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合集下载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管理目标,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施工新形象,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并征求了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送变电施工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与本规定配套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另行印发。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印)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1) 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配电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100题)

配电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100题)

配电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100题)1.依据配电安规,触电急救,当采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时,伤员应仰卧于O±oA-柔软床垫B-硬板床或地(正确答案)C-担架D-弹簧床2.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生产经营场所发生火灾为()。

A-电网事件B-设备事件(正确答案)C-信息系统事件D-人身事件3.作业人员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O及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A—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正确答案)D-六个月4.依据配电安规,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指定每个小组的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

A-工作任务单(正确答案)B-安全措施票C-派工单D-工作任务卡5.依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O预案。

A-事故应急(正确答案)B-专项C-人身伤亡D-火灾6.依据配电安规,自制或改装以及主要部件更换或检修后的机具,应按其用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A-科技试验B-型式试验(正确答案)C-外观检验D-统一清洗7.根据两票三制规定,如工作票签发时即指定专责监护人,利用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应直接打印出。

临时变动的专责监护人只在()收持的工作票上填写。

A-工作许可人B-工作负责人(正确答案)C-工作票签发人D-专责监护人8.参与公司系统所承担电气工作的外单位或外来人员应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经考试合格,并经()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

A-工程管理单位B-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正确答案)C-公司领导D-安监部门9.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

下列行为中,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的是()。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电力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3.17•【文号】电建[1997]152号•【施行日期】1997.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1998年版)》的通知(1998修订)(发布日期:1998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1998年12月25日)修订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1997年3月17日电建[1997]152号)为了提高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促使工程投产后尽快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并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我部组织编制了《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现印发试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中认真总结经验,并将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告部建设协调司。

附件: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贯彻执行电力建设“控制造价,合理工期,达标投产”的整体要求,全面地提高我国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在工程建设中,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坚持对工程质量从严要求,实行全过程控制,促使工程投产后能尽快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并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的考核,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3.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的考评,必须以国家和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文件、最终版设计图纸、资料等为依据,认真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严禁以达标为名更改设计、改变建设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通用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通用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输变电工程建设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8.12.07•【文号】国电安运[1998]665号•【施行日期】1998.12.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7日国电安运[1998]665号)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各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讨论、修改,现印发施行。

请各省(网)电力公司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的若干意见》和本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城网建设改造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贯彻执行,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核备。

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加快城市电网(以下简称城网)建设改造是国务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责任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公司系统城网项目选定、项目立项和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以及城网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管理。

各省(网)电力公司负责城网建设改造项目的规划、可研前期工作和工程质量、进度。

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全过程管理。

要建立、完善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要建立城网项目档案和城网工程进度及质量月报制度,反映工程前期工作、执行“五制”、资金到位、形象进度、设备及安装质量,以及工程管理等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国网巢湖市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实施要点(试行)

国网巢湖市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实施要点(试行)

国网巢湖市供电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实施要点(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建设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使其适应巢湖市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供电,特制定本实施要点。

第二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巢湖市电力发展及居住区用电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居住区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含公用开闭所设计)应与居住区设计同步。

第三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保障供电质量满足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用电满意度的需求。

第四条新建居住区内电力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典型化设计,以简化设计、施工流程,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第五条新建居住区电力设备的选型应按照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产品。

第六条本要点适用于由巢湖市规划局批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待移交居住区和市政代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标准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安徽省地标居住区供配电技术标准》(DB34T1469-2011)《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10666-2016)《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Q/GDW1625-2013)《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国家电网公司配电工程典型设计》(2016版)《10kV公用开闭所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合规【2009】113号)《国网合肥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城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实施要点的通知》(电运检工作【2017】71号)《关于实施巢湖市涉电工程技术规范书的通知(巢供电运检【2018】02号》)第三章术语和定义居住区配电网:从城市10kV电压等级公共配网或变电站10kV开关间隔接受电能,并通过居住区内配电设施就地或逐级配送给居住区内各类用户的电力网络。

国网供电公司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国网供电公司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国网供电公司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1 围本规规定了10千伏及以下新建住宅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规的术语和定义、供配电建设原则、供配电方式及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及验收。

本规适用于市规划区围新建居住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改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 50053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JGJ/T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825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698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国家电网公司业扩工程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2013年版)国家电网公司380/220V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2014年版)省电力公司《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细则》省电力公司文件豫电运维【2012】1287号3 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

