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3.20•【文号】国土资发[2001]79号•【施行日期】2001.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做好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国土资源部二00一年三月二十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年--2015年)目录前言一、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三、总体部署四、主要任务五、主要措施前言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造成的危害。
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990年2月,地矿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印发了地矿部组织编制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实施10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1998年机构改革,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
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规划任务的基础上,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
一、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一)地质灾害现状我国致灾地质作用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围占国土面积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余府办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31日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余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23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8起,其中崩塌2起、滑坡8起、地面塌陷8起,直接经济损失44.4万元,潜在经济损失1350.5万元。
与2022年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增加63.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4.8%。
全市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件。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一)汛期降水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主汛期全市平均降水量偏多1-2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明显降水集中期,且发生中等强度以上洪涝或内涝风险较高,强雷电、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及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偏多。
多雨时段或降水集中期大致出现在3月下旬后期至4月上旬,5月中旬中期至下旬初,6月上旬末至中旬初,6月中旬后期至下旬前期及7月上旬中后期。
主汛期结束期略偏迟,在7月上旬后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24年我市地质灾害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于常年,预测如下:1.分宜镇—洋江镇—高岚乡—洞村乡、钤山镇—凤凰湾办事处、欧里镇—下村镇中部、九龙山乡—良山镇南部等崩塌、滑坡、泥石流(以下简称“崩滑流”)高、中易发区,是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9•【字号】乌政发[2003]76号•【施行日期】200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乌政发[2003]76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经2003年8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2003年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乌鲁木齐市地处天山北麓,三面环山,地形地貌条件复杂,褶皱发育,新构造活动强烈,岩性变化大,地质环境复杂,加之强烈的人类经济活动,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共计158处,其中地面塌陷102处,崩塌20处,滑坡13处,泥石流23处。
随着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增强和气象因素、地质活动的影响,加剧了地质环境的破坏,灾害隐患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近几年,共发生地质灾害41起,死亡37人,直接经济损失2519.5万元,间接损失和社会影响更大。
一、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一)地面塌陷区:包括六道湾—芦草沟、红光山一带、西山地区、后峡盆地、二十里店北、东沟乡和艾维尔沟地区等;(二)216国道后峡公路段、艾维尔沟、阿拉沟、后沟312国道、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等地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重点防范区;(三)黑甲山山体滑坡、黑山头悬石及红山虎头峰悬石。
二、防灾预防措施(一)避让方案就我市大多数地质灾害而言,可采取避让方案。
对煤田采空区、地面塌陷区,要禁止人员、车辆等进入,对崩塌、滑坡的坡脚地带、泥石流沟口地带,要进行搬迁,减少损失。
(二)治理方案对不宜采用避让方案的地质灾害,应采取治理方案。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04.03
•【文号】自然资发〔2024〕66号
•【施行日期】2024.04.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有关司局:
《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然资源部
2024年4月3日附件: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2•【字号】苏政办发[2011]163号•【施行日期】201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一)加强调查评价。
以县(市、区)为单元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重点提高连云港、徐州、南京、镇江等低山丘陵地区的调查工作程度,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军民设施、大中型水库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
(省国土资源厅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做好大中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二)强化重点勘查。
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要组织力量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重大隐患点勘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制定落实重大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三)开展动态巡查。
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肥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有关单位:《肥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7日肥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和地质灾害现状、汛期气象状况,预测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6月下旬至9月下旬。
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为煤矿区(地面塌陷)、潮泉镇孤山(裂缝、滑坡)、中部山区(崩塌)、北部山区(泥石流)以及多年采石坑、地下砂坑和采挖粘土形成的高大陡坡。
当汛期降水达到一定程度时,极易诱发以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风化残坡、煤矿区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如果汛期降雨强度很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可能发生。
二、隐患分布1.煤田地质灾害。
主要表现为采煤活动引起的地面塌陷、房屋斑裂及耕地绝产、道路和水利设施遭到破坏。
老城街道、湖屯镇、石横镇为矿区采空地面变形塌陷的重点镇街。
2.中部山区崩塌地质灾害。
涉及的镇街主要有仪阳街道、安站镇、桃园镇和孙伯镇,主要危害隐患点有:仪阳街道沙沟峪村、马廊老村、黄石崖村,安临站镇北虎村,桃园镇拔头村,孙伯镇老树峪村等。
3.北部山区泥石流地质灾害。
主要危害隐患点有:潮泉镇箱子庄村、辘轳道村、斜峪村,老城街道张花峪村等。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4.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地质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4月22日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21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98起(其中灾情167起、险情31起),包括滑坡150起、崩塌39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7起,直接经济损失632.12万元,无人员伤亡。
