老城商业风貌区、新城行政文化景观风貌区、现代产业景观风貌区、综合景观风貌区、居住景观风貌区等几类进行控制.◆老城商业风貌区主要指南山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及其周边地区.导则1:以商业服务为主要导功能的区域,控制开发建设密度,鼓励用地的复合利用,要创造好的步行环境和宜人的商业活动空间.导则2:建筑风格可有对比变化,建筑色彩可采用相对明快的色系,不必强调统一,但在色调上应有一定的协调或对比关系,营造出充满活力的商业氛围.建议在建设前对整个建筑群深入细致的空间环境设计,以保证空间环境品质.导则3:应结合龙河与其两侧绿化形成公共活动空间.公共空间的设置要将绿地和活动广场相结合,成为购物、休闲、游乐于一体的开放空间.导则4:倡导立体开发,混合利用.可利用绿化、广场建设地下停车场及地下购物中心.◆行政文化景观风貌区导则1:行政办公和商务办公建筑应形成宏伟严整与开放的布局;以整体性和个性相统一,形成城市的象征和标志.导则2:文化建筑以广场为依托,建筑采用规则式布局,在统一中有变化,彰显个性,突出地方文化特色.◆现代产业景观风貌区主要指沿龙河北路两侧、青山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周边地区.导则1:要充分体现现代产业建筑的特色,强调技术美,现代感,建筑尺度不宜出现过高和超大体量.导则2:建筑应后退道路相应的距离,以保证形成围合的开放或半开放的公共空间,作为人群休息、交通的场所.◆综合景观风貌区导则1:公共建筑成组成群设置,建议建筑采用较为一致的体量,突出标志性建筑的高度,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导则2:居住建筑以多层为主,低层为辅,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建筑形式宜采用坡屋顶,建筑色彩以浅色调为主◆居住景观风貌区主要指老城片区、新城片区、寻山片区内的各个居住区.导则1:鼓励沿人流量大的道路两侧用地复合利用,增添地区的活力,保持街道宜人的尺度.导则2:居住建筑以多层、小高层住宅为主,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导则3:建筑形式宜采用坡屋顶,建筑色彩以浅色调为主,也可以市场认同为准绳,在组团中保持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旅游度假景观风貌区主要指寻山片区临海的区域和新城片区、老城片区靠山的区域.导则1:规划居住建筑以低层为主,建筑体量不应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顺应地形,形成建筑与绿化穿插的景观效果.建筑形成应采用坡屋顶,建筑色彩以浅色调为主.导则2:规划公共建筑体量不宜太大,应留出视线通廊,重点地段应突出标志性建筑.二城市景观轴带控制主要由自然景观带和人文景观轴组成,自然景观带主要指沿龙河、崖头河、十里河、桑沟河景观带;人文景观轴主要指新城片区和寻山片区中心的两条南北向景观主轴线.◆龙河、崖头河、十里河、桑沟河景观带导则1:从营造景观角度保护水体,河道驳岸尽量保持自然、生态的形式;采用多样化的亲水断面设计.导则2:滨河地带要体现滨水公共空间的社会功能,以提升本区的环境质量和城市生活品质为主要目的;使滨河景观带不仅成为生态廊道、景观廊道,也成为城市公共活动的廊道.导则3:沿河建筑宜以点式为主,控制建筑密度,体现空间的通透性.限制单位建设用地破坏滨河岸线的连续性.导则4:尽量在河道沿线留出块状、条状的绿化用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导则5:在滨水岸边应重点安排绿化廊道连通周边区域的公共空间,并与步行系统相结合,保护与增强滨水地区与大环境绿化和城市主要开敞空间的联系.◆人文景观轴线导则1:结合中轴线两侧不同性质的建筑组织绿化、广场,创造出既有一定气势又符合步行者尺度的序列空间环境,以保证中轴线形式与功能的完美统一.导则2:寻山中轴线中心为中央绿带,贯穿轴线南北,是一连续的步行空间,将办公、文化、商业等串联在一起,突出了轴线空间,形成良好的视觉景观.导则3:寻山中轴线南段结合水系的引入,不但突出了地域特色,也有效的缓和城市气候.三城市节点、标志性地区控制◆重要的城市景观节点主要指龙河北路与将军北路交叉口、青山路与南山路交叉口、东方广场周边地段、青山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寻山片区中轴线周边地段.导则1:规划应注重城市景观节点的外部空间设计和引导,提高开放空间的共享性和景观多样性.