3.1 供电方案电力供应的具体实施计划。

供电方案包括:供电方式,负荷分级,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供电回路数、走径、跨越,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质量及无功补偿,电能信息采集装置,重要负荷,保安电源配置,调度通信及自动化,非线性负荷治理,产权分界等容。

3.2 配置系数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千伏安)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千伏安)与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千瓦)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反映。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二00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标第三章责任制第四章安全监督第五章工程建设项目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七章教育培训第八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第九章检查与评价第十章例行会议第十一章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第十二章施工班组第十三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四章奖惩第十五章附则附录附表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200506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2005061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管理目标,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施工新形象,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并征求了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送变电施工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与本规定配套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1 —标准化图册》另行印发。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试行)二○○五年六月十七日主题词:输变电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6月17日印发— 2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基建质量〔2011〕79号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 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为推动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的正确引用与执行,公司对现行输变电工程建设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梳理,形成《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现予印发。

请对照更新相关质量管理文件,纠正在制度标准引用、执行方面的错误。

对于新制(修)订的制度、标准,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宣贯。

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基建质量〔2010〕 53 号)即行废止。

附件: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施工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11年3月17日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2011年03月第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管理制度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备注1.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通知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1.2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 号1.3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6〕674 号1.4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的通知基建质量〔2006〕 135 号1.5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 7 个指导文件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 89 号1.6 关于印发变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工作表式(2007 年版)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 11 号1.7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的通知办基建〔2008〕 1 号1.8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变电部分)的通知办基建〔2008〕 20 号1.9 关于印发《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统一表式》等3类表式的通知基建质量[2008]75 号1.10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光盘的通知基建质量〔2009〕290号1.1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基建质量〔2010〕 19 号1.12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165 号1.13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 号1.14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1.15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试运行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613 号1.16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的通知基建质量〔2010〕100 号1.17 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基建质量〔2010〕322 号1.18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1〕12 号1.19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 号1.20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7 号1.2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8 号1.22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的通知基建质量〔2011〕 78 号第二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2.1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15-20042.2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112-20042.3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13-20042.4 750kV 变电站电气设备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20-20052.5 750kV 变电所构支架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Q/GDW 119-20052.6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21-20052.7 750kV 高压电气(GIS、隔离开关、避雷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23-20052.8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 LGJK-300/50 扩径导线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24-20052.9 75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2-20082.10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53-2006 2.11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54-2006 2.12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155-2006 2.13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63-2007 2.14 1000kV 配电装置构支架制作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64-2007 2.15 1000kV 交流变电站构支架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165-20072.16 110kV~1000kV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 183-20082.1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规程Q/GDW 248-2008 2.18 1000kV 变电站电气设备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89-2008 2.19 1000kV 变电站二次接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0-2008 2.20 1000kV 变电站接地装置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1-20082.21 100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2-20082.22 100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3-20082.23 100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4-20082.24 1000kV 高压电器(GIS、 HGIS、隔离开关、避雷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5-20082.25 1000kV 隔离开关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6-2008 2.26 1000kV 母线装置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7-2008 2.27 1000kV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8-2008 2.28 1000kV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9-2008 2.29 1000kV 交流电气设备监造导则Q/GDW 320-2009 2.30 1000kV 变电站接地技术规范 Q/GDW 278-2009 2.31 ±800kV 换流站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17-2008 2.32 ±800kV 换流站阀厅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18-2008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2.33 ±800kV 换流站直流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19-20082.34 ±800kV 换流站换流变压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0-20082.35 ±800kV 换流站换流阀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1-20082.36 ±800kV 换流站交流滤波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2-20082.37 ±800kV 换流站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3-20082.38 ±800kV 换流站屏、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4-20082.39 ±8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5-20082.40 ±8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26-20082.41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7-20082.42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28-20082.43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9-20082.44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30-20082.45 ±800kV 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262-2009 2.46 ±800kV 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260-2009 2.47 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346-2009 2.48 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运输施工工艺导则Q/GDW 351-2009第三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3.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602-19963.2 110kV-500kV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8-20023.3 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782-20013.4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3.5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3-20063.6 直流换流站二次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DL/T 1129-20093.7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系统试验规程DL/T 1130-20093.8 ±800kV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系统试验规程DL/T 1131-20093.9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968-20053.10 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DL/T 5394-20073.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17-20023.12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3.1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05 3.14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T 5027-1993 3.15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T 5106-1999 3.16 ±800kV 及以下直流输电接地极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1-20103.17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2-20103.18 ±800kV 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233-20103.19 ±800kV 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5234-2010 3.20 ±800kV 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5-20103.21 ±800kV 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236-2010第四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4.1 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4.2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89-20064.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4.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4.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4.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2006 4.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92 4.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924.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4.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4.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4.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964.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4.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 4.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GB 50300-2001 4.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4.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2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4.2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4.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4.24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2002 4.25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4-2010 4.26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4.2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4.2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4.2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 4.30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62-2008 4.3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4.3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4.33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4.3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4.3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 4.36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4.37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4.38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4.39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l4.40 建筑用砂GB/T 14684-200l4.41 烧结普通砖GB 5101-20034.42 建筑石油沥青GB/T 494-19984.43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4.44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4.45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园钢筋GB 1499.1-20084.46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4.4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 50119-20034.4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20054.49 聚氨脂防水涂料GB/T 19250-20034.50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4.5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第五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相关管理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备注5.1 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建质(2003)162 号5.2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5.3 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号5.4 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号5.5 换流站工程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7)26号5.6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号5.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 号5.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建标〔2000〕40 号5.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年版5.10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20075.11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5.12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29-20055.1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5.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5.1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5.16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第六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建筑行业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6.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82-916.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6.3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6.4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6.5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6.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 18-20036.7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6.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 15-20086.9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169-20096.10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20096.11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6.12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 29-20036.13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6.14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6.15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贴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6.16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0。

