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管理细则的通知
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通知
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通知各位相关单位及负责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将有关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事宜通知如下:一、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工资支付的形式和时间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3、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
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三、工资核算和记录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农民工。
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包括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形式、周期和依法代扣工资的情形及标准等内容。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3 年。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四、监督和管理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公司薪酬制度通知(7篇)
公司薪酬制度通知(7篇)公司薪酬制度通知(7篇)对于薪酬的发放与调配,每一个员工都应该清楚薪酬制度的管理,并且严格遵守。
那么,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薪酬制度通知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公司薪酬制度通知【篇1】第一章总则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二、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五、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管理人员工资制度六、适用范围:(一)、公司总经理等高中级管理人员;(二)、公司所属各医院一般管理人员及正式员工。
(三)、特殊人员经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七工资模式。
公司(医院)管理人员与其业绩挂钩(一)高、中级管理人员:年薪=基本年薪+效益薪金+本公司(医院)工龄工资1.基本年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效益薪金=效益年薪╳综合经济效益增长率。
综合经济效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系数+实现利润增长率╳系数+患者人数╳系数+本公司服务年限积分3、效益年薪的发放:(1)财务部门根据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完成核定任务的80%,第二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一季度效益薪金的50%;否则,上一季度的效益薪金停发,预留到下季度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发放。
(2)公司或医院组织对管理层人员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在年末发剩余效益薪金。
(3)考核细则由公司制定并实施。
(4)在效益薪金发放前离职的,此前的效益薪金不予发放也不补发。
(5)效益薪金根据不同岗位实行保底制,当效益薪金低于保底线时,按保底额执行,上不封顶。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间调整通知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间调整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优化的需要,现对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
间做出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因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业务运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工资管理效率,优
化公司内部薪酬体系,经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对公司员工工资发放
时间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从即日起,公司员工工资将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发放。
具体调
整后的发放时间如下:
上半月工资:将在每月的15日发放,涵盖上半个自然月的薪酬。
下半月工资:将在每月的30日发放,涵盖下半个自然月的薪酬。
三、调整后员工工资发放具体安排
15日发放:如果15日恰逢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工资将提前发
放至最近的一个工作日。
30日发放:如果30日恰逢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工资将提前于
30日之前最近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四、变更补发
对于本次发放时间调整所带来的变更补发问题,请员工务必注意
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确认沟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五、其他事项
此次调整不影响员工实际薪酬水平,仅调整薪酬发放的时间节点。
若在领取工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
特此通知,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理解和配合本次调整。
希望新的工
资发放时间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员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
祝愿您在新的薪酬管理制度下继续取得优异成绩!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薪资管理制度通知模板
薪资管理制度通知模板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规范薪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薪酬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正当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发布薪资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薪资管理制度的目的薪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薪酬管理环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薪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薪酬能够反映其工作贡献和业绩表现。
2. 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应当具有竞争力,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激励激励原则:薪酬应当与员工的绩效挂钩,优秀表现的员工应当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三、薪资管理的具体规定1. 薪酬结构:公司将根据岗位性质,员工能力和工作表现,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
2.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将按照员工的岗位等级和薪酬标准确定,定期进行调整和评估,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和行业水平保持一致。
3. 绩效工资:公司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评定员工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4. 年终奖金: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业绩情况,设定年终奖金方案,对员工进行奖励。
5. 其他福利:公司将逐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培训补贴等。
四、薪资管理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责任:公司各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将共同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确保薪酬规定的执行落实。
2.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薪酬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维权保障:公司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薪酬维权机制,对任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现有薪资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同时废止。
2. 公司将逐步完善薪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薪酬管理水平,为员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和工作环境。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8.25