导则2:对于进出本区的重要道路,主要是将军西路、寻山路、北外环路,在进入区域应作地标处理,入口节点应具有明显的标识性和景观特征,应当注重绿化和景观的处理.导则3:节点周边的建筑要简洁大方,城市设计要考虑通过式快速景线的组织,注意建筑高度的控制.导则4:主要道路和河道转折处是重要的节点地区,应重点打造环境景观,以建立独特的标识和风貌.◆标志性地区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周边地区导则1:城市标志性景观不仅是建筑景观特定意义的建筑如文化建筑开放空间以及开放空间与建筑空间形成的公共空间如中轴线,也可以成为城市的标志.导则2:标志性地区如东方广场应有良好的观赏视角,和周边环境的烘托.导则3:在视线开敞区,特别是河流沿线项目,必须考虑观赏水岸景色可视范围的变化.四公共空间与开敞空间控制◆城市广场、公园、街头绿地控制导则1:通过带状、片状和点状绿地构成网状绿地空间,保障居民步行300米即可抵达一处公共绿地.◆层次丰富、安全、宜人的步行环境导则1:注重竖向绿化环境的塑造,打造林荫步行环境.林荫步道是城市空间中交通、餐饮及购物等商业功能的完美组合.导则2:步行交通应保持连续,并要考虑对使用者的关心,主要道路上的步行系统应采用无障碍设计.导则3:行道应有足够宽度,街道拓宽应避免压缩人行道,要使街道在改造后人行的环境更舒适.导则4:水边散步道设置小咖啡馆等场所,增加生活气息.◆街道风格与特征控制导则1:青山路是本区重点打造的东西向城市发展轴和景观轴,作为贯穿城市东西的主要干道,在青山路两侧又集中了荣成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因此要强调线型景观空间与节点塑造相结合的做法,在重要节点处加强景观处理.导则2:中轴线两侧道路,即府东路与府西路,应与两侧用地的气氛相适应,宜设置较多的停留和休息空间,设施应尽可能隐蔽于绿化空间中,地面铺装和变化不宜过大,并具有导向性,与广场铺装有良好衔接.导则3:生活性景观道路,强调人性化的细部设计,具体体现在景观小品,人性化步行道和供行人休息的停留的公共设施等方面.导则4:商业景观道路应适合现代化商业服务功能,体现繁华的都市气氛,人行道同购物空间分开设置,保障人行道行人通过流畅,购物空间应方便行人观光购物,宜设置专门休息带.导则5:清晰的公共指示系统,在大型的公共建筑、公共活动区和目的地都应有方向指示、城市地图指示、位置指示和公共厕所指示等.◆本区及周边大环境的绿化建设导则1:突出大尺度的开敞空间,提升本区整体形象和环境,加强本区及周边大环境的绿化建设,利用山体、河流,滨水地段等自然条件形成片区的绿色大背景.导则2:在本区周围营造两个大尺度的自然开敞空间,即北部山体大环境绿化和东南部滨海公园.导则3:在区内营造两个大尺度的分割绿带,即三个片区之间的分割绿带.导则4:增强大尺度开敞空间的可亲近度,便于市民亲山、亲水、亲绿、亲近自然.导则5:山体与河流是本区重要的生态系统,也是城市重要的景观节点,应进行严格控制,通过保护和开发增加其观赏性、可达性、公共性与开放性导则6:绿化分割带是本区重要的生态景观廊道,应加以严格保护,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宜分段处理,赋予不同的主题功能,鼓励提升可达性和生态化的岸线处理形式.五建筑导引◆重要建筑群设计引导导则1: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建筑群是本区的重点建筑群.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建筑采用大方、简洁的处理手法,形成庄重、严肃的气氛.建筑造型结实稳重,给人以坚实可靠的感觉.导则2:商业建筑群是本区中最具活力和人气的区域.建筑群的组织应充满韵律感,富于活力.导则3:文化娱乐建筑是公共活动的场所,也是特色和个性的重要体现场所,设计以科技、现代为主题,通过建筑的外形、色彩、建材等方面的变化来体现这一特色.◆建筑实体设计引导导则1:对设于开放空间东、西、南向的建筑,应通过日照分析限制其高度和体量,减少建筑对开放空间使用效果的影响.导则2:在绿地广场周围的建筑,装饰性要加强,统一建筑细部的处理,包括裙房高度、层高、色彩等方面.导则3:重要的城市景观轴和与城市开敞空间有呼应关系的地段,应控制建筑退界,增强城市肌理.导则4:一般的生活性街道沿线,应尽量缩小建筑的体量.导则5:控制建筑的第一层空间轮廓.完善近人尺度的街道环境,增添街道的活力和趣味性.导则6:提倡建筑形式与使用功能的结合.鼓励建筑形式的创新,但不应违反基本的视觉审美标准,如均衡、稳定、比例等.导则7:广告设置:高层建筑广告高度不超过裙层墙面且低于24米,离地高度不得小于4.5米,多层建筑广告高度不超过建筑顶层窗台且低于24米,离地高度不应小于4.5米,低层建筑广告高度不超过建筑顶层窗台,离地不宜小于4.5米.。