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变电)调考测试卷(A卷)

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变电)调考测试卷(A卷)

国网新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变电)调考测试卷A 一、单选题(每题0.25分,计15分)阅卷人得分1.近电作业,当作业人员或机械器具与66~110kV 带电设备的最小距离小于()m 风险控制值时,施工项目部应编写安全施工方案,并将安全施工方案提交运维单位备案。

A.7.5 B.6.5 C.5.5 D.4.52.金属脚手架与1000kV 带电架空线路沿垂直方向的最小安全距离为()m 。

A.10 B.11 C.12 D.133.断路器未充气到()压力状态不应进行分、合闸操作。

A.正 B.额定 C.试验 D.一定4.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装料不得过满,斜道坡度不得超过()。

A.1:6 B.1:7 C.1:8 D.1:95.滤油机及油系统的金属管道应采取()的接地措施。

A.防潮 B.防火 C.防静电 D.防盗6.在停电母线上作业时,应将接地线尽量装在()处的母线上,必要时可装设两组接地线,并做好登记。

A.靠近电源进线 B.远离电源进线 C.靠近负荷出线 D.远离负荷出线7.施工用金属房,房内配线应采用橡胶线且用()固定。

照明用灯采用防水瓷灯具。

A.瓷件 B.铁件 C.铜件 D.银件8.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MPa 的剩余压力。

A.0.05 B.0.1 C.0.2 D.0.49.关于混凝土切割机规定描述错误的是()。

A.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B.起动后,应稍加负荷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运转方向正确C.混凝土切割操作人员,在推操作切割机时,不得强行进刀D.混凝土切割时应注意力的变化,防止卡锯片等10.可以作为挂安全带的物件有()。

A.隔离开关(刀闸) B.支持绝缘子 C.瓷横担 D.经固定的线路支柱绝缘子11.金属脚手架与±660kV 及以下带电架空线路沿水平方向的最小安全距离为()m 。

A.10 B.11 C.12 D.1312.阀厅内设备安装的高处作业,应正确使用专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电线电网【发文字号】发输电运营[1999]75号【发布部门】国家电力公司【发布日期】1999.10.15【实施日期】1999.10.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10月15日发输电运营[1999]75号)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跨区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我部组织编写了《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电网运营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与审批1.国家电力公司直接运营管理的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时,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提出项目申请,报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部。

投资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同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对于投资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发输电部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也可由发输电部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组织审查,报发输电部核批。

低于50万元的项目,由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报发输电部备案。

对于涉及多个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的系统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由发输电部组织有关单位联合设计和工程概算审查。

3.发输电部于次年3月底前批复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并同时下达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4.各单位在上报项目申请计划时,应把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作为一个项目。

没有直接联系的几个独立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也不能将一个独立项目分解为几个项目。

5.修理项目与技术改造项目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区分,不得将修理项目列为技术改造项目。

6.根据生产需要,国家电力公司每年下达给有关单位一定额度的自控费用,用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所需仪器和设备的购置,该项目列入年度计划。