与2020年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44.07%和57.61%。
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应对,通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临灾避让等措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0起,避免人员伤亡60人。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一)降水趋势预测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主汛期(4-6月)全省平均降水量略偏少,为600~700毫米(多年均值746毫米),局部可超过1000毫米;有降水集中期;强雷电、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同期偏多。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5.13•【字号】甘资规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自然资源局、各管理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5月13日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组织和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下简称防治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市州自筹资金安排实施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工程(含避险搬迁与排危除险)和防治能力建设项目(含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等。
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条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区防治工作的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成立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
第四条防治项目管理遵循“分级管理、权责清晰、依法依规、全程监管”的原则。
事权划分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管理职责(一)省自然资源厅1.负责建设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库,做好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入库审查、批复、变更以及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县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5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县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县域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53号2010年8月18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当前,我省正处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攻坚时期,防灾形势极为严峻,防治任务极为艰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8月10日和8月16日连续两次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抗击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经对已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各地存在着多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严重威胁着县城及重要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的安全,需引起高度警觉,严加防范。
为切实做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避免重大因灾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现将26个县(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印发你们,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别是上述26个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深入开展再排查各地要以威胁城市及重点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的高位远程地质灾害为重点,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尤其要注意防范大规模、高速度、远距离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叠加并发影响,努力查找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迅速纳入掌控范围。
要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进行复查,及时完善防灾措施。
对已实施治理工程的,要组织开展其工程有效性评估,尚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迅速予以整改到位。
二、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各地要编制县域高速远程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遵府办函〔2020〕110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110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5日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2019年全市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1404处,其中特大型20处,大型138处,中型596处,小型650处,分布于全市15个县(市、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区域。
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25起,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5起,未发生人员伤害和死亡,全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人员伤亡。
二、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总体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2020年全市降雨趋势预测,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及近年我市地质灾害致灾特点,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趋势是: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习水县、赤水市、凤冈县、桐梓县、道真县、正安县等地区;全市非汛期(1~3月,11~12月)降水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可能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期间应注意防范岩溶塌陷引发地质灾害。
随着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持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引发地质灾害,需引起重视,加强巡查监测。
(二)重点时段。
全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汛期(4~10月),大部地区总降雨量偏多,多大雨、暴雨天气,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高,期间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其中滑坡所占比例较大。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xxx,xxx:近期我县降雨集中,雨量偏大,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极易引发地质灾害,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xxx》精神。
现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安排部署。
近期,天气复杂多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国土所、安监站、村组干部具体抓,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充分运用“人防+技防”等手段,把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要有力引导群众自查。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集监测员对隐患点、风险斜坡开展巡查排查,按照汛期每日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开展,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遇到强降雨天气时加密巡查频次;同时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等相关人员,以自然村为单元,引导群众关心关注自家房前屋后地质现象变化,每周一次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二要加强行政排查。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 2 -领导要带领国土所、安监站、村支两委、隐患点监测员等组成专门力量,对本辖区地质灾害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做到农村、到社区、到学校、到工地。
