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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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新农村建设“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

化家园”活动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活动顺利进行,按照省州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以栽植树木、花卉、草坪为重点,达到“三有”(村屯周边有环绕带、街路两侧有树木、农民庭院有果树和花卉)的绿化目标;以治理村屯环境卫生为重点,达到“三无三有”(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的净化目标;以规范村屯环境为重点;达到“三齐两化”(民居院落整齐、边沟整齐、围墙栅栏整齐、村道巷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的美化目标;整体提升我县农村环境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期(2011年—2012年)目标,集中治理我县18个省级新农村试点村及公路沿线村屯的环境整治问题。年末通过验收使上述村屯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三齐两化”

(民居院落整齐、边沟整齐、围墙栅栏整齐、村道巷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的环境整治村。

第二期(2013年)目标,第一期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政府所在地村为中心的各村屯的环境整治工作,使全部村屯达到“三无三有”(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三齐两化”(民居院落整齐、边沟整齐、围墙栅栏整齐、村道巷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的美化目标。

第三期(2014年)目标,巩固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离乡镇所在地偏远地区村屯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四年努力使全县2/3以上行政村达到“三无三有”(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三齐两化”(民居院落整齐、边沟整齐、围墙栅栏整齐、村道巷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的环境整治目标。

二、主要内容

1、绿化

重点绿化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在村中的主要街道和大巷道两侧或者单侧栽植行道树,适当点缀花卉。在村屯空地配套建设各种形状的小花圃、小花园。有文化广场的村屯要建设适宜的绿地。有庭院的农户,既可栽植适宜当地生长的经济林,也可种植

花卉、草坪,还可种植蔬菜瓜果,使庭院形成花草树木争艳、瓜果蔬菜相兼的绿色生态。

2、净化

清除乡镇所在地及村屯屋边、路边的牲畜粪便、垃圾和“白色”污染。清除村屯周边沟渠的杂草,加强污水处理。清除河流沿岸生活垃圾。村屯要全部通自来水,饮水必须符合安全饮用水标准;公路沿线村屯要全面推广普及应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家畜家禽做到圈养、舍养,杜绝散养散放,家禽粪便要及时处理。定期组织开展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做到统一药品、统一时间,统一投药,有效控制“四害”滋生。

3.美化

清理院落,整修围墙,柴草垛堆放整齐。清除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村屯主道路要全部硬化;巷道要因地制宜可利用沙石铺路,做到户户相连、户路相通。有条件的村屯要积极推广节能路灯和太阳能路灯。

三、采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县党政领导手分片包乡镇,乡(镇)领导和干部包村。继续实施领导联系、部门帮扶制度,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扶共建新农村。各乡镇政府要安排精干人员。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目标,规定质量标准,限定进度时限。

2.营造舆论氛围。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都要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集中整治村屯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各乡镇政府的扶持政策,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反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道新集中整治村屯环境活动推进情况。

3.强化政策扶持。县政府计划设立新农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每年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100万元,奖励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政府、部门、个人和村屯;乡镇政府依据财力状况安排环境建设配套资金。争取更多的项目投入,涉农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民生改善力度的有力契机,积极争取和谋划一批国家和省对农村道路、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村屯绿化美化等补助项目,增加环境整治的投入。主要把资金倾斜投入到省级新农村示范村,起到一点带面的带动作用。

3.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制定农民对自有财产建设项目的奖补政策,调动农民自我投入的积极性,对于村内集体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制度,以农民为主体,引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建好自己的家园。

4.动员社会参与。发挥各级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

群团组织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带头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推动“村企共建”深入实施,增加村企之间关联度,实现双赢,共同发展。利用地缘、人缘、亲缘关系,通过“同乡联谊”等活动,吸引在外能人回家乡投资建设,为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献计、献策。调动各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快速发展。

5.严格督查考核。列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县新农办、县督考办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定期检查、现场调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当年考评合格的模范村给予资金奖励,帮扶部门、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个人给予资金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四、考核标准

县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绩效考评组入村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村屯建立村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有专(兼)职固定清扫人员和卫生监督员,村屯党政主要领导及村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并亲自指导本村的村容整治工作3次以上,并把村容整治工作纳入村委会的年度重点工作。(10分)

2.村屯有切合实际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村屯建设等方面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规划编制科学,计划制订合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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