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第3分册组合电器运维细则

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第3分册组合电器运维细则

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第3分册组合电器运维细则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第3分册组合电器运维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前言........................................................................................................................... .....................II 1运行规定.. (1)1.1一般规定 (1)1.2紧急申请停运规定 (1)2巡视及操作 (1)2.1巡视 (1)2.2操作 (4)3维护 (4)3.1汇控柜维护 (4)3.2高压带电显示装置维护 (4)3.3指示灯更换 (4)3.4储能空开更换 (5)3.5组合电器红外热像检测 (5)4故障及异常处理 (5)4.1内部绝缘故障、击穿 (5)4.2SF6气体压力异常 (5)4.3声响异常 (6)4.4局部过热 (6)4.5分、合闸异常 (6)4.6组合电器发生故障气体外逸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6)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3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编制的第3分册《组合电器运维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组合电器(包括GIS、HGIS,下同)。

本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网天津电力。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

检查招标文件、合同及协议 查结算文件及工程变更文件 检查经审批的概算、结算报告
施工图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规程、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整、按计划出图。 无出图计划或不按计划出图扣 2 分,其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施工 图目录及计划
余 1 处不符合扣 1 分
竣工图应完整,图面应清晰,签字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电压等级
建设规模 (km/kVA)
投产时间
建管单位
备注
—7—
注:本表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区域电网公司/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交流建设分公司)按电压等级和变电、线路项目类型分别归类 填报。每年 1 月 30 日前将本年满足达标投产考核条件汇总,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及区域电网公司。
电压等级
建设规模 (km/kVA)
投产时间
建设单位
考核时间
考核结果 批复时间 批复结果
备注
— 15 —
注:本表由批复单位(特高压及跨区联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区域电网公司/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按电压等级和变电、线路项目类型分别归 类填报。每年 3 月 30 日前,将上年度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及区域电网公司。
—8—
附表 A-2
____变电站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批复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报送日期:
(盖公章) 年月日
—9—
1. 工程概况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申请联系人
工程规模 变电容量
设备名称
变 电 主 要 设 主变压器
备及制造厂 组合电器(断路器)
控制系统
工程概算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

一方称为施工承包商(专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

第三条劳务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或施工企业与劳务承包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

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临时用工: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临时雇用的在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

否则,应视为违规分包。

第六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下同)批准。

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七条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

