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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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主要问题:一、如何全面理解和把握对立统一规律?答:(一)对立统一规律概述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它的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促成对立面的转化,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既是客观的、普遍的,又各有其特殊性。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实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深刻本质在于事物的矛盾性,强调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的方法。

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它揭示一切事物内部对立面的又同一又斗争,是一切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三)矛盾及其基本属性1、什么是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就是既对立又统一。

它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性质和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简而言之,矛盾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1)矛盾的同一性——又称统一性、一致性,都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的互相吸引、互相转化的趋势。

第一,矛盾着的对立双方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彼此相消;矛盾的矛盾双方必须是共处于同一个统一体之中;第二,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

矛盾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联结在一起构成一个同一体,就是因为矛盾双方具有某种共同点。

没有共同点就构不成矛盾,也就不可能相互依存。

第三章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第三章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 即指以概念作为“细胞”的思维运动发展的规律。亦称 概念辩证法或思维辩证法。
两者的联系: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后者 只是前者的反映。客观的辩证规律和思维的规律在本 质上是一致的。
两者的区别:外部世界的规律通过外部物质运动 的、必然的形式表现出来,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 立存在。思维的规律,那么通过主观的、逻辑的形式 表现出来,同人的自觉的精神活动相联系。
恩格斯
“旧形而上学意义下的同一律是 旧世界观的差不多原那么:a=a。 每个事物和它自身同一。一切基本 上永久不变的,太阳系、星体、有 机体基本上如此。……然而最近自 然科学从细节上证明了如此一个事 实: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包含着差 异和变化。” ——恩格斯
【二】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而存在,没有同 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差别和对立总是与同一相联结,斗争性总是为 同一性所制约。辩证的对立并不是任意的两个事物 间的对立,而是有着内在同一性的两个事物间的对 立。
战争 父亲
和平 (而非鸡蛋) 儿子 (而非石头)
黑格尔说:“在对立中, 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 而是正与他相反对的别物;这 确实是说,每一方只有在它与 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 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 有从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 己。另一方也是如此;因此, 每一方面都它自己的对方的对
认识的任务确实是通过现象揭示本质: 第一,现象是认识事物的本质的向导。 第二,通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 第三,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 程。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在联系和发展 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 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并非确
辩证法形而上学第一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根本分歧形而上学辩证法根本分歧形而上学辩证法派别分歧孤立联系静止发展片面全面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孤立联系静止发展片面全面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一唯物辩证法坚持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主要问题:一、怎样全面理解和掌握对峙一致规律?答:〔一〕对峙一致规律概括对峙一致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它的根本容是:任何事物的部都包含着既对峙又一致的矛盾,矛盾两方又同一又斗争促成对峙面的转变,推进事物的运动、变化和睁开;矛盾既是客观的、广泛的,又各有其特别性。

它揭露了事物部对峙两方又一致又斗争是事物广泛联系的根本容,是事物睁开的实质,是事物睁开的根本动力。

〔二〕为何说对峙一致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1、对峙一致规律揭露了事物广泛联系的根本容和变化睁开的在动力,揭露了事物联系的深刻实质在于事物的矛盾性,重申事物睁开的动力和源泉在于事物部的矛盾性。

2、对峙一致规律是贯串于唯物辩证法其余规律和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余规律和畴的钥匙。

3、对峙一致规律〔即矛盾剖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的方法。

4、对峙一致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峙和斗争的焦点。

对峙一致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它揭露全部事物部对峙面的又同一又斗争,是全部事物联系的实质容和睁开的根本动因,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三〕矛盾及其根本属性1、什么是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就是既对峙又一致。

它指事物部或事物之间既相互排挤、又相互依存的性质和对峙一致的辩证关系。

简而言之,矛盾就是事物部或事物之间的对峙一致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根本属性〔1〕矛盾的同一性——又称一致性、一致性,都是指矛盾着的对峙面相互之间在的、有机的、不行切割的联系,它表达着对峙面之间的相互吸引、相互转变的趋向。

第一,矛盾着的对峙两方互为存在和睁开的前提,两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相互相消;矛盾的矛盾两方一定是共处于同一个一致体之中;第二,矛盾两方拥有某种共同点。

矛盾两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联络在一同构成一个同一体,就是因为矛盾两方拥有某种共同点。

没有共同点就构不行矛盾,也就不行能相互依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摘要:唯物辩证,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实践意义一.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析1.对立统一规律。

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揭示了发展和联系的本质,其它规律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补充和展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理论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

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

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的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而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

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

量变和质变,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即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量互变归路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3.否定之否定规律。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

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内容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揭示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的一种思维方法和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包括三个重要的内容,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

首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重要内容。

矛盾是客观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普遍性意味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无论是自然界中的事物还是社会运动中的事物,都存在着内部矛盾。

