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设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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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课程设计任务书与指导书
2011~2012学年
一、课程设计的意义
过某小区建筑给水排水的初步设计,使学生了解给水排水系统的基本组成及设计方法,根据给水排水要求选择适合的给排水系统,并设计各管道系统的流量、管径、坡度以及其他附件
和辅助设施。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基本训练。
二、设计课题
某小区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初步设计
三、设计基本资料
1、设计概况
成都市紫藤花园小区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81米,属于一类建筑;地上26层,地下1层;小区1、2层为商场,其余各层为住宅;在地下1层设有泵房,变压器室,空调机房,配电室,值班室,消毒室,仓库等。
住宅分为4个单元9户,分为8个不同户型,其中A、B、C户型各有2个卫生间和1个厨房,卫生器具分别包含洗脸盆、坐便器、浴盆和洗涤盆;其余5个户型各有1个卫生间和1个厨房,卫生器具同前。其各卫生间的卫生器具的个数及布置祥见:卫生间大样图(1),卫生间大样图(2),卫生间大样图(3)。
2、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条件:
以距该楼西、北侧各50米的城市给水管网做为水源,常年可用水头40米,城市管网不允许直接抽水。由于成都市处于我国西南部,常年平均气温恒定,属于中温地带,不受冰冻线影响。
该楼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设室内外消火栓保证发生火灾时的用水,除卫生间及不能设喷淋系统的房间其余房间都要设自动喷淋系统。
四、设计任务
(1)建筑内部给水系统,
(2)建筑内部给水系统,
(3)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建筑内部排水系统。
五、设计成果
(1)设计说明书一份,
(2)建筑给水排水平面布置图若干张(根据各平面布置而定),
(3)建筑给水,排水,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图(原理图)各一张,
(4)各卫生间大样图一张,(5)水泵房平面布置图一张。
高层建筑内部给水系统
1.给水方式选择: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连供水方式。该建筑物为26层底商住宅楼, 楼高81米, 市政外网可提供常年资用水头为40m, 但远不能满足建筑物内部用户用水要求, 故应考虑二次加压措施.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Pa;
(2)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置;(3)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经技术经济比较, 室内给水系统拟采用无水箱分区给水方式. 由于市政外网不允许水泵直接抽水, 故设置地下贮水池, 两组变速调频水泵组加压供水.
2. 给水系统分区:
地下室、两层商场及3~6层住宅为低区, 由市政网直接供水, 7~16层为中区,17~26层为高区, 分别由一组变速调频水泵组为两区供水。
采用变速调频水泵, 可根据水压或用水情况, 自动调节出水量实现高区供. 此种方式供水可靠, 水泵布置集中, 便于维护管理, 水泵的软启动, 降低了对电网供电容量的要求, 减少了水泵机组的机械冲击和磨损以及水泵切换时的振荡现象, 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无水箱分区给水方式可不占用上层使用面积, 能源消耗省. 3. 给水系统组成:
整个系统包括引入管、水表节点、贮水池、水泵机组、给水管网和附件;
(1)给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a.居住小区给水管道从市政给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
b. 居住小区室外环状管网的节点处,应按分隔要求设置。环状管段过长时,宜设置分段阀门。
c. 室内给水管道向住户、公共卫生间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配水支管上配水点在3个及3个以上时应设置。
(2)给水管道上使用的阀门,应根据使用要求按下列原则选型:
a. 需调节流量、水压时,宜采用调节阀、截止阀;
b. 要求水流阻力小的部位(如水泵吸水管上),宜采用闸板阀;
c. 水流需双向流动的管段上,不得使用截止阀;
4. 给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
(1)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网,或与市政给水管连接成环状网。环状给水网与市政给水管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连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
(2)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3)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与其它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敷设在室外综合管廊(沟)内的给水管道,宜在热水、热力管道下方,冷冻管和排水管的上方。给水管道于各种管道之间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操作的要求,且不宜小于0.3m。室内冷、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下方;垂直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右侧。生活给水管道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廊(沟)敷设。
(5)室内给水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房、电梯机房、通信机房、大中型计算机房、计算机网络中心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方通过。室内给水管道的布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
(6)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7)埋地敷设的给水管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9)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0.4m,据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0.2m。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有保护措施。塑料给水管道不得与水加热器或热水炉直接连接,应有不小于0.4m的金属管段过渡。
(10)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不应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不应小于0.15m,且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的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