控规城市设计导则

控规城市设计导则

控规城市设计导则:
控规城市设计导则包括以下方面:
1.城市设计导则应与控规编制同步,以指导性和约束性两种形式对地块进行控制。

2.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空间形态、公共空间、交通组织、视线通廊、建筑界面、景观风
貌等的控制要求。

3.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控制要求。

4.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灾设施等的配建要求。

5.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交通出入口方向、停车位数量等的交通组织要求。

6.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立面、屋顶形式等的建筑风貌要求。

7.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视线通廊的控制要求,包括视廊宽度、视廊内建筑高度等。

8.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包括景观节点、景观轴线、景观视廊、景
观视域等。

9.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开放空间的控制要求,包括开放空间的位置、面积、形式等。

10.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公共设施的控制要求,包括公共设施的类型、规模、位置等。

11.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市政基础设施的控制要求,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等设施
的配建要求。

12.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提出对地块安全防灾设施的控制要求,包括消防、人防等设施的配建要求。

黄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

黄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

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本)报审稿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试行本)报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章建筑容量第五章建筑间距第六章建筑退让和高度控制第七章公共设施第八章城市风貌、绿地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第九章道路交通工程第十章市政工程第十一章综合防灾规划第十二章管线综合工程第十三章附则、其它附录A建筑间距的计算B建筑高度的计算C容积率计算规定D干道交叉口建筑红线退让范围(示意)E名称解释F本规定用词说明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试行本)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以下简称为《规定》。

第1.2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大冶市、阳新县城市规划区可以参照执行。

第1.3条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第1.4条规划编制管理中使用的勘察测量资料必须采用国家统一85高程系统和黄石统一座标系统。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第2.1条本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包括法定规划和非法定规划两个系列。

法定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非法定规划包括概念规划、城市设计、基础研究等。

城市设计的编制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层次,充分体现城市风貌特色,法定规划应合理吸收并体现城市设计的成果思想。

