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临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临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本理财产品是与银行存款性质不同的金融产品,具有一定风险。
在本理财计划下,客户("投资者")委托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的范围内运用理财本金进行投资,但临商银行并不保证理财本金的安全及理财收益。
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本《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产品要素表》和《客户权益须知》是《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二、本理财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一年以内(含一年),临商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低风险、较低风险、中风险)级别,适合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客户购买,产品要素详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要素表》。
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对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内容的要求,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临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理财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理财本金的风险。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客户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或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债务人、交易对手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客户将面临投资的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本金及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招银理财 风险揭示书
招银理财风险揭示书摘要:一、前言二、风险揭示书概述三、投资风险揭示四、产品风险揭示五、其他风险揭示六、免责声明七、结语正文:一、前言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招银理财的关注与信任。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投资风险,提高风险意识,我们特制定本风险揭示书,对投资风险进行详细揭示。
请您在投资前认真阅读,并对您的投资决策负责。
二、风险揭示书概述本风险揭示书主要包含投资风险揭示、产品风险揭示和其他风险揭示等内容,旨在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请您在投资前务必认真阅读,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三、投资风险揭示1.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导致投资收益的波动。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流动性不足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时难以变现。
4.信用风险:投资对象信用状况恶化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受损。
5.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受损。
6.政策风险:政府政策变动可能导致投资环境发生变化,影响投资收益。
四、产品风险揭示1.产品收益不确定性:理财产品的收益受市场影响,可能出现波动。
2.资金安全风险:投资资金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
3.投资期限风险:投资期限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
4.费用风险:投资过程中可能产生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影响投资收益。
五、其他风险揭示1.操作风险:投资者自身操作失误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受损。
2.信息传递风险:信息传递不及时或不准确可能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
3.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受损。
六、免责声明招银理财不对投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本风险揭示书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承诺。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市场状况,独立判断是否进行投资。
七、结语请您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承德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承德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承德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您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只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
理财产品具体风险评级以及适用投资者详见产品说明书。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只保障该理财产品本金,不保障理财收益。
理财产品具体风险评级以及适用投资者详见产品说明书。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
理财产品具体风险评级以及适用投资者详见产品说明书。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理财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赎回权和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三、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可能因为债务人违约或其他原因在投资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可能导致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五、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若发生承德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情况,承德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招银理财 风险揭示书
招银理财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欢迎您选择招银理财产品,我们理解您对于理财产品的期望和需求。
在您投资前,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并使您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与收益特点,我们提供此风险揭示书,供您参考。
一、风险揭示的必要性招银理财一直秉持着“依法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尽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与可持续的收益。
然而,任何金融市场都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
风险揭示书的目的在于提醒投资者,让其明晰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状况,并做好相应的风险调整。
二、市场风险揭示市场风险是指产品受到金融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所导致的风险。
投资于金融市场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您所购买的招银理财产品也不例外。
市场风险可能导致您投资金额的减值,也可能导致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差距。
三、信用风险揭示信用风险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手无力或不愿按合约履约的风险。
尽管我们在推荐理财产品时会对发起方进行多种尽职调查,但无法完全排除交易对手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
当交易对手违约时,可能导致您投资本金受损。
四、流动性风险揭示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在提前解除投资或转让产品时,可能无法如期或以预期价格快速变现的风险。
招银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具有一定限制,无法满足投资者随时转让或提前解除投资的需求。
因此,在投资招银理财产品前,请您充分考虑资金的流动性需求。
五、利率风险揭示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变动所引起的投资风险。
在持有招银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对产品价值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您的投资收益。
请您认识到利率风险的存在,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金。
六、其他风险揭示除了以上提到的风险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风险,如国家政策风险、合规性风险等。
这些风险可能对招银理财产品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投资者,您应当充分了解这些风险,并在投资决策中加以考虑。
七、风险管理与建议为保护您的投资权益,招银理财一直致力于风险管理与控制。
杭银理财幸福99添益系列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杭银理财幸福99添益系列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尊敬的理财投资者:本理财产品:杭银理财幸福99添益系列理财计划,属于定期开放式非保本净值型理财产品,为公募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
产品以产品开放确认时的单位净值,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计算投资者申购份额和赎回资金,产品净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可能会有浮亏或浮盈,赎回的理财份额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若终止日发生净值大幅度下降的最不利情形,投资者可能将遭受本金的重大甚至全部损失。
管理人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2,中低风险,本产品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
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全部条款,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与管理人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电子银行购买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投资者与杭银理财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可向销售机构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第一条、理财产品共性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管理人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其纳入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范畴,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等多重指标对已投资和待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评估,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限期出售或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使得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平安银行日日安盈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特别提示: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A级,适合风险评级为“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客户认购。
