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机服务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购买农机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书包含的服务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农机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范围: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2、负责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测、考试考核、核发统一的牌、证照工作;
3、参与新型、改型、改装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的审核和安全鉴定;
4、负责在田间、场院和乡以下道路上停放或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工作,纠正查处违章行为;
5、负责上报和处理农业机械事故;
6、按国家规定收取和管理农业机械监理费用。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不包括城市、县城专业
运输的拖拉机,下同)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发全国统一的道路行驶牌证、驾驶证、检审验等项工作。各级农业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7、农业监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接受群众监督。农业机械监理车应当有“农机监理”标志。农业机械监理证件和胸章、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牌证、驾驶和操作人员的证件由省农机监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制发。
8、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
1、农机服务期限:为期年。
2、甲方以每年元人民币为标准付乙方工资。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由乙方所接入农机监理机构实际运维成本等构成。
2、支付方式
甲方应一次性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公司全称: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要对农机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农机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2、乙方课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服务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3、乙方要求规范操作,不徇私舞弊,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五、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2.基于下列原因,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付款达30日以上的;
(2)甲方资金恶化丧失合同履行能力的;
(3) 甲方以自己的行为或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
(4)其他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形;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兰州农业、、、、、、乙方: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l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
农机监理机构的详细岗位职责分类如下:
一、站长岗位职责:
1、主持全面工作,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人员管理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各项制度。
3、组织全站人员学政治、学业务、学技术,开展劳动竞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
监督,为群众办实事。
4、组织开展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
5、定期召开站务工作会议,重大问题经站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6、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搞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问题。
7、组织全站人员积极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上级检查和监督。
8、负责向上级和主管部门进行专题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健全各项制度。
9、负责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搞好窗口服务和政行风建设。
二、副站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农机安全法规,坚决依法行政:
2、主要管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机监理规划,定期分析本边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转籍、入户、核发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待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
5、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对违章人员的教育、处罚等工作;
6、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事故的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8、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分管科室(岗位)人员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9、完成上级农机监理机关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
10、分管农机执法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安全检验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外勤业务工作管理及内勤业务工作。
11、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