第2.2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城市色彩规划控制

城市色彩规划控制

4 合理定位、分区规划
应通过详尽的调查,对城市色彩形成的历史、城市文 化发展过程、经济技术特点、城市总体规划定性及典型建筑 群体进行准确复合,挖掘出各时期的代表色和相关发展主流, 在此基础上对色彩进行合理的定位,并根据定位进行分区规 划,对大中城市尤其如此,因为在上百平方公里的面积上不 能只有一种或几种方式色彩定位。
2色彩弱化现象
问卷调查还显示,由于会展中心热和科技文化中心热的 带动,全国各地兴建了大批以高技派风格为主的大型公共建 筑,许多人对自己城市中的这些建筑欣赏有嘉的同时,却对 色彩填写了蓝、灰或什么都写不出,这其中显而易见的道理 是,随着现代建筑技术和高新技术材料的发展,现代技术方 法和理念支撑着我们的世界,虽然我们在文化上仍在努力坚 持本土的特色,但在时代之风吹拂下,城市建筑色彩存在着 逐步弱化的现象。
1 现状分析(二)
但是,近几十年的城市发展和飞速建设,在局部地区从 不同程度上破坏了原有和谐的城市色彩,削弱了色彩特征。 某些地区色彩杂乱无章,缺乏统一,一些建筑设计只为标新 立异,不考虑周围环境,采用高饱和度颜色或超低明度颜色 作为主体色,与周围建筑及环境很难协调。同时,不同时期 和不同风格的建筑群中穿插色彩与造型较为突出的新建筑, 破坏了原有建筑群浑然一体的风格,对城市形象造成了负面 影响。另一方面,在某些地区,如一些工业区及旧居住区, 建筑色彩单调呆板,墙面色彩褪色严重,整体环境缺乏生气。 因此,完善和规范哈尔滨城市色彩体系是城市形象 设计面临的迫切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如何把色彩有序地组 织到城市中去,形成独特和谐的城市色调是进行色彩规划的 最根本问题。只有制定出相应的长远景观及建筑色彩规划, 并在统一整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安排局部景观及建筑色彩, 才能使城市色彩富有层次与韵律,使城市更具整体美感。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11]10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11]10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11〕10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黄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黄石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第一章现实基础黄石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湖北省东南部,东北临长江与黄冈市的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隔江相望,北接鄂州市,西靠武汉市,西南与咸宁市、通山县为邻,东南与江西省武宁县、瑞昌县接壤。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在未来10年的发展中,需要紧抓机遇、发挥优势,开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新篇章。

第一节发展现状(一)黄石处于工业化中期加速发展阶段。

2009年,黄石人均GDP达到24640元,第二产业比重达到52.55%,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已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加速发展阶段,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将是主要的发展任务。

(二)经济实力在全国获批的资源枯竭城市中位居前列。

2008年,黄石市的GDP总量在全国获批的17个地级市资源枯竭城市中仅次于枣庄、焦作、盘锦和抚顺,居第5位,地均GDP仅次于盘锦、铜陵和枣庄,居第4位,具有较好的转型发展基础。

(三)综合经济实力居于全省第一方阵。

2009年,黄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269.4亿元,总量居湖北省第4位,实际利用外资居全省第2位,外贸出口居全省第3位。

(四)在鄂东、赣北和皖南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城市风貌控制导则

城市风貌控制导则

城市风貌控制导则
城市风貌控制导则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原则,制定出的一系列指导城市建设的准则和标准。

这些准则和标准包括建筑高度、建筑样式、色彩搭配、景观设计等方面。

城市风貌控制导则的目的是保证城市建设的整体性、美观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建立城市风貌控制导则,可以有效地规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同时,城市风貌控制导则也可以引导城市发展朝着环保、节能、低碳的方向发展,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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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黄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试行本)报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章建筑容量第五章建筑间距与退让第六章公共设施第七章城市绿地、景观和文化保护规划第八章道路交通工程第九章市政工程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第十一章管线综合工程第十二章附则、其它附录A建筑间距的计算B建筑高度的计算C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D沿路一般建筑高度控制E居住建筑间距图示F干道交叉口建筑红线退让范围(示意)G名称解释H本标准用词说明黄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试行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以下简称为《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开发区、城市托管区、城市共建区、工业园区各项建设工程。