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

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备案。

国网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国网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断面审批流程,根据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区供电公司所辖各类占用改变1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管道断面空间位置含新建电力管道的电缆、光缆工程;第三条客户工程占用管道的,占用费依据京价商字2003146号、京电营〔2014〕31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节点收取;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运检部是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断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除重要电力管道外的断面审批;负责管道运维管理工作或将管道运维工作委托专业管道运维单位完成;负责将重要电力管道断面申请报送北京公司运检部审批;负责断面 GIS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断面管理信息、断面审批单等的统计、报送工作;运检部线路专业负责入沟作业的审批,参加现场踏勘、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断面GIS信息的录入及维护,并负责验收通过后报有关调控中心;第五条发策部负责根据电网规划和运检部发布的不适于敷设电缆的电力管道清单,制定电网及电力管道规划;第六条安监部行使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职能,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的审核、存档;负责组织本单位通道运维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定期发布进出入通道许可人员名单;第七条调控中心负责组织完善配网电缆及电力管道投产送电流程,增加送电前电缆及电力管道断面验收合格分别交令环节;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客户工程管道占用费的缴存核算工作;第九条营销部业扩报装营业厅收费窗口受理电力管道租赁费收取;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断面审批、管道占用费收取过程中的监察审计工作;第十一条工程组织部门或业扩工程管理部门及各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运检部线路专业、设计单位、电力管道运维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拉通试验,负责组织断面编制、图纸设计、图纸审核、设计交底、施工建设和断面验收等工作;第十二条总公司作为电力管道运维单位,负责参与现场踏勘,核实断面规模及现状占用信息,开展现状电力管道现场调查及管道健康水平评价,确保管道占用的可实施性;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三条断面申请工程组织部门依据供电方案编制断面占用联络单见附件A,提交管道运维单位;第1个工作日第十四条现场勘查电力管道运维单位依据断面占用联络单开展拉通试验及管道健康水平评价工作,核实管道运行维护主体、断面规模、现状占用情况,并进行拉通试验,确认断面占用联络单签字后通知工程组织单位编制断面占用审批单见附件B;现场勘查应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力管道运维单位申请办理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制定工作计划;第2个工作日电力管道运维单位开展现场工作;第3-5个工作日第十五条断面审批工程组织部门将断面占用审批单及断面占用联络单报送运维检修部线路专业,线路专业审核签字后报送运维检修部电缆专责;运维检修部统筹考虑,出具审批意见;断面审批审核工作应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6-7个工作日对于重要电力管道断面,运维检修部在接到申请后,将断面审核结果及审批单电子版报市公司运检部,市公司运检部负责组织审核批复;断面占用审批单批复完毕后,若建设方为电力公司,则由运维检修部出具电力管道占用证明见附件C,若建设方为非电力公司,工程组织部门按照北京公司相关要求进行缴费,将财务部门出具的客户占用现状电力管道情况确认单交运维检修部作为出具电力管道占用证明的依据;第十六条现场施工工程组织部门依据断面占用审批单及电力管道占用证明,按照北京公司相关要求,办理进入电力管道作业的审批手续;现场施工前,工程组织部门组织管道运维部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第十七条验收交令电光缆敷设完毕后,工程组织部门应按照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断面验收工作;由管道运维单位依据断面占用审批单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见附录D;验收不合格,由工程组织部门组织整改并复验;验收合格后,运维检修部线路专业根据断面占用审批单修改GIS断面信息,并确认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工程组织部门在工程发电启动会前向调控中心提供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及电力管道占用证明,调控中心未收到电缆及管道运维单位分别交令,不得启动送电流程;第四章审批原则第十八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电缆管道为重要电力管道:一敷设规划敷设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管道;二常态化承担公司下达的“两会”等特、一级重要政治供电任务的电缆管道;三其他公司确定的电缆管道,如管道公司资产的电缆管道;第十九条工程组织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依据现场勘查结果,开展图纸设计工作;设计图纸中应标明:一新建及现状电力管道路径、长度、规格;二新建及现状电力管道断面孔位、支架排列、占用情况;三新建及现状变配电站房电缆夹层平面图、夹层断面孔位、支架排列、占用情况;四新建及现状出入站口断面孔位排列、占用情况;五新建及现状井室内断面孔位、吊架、支架排列、占用情况等;第二十条电力管井断面审批应确保预留至少1个全线贯通的备用孔用于抢修;电力管井运维管理单位应每年至少安排1次预留管孔的拉通试验;第二十一条新建管井与原有隧道相接,应就近接入隧道出线井室的上层,并做好隧道出线管孔两侧的防水封堵;严禁将管井直接接入隧道的侧墙、顶板、底板等位置;严禁从人孔井壁引出电缆;第二十二条管井孔位应遵循先下层后上层的原则,应遵循便于后续电缆敷设的原则,同层新建排管先从远离爬梯侧敷设、同层现状排管紧靠现状电缆多的一侧;同一排管内去往同一受电侧的多回电缆线路原则上不得布置于相邻管孔;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三条运维检修部对断面审批工作、电缆敷设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稽查,对于未办理断面审批进行施工、不按照审批管孔敷设电缆等情况的,对相关工程组织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下发违章通知单、列入黑名单、暂停该部门的断面审批工作,直至“三停”;第二十四条断面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职工的廉洁守法教育,根据城区供电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无故延误审批、出入许可、验收,有意刁难客户、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核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采取警告、留用查看直至开除并退回有关费用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工作,由城区供电公司运检部负责;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录A:断面占用预审联络单备注:1此联络单一式三份,工程组织单位留存一份,运检部线路专业留存一份、管道运维单位留存一份;2电缆占用情况以实际审定的图纸为准;附录B:断面占用审批单□电力隧道\□电力管井工程组织部门盖章:编制日期:编号:注:1电缆占用电力管道的长度以实际审定的图纸为准;2此审批单一式四份,运检部备案一份,管道资产管理单位留存一份,管道运行单位留存一份,申请单位留存一份;3审批单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1年,逾期请重新确认;断面占用审批单编制注意事项:1、断面占用原则上应统一格式和要求,必须根据方案涉及管线型式,在标题中“□电力隧道\□电力管井”各选项前划钩;2、断面占用审批单,应注明申请单位、编号、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供电方案编号、编制日期、方案示意图、管道长度和线缆长度等;3、方案应有编制人、校核人签字,涉及管道管理代运行单位、批准人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加盖公章;4、新建管道长度、占用现状管道长度和线缆长度应经过现场勘查;5、方案示意图应含路径有关道路、参照物图形和名称;含隧道、管井、站房图形和名称;含断面示意图和编号;断面中标明线缆编号和名称;6、电力隧道图形使用双实线表示,电力管井使用双虚线表示;7、电力隧道、管井路径上断面发生变化位置,应标注横断面符号并编号,方向为电源侧指向用电侧;8、每个横断面符号引出横断面示意图,标注出此断面上所有管孔或支架位置,排列、规格、占用情况应正确;9、隧道断面上标注支架符号、管井断面上标注圆形或九孔管符号;10、现状占用位置以实心圆形表示,未占用或准备占用位置以空心圆形表示;11、准备占用位置内填写电缆编号,并引出线缆路名;12、其他电力设备符号,按照公司要求绘制;13、新建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用红色表示,现状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用黑色表示,退运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使用蓝色表示并打叉;14、申请单位原则上仅限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内部单位或部门;附件C:电力管道占用证明注:此证明一式二份,城区供电公司留存一份,申请单位留存一份附录D: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注:此表一式三份,工程组织单位留存一份,运检部线路工区留存一份,管道运行部门留存一份,特殊情况进行背书;附录E:审批流程。

