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方法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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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方法之差异
作者:张焕平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3年第03期
【摘要】本文阐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概念,分别介绍了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方法,分析了两种会计业务处理方法差异之根源。指出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但凡固定资产的盘盈均计入当期损益,导致的结果是虚增了企业的利润。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则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虽然做法比较复杂,但更加趋于合理。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盘盈;处理方法;差异
随着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讲解》、《企业会计准则2010年讲解》的相继出台,对于全面掌握会计准则,深刻领会会计准则精髓,更好的实施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趋同。新准则的实施,在处理具体会计业务时,更趋于合理,这其中也包括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但在现行高校财会类教材中,对该问题的业务处理方法不明确、不统一,这种现象容易误导读者。本文就自己的教学实践体会及对该问题的研究,谈谈新旧会计准则下两种会计业务处理方法的差异。
一、固定资产的盘盈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有形资产。为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会定期、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但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会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账面上所记录的数量、金额与实际数量、金额不相符。当账面数小于实际数时,就称之为固定资产的盘盈。
对于出现账存、实存数不相符的情形,财会人员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期达到账存、实存相符的目的,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二、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1、盘盈固定资产账户设置
旧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应按照该项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因此,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收入”等账户来进行核算。
2、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旧会计准则下,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之前,应先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其批准之后,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例如: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账外机器一台,该机器的当前市场价格200 000元,根据其新旧程度估计价值已经损耗20 000元。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批准前:
借:固定资产 20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益 1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益 18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80 000
三、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1、盘盈固定资产账户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计入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来进行核算。
2、盘盈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中,报经批准之前,应先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待其批准之后,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待”,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相关项目调整步骤分为三步:第
一,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第二,调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净利润及每股收益上年金额;第三,调整所有者权益表相关项目。涉及金额重大,还应该在附注中加以披露。
在新准则下,对于上述例题,其会计业务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批准前:
借:固定资产 2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批准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5 000(假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5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3 500(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1 500
四、两种会计业务处理方法差异之根源
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并且易于掌握,但凡固定资产的盘盈均计入当期损益,导致的结果是虚增了企业的利润。如果涉及数额较大,则造成企业信息失真,误导了信息使用者。当然,对于一些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也会利用制度上的这一漏洞,恶意调增企业利润。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则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虽然做法比较复杂,但更加趋于合理。在实务中,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因为其价值大,使用时间长,对其管理、核算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之所以出现固定资产的盘盈,肯定是由于前期对固定资产的漏记、少记所造成的,对此,理所当然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这样也保证了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以便如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应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来进行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十六章(分布报告)第573页中指出“营业外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罚没收益等。”我们认为,此处有误。因为上述两条形成了一对矛盾,既然固定资产的盘盈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目的是调整所得税费用、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与“营业外收入”是没有关系的。
综上所述,在新准则下,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盈应按照其形成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发现盘盈以后及时入账,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为查找、分析原因以及决定如何处理需要一定时间。待查明原因后转入相关科目(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第二,如果固定资产的盘盈属于当期差错,则在当期更正,根据其具体情况调整错误科目。第三,如果固定资产盘盈确定属于前期差错,不论其涉及金额大小均应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这样做的目的既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又便于理解,坚持了新准则的正确理念。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年)[M].人民出版社,2010.12.
[2]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1.
[3] 吴国萍.基础会计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8.
[4] 任延冬.新编基础会计[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7.
[5] 王玉晓.现行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之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09.10.
[6] 李晓琳.浅谈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的差异[J].商场现代化,2007.7.
【作者简介】
张焕平,西安思源学院经济贸易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