一旦发现隐患变化或有险情,果断按照“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处置。
三要抓实行业排查。
严格按照“管行业管地灾”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处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县乡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区域,以及通村通组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特别要修缮公路低洼、拐弯处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工信部门负责排查煤矿、油气管线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责成企业对矿山和油气管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建设工程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防治措施;水务部门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危及水利工程及周边群众安全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卫健部门负责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站点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生态移民部门负责移民安置点及周边相关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2•【字号】徐政发[2004]82号•【施行日期】2004.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徐政发[2004]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徐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徐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为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发生状况我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和崩塌滑坡。
(一)地面塌陷。
主要是采煤塌陷,分布在铜山县、贾汪区、沛县和九里区,年新增塌陷面积约5000-6000亩。
汛期雨大,易积涝成灾,造成采煤塌陷区内村庄被淹、民房开裂、农作物被毁,给农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二)崩塌滑坡。
调查发现,全市存在危岩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点281处,其中危险性大的有3处、危险性中等的有18处、危险性较小的有260处。
在城市规划区内,主要的危岩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点有九里山襄王路口、陡山口、李沃山口,骆驼山西坡,汉画像石馆院内,徐州经济开发区洞山西侧废弃宕口、蟠桃山北侧废弃宕口,云龙区翠屏山北侧废弃宕口等。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确定的主要依据:一是地质环境条件;二是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危险程度;三是降水特征及年降水趋势;四是人类经济活动特征;五是往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情况。
(一)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1.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在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贾汪区、铜山县,以及丰县华山镇,沛县沛城镇、胡寨镇、栖山镇,新沂市合沟镇,睢宁县和邳州市西部地区。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8日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今年7月,受大范围极强降雨袭击和洪水灾害的影响,我市部分区域发生地质灾害,北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也遭受到不同程度地破坏,造成很大的损失。
为加快推进全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和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持续提高北部矿山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整治、合理避让”的要求,在前期排查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分级分类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纳入市内异地重建或异地搬迁安置支持范围,尽快完成地质灾害灾后防治任务。
进一步查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因灾受损情况,摸排项目区内地灾等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制定受损项目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方案,有序推进受损项目的恢复重建工程。
确保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任务;2022年6月30日(即汛期来临之前)全部完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川自然资规〔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3号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自然资源厅2023年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使用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的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确定、建设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威胁铁路、公路、景区、工矿企业、市政公共设施、水利、电力、能源等设施的地质灾害,确需抢险救灾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确需进行抢险救灾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人)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是指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主要涉及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清淤加固等。
第四条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由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确定;未设立现场指挥部的,省直管或者跨市(州)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跨县(市、区)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除上述情形外,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鄂地灾防办〔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2022年度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2022年度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围绕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防”字为先、避险为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年度地质灾害形势分析研判,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压实各方责任,树牢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贡献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预防放到重要位置。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提高隐患识别、防范、处置能力。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工作目标、思路及原则,认真落实规划任务,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重大风险。
二、完善体制机制,压实压细责任。
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1.05.12•【文号】国办发[2001]35号•【施行日期】2001.05.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2001年5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二00一年五月十日)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逐渐进入汛期,部分地区进入地质灾害易发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执行地质灾害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所有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
