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税法新政解读及企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分析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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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税法新政解读及企业涉税风险控制
策略分析
前言
税收管理体制
中央与地方实行分税制,就是各花各的钱,全部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
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中央税收入归属于中央财政;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
按一定比例分成;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财政。相应的将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与地方两套,
即国税和地税。
(一)国地税征管范围
国税主要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及储蓄存款利息个
人所得税等;
地税主要负责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契税、农业税及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小税,此外辽宁省地税机关
还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基金
等非税收费的征缴和代收工作。
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
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
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
分归地方政府。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部分归中央政府,
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
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增值税
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包括: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发出存货: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委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②销售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货物:
借:代理业务资产(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理业务负债(受托代销商品款)
销售: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业务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代理业务负债
贷:应付账款贷:应付账款
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税率】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