国网公司20项反措文件

国网公司20项反措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生〔2007)88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公司所属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电厂相关事故(故障)所暴露的问题,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

确保并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所属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及相关规程、规定要求,深入分析、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反事故措施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公司总部生产部。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停止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二00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主题词:经济管理 生产 发电 事故 措施 通知抄送: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7年10月29日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二00七年十月1防止火灾事故1.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1.1.1各单位应建立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配备消防专责人员并建立有效的消防组织网络和群众性消防队伍。

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中型发电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职消防队。

1.1.2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保养,禁止使用过期消防器材。

1.1.3消防水系统应与生活水、工业水系统分离,禁止使用铸铁阀门和有缝钢管。

消防泵应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条件的应由保安段电源供电。

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苏电生〔2010〕29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地市供电公司、各监理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配电网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在配电网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省公司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配电网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在配电网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公司配电网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建设或收取配套费用的新建居住区的20kV及以下新建、扩建、改造的配电网工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公司生产技术部是全省配电网工程(不含农村低压电网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省公司配电网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制定全省配电网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工作标准、考核规定,参与配电网工程监理招投标的工作,检查、指导市公司配电网工程监理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是本单位配电网工程监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省公司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配电网监理管理的实施细则,上报配电网主题词:配电工程监理办法江苏省电力公司办公室2010年2月27日印发校对:沈向明份数:25份(不含农村低压电网)工程监理招标的需求,组织对配电网工程监理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配电网工程监理的集中招标。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确定第七条配电网工程监理招标需求计划由省公司生产技术部报送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第八条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配电网工程监理集中招标。

第九条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不少于三家,确定监理公司的主要依据是监理公司的资质、业绩、监理大纲等。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输电运营[1999]75号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输电运营[1999]75号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印发《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10月15日发输电运营[1999]75号)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跨区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我部组织编写了《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

附件:跨区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电网运营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与审批1.国家电力公司直接运营管理的跨区电网输变电设备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时,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提出项目申请,报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部。

投资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同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对于投资超过50万元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发输电部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也可由发输电部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组织审查,报发输电部核批。

低于50万元的项目,由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查,报发输电部备案。

对于涉及多个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的系统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由发输电部组织有关单位联合设计和工程概算审查。

3.发输电部于次年3月底前批复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并同时下达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4.各单位在上报项目申请计划时,应把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作为一个项目。

没有直接联系的几个独立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也不能将一个独立项目分解为几个项目。

5.修理项目与技术改造项目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区分,不得将修理项目列为技术改造项目。

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低压台区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低压台区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客户服务中心低压台区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前言依照电网公司《线损四分管理标准》、供电局线损“四分”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编制本细则。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客户服务中心台区线损管理职能划分及线损指标的分解、承包、分析、考核等管理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所辖网区公用配变台区线损工作的管理。

2.管理职责:2.1线损专责:2.1.1负责客户服务中心所辖台区线损综合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有关线损管理的规定,制定、修改本部门线损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2.1.2负责监督本部门各班组和台区信息维护员线损“四分”管理工作的质量。

2.1.3根据上级下达的台区线损率计划指标进行分解,对台区线损率进行计算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降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台区降损工作。

2.1.4负责按时填报局要求的各项线损报表。

2.1.5负责将定期汇总的台区GIS图纸资料移交输配电管理所。

2.1.6负责监督执行供电局《线损“四分”管理标准》、《10kV及以下配电设施、台区客户用电异动的信息传送与维护管理(暂行)规定》,对未按规定执行的提出考核意见。