•【字号】
•【施行日期】2004.08.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
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制度,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宿州市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结合市直实际制定了《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确保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减少工资发放环节,加强人员编制及工资基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的制度。
第三条工资统一发放实行预算全额安排、及时足额到位、直接发放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工资统一发放的管理工作。
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具体实施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市人事、编制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资统一发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统一发放的工资范围是国家明文规定的由财政负担的部分。
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工资项目为:级别(等级)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其他应当由财政负担的津补贴。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项目为:职务(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和其他应当由财政负担的津补贴。
国家对工资发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由单位统一填报“工资统发表”,经编制部门审核人员编制、人事部门审核人员、工资项目、标准及办理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后,交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根据编制、人事部门审核的单位“工资统发表”,建立个人工资档案,并在银行开设个人工资帐户。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通知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通知尊敬的各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为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特向各位通知以下事项,请各位周知并严格执行。
一、工资支付基本原则1.依法支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农民工进行工资支付。
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准时支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每月的工资需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前足额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
3.全额支付: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全额支付,不得扣除任何未经农民工同意的费用。
各部门在发放工资前,应明确告知农民工所需支付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并及时提供相关费用清单和明细。
二、工资支付管理流程1.工资核算:各部门负责核算农民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
核算表需按时上报财务部门,确保工资数据的准确性。
2.工资发放请示:各部门在每月工资支付周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放请示提交财务部门,并提供工资核算表、工资明细表及相关附件。
3.工资发放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请示材料进行审批,并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核对,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4.工资支付:经财务部门审批后,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个人的银行账户。
财务部门将支付凭证和工资支付明细归档,并保留相关银行转账凭证。
三、工资支付问题处理1.异常工资处理:如发现工资计算错误或遗漏,各部门应立即与财务部门联系,及时调整和补发工资。
2.工资异议处理:如农民工对工资金额和结算方式有异议,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所在部门应尽快组织核查,并通过协商解决。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X年生效,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2.相关法律法规:指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各项法律、规章、规定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3.工资支付周期: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工资支付的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薪资管理制度通知书模板
【公司名称】薪资管理制度通知书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规范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资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薪资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工资的主要部分。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等,以表彰员工对公司做出的突出贡献。
4.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旨在提高员工生活水平。
5. 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按月发放工龄工资。
二、薪资调整1.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员工绩效表现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整。
3. 奖金调整: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和项目完成情况,按比例调整奖金。
三、薪资发放1. 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具体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
2. 薪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请确保您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3.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薪资发放方式。
四、薪资保密1. 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员工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信息。
2. 公司有权对违反薪资保密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调整,以公司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发布日期】附件:1. 薪资构成表2. 绩效考核办法3. 薪资调整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请注意,本通知书仅供参考,具体薪资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为准。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漳州工资发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漳州的工资支付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2. 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提前发放工资的情况在漳州市,若月工资支付日在1日至6日,且遇到国庆、中秋长假,单位可提前发放10月份的工资。
这种做法旨在确保员工在长假期间有稳定的收入。
三、加班工资计算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如下:1. 9月29日为中秋节,按300%计算加班工资。
2. 10月1日至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按300%计算加班工资。
3. 9月30日、10月4日至10月6日为调休,加班且无补假的,按200%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
四、拖欠工资的处理若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漳州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1. 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2. 若仲裁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院会及时跟踪财产处置情况,确保工人工资尽快发放到位。
五、财务规划提示对于提前发放工资的员工,建议做好财务规划,合理使用工资,尤其是在长假期间可能面临婚礼随份子、购物等消费高峰期。