如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拆借、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
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收益由平安银行负责支付,产品存续期间若投资的交易对手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形,投资者可能损失部分理财收益。
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理财收益。
2.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保证本金但不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为零,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3.管理风险:由于平安银行受技能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本理财产品发生大额赎回,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最新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附件7:ⅩⅩ农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ⅩⅩ农商银行在此郑重提示1、本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具有一定的风险,ⅩⅩ农商银行对理财本金与收益不承担保证责任。
2、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具体情况;如对销售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3、请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前,应充分了解本产品风险,包括理财本金与收益到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等,具体详见以下“风险提示”部分,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4、请投资者独立、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5、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保障本金的安全。
您的本金不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但理财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资产组合出让、处分或持有到期的收入。
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如有,下同)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内的债券资产存在违约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盛通理财”喜盈盈151号风险揭示书【模板】
“盛通理财”喜盈盈151号风险揭示书产品代码:*********产品登记编码:C*********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认购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最差情形为您的为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您应充分认识以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1、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如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降,则可能造成理财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2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
本产品若出现约定的顺延情形,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3投资者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
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者将面临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极端情况下,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4如自本理财产品开始认购至理财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如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际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经南海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的情形,南海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5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来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6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财产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或付息,理财期限或兑付时间将相应延长。
7、再投资如因市场剧烈波动、政策重大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南海农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8本理财产品按约定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
南海农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支付、理财本金赎回或到期的清算。
“AA宝”日添利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AA宝”日添利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存续期内,每日开放,风险评级为低风险,仅适合风险评级为“激进型”、“进取型”、“平衡型”、“稳健型”、“谨慎型”的客户认购。
如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拆借、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等资产。
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收益由平安银行负责支付,若产品存续期间平安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理财收益。
2.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权在理财期内提前终止,而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与赎回。
4.再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结束或提前终止后,因市场利率下滑,可能导致本金和利息再投资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5.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平安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6.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风险:平安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及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1。
银行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银行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本风险揭示书旨在披露甲方依据《ⅩⅩ银行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合同条款》及《ⅩⅩ银行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合约》,向ⅩⅩ银行(下称“乙方”购买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下称“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和损失。
甲方申购理财产品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ⅩⅩ银行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合约》及《ⅩⅩ银行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已经从乙方获得令其满意的信息披露,并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甲方已经完全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风险及可能的损失。
甲方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理财产品。
本风险披露书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
下列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乙方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第一条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的市场价值受制于很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收益率曲线的水平和形状,利率波动的幅度和这些因素将来的变化。
如果在交易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第二条期限风险:相应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如产品合约约定只有乙方有权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展期〉,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合约中所订明的权利时,则甲方将须按照合约中订定的责任履行,不得异议;第三条再投资风险:对于该产品,由于乙方拥有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
如果乙方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该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
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甲方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该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结构性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
根据合同条款和合约,如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甲方应准备持有至本产品合约终止。
第五条不可抗力: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第1页共2页个人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几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产品违反该些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个人和公司投资者适用本风险揭示书旨在提示投资者依据《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说明书》向华商银行购买的“一诺千金19号”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与《华商银行代客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已经从银行获得令其满意的信息披露,并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投资者已经完全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风险及可能的损失。