大冶市、阳新县城市规划区可以参照执行。

其他区域参照国家、省市相应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中有关具体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指导详细规划的编制。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规划编制管理中使用的勘察测量资料必须采用国家统一高程系统和黄石统一座标系统。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包括法定规划和非法定规划两个系列。

法定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非法定规划包括概念规划、基础研究等。

城市设计的编制应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层次,法定规划应体现城市设计的原则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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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控制技术导则黄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 06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导则制定背景及依据第二条导则生效日期、执行主体与解释权第三条黄石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第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第二章名词解释第五条色彩三属性与色调第六条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划分第七条建筑色彩调和法则第八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十大方针第九条黄石市城市标识色第十条城市色彩主旋律第十一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划分第十二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控制体系第十三条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控制与分段控制第三章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具体应用第十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控制层次与实施步骤第十五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建议第十六条各色谱色彩与实际建筑涂料、建材色彩间对应统一标准与实操方法第四章相关色彩规划控制与引导第十七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底部色彩控制第十八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第十九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与分段控制及引导第二十条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管控第二十一条建筑外立面玻璃与金属色彩控制第二十二条沿街建筑与街区内部建筑色彩控制第二十三条构筑物色彩控制第二十四条街具小品色彩控制第二十五条地面铺装色彩控制第二十六条新兴建筑材料的色彩控制附图一黄石市总体规划图附图二城市色彩总谱附图三黄石市建筑外立面色彩比例与配色调和法则附图四黄石市城市色彩八大分区图附图五色彩控制体系——清、厚、史、新附图六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清、厚附图七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史、新附图八色彩控制体系——雅、产、港、田附图九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雅、产附图十城市色彩分区色谱选取范围——港、田附图十一街具小品色彩规划示意图黄石市城市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塑造统一有序、特色鲜明、山水交融、新兴时尚,兼具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印象的黄石,根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至2020年)》(2015年修订),结合城市各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是《湖北黄石城市风貌色彩规划》的技术管理依据。

《导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本实施主体与解释权归属黄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黄石市城市色彩规划总体目标1.贯彻黄石市“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以及“把黄石市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向东发展的交通枢纽与战略平台,鄂东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历史悠久的矿冶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的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创建和谐、统一、有序的黄石市视觉形象景观。

2.专业挖掘、科学定位黄石历史传统文化色脉,并加以时代化与国际化的创新运用与推广,塑造城市代表性地域特色景观,品牌化、差异化城市形象。

3.创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工具,实现城市建筑色彩从设计、审批到施工的理性化、统一化、数值化科学管控,确保城市建筑色彩景观的合理建设与持续发展。

4.以成就黄石市城市价值链中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充分提升城市魅力指数为实际目标,构建鄂东区域核心城市所须具有的高端品位与魅力景观。

第四条本规划适用范围包括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的全部;大冶市金山街道托管部分、汪仁镇的全部;阳新县韦源口镇、大王镇、太子镇全部。

第二章名词解释第五条色彩三属性与色调1.色彩三属性包括色相、明度、艳度。

2. 色相:指颜色的相貌。

即色彩呈现出的红色、蓝色等模样。

国际通用的蒙塞尔色彩体系中将色相分为10个:R(红)、YR(橙)、Y(黄)、GY(黄绿)、G(绿)、BG(蓝绿)、B(蓝)、PB(蓝紫)、P(紫)、RP(紫红)。

