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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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XXXX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XXXX年XX月XX日)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XX名(含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差额XX 名。

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五、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共XXXX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共XXXX支部委员会书记选票。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

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在中共XXXX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

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XXX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办法(2015年11月X日)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龙湾区XXX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3名,候选人4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〇”;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另选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〇”;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有关文件,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二、第四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局党委批准,本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3人组成。

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局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恰当,不得涂改。

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

未到会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根据需要,选举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

监票人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党员。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建议人选名单,由上届机关支部委员会提出,报经县直工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七、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

监票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提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支部换届改选选举办法

支部换届改选选举办法

中共**(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样张)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x名,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按差额比例,提出x名候选人,其中应选x名,差额x 名。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推荐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并征求全体党员意见,报机关党委审批后,提交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四、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填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若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所选人的名字,并在符号栏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结合选票式样,按照选票填写方式表述)。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与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果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仍不能产生,不再进行选举,由党支部委员会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补选。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七、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

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委会在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选,由党员大会通过。

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与会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不能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不得委托投票。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

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

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程序主持词(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报告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过程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在重组企业中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我们-------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有———人组成,其中———同志已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为党支部书记,还需增补——名。

前阶段,对照支委人选的要求,我们由下而上,在广泛听取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了——名候选人,他们分别为:———、———、———、————、———。

支委候选人产生后,我们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作了上报请示,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为:----、----、----、------、----。

二、介绍候选人情况分别介绍候选人的概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主要简历)。

三、通过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本次选举办法为:1、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路局《党支部建设纲要》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

3、本支部正式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按照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__人)方可选举。

5、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排列不分先后。

如赞成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不同意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被选举人必须是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必须在选票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格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名额(-- 人)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 人)为废票。

6、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人)为止;如果后几名候选人虽得票超过半数,但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

若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应选名额(--人)时,则对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重新选举,如再未通过半数,则原超过半数的当选,空缺名额待以后再进行增补。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

朝阳区律师党委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具备三名以上党员的基层单位,应该建立党支部,具体程序如下:一、具备三名以上党员的各律师事务所,提出有关支部委员会成立的请示,报送律师党委,并同时报送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党员名册和拟定的党支部书记简历各一份。

二、律师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成立选举大会。

三、支部大会首先通过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四、符合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开始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

五、报送关于XX所党支部成立结果的请示(含党支部关于支部委员(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单)。

六、律师党委批复。

七、本规定经律师党委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朝阳区律师党委2008年2月26日附件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式样》附件二:《 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式样》附件三:《 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结果的请示式样》附件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式样》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律师党委研究确定,本次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若干名。

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候选人采用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两推”的办法产生,先由党员大会按不超过2倍于支部委员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预备候选人,再由群众推荐测评会议对预备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测评投票,最后由律师党委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

不符合律师党委规定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采取一张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一次记票的办法进行。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才能进行。

因长期外出,经通知后仍不能按时到会的流动党员可不列入应到会人数内。

四、委员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委要求,在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为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带领导全局党员圆满完成县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县委领导意见,决定进行机关党组织的换届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时间
××年××月上旬。

二、成立组织
(1)局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委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党总支委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高国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本次党组织换届各项工作。

(2)局机关悬挂换届宣传标语。

三、基本原则
(1)现任党总支书记××同志是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换届的稳定和顺利。

(2)现任党总支(支部)提名机关党组织候选人。

(3)换届选举采取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四、党员大会
(一)会场布置:主席台上方悬挂大会会标(清河县国土资源局党员大会),主席台背景墙正中悬挂标准党徽,党徽两侧各布一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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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栏目:党务公开发布人:刘兆顺发布时间:2012-07-23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共3名,应选书记1名、委员2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建议名单,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选为哪个职位,就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所有职位空格内划“×”,少划为废票;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

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划准确,另选他人的姓名要书写清楚,符号及姓名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各选项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草案),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大会工作人员担任,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九、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台就座的党员投票,然后主席台下座区党员按照由前到后、由左至右的顺序依次投票。