投资者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理财产品。
本风险揭示书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理财产品的所有风险。
下列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第一条一般风险:理财产品涉及显著的风险,仅适合具备对风险进行衡量所必需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
投资于本产品可能承担巨大风险。
投资者应在经过咨询其专业顾问、考虑其自身状况、并认定投资产品为合适的投资后,才可投资于本投资产品。
第二条期限风险:相应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如产品条款约定只有银行有权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展期),一旦银行选择了行使条款中所订明的权利时,则投资者将须按照合同中订定的责任履行,不得异议;第三条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
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第四条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
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本产品合同终止。
第五条不可抗力:如果银行与客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产品违反该些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认购我行理财产品,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向您提示: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根据相关规定,所有产品均有投资风险。
同时如果您购买的是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同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情况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
三、我行理财客户依据风险承受能力大小,依次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与之相适应,理财产品依据风险评级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分类的产品。
如:稳健型客户只能认购保守型、稳健型产品,而不可购买平衡型及以上型产品。
四、购买本产品,您可能面临如下风险:1、政策风险: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损失或降低。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期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可提前赎回产品采用到期一次性兑付的形式,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延期风险:如因基础资产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提前终止风险:在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我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
6、管理风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受管理水平及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本金及收益。
7、其他风险: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投资失利情形。
五、投资结果(包含最不利投资情形):假设某客户投资5万元购买6个月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如果该产品给客户表明的测算收益率为3.75%,实际投资期为183天,则产品到期后客户可获得的测算收益为:50000×3.75%×183/365=940.07元。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一、产品概述本文档是为了向投资者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请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文档中的内容。
二、风险揭示1.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结果会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政策法规、企业盈利等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出现波动甚至损失。
2. 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多个金融机构,包括发行机构、托管机构等。
若其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或经营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本金和收益。
3. 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通常有一定的投资期限,投资者在此期间将无法提前支取资金。
而在某些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在急需资金时无法及时变现。
4. 利率风险利率的上升或下降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重要影响。
若利率上升,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若利率下降,投资者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5. 券商风险理财产品可能由券商发行,券商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评级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价值。
若券商发生经营问题或信用评级下降,可能导致投资者承担损失。
6. 法律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受制于法律法规的规定,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产品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了解其对产品的影响。
7. 不可抗力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主义、全球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8. 产品可能长期为您持有、转让或者终止理财产品可能存在长期持有的风险,因为产品的期限可能较长,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内无法提前转让或终止产品。
三、风险评级和评估1.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等因素,合理评估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2. 投资者应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估,了解产品的风险水平。
评级较高的产品通常伴随着较高的风险。
3.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和资金运用等信息,了解产品的风险来源和投资方向。
建设银行 乾元-安鑫 现金管理类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安鑫”(按日)现金管理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七日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封闭期内客户可以在产品开放时间进行申购,封闭期不开放赎回。
封闭期结束,客户可在开放时间内提出申购/追加申购/赎回申请。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2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
产品适合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客户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具体风险的含义,请您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相应的风险揭示部分。
由于相关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您的本金及收益全部或部分损失,因此,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等。
重要提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本理财产品名称为中信理财之月月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为B130A0113,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风险评级为 PR2,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为1亿元,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60%,在最不利情况下,理财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购买该理财产品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理财产品完全适合本人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人确认中信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中信银行责任或中信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本人确认已阅知客户权益须知,完全清楚理财产品购买流程、风险评估、产品评级含义、信息披露方式及渠道、银行联系方式及投诉程序等内容。
钱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应注意本产品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理财产品交易章程》、《理财产品业务申请表》与《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
本风险揭示旨在根据监管要求揭示购买钱江个人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
投资者需了解钱江个人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自身理财目标、投资经验、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慎重考虑购买本产品。
一、产品风险(一)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
若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30%时,即为巨额赎回,此时钱江有权拒绝接受投资者赎回申请,投资者由此可能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项下的运作模式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影响各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三)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企业债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产品认购金额未达到产品规模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公司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公司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五)再投资风险: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终止本系列理财产品,并至少提前于终止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书面公告、短信及企业网站进行公告,并于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交易本金和当期收益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若公司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执行终止权,投资者将面临理财资金的再投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
