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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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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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像是吃了洋葱,有种淡淡的忧伤,更感到意犹未尽,故事却戛然而止了。而现实生活中的我们都处于各种各样的围城中,希望有时候我们能冲开这些樊篱。

早在高中的时候,就听闻钱钟书先生的幽默诙谐(他曾把自己比喻成生蛋的母鸡)与博学多才,今有幸拜读了先生的著作《围城》,更如亲见其本人一般。

《围城》写于1945年和1946年,出版于1947年,这是钱老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作者在《序》中说:“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终止。由杨绛女士不断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围城》描写的是抗战初期国统区一部分高级知识分子的灰色人生,爱情婚姻是他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但它并非《儒林外史》那种讽刺小说,也非一般的言情小说,它实质上是一部人情、人性小说,他的主旨是描写人性的弱点和表现人生的荒凉。方鸿渐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作品着重写了他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几位女性的纠结,以及他从上海转至内地三闾大学任教的遭遇、人事矛盾。

作者对文字的驾驭首先体现在:详略的处理切到好处。小说开篇的背景描写非常细腻,让人恍若身临其境,后来发现原来整本小说原来是有很多细腻的细节描写。总结一下,小说中新的环境、对某人的第一印象、产生的新感觉都必然会有细腻的细节描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细节描写是“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蓄储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这段话夸张而幽默地把沈太太惹人讨厌的面目跃然纸上。

毫无疑问,详略有度是不容易的,也是一篇文章能吸引人的关键。读了《围城》我觉得,单单是把自己想表达的表达出来,把无需有的省略是远远不够的。而是应该要把自己希望表达的夸张的表达出来,读者接受到的才是我说想表达的,可能是在信息传递的途中会产生衰减吧。

此外,不能不谈下作者写这书的手法!这书的手法简直可以与鲁迅先生的著作一拼。

读完整部《围城》我发现要讽刺最好就是用对比的手法,设法在读者内心里产生对比。比如作品的开端部分,当方鸿渐乘坐的将靠香港时,他从侍者手中买下了鲍小姐留宿自己舱房后遗留下的发夹,可转眼这位受西方文化影响的鲍小姐却抛下方鸿渐,飞奔到自己未婚夫的怀中,作者通过描绘这一过程中人物的行动、态度的用对比突出一个字“变”,自然而热烈地嘲讽了鲍小姐的性观念。当方鸿

渐回归故里后,应母校之盛情做了一个关于西洋文化对中国的影响的报告,作者又通过方鸿渐的态度、话语嘲弄了对西洋文化盲目崇拜与不加分析的态度。经过一番思考,我发现之所以能达到讽刺的目的,是因为读者内心本来就有一个标准,而描述对象的行为远远偏离这个标准达到了意外的程度,相比之下这个行为是多么的可笑、多么为人所不齿。这是一个无形的对比,不知算不算对比,但确实产生了对比的行为;而我举的前一例定然是对比,是有形的对比。

以上是我《围城》的局部的一些分析,下面谈谈我对《围城》整体的感悟吧。

关于“围城”二字的含义可以通过那几段对结婚离婚的见解略窥豹斑,尤其是苏文纨的那段,那意思是将人生的婚姻比作一座“被围困的城堡”,未婚的好像是城外人,拼命想冲进城里;而已婚的却有如被困在城中,千方百计想逃至城外,这种比喻揭示婚恋中人们的复杂心态,也是对人伦中的夫妇关系的嘲讽。当是整部小说本非全写爱情,起码大部分不是。可见整部小说所反映的应该远比上述意义深广,作者见这种心理倾向扩展到人生万事,包括职业、人生的愿望等方面。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就是进进出出于事业、爱情、家庭几座“围城”,结果几乎是屡屡败北,象征着当时人生有着进不是,去也不是的困厄,反映了抗战时期上层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态,具有强烈的社会现实意义,也包含深刻的人生哲理。

小说里的主人公方鸿渐曾出洋留学,最终却花钱买回一张假博士文凭(可悲可叹),尽管他有些玩世不恭,得以虚名,然而为人还不失善良与正直,他鄙薄所谓的西方文明,喜欢唐晓芙式的真率有活力,却不欣赏苏文纨式的矜持与矫情,更瞧不起点金银行的周经理那虚伪和庸俗,但自己任职的新闻社将被敌伪机关收买时,毅然离开报馆,甚至不考虑再找一份工作的艰难。

可是他正直,嘴上机敏而内心软弱、和顺的个性,使他虽然看透环境却又穷于应对,他的善良与怯懦使他失去唐晓芙而最终陷入孙柔嘉织就的的感情罗网。在三闾大学内部人事的明争暗斗中,方鸿渐总是我行我素、不谙世事,最后落得被排挤得无法在校立足的下场,只得辗转回上海,可仍无出路,甚至与孙柔嘉的婚姻生活都归于破裂,作者于方鸿渐艰难的人生旅途中,揭示出他无以立身、找不到出路而彷徨无主的内心世界。据杨绛女士说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我读《围城》也看到方鸿渐的确有此特点,所以我觉得方鸿渐是一个“志大才疏,满腹牢骚”、“狂妄自

大,爱自吹自唱”、玩世不恭、善良与正直、聪明幽默,但意志薄弱,优柔寡断,既缺乏明确坚定的人生信念,也不懂处世谋生的艰难之人。

作品中另外一些人物也写得性格十分鲜明。如孙柔嘉表面稚弱而有城府,苏文纨表面文雅却自私刻薄;赵辛楣执着稍嫌傻气,唐晓芙聪明却过于骄傲;李梅亭蝇营狗苟,顾尔谦阿谀逢迎;高松年老奸巨猾,韩学愈猥琐阴毒;鲍小姐淫荡,范小姐造作;方遽翁陈腐,陆太太势利;李妈忠诚但不会变通,二奶奶、三奶奶看起来热情其实小心眼。这些人物都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像。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女性是唐晓芙。小说对唐晓芙的肖像描写:“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水果这词用得很好,水果给人感觉清新,但惹人垂涎)。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眼睛只像政治家说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着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上睡得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从没想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天生的缺陷。”唐小姐不但长得好看还挺机灵的,当方鸿渐邀请唐小姐和她表姐苏文纨去峨嵋春吃饭,苏文纨打电话说病了,她不相信。后来发现苏文纨并没有生病,只是不想方鸿渐与自己见面。唐晓芙还有史湘云般的率真,比如说她听完方鸿渐对曹元朗的评价后,说:“人家听了你的话,只说你嫉妒他们进的大学比你进的有名。”

因为方鸿渐意志薄弱,优柔寡断,而唐晓芙骄傲,两个有情人终不能走到一起,这事太可惜了。在杨绛的《钱钟书与《围城》》中提到:“唐晓芙明显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肯把她嫁给方鸿渐。”又说,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切了。我也这么认为,因为真的是那样的话,婚姻就成了一场大大的悲剧,估计更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这是我读的最富有哲理的一本书。每当我生活或者学习失去方向的时候,我总会翻开几页,从中会得到一些启示。希望有天我们每个的围城都变了,变得色彩都均匀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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