地质灾害避险公告范文
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怎么写一、地质灾害概况 xxx街道地质灾害以洪涝为主,由于辖区地势低,基础设施差,以至只要到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库一放水,地势较低的民房、厂房及仓库等容易被淹。
二、地质灾害情况(一)重点防范期。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库放水等活动。
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点。
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分布,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为火车站南头沿河民房、厂房及仓库。
重点防灾地段是工业南路101号至114号,省一建靠河边平房地势较低,较易被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保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针对辖区基本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防御工作方针,并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以此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
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0〕3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5月19日山东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全面做好我省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编制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地质灾害情况。
全省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93处,其中小型2017处、占92.0%,中型144处、占6.6%,大型32处、占1.4%。
2019年,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11处(有财产损失的灾情63处、无直接经济损失的险情48处),其中崩塌47处、滑坡44处、地裂缝1处、岩溶塌陷7处、采空塌陷5处、第四系塌陷4处、不稳定斜坡3处,直接经济损失约1108.12万元,无人员伤亡。
台风“利奇马”过境期间发生灾情55处、险情48处,直接经济损失1064万元。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济宁、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等9市的平原区,其中博兴县、广饶县、寿光市及黄河入海口地区发展较快,最大沉降量达72毫米/年。
(二)地质灾害形成原因分析。
以台风“利奇马”等为代表的极端天气形成的强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其次是人为因素。
发生在济南、淄博鲁中地区的崩塌滑坡主要由大气降水引发;发生在铁路、公路、引水渠道沿线和山丘农村切坡建房的崩塌滑坡等多为工程建设引发;发生在济宁、临沂、枣庄地区的地面塌陷和平原区地面沉降主要由开采矿产资源等人为活动引发。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国土资源分局: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9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保奥运防汛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京政汛办〔2008〕49号)以及市局《关于做好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京国土环〔2008〕134号)的有关精神,市局决定由局领导带队对分局汛前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从2008年5月13日起,每个区县一天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检查组成员:市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质环境处、办公室、财务处、矿管处、服务中心)和应急调查队技术人员组成。
三、检查内容:重点是责任制、值班制度、灾害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警示牌的竖立、明白卡的发放情况等,并至少进行一处实地调研考察。
附件:市国土资源局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日程安排二○○八年五月五日附件:市国土资源局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日程安排日期星期区县带队领导参加单位5月13日二房山地环处、办公室、财务处、矿管处、服务中心、应急调查队5月14日三门头沟5月15日四延庆5月16日五昌平二密云5月21日三怀柔5月22日四平谷5月23日五丰台5月27日二海淀三石景山——结束——。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朝政办电[2008]95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朝政办电〔2008〕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我市地处辽宁省西部低山丘陵区,受地形地貌、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比较发育。
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全市确定地质灾害高易发区51处,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18个,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52个。
每年的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辽政办发[2006]41号)和《朝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朝政办发[2006]63号)的要求,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08年气象形势分析,现就作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5]102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在汛期来临之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和防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今年以来,我国气候极端异常,南方持续强降雨,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认真做好排险防治工作,强化应急抢险处置,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特别是南方岩土体含水偏饱和、部分地区前旱后雨,西北地区黄土稳定性脆弱,三峡库区水位明显涨落,汶川、玉树地震灾区岩石破碎,再遇强降雨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深刻了解地质灾害的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各级政府要把防治地质灾害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二、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
各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5号)的要求,重点针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城镇、乡村等人员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地区和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基层政府和组织,发动群众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
对所有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切实落实巡查人员和责任,并将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公开、公示。
要加大汛期巡查监测频率,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 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出预警。
各地要重视和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装备,组织广大群测群防员上岗到位。
同时,要关心他们的安全和生活。
四、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
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基层政府和单位要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对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众在转移后擅自再次进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地质灾害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点周围的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资金、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特别是要加强县乡两级责任制的落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人员。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利、交通、铁道、建设、安全监管、旅游、教育、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
