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庆元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投标)庆元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核准日期:2006年12月15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招标公告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九、工程结算方式

十、其他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

一、施工工期

二、质量与验收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四、材料和设备供应

五、设计造价变更

六、违规处罚

七、其他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二、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前附表二-----重要事项说明

招标公告

庆施公招[2006]83号

1、建设单位: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2、工程名称:庆元县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3、工程地点:庆元县铅锌矿

4、工程概况:预算投资约400万元

5、招标内容、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一期)项目;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120日历天;

8、资质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依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文件将于2006年12月15日至2006年12月30日在庆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并供下载(网址:.gov);

11、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交易席位费400元、资料费500元,以上三项费用于2007年1月2日前每笔单独交纳到庆元县招投标中心(以开户银行对帐单为准)。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信用联社户名:庆元县招投标中心帐号:(注:交易席位费和资料费一律不退还);

12、联系人:胡先松联系电话:0578-

吴志强联系电话:0578-

刘永兴联系电话:0578-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庆元县招投标中心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2006年12月15日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符号为采用,带“□×”符号为不采用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______可以满足施工要

求;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______施工场地已平

整;

(3)施工用水、电由承包方自行解

决;

(4)施工道路由承包方自行平

整;

(5)现场环境(临时设施搭建等由承包单位统一规划布置并承担相应费用);

(6)有关勘探资料_______地质勘探资料已提

供;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全部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和投标费用

1、投标人资格:

⑴投标人资质等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⑵项目经理资质: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招标□×允许□√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审定标底价

1、本工程投标标底价格列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2、工程审定标底价是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

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并参考目前工程所在地价格,经县相关部门审定后得出。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四项内容组成,其费率一律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的相应费率的上限计取,不作下浮。

4、投标底价=审定标底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即元=元-112024元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庆元县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备案后有效。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报县招投标监督办备案。

2、所有问题的解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天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备案(未经备案的属无效文件),收到修改文件的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确认。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修改的招标文件和修改通知请到庆元县招投标中心网下载(网址:.gov)。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现象,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三、投标报价

(八)投标报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