六、案例启示漳州的法院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会开辟绿色通道,执行人员会立即通知工人,并逐一核对领款人信息和领款金额,确保工人工资尽快发放到位。
综上所述,漳州的工资发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工资支付的基本规定、提前发放工资的情况、加班工资计算、拖欠工资的处理、财务规划提示以及法院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的具体做法。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资管理专项通知函
工资管理专项通知函尊敬的各位同事:您好!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工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现将有关工资管理的事项专项通知如下:一、工资发放时间公司将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将提前至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请各位同事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二、工资构成公司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各项补贴及奖金等。
具体标准根据公司制度及岗位要求执行。
三、工资调整1. 公司将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和公司经营状况,定期对工资进行调整。
2. 员工个人工资调整,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岗位变动等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加班工资1.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2. 加班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未按规定申请的加班,视为自愿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
五、工资保密为维护公司稳定和员工利益,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自己和他人的工资信息。
如有违反,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六、工资异议处理如有同事对工资发放有异议,可在收到工资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
人力资源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七、其他事项1. 请各位同事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2.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工资条查询服务,方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
我们深知工资管理对于员工的重要性,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确保工资管理的公平、公正、透明。
感谢各位同事一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和信任,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敬请周知。
人力资源部日期:2022年9月1日注意事项:1. 本通知函内容如有变更,公司将及时通知。
2. 请各位同事认真阅读本通知,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3. 请将本通知函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工资支付通知关于月薪发放时间的调整
工资支付通知关于月薪发放时间的调整尊敬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决定并经与工会协商,我们决定对工资发放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背景介绍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待遇,努力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薪酬水平。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薪酬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我们对公司现行的月薪发放时间进行了重新考虑和调整。
调整内容自本月起,公司将对月薪的发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月薪发放日:我们决定将月薪发放日由每月10日调整为每月15日。
这意味着您将在每个月的15日前收到上个月的工资。
调整原因:这一调整是基于公司运营情况和员工需求考虑得出的结果。
通过将月薪发放时间从10日调整为15日,我们可以更好地与财务结账周期匹配,提高财务处理效率;同时也能更好地满足员工对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要求。
这一变动将有利于公司管理和员工个人财务规划。
调整后绩效考核范围:考虑到调整后发放时间,公司绩效考核范围也进行了相应变动。
从本次工资支付周期开始,绩效考核范围将统一调整为上一个自然月。
影响和解决方案这一调整可能会对您的经济计划造成一些影响,但我们将会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您能够顺利过渡和适应。
预算调整:您可能需要对个人预算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发薪周期。
我们建议您根据家庭支出情况以及其他收入来源做出相应规划。
内部借款政策: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或临时资金短缺,公司将开设内部借款政策用于员工之间互相借贷。
详情请咨询人事部门。
沟通渠道: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困惑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人事部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惑并提供支持。
备注为了保证新薪资政策顺利实施,请各位员工按时填写并提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表格至人事部门。
这样可以确保公司将薪资及时准确地转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并避免延误或错误。
结束语最后,感谢各位员工长期以来对公司事业的支持与付出。
公司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爱每位员工,并致力于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商政发[2012]44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12〕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3日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资发放管理,完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经费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体系,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统一发放管理是指县区、商丹园区、镇办机构实行编制上收市级管理,编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零增长,财政供养人员市内带资流动,工资发放“户籍化”动态管理。
第三条工资统一发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设立工资集中统一发放账户,将财政安排的工资资金,委托代发工资银行直接拨付或单位选择银行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的工资发放管理方式。
第四条工资统一发放坚持“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社部门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代理银行代发工资”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不断强化增收节支措施,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深化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在经费安排上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
第六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改变工资统一发放模式,不得挤占、挪用工资集中统发帐户资金。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七条工资统一发放的范围为:财政预算拨款的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和接受财政经常性补助的各类事业单位等财政确认的供养人员以及其他财政供养的人员。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商政办发[2012]118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了巩固工资统发改革成果,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工资发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工资统发管理的重要意义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是贯彻中央有关工资政策的基本要求,是发挥干部职工积极性,保证机关工作有效运转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我市自2003年实行工资统发改革以来,基本建立了编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有效控制管理机制,对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实行“户籍化”动态管理,工资统发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工资发放步入规范化轨道。