六、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和宣传栏,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险情发生后撤离转移的路线和避让地点。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七月十六日申论十佳开头!开头的重要性不用多说了!古人作文,把好的开头比作“凤头”。
那么,怎样巧饰“凤头”,以博得阅卷教师的青睐,让阅卷教师眼睛发亮,迅速发现你的才情、个性呢?文章是由语言构成的,积词成句,缀句成段,组段成章。
构成文章,确定了观点、选择了材料之后,确实要为其穿上语言的外衣,才能呈现于读者面前。
任何人做文章都是依据对现实生活的观察认识而提炼出中心观点,以确定文章的主脑;其次是依据表达中心观点的需要,从生活素材中选取必要的典型的题材,以铸造文章的血肉;最后是选择相应的表达形式,形著于文字。
由此可见,文章要素的观点是对写作规律的科学概括和总结。
文章是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个要素构成的,文章三要素缺一不可。
没有来头,材料便失去了灵魂,没有主体,不但观点失去了成立的基础,连形式也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没有结尾,观点和材料皆失去变为现实的载体,文章三要素按着一定思维方式的组合结合体。
文章的开头是总的方向。
高尔基曾说:“写文章,开头第一句是最难的,好像音乐里的定调一样,往往要费好长时间才能找到它。
”一篇好文章,注定要有个好的开头。
别开生面、新颖别致的开头,才有震撼力、吸引力,让人产生一种欲读之而后快之感。
所谓“凤头”,亦是这个道理。
然而,申论文章开篇的方法众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特归纳如下几类经典开头,仅供参考。
一、申论文章开头之铺开型文章的开头采用铺开型必须根据题意要求和对议论事物的感受,有自己精辟的卓见,并形成判断,已提炼出了文章的论点。
也就是说,下笔前已经成竹在胸,心中有底。
第一段文字,作者对论述的中心已经十分明确。
一点一点铺陈开来。
此所谓“开门见山落笔扣题”。
经典开头一: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例文《命脉》土地是农民主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生存的保障。
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集体用地被国家征用,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未得到有效的保护,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土地是农民的命脉,土地征用问题能否妥善解决,不但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能否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可以说,解决好土地征用问题,既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为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切实有效保护农民利益,大力做好土地征用工作。
经典开头二:2007年北京市(应届)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例文《我国听证会制度的出路——从我国听证会制度的发展说开去》听证会制度的功能主要定位于决策的利益协调度、民主化方面。
自从1998年,北京市政府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以后,各种听证会层出不穷,如:铁路票价上下浮动听证会、公园门票价格听证会、鞭炮禁放听证会、圆明园防渗工程听证会、个税起征点听证会等等。
至此,听证会这种公众参与影响社会政策的实践模式,成为社会焦点。
但是,近年来,在听证会制度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听证会制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
点评:铺开式的文章就是为了让读者和阅卷人刚开始接触第一段就知道你在写什么开头第一句话用叙述语言,进而用议论语言,即是用表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意思的判断句,直接把政策性的内容放在文章的开头,然后在逐一打开“议论”的口子,所以,如果要用铺开式的方法写文章,必须开头要开的好,展开议论只要有三种方法:正面议论、反面议论和正反对比论。
正面论证即平铺直叙、正面建立论点的方法,一般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常用套路。
二、申论文章开头之引用型引用经典,彰显底蕴。
开头引用警句、名言、诗句或俗语、谚语等来提高语言表达效果,能增强开端的气势,使人感到峥嵘、高远,达到吸引读者、突出中心的效果。
经典开头三:2008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例文《人与自然》近些年,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绿树掩映、清水环绕的村庄和小山村明亮的月亮却渐行渐远。
曾几何时,“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人们的记忆。
时至今日,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宝藏————怒江,又面临水电开发的争论。
开发还是不开发?社会呼吁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妥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经典开头四:2007北京市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参考例文《关于北京市城市摊贩管理的思考》马路摊点一直是北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每次治理的结果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路边摆摊的小商贩,他们以低廉的成本、微薄的利润经营,不但解决了自身生存的问题,而且满足着城市中低收入者的生活需求。
但是,一些马路摊点的存在,也确实给北京市的市容市貌以及百姓的生活环境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过去,我们对城市摊贩管理,大都采取没收、罚款甚至取缔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的实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摊贩问题,反而加剧了城市执法人员和马路摊贩之间的矛盾对立,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音符点评:文章的开头采用了“引言式”,文章的开头一般要求就是要引人注目。
引起评卷人员兴趣,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本文的开头引用唐朝诗人杜甫《水槛遣心》和宋朝诗人辛弃疾《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里的诗句,引用诗句增加文章的可读性,丰富了文章的内涵。
例文二中引用了大家都烂熟于心的诗句这种开头法不仅使你的文章表达显得通俗易懂而且言简意丰,而且能集中地表达文章的主旨,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文章增色不少。
三、申论文章开头之比喻型文章的开头运用“比喻”,这样的开头会使得语言表达的精确贴切,拿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具体形象地告诉读者,使人消除晦涩之感,说理浅显易懂,使人容易接受,这类比喻,大多着重于主、客体内部性质上的联系,能化抽象为具体,使事物更加清楚明白,概括的抽象原理形象化,给人深刻的印象。
经典开头五:2005年北京市(应届)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例文《如何打造“奥运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奥运会无疑是棵巨大的摇钱树,将给东道主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促进。
与此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奥运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防止“奥运泡沫”的出现。
奥运志愿者活动是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奥运会的成败,而且对改变中国传统的志愿者组织机制和社会观念的意义更为重大。
从现在开始,有关志愿者的宣传、招募、培训、组织工作也要立即实施。
经典开头六:2006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例文《创新是发展的源泉》创新是民族进步的源泉,企业发展的关键。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只有加快自主创新,我们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经济社会发展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实现新的超越。
实践已经证明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
点评:申论中的比喻说明和文学作品中的比喻有所不同。
这一点一定要注意,例文中的“奥运会”比作“摇钱树”,“创新”比作“源泉”,这两个比喻它毕竟不是文学作品中的描写,它要求准确,但是不得夸张,虽然在文学作品中允许“燕山雪花大如席”这样的比喻夸张,在申论文章中运用比喻的目的是为了形象说明事物形态特征,夸张了,就不能确切地表现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