这10色相每个都被均匀地分成10等分,共计100色相。

3. 明度:指色彩明暗程度。

即色彩是明亮还是暗淡。

蒙塞尔色彩体系中的明度分为10个等级。

从0到10,数值越高,色彩越明亮。

4. 艳度:指色彩鲜艳程度。

即色彩是鲜艳还是浑浊。

艳度数值越大色彩越鲜艳。

5. 色调:指色彩的调子,是明度与艳度的混合概念,即二者予人的综合印象。

色调划分为纯色调、清色调和中间色调。

纯色调属鲜艳色调。

清色调是在纯色中加入白色或黑色得到的,分为明清色调(如淡、浅、明亮色调)和暗清色调(如深、暗、暗灰色调)。

中间色是在纯色中加入灰色得到的(如色调图中的浊、浅灰、强烈等色调)。

第六条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类型与比例划分(详见附图三)主色调:决定建筑印象基调的色彩,一般占建筑物各方向外立面面积70%以上(包括70%)。

辅色调:烘托建筑外观的色彩,一般占建筑各方向外立面面积20%以内(包括20%)。

点缀色:点缀建筑外观的色彩,一般占建筑各方向外立面面积10%以内(包括10%)。

第七条建筑色彩调和法则建筑色彩调和法则分三种:色相调和法、类似色相调和法与色调调和法。

法则具体应用(详见表1与附图三)。

表1第八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方针该八大方针是根据对黄石市城市色彩现状的专业调查结果与分析总结出的用色问题制定的,是指导黄石市色彩规划管控工作的基本原则。

通过结合城市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该八大方针,能够建设出统一有序又特色鲜明的现代化都市景观。

八大方针具体详见表2。

表2第九条黄石市城市标识色黄石城市标识色有灰色、白色、红色、绿色和黄色五种。

主要通过城市历史色彩、自然环境色彩、自然资源色彩这三个方面提取黄石城市标识色。

每种标识色均由多种要素综合考虑进行提取。

灰色来自:乡土建筑,近代工业建筑、现状用色。

白色来自:乡土建筑、现状建筑。

黄色来自:乡土建筑、荆楚官式建筑、矿石、当代豪宅。

红色来自:荆楚官式建筑、近代工业建筑、鄂东南的红土地。

绿色来自:黄石优美的自然环境。

第十条城市色彩主旋律对于城市色彩而言,特色鲜明的色彩主旋律至关重要。

主旋律有助于为城市建筑及街道、小品、公共设施提供一个基本线索。

从而为造就个性的色彩环境奠定基础。

白色、灰色、红色、黄色和绿色为黄石城市色彩原型色,进一步考量黄石城市文脉和地域特色,并结合现状用色特征以及当代审美趋势,规划确定黄石色彩主旋律为白色、灰色和黄色。

其中黄色,规划指向低彩度、低明度的黄灰。

第十一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划分依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结合黄石市各区域建设与发展定位、重点功能分布、自然景观风貌特征等综合因素,划分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区域。

区域包括“色彩重点管控区域”与“一般管控区域”。

一、重点管控区域(详见表3)主要依据区域自然景观风貌特征、功能定位、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区域内建筑的基调色倾向与景观营造风格,继而进行既注重统一又适度凸显变化的建筑色彩严格管控。

二、一般管控区域(详见表3)主要依据区域中建筑功能特征,确定建筑色彩印象与风格。

继而进行和谐有序的建筑色彩综合管控。

表3第十二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八大色彩分区每个分区均从“色彩总谱”中划定出专用于其控制范围内的建筑物外立面基调色、辅助色的可使用范围。

(详见表4与附图四~附图十)表4注:1.八大色彩分区应用区域图详见附图六。

2.八大色彩分区色彩选择范围详见附图。

第十三条建筑外立面色彩分部控制与分段控制1. 色彩分部控制:对能够展现建筑体型特征和须表明功能定位的门、窗、阳台、底部(基座)入口、隔栅、檐沟、墙裙、装饰性线条等构件实行色彩分部设计与涂装。