十、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中共门头沟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度

中共门头沟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度

中共门头沟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度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规范机关党的工作,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须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提前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1)委员会任期未满,但委员发生缺额较多,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2)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拒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3)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暂缓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1)多数党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2)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3)组织不纯、派性严重,或领导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需首先进行整顿,待具备了民主选举条件后再进行选举的;(4)新建立的单位,实行民主选举的条件不成熟的;(5)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

二、区直机关所属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3年。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

三、换届选举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对全体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的干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以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前应提前向上级机关工(党)委提出书面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

请示的主要内容是: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下届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设置名额及选举的方式办法。

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确定,须按以下程序进行:(一)酝酿、推荐候选人;(二)党组织对被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三)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四)报上级机关工(党)委,审查批准候选人初步人选;(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出候选人。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党员大会及职责党员大会是指由基层党委、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全体党员参加的,讨论、决定党组织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

党员大会包括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和委员会任期内的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相应党组织的领导机关。

党员人数在领导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

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责主要有: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二、召开党员大会的程序按照习惯做法,党员大会召开前,应召开预备会议,决定大会有关问题。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党委员责同志介绍大会筹备情况,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议程;如果有部分党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大会,在上级党组织批复的基础上,通过关于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建议。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清点到会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4)通过候选人名单;(5)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顺序投票;(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大会休会。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程序(1)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支委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进行选举工作宣传教育;起草、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及选举办法;酿酿、确定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制作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具体包括:统计到会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上届支委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党员讨论工作报告;进行选举;宣布选举结果;通过关于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唱(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式样)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式样)

换届选举请示(式样)
关于中共XX县XXX支部委员会进行
换届选举的请示
县直机关工委:
XXX党支部委员会到XXXX年XX月已任期届满,按照党章规定,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定于XX月X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本届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二、候选人名单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

三、选举办法
1.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20%,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采取等额选举,由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妥否?请批示
中共XX县XXX支部委员会年月日。

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水务和农业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我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换届选举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那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到党组织班子中来,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组织成员名额及组成支部委员会成员为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党组织成员的基本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能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的本领。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选举工作的基本步骤选举工作拟安排于5月中旬——6月上旬。

(一)学习动员(5月10日—14日)做好宣传,向党员讲清选举的意义、要求和基本操作方法。

教育党员正确对待选举。

(二)选举准备(5月15日—5月26日)1、5月15日,听取各方面意见,起草好支部工作报告。

2、5月16日,确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3、5月17日至5月22日,由本单位党员、群众和党组织公开推荐本次选举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办法

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办法

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办法
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中共XX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三、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各1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

四、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上面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上面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在应选名额之内另选他人。

选举人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报主持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和宣布当选人名单。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
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八、本办法经全体委员通过后生效。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

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

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

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

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

其主要程序是:(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

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我市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需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

为保证市局直属单位、机关部门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党总支(支部)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积极推进协调建设、争创全省第二个率先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市局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从今年10月13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

换届时可按照先支部、后总支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宣传发动阶段(10月13日-15日)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召开党委委员会议。

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换届选举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市局党委下辖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人分工负责。

2、召开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会议。

全面部署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

同时,对换届选举的业务工作进行培训。

3、搞好宣传发动。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自上而下地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有关会议、印发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机关第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细则

机关第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细则

机关第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机关第四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机关第四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二、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法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差额比例为20%。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的建议,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共提出候选人4名,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正式党员。

五、本次党员大会按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印制选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可另选候选人以外符合条件的其他人。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可在其姓名上方小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如果另选他人可在上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小空格内画“О”,既不画“О”、也不画“×”的为弃权,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书写要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有困难者,可请其他党员按自己的意愿代笔填写,自己投票。

候选人不得为别人代笔填写选票。

七、选举设立票箱。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名额时,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应重新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各1名,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最新 党委选举办法

最新 党委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七、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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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

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
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

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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