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办法,就是指通过工资集中发放账户,将财政安排的工资资金,委托代发工资银行直接拨付或单位选择银行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的工资发放管理形式。
通过工资统发管理,一方面改变了工资支付渠道,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另一方面完善了工资支付手段和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工资发放透明度,消除了各单位之间工资待遇不平衡现象,有效约束了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
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个别地方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资津贴审批程序不规范、工资政策执行有偏差、《个人工资管理手册》管理把关不严等问题,甚至出现随意调整工资发放模式、无编上工资以及“吃空饷”等现象。
这些问题影响了工资统发政策的落实,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工资统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规范管理,科学建章立制,切实将这项事关全局、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到位。
福建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闽政[1999文174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09.30【实施日期】1999.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9文174号〕)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财政厅、人事厅制定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的暂行规定(省财政厅、人事厅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工作的管理,确保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足额发放,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工资发放工作的领导。
1.要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主要依据,并列入政府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2.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工资政策的执行和工资发放顺序上,要首先保证中央出台工资政策的及时足额兑现,其次保证省里统一出台的工资性津贴、补贴项目的兑现。
3.各地市要在保证辖区内所有县(市、区)乡(镇)无欠发中央和省出台工资(含工资性津贴、补贴项目)并已消化地市现有出台增资政策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出台新的工资性项目,并要充分考虑所辖县(市、区)、乡(镇)的承受能力。
4.各地市凡是没有按照省规定执行或自行出台增加津贴、补贴标准而影响中央和省出台的工资政策兑现的,当地行政首长要承担责任。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单位要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资金需要。
1.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积极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努力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财政经济总量,提高财政税性收入比重,壮大财政实力,为保证工资正常发放提供稳定的财源。
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6.21•【文号】财行[2000]1号•【施行日期】200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00〕1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编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提出的确保工资按时发放的要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强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减少工资发放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财政部、人事部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拟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各地行政单位推选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地在试点中已经对教师及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应继续实行;能够在7月1日实行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应与公务员工资统一发放同步实行;来不及实行的,应在保证公务员工资按时发放的同时保证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并积极做好在10月1日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准备工作。
关于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办法将另行制定。
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000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要求,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建立人员和工资计划与预算拨款相结合的制约机制,加强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减少工资发放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薪资管理制度通知范文模板
【公司名称】【发布日期】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薪资管理,提高员工薪酬待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本薪资管理制度。
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一、薪资管理制度的原则1. 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
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合理调整薪资结构,使员工薪酬与其工作绩效相匹配。
3. 员工薪酬增长与公司发展相适应原则: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薪酬水平。
4. 优化劳动配置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调整薪资结构,提高员工积极性。
二、薪资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绩效工资。
4.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
5. 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优秀员工奖等。
6.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三、薪资调整1. 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
2. 临时调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可进行临时薪资调整。
四、薪资发放1. 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固定日期发放上月工资。
2. 薪资发放方式:采用银行代发、现金发放或电子支付等方式。
五、薪资保密1. 薪资为员工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他人。
2. 员工不得相互询问、讨论或比较薪资。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2. 对故意泄露他人薪资信息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位员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薪资管理制度,如有疑问,请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特此通知!【公司名称】【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薪资管理制度详细内容。
薪资管理制度通知模板
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薪资体系,使之更加合理、公正,同时规范薪资发放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对薪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薪资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薪资结构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的,是员工薪资的主体部分。
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完成的任务量和质量等因素确定的,每月发放。