以清晰区分、展现建筑外立面线条造型、明确不同功能构件轮廓线条,同时起到丰富建筑外立面造型、塑造特色风格与彰显变化的作用。

2. 色彩分段控制:色彩分段控制是针对外立面造型缺乏足够变化、略显单调的建筑采用的色彩涂装与设计方式,分为横向分段控制与竖向分段控制。

①横向分段控制按建筑顶部、中部与底部(基座)实行色彩分段设计与涂装。

该方式适用于小高层及中高层建筑等高度在60M以下的建筑。

②竖向分段控制按建筑外立面纵向格局的不同特征,对体型外观相同的纵向部位实行统一涂装,使建筑外立面纵向部位特征区分明显,并展示出适度变化与独特风格。

该控制方式适用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等高度在60M以上(含60M)的建筑。

第三章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具体应用第十四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系统的控制层次与实施步骤一、控制层次:1.以“城市色彩总谱”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倡导性色谱,对于“黄石重点区域色彩管控”,倡导着重采用各重点区域相应色彩控制体系所界定的色彩作为建筑外立面色彩的规划管控首要标准。

2.以“城市色彩总谱”为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管控限定性色谱,城市内的所有建筑均应严格采用“城市色彩总谱”实行色彩规划管控,即建筑外立面的基调色、辅助色、点缀色均不应超过“城市色彩总谱”所界定的范围。

二、实施步骤:1.明确目标建筑所属区域、道路、功能类型、外观格局、建筑用材、建筑高度等要素。

2.确定与目标建筑所属的“八大色彩分区”,并由规划有关管理人员根据“倡导采用推荐色谱,严禁违反城市色彩总谱”的规划管控原则,指导相关单位对目标建筑的色彩设计、校色、涂装、修整、重涂等相关工作。

三、控制特例对于市内标志性建筑,如果为突出设计特色、或采用特殊材料进行建造则可适度放宽控制,但色彩的最高艳度必须控制在“城市色彩总谱”允许范围内。

第十五条黄石市建筑色彩规划实施建议本规划属新兴规划,为使相关规划管理人员、设计与施工人员能由简入繁、逐渐熟练地运用好本规划,特建议于规划实施初期,对各类建筑均采用“城市色彩总谱”作为建筑外立面色彩选取依据,以便相关人员能够快捷、方便、准确地选取出适合的色彩。

待相关人员等能熟练掌握色彩规划专业技能、形成足够的色彩审美认知并积累足够规划管控经验后,再适当增大色彩选取范围(但不宜与城市色彩总谱差别太大),提高设计人员的自由度。

但对于已经掌握足够色彩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员,则可对规划管控允许范围内的目标建筑,可适当增大色彩选取范围进行建筑外立面色彩选取、设计或管控。

第十六条各色谱色彩与实际建筑涂料、建材色彩间对应统一标准与实操方法本导则所述各色谱中的色彩均采用国际通用蒙塞尔色彩体系进行表示。

为便于本规划的有据有效实施,在申报建筑色彩设计阶段,建设单位须提供具蒙塞尔色值编号的设计方案说明与图样。

若建设单位在设计方案中采用的特定产品因特殊原因无法准确提供蒙塞尔色值(如大理石因晶体颗粒众多而使色相超过一种),则应首先严格按照“城市色彩总谱”要求控制该建材艳度,同时以该建材的主体色彩印象(在正常光照情况下,正对该建材样板5M视距下所获得的平均色彩印象)作为其蒙塞尔色值。

第四章相关色彩规划控制与引导第十七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底部色彩控制建筑底部指建筑物底层部位。

其色彩(基座色与强调色)管控规定详见表5。

表5注:计算建筑外立面面积比时基座色计入基调色中计算。

第十八条黄石市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色彩连续性控制1.相同道路两厢建筑外立面基调色采用同色系或相近色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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