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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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签约行为、案例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合同 管理是企业防范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基础和源头。
在处理诉讼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合同管理基 本工作不扎实,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是引发诉讼案件和 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因而单靠法律事务人员应诉和 补救不可能从根本上扭转诉讼案件不断上升的局面, 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建立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的法律 风险防范体系。
在合同履行阶段,乱签字、乱担保,不进行及 时结算,计量计价、拨款程序混乱。
(黔桂淮海爆破公司、福宁项目A1标杨建斌施工队)
诉讼案件成因分析
• 2、恶意诉讼。

一些合同相对人与我方签订合同时,强烈要求使
用其提供的不平等格式合同签约,并将案件管辖法院
确定在其住所地法院;或在其与外包队签约时,以外
包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没有履约能力为由,要求
我方加盖公章或提供担保,在使用各种方式诱使我方
与之建立合同法律关系,落入其预设的法律陷阱之后,
起诉我方索赔。
• (河北衡水、魏县、献县的一些出租方、出售方, 设置合同陷阱,恶意诉讼 )
诉讼案件成因分析
• 3、资金周转困难。 •
• 从一些案件可以看出,部分项目资金周转 困难,无法按照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的约定支 付租赁费或货款,出租方或供应商在多次追索 无果导致起诉。
不规范签约行为、案例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一、将管辖法院约定在对方住所地,丧失 程序上的主动权
• 现象:在目前法制环境下,管辖法院的确定对纠纷处 理有直接的影响。一些合同相对人与我方签订合同时, 使用各种方法将案件管辖法院确定在其住所地法院, 起诉后,对方当事人与当地法院相互勾结,往往先行 冻结划拨银行帐户款项,然后枉法裁判。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
法律事务部 岳向文 电话: 13191008148 0351-7258522 邮箱:zt17lawyer@163.com QQ:554192300
主要内容
• 一、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 二、集团公司诉讼案件状况、成因分析
• 三、不规范签约行为、案例分析及风险 防范措施
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 1、法治环境严格,法律风险巨大。
• 国家制订的法律有450多部,行政法规近1000部, 地方性法规8000多部,司法解释上万个,部门和地方 性规章数万部。 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产品质量等方面规范日趋严格,执法力度正在进一步 加大,企业生存发展的法治约束越来越强。
应对措施
• 使用说明:

1、按现行法律规定,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
推荐更改为“由**住所地(或法人单位注册地)铁路
运输法院管辖”
• 2、使用争议解决示范条款时注意:**是指合同列 明的对我方的称呼,要严格准确的按照合同中列明的 对我方的称呼填充上述的争议解决条款。
• 3、不可将**直接写明为太原(小店)、石家庄、
• 建筑市场领域属于完全竞争状态,竞争空前激烈, 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是业界 常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面 临的法律风险就越大,防范法律风险的任务就越艰巨.
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 2、合同管理不规范,诉讼案件飙升。
• 中国铁建每年案件近2000件,标的超几十亿。 11-20局每年发生的诉讼案件均达150起上,20-25局 也有70-80件,全集团2008年诉讼案件高达182起, 标的额29110万元。逐年增高的纠纷案件,严重影响 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 国资委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三年目标和任务, 明确要求“在2010年底前未按照法制建设三年目标要 求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或法律事务机构的,今后如发 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致使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经营者的领导责任”。
诉讼案件状况分析
近年来,集团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 势,群体性的诉讼案件、 被追索巨额违约金、赔偿 金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案件一旦败诉,可能给企 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
• 合同管理不规范,事前防范工作不到位,相同的 管理失误和法律漏洞频频出现,这个项目的诉讼案 件刚处理完,那个项目发生同样的事情。
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
• 3、队伍建设滞后,风险防范机制缺失

• 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有关 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国家电网、中国石化、中国 石油在全系统配备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均超过1200人, 中国中铁有588名法律工作人员,中国建筑有520人, 中冶有350人。中国铁建仅有168人。
厦门、西安等行政区划。凡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写明具 体的行政级别和区划的,均有可能因违反《民事诉讼 法》第25条规定的级别管辖或不在可以约定的法院范 围之内而导致无效。
• 4、为防止业务人员受蒙蔽或落入对方预设的法律 陷阱,更改管辖法院,规定争议解决条款的更改必须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其 他任何人签字、任何单位盖章均无效。
(金鹰国际大厦案、 安哥拉劳动争议案、田森 房地产案)
诉讼案件成因分析
1、合同管理不规范。
在合同订立阶段,不按规定履行签订、审查程序, 签约时只关心合同价格、数量、期限等,不关心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问题,不经审 查随意使用对方提供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签约,将诉 讼管辖法院约定在对方住所地,违约金等重要合同条 款对我方严重不利。
• (2007年集团公司被冻结帐户统计表)
诉讼案例

1、夏清华诉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百度文库
纠纷案(在补充协议中加入争议解决条款)

2、河北献县史孝红诉集团公司租赁合同、
买合同纠纷案(在结算单中加入争议解决条款)
应对措施
• 集团公司合同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的,由** (合同中对我方的称呼)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条款更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 人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任何 单位盖章均无效 ”。
应对措施
•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 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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