投资者需要通过致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公司客服中心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中国光大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光大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代码: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在您选择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当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请您在再次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主动要求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三、在您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产品说明书,了解理财产品的所有相关具体情况,尤其是风险揭示内容。
您还应了解您所购买理财产品的类型特点和投资存在的最不利投资情形:
四、本理财产品期限为,风险评级是型,适合型(含)以上客户购买。
五、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您在我行最近一次且未超过一年期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
六、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风险揭示书和对应的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均为理财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风险确认栏
本人确认如下:(客户需全文抄录风险确认语句并签字确认)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提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签字):
日期:年月日第一联银行留存联
第二联客户留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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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延期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具体风险的含义,请您认真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相应的风险揭示部分。
由于相关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您的本金及收益全部或部分损失,因此,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及客户权益须知等。
重要提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本理财产品名称为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1416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网银专属),产品编码为B140A0289,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为35天,风险评级为PR2,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为1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为35天,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20%,在最不利情况下,理财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购买该理财产品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理财产品完全适合本人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本人确认中信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中信银行责任或中信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本人确认已阅知客户权益须知,完全清楚理财产品购买流程、风险评估、产品评级含义、信息披露方式及渠道、银行联系方式及投诉程序等内容。
本人确认如下:本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由个人客户亲自填写):(个人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个人客户(签字):机构客户(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1416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网银专属)产品编码:B140A0289)重要须知:1、本产品说明书与《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中信银行理财业务购买/赎回申请表》、《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2、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3、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4、本理财产品可向无投资经验的客户销售及有投资经验的客户销售。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信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5、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信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信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按照中信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计算得出的收益。
6、本理财产品不保障理财本金和收益,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理财产品最终清算的投资者可得收益为准。
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风险提示: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根据本产品风险分级,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蒙受损失,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部或部分受损。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充分认识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谨慎投资。
具体风险如下: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
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本金与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
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甚至导致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本金及收益部分或全部损失。
一、产品投资对象1、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利率掉期、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和委托债权等投资工具。
投资比例为:本产品可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专户(或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和北交所交易平台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
2、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变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相关变更信息后进行变更。
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更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
投资者未在变更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
二、产品基本要素三、投资团队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
四、产品的收益率测算及说明(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1、根据当前所投资工具市场价格测算,产品投资资产所获收益扣除相关固定管理费用后,产品正常到期,本理财产品预计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20%/年,超过5.20%/年的收益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
2、如果投资资产市值下跌或投资工具发生信用风险,则本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将可能低于5.20%/年,甚至可能造成本产品本金及收益部分或全部损失。
3、投资者所获本产品理财收益=理财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其中: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准。
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理财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且产品存在收益,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期间的天数。
4、如果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本产品将到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计收益,到期或提前终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不随产品到期顺延天数增加而提高,同时顺延天数的增加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其他的投资安排。
五、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1、本产品名义收益计算天数为35天,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2、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收益起计日发生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产品到期日和到帐日视情况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产品不成立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者市场、拟投资标的出现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成立时,中信银行有权公告产品不成立。
2、中信银行将于出现并知悉上述情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
如中信银行公告产品不成立,投资者本金将于公告产品不成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扣款日至本金返还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七、产品的提前终止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资产市场价格大幅下滑,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本产品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中信银行合理判断可能影响到期正常兑付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3、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