2.1.7每月统计线损率异常的台区清单交各台区抄表员。

2.2低压台区清查小组、员(过渡性质):2.2.1会同抄表员完成现场变-户资料以及变-抄表本核实工作,确保MIS系统变-户资料与现场和抄表本一致,并陆续将线损正常台区移交抄表员进行管理。

直至客户服务中心管理的低压台区全部移交后,该清查小组结束。

2.2.2负责将线损率异常的台区查明原因,必要时到现场核实变-户资料,对非客户中心管理范围内的异常,提交市场营销部,由其协调输配电管理所、电力营销稽查大队等部门解决,并对反馈的线损率异常原因汇总上报线损专责。

2.2.3负责四分变-户资料移交前的整理、保管与维护工作。

2.3抄表班:2.3.1抄表员负责所抄低压台区的线损及抄核收管理。

2.3.2负责对所抄台区的变-户资料信息与变-抄表本资料的正确一致,发现不同及时上报台区信息员确认更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网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断面审批流程,根据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区供电公司所辖各类占用(改变)1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管道断面空间位置(含新建电力管道)的电缆、光缆工程。

第三条客户工程占用管道的,占用费依据京价(商)字[2003]146号、京电营〔2014〕31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节点收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运检部是公司电力管道断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断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除重要电力管道外的断面审批;负责管道运维管理工作或将管道运维工作委托专业管道运维单位完成;负责将重要电力管道断面申请报送北京公司运检部审批;负责断面 GIS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断面管理信息、断面审批单等的统计、报送工作。

运检部线路专业负责入沟作业的审批,参加现场踏勘、图纸审核、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断面GIS信息的录入及维护,并负责验收通过后报有关调控中心。

第五条发策部负责根据电网规划和运检部发布的不适于敷设电缆的电力管道清单,制定电网及电力管道规划。

第六条安监部行使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职能,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的审核、存档;负责组织本单位通道运维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定期发布进出入通道许可人员名单。

第七条调控中心负责组织完善配网电缆及电力管道投产送电流程,增加送电前电缆及电力管道断面验收合格
分别交令环节。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客户工程管道占用费的缴存核算工作。

第九条营销部业扩报装营业厅收费窗口受理电力管道租赁费收取。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断面审批、管道占用费收取过程中的监察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组织部门或业扩工程管理部门及各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运检部线路专业、设计单位、电力管道运维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拉通试验,负责组织断面编制、图纸设计、图纸审核、设计交底、施工建设和断面验收等工作。

第十二条总公司作为电力管道运维单位,负责参与现场踏勘,核实断面规模及现状占用信息,开展现状电力管
道现场调查及管道健康水平评价,确保管道占用的可实施性。

第三章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断面申请
工程组织部门依据供电方案编制《断面占用联络单》(见附件A),提交管道运维单位。

(第1个工作日)第十四条现场勘查
电力管道运维单位依据《断面占用联络单》开展拉通试验及管道健康水平评价工作,核实管道运行维护主体、断面规模、现状占用情况,并进行拉通试验,确认《断面占用联络单》签字后通知工程组织单位编制《断面占用审批单》(见附件B)。

现场勘查应在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电力管道运维单位申请办理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制定工作计划;(第2个工作日)
电力管道运维单位开展现场工作。

(第3-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断面审批
工程组织部门将《断面占用审批单》及《断面占用联络单》报送运维检修部线路专业,线路专业审核签字后报送运维检修部电缆专责。

运维检修部统筹考虑,出具审批意见。

断面审批(审核)工作应在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6-7个工作日)
对于重要电力管道断面,运维检修部在接到申请后,将断面审核结果及审批单电子版报市公司运检部,市公司运检部负责组织审核批复。

断面占用审批单批复完毕后,若建设方为电力公司,则由运维检修部出具《电力管道占用证明》(见附件C),若建设方为非电力公司,工程组织部门按照北京公司相关要求进行缴费,将财务部门出具的《客户占用现状电力管道情况确认单》交运维检修部作为出具《电力管道占用证明》的依据。

第十六条现场施工
工程组织部门依据《断面占用审批单》及《电力管道占用证明》,按照北京公司相关要求,办理进入电力管道作业的审批手续。

现场施工前,工程组织部门组织管道运维部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

第十七条验收交令
电(光)缆敷设完毕后,工程组织部门应按照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管道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断面验收工作。

由管道运维单位依据断面占用审批单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见附录D)。

验收不合格,由工程组织部门组织整改并复验。

验收合格后,运维检修部线路专业根据《断面占用审批单》修改GIS 断面信息,并确认《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