3. 加班工资: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按照公司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发放。
4. 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5. 特殊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特殊贡献,发放的特殊奖金。
二、薪资发放1. 薪资发放日期: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2. 薪资发放方式:工资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员工提供的银行卡上。
3. 薪资保密: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员工之间不得互相打听、攀比薪资状况,以免影响公司内部和谐。
4. 薪资调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行情等因素,适时调整薪资。
三、薪资调整1. 员工晋升、岗位调整:员工晋升或岗位调整后,薪资将根据新的岗位进行调整。
2. 工作表现:员工工作表现优秀,公司将视情况给予涨薪奖励。
3. 通货膨胀、市场行情:公司将定期关注通货膨胀和市场行情,适时调整薪资水平。
四、薪资管理与监督1. 薪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薪资管理工作,确保薪资制度的贯彻执行。
2. 薪资监督:公司设立薪资监督委员会,对薪资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薪资制度的公正、合理。
3. 员工咨询:员工对薪资制度有疑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人力资源部将及时解答。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1. 员工违反薪资保密规定,泄露薪资信息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员工恶意攀比、造谣生事,影响公司和谐的,公司将严肃处理,必要时解除劳动合同。
3. 管理人员违反薪资管理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公司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关于规范公司工资发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工资发放管理的通知各部门:为确保公司月度工资按时发放,有效保障员工核心利益,现对公司工资发放管理予以规范,具体如下: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员工资、提成及根据考核周期核定的奖金等发放管理,工资、提成、奖金等以下统称为“工资”。
二、工资发放时间节点日常月份:原则上每月15日前(遇周末顺延至最近的一个工作日)将工资发放到账。
特殊月份:考虑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周期较长(5-7天),业务部门业绩数据复核沟通的时效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原则上假期当月17日前(遇周末顺延至最近的一个工作日)将工资发放到账。
以上时间节点自2022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个月,后续公司根据试行情况可酌情调整。
三、工资数据提报节点为确保工资按上述时间节点及时发放到账,日常月份各相关部门数据提报时间节点要求如下表所示,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严格按时间节点执行。
特殊月份数据提报时间节点根据工资最终发放日期进行倒推,以人力资源中心提前下发的相关通知为准。
工资发放各流程环节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负责提报的数据及时性、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将相应对接责任落实到部门具体人员。
如遇周末、节假日数据提取、核算周期紧张的,应安排员工加班处理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按时提交。
同时,应对数据准确性给予高度重视,部门超过规定时间节点申请修改数据的,原则上除重大数据差错外,人力资源中心不再予以受理,次月针对数据差额统一进行补差/补扣。
因数据差错导致员工投诉或离职员工提成多发需追回的,由数据归口部门负责处理,多发提成无法追回的,由数据归口部门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提报数据及时性、准确性进行通报,未按时提交数据导致工资延迟发放或工资超发无法追回的,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理。
特此通知人力资源中心2022年月日。
城投通关于印发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投通关于印发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为了规范和完善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工作,加强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现将《县城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给大家,并通知如下:一、细则的背景和目的:为了建立合理、公正、透明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薪酬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待遇应该公平合理,不因性别、种族、年龄等因素而产生差异。
2.激励导向原则:薪酬管理应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绩效驱动原则:薪酬待遇应该与员工的绩效表现挂钩,根据贡献程度分配奖励。
4.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体系应该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三、薪酬管理的内容和流程:1.岗位分类和级别:公司将员工的岗位按照不同分类,制定不同级别,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定岗位级别。
2.薪酬福利福利: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级别和绩效表现,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员工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福利待遇。
3.绩效考核:公司将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的依据。
4.薪酬调整和发放: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薪酬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薪酬调整,并在每月固定时间发放员工工资。
四、责任和监督: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和实施薪酬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薪酬体系,做好薪酬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4.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绩效。
五、实施和调整: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并及时向全体员工通知。
感谢各位员工一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和奉献,相信通过这一薪酬管理细则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激励和激发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祝愿公司取得更大的成就,员工们工作顺利、幸福快乐!县城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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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发放管理细则的通知
1.工资发放的总负责人为盛宾老师
2.工资的发放日期为签过劳动合同的员工于每月10号发放,离职、
兼职的员工于每月15号发放。
3.人事部门将考勤卡、薪酬标准电子档、每月人员变动、离职等资
料整理完备于每月1号17:00前,交于各部门做工资的人员(总部行政、企业部、公务员中心、培训部、连云港分部);
4.每月9号16:00前将罚款单审核完毕并以书面形式交于会计处,
罚款单制单人自留电子档。
罚款单周期为上月10日到本月9日。
5.考勤卡应填写完整并统计好出勤天数以便准确做工资,做好工资
后如发现因考勤卡不准确导致工资出现失误,误差金额由人事部门承担并处相同等金额罚款;
6.薪酬标准电子档应包括工资详细分割配比,竟业回避是否现发等
内容;
7.各部门会计(做工资人员)应于每月3号17:00前把填写完整的
业务提成单交于会计部门进行审核,不得延误;
8.培训部每月3号17:00前把培训教官薪酬标准、差额及训时统计
电子档于交于财务处,进行审核。
9.会计部每月6号对审核过的工资单进行确认,报汪总审批。
10.审批完毕的工资单送会计出纳处,准备工资发放。
11.若业务提成单、培训期间薪酬标准、差额及训时统计等相关资料
如有发生错误或漏做的,每项对当事人罚款50元,如影响工资的准确性,误差金额亦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2.各部门会计(做工资人员)应将离职人员竞业补偿与实发工资分
开体现;
13.工资不能按期发放
1)部门会计(做工资人员)未按时上报工资单进行审核导致工资无法发放的,对部门会计(做工资人员)处以100元罚款,其部门工资推迟5天发放。
2)会计部未能按时审核导致工资无法发放的,对会计部相关人处以100元罚款,本部门工资推迟5天发放。
3)业务提成单、费用统计单、培训薪酬单未按时填写完整导致工资无法确认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本部门工资推迟5天发放。
主题词:工资发放管理细则的通知
抄报:
发:企业部公务员中心院校部财务科盛斌营业部培训部人才网共8份
起草人:时蕾校对人:盛宾公布人:时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