工程组织部门在工程发电启动会前向调控中心提供《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及《电力管道占用证明》,调控中心未收到电缆及管道运维单位分别交令,不得启动送电流程。

第四章审批原则
第十八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电缆管道为重要电力管道:
(一)敷设(规划敷设)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管道;
(二)常态化承担公司下达的“两会”等特、一级重要政治供电任务的电缆管道;
(三)其他公司确定的电缆管道,如管道公司资产的电缆管道。

第十九条工程组织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依据现场勘查结果,开展图纸设计工作。

设计图纸中应标明:
(一)新建及现状电力管道路径、长度、规格;
(二)新建及现状电力管道断面(孔位、支架)排列、占用情况;
(三)新建及现状变配电站房电缆夹层平面图、夹层断面(孔位、支架)排列、占用情况;
(四)新建及现状出入站口断面(孔位)排列、占用情况;
(五)新建及现状井室内断面(孔位、吊架、支架)排列、占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电力管井断面审批应确保预留至少1个全线贯通的备用孔用于抢修。

电力管井运维管理单位应每年至少安排1次预留管孔的拉通试验。

第二十一条新建管井与原有隧道相接,应就近接入隧道出线井室的上层,并做好隧道出线管孔两侧的防水封堵。

严禁将管井直接接入隧道的侧墙、顶板、底板等位置。

严禁从人孔井壁引出电缆。

第二十二条管井孔位应遵循先下层后上层的原则,应遵循便于后续电缆敷设的原则,同层新建排管先从远离爬梯侧敷设、同层现状排管紧靠现状电缆多的一侧。

同一排管内去往同一受电侧的多回电缆线路原则上不得布置于相邻管孔。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运维检修部对断面审批工作、电缆敷设执行情况开展监督稽查,对于未办理断面审批进行施工、不按照审批管孔敷设电缆等情况的,对相关工程组织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下发违章通知单、列入黑名单、暂停该部门的断面审批工作,直至“三停”。

第二十四条断面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职工的廉洁守法教育,根据城区供电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无故延误审批、出入许可、验收,有意刁难客户、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核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采取警告、留用查看直至开除并退回有关费用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工作,由城区供电公司运检部负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断面占用预审联络单
备注:1)此联络单一式三份,工程组织单位留存一份,运检部线路专业留存一份、管道运维单位留存一份。

2)电缆占用情况以实际审定的图纸为准。

附录B:断面占用审批单(□电力隧道\□电力管井)
工程组织部门(盖章):编制日期:编号:
注:1)电缆占用电力管道的长度以实际审定的图纸为准。

2)此审批单一式四份,运检部备案一份,管道资产管理单位留存一份,管道运行单位留存一份,申请单位留存一份。

3)审批单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1年,逾期请重新确认。

断面占用审批单编制注意事项:
1、断面占用原则上应统一格式和要求,必须根据方案涉及管线型式,在标题中“(□电力隧道\□电力管井)”各选项前划钩。

2、断面占用审批单,应注明申请单位、编号、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供电方案编号、编制日期、方案示意图、管道长度和线缆长度等。

3、方案应有编制人、校核人签字,涉及管道管理(代运行)单位、批准人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4、新建管道长度、占用现状管道长度和线缆长度应经过现场勘查。

5、方案示意图应含路径有关道路、参照物图形和名称;含隧道、管井、站房图形和名称;含断面示意图和编号;断面中标明线缆编号和名称。

6、电力隧道图形使用双实线表示,电力管井使用双虚线表示。

7、电力隧道、管井路径上断面发生变化位置,应标注横断面符号并编号,方向为电源侧指向用电侧。

8、每个横断面符号引出横断面示意图,标注出此断面上所有管孔或支架位置,排列、规格、占用情况应正确。

9、隧道断面上标注支架符号、管井断面上标注圆形或九孔管符号。

10、现状占用位置以实心圆形表示,未占用或准备占用位置以空心圆形表示。

11、准备占用位置内填写电缆编号,并引出线缆路名。

12、其他电力设备符号,按照公司要求绘制。

13、新建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用红色表示,现状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用黑色表示,退运站房、管道、管孔、线缆图形和文字使用蓝色表示并打叉。

14、申请单位原则上仅限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内部单位或部门。

附件C:
电力管道占用证明
注:此证明一式二份,城区供电公司留存一份,申请单位留存一份
附录D:
占用电力管道断面验收记录
注:此表一式三份,工程组织单位留存一份,运检部线路工区留存一份,管道运行部门留存一份,特殊情况进行背书。

附录E:审批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