而矛盾的特殊性则指具体事物内部矛盾的特定表现形式和规律。

唯物辩证法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不能简单地抹杀矛盾或片面地看待矛盾,而是要通过对矛盾的分析研究,找出事物发展的内在矛盾点,推动事物发展的进程。

其次,质量互变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二个重要内容。

质量是指事物的属性或特征,而互变则指事物质量的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指出,事物的质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变化。

事物的质量变化可以是定量的变化,也可以是质的变化。

唯物辩证法认为,质量互变是事物发展的基础,通过质量互变能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级的发展阶段演化。

而在分析和研究事物的发展时,必须要全面考虑事物的质量变化,不能片面地看待事物的一方面。

最后一点,否定之否定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三个重要内容。

否定之否定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不断地否定和从否定中产生新的东西。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因果关系的延续和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辨证的过程,在否定和被否定中,事物可以不断地超越自身,实现自己的持续发展。

方法论意义上,这三大规律对于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正确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基础。

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质量互变的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
城门失火啦!
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火水 鱼”
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呀
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本 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承认联系客观性的意义
承认联系的客观性是批判唯心主义 的基本要求。
主观唯心主 义认为,事 物之间的联 系是由人的 观念和意志 决定的。
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 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 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 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 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 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 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 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 逝。 恩格斯
联系的多样性 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联系方式 是极其复杂的和多种多样的。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反映事物之 间或事物内部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的区别
我的盾没 有利器能穿过它! 如果用你的矛 去刺你的盾,如何?
我的矛无坚不摧!
这里的“矛盾”是逻辑 矛盾,而不是唯物辩证 法所说的辩证矛盾。
!?
逻辑矛盾: 人思维时的矛盾状态。 如前言不搭后语,首尾不一致,自 相矛盾。 辩证矛盾: 客观事物、过程本身 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本性在 人们思想上的正确反映。
教条主义:拒绝研究具体事物的特殊性,把 一般真理看作可以不顾具体条件到处套用的 死公式。 经验主义:把一时一地的狭隘经验当作普遍 真理到处搬用。
矛盾的复杂性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 ——方法论意义:
矛盾解决方式的特殊性
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
“反者道之动”
“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浅谈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浅谈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浅谈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10701112 李冬娴摘要:辩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本文努力从这三大规律角度来探究唯物辩证法,以管窥豹,可见一斑。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恩格斯在谈到事物普遍联系的“辩证图景”时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以下是对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具体阐述。

一、对立统一规律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根本规律,亦称矛盾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哲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

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易经》用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近代德国哲学家G.W.F.黑格尔以唯心主义的方式系统地表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批判地改造和吸取了哲学史上特别是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深入地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并给予了科学的论述。

1.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对立面之间的统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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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规律中,其核心思想是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和解释。

本文将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1. 事物的矛盾规律事物的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之一。

它表明在世界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事物的本质就是矛盾的。

这种矛盾不同于单纯的对立,而是包含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复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只有处理好矛盾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才能真正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认真分析各种矛盾的本质及其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

只有找到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才能够找到改变事物发展方向的途径,达到事物的发展目标。

2. 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也是人类认识世界最深刻的法则之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各种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中,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长期的、缓慢的、曲折的。

发展的规律是追求事物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必要要求。

实践意义:在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运用发展规律,科学地探索新的事物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达到全面发展的目标。

3. 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它指出事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从一个质态转化到另一个质态的规律。

在质量变化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一种消失和产生的过程,从而表现出质量的互变现象。

实践意义:在生产实践中,我们常常必须掌握事物发展的质量变化规律,借助这一规律,积极推进各种科技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理论和实践中非常重要的指导方针,深刻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只有对其深入理解和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实践发展,推进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四章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四章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大学生辩论赛 植物和动物之间, 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取 二氧化碳,放出氧气; 动物正好相反,吸取氧 气,呼出二氧化碳,它 们就是这样相互利用、 相互促进的。
2.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1 )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推动事 物的量变。
(2)推动事物的质变。
3.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共同推动事 物的发展
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 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教学 提示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 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 之间的矛盾。
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导作用、 居支配地位的方面; 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 盾 主要方面 次要方面
一、 对立统一规律 二、 质量互变规律 三、 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四、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一)矛盾的含义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既 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 斗争性
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矛盾律:A与a命题必有一假,不 能同时肯定
(1)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2)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 自己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 事物的发展。
(3)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 的基本趋势。
正反双方相互依存构成了 矛盾的统一体,各自发挥自身 的优势,利用对方的劣势从而 使辩论激烈展开;辩论问题是 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规定着 辩论的性质和方向。
辩证矛盾:揭示的是事物的两面 性
矛盾
矛盾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相对 立又相同一的性质和倾向,即对立统一关系。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一、引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导革命实践的理论武器。

唯物辩证法中有三大规律,即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对于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二、矛盾规律1. 矛盾的概念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制约的两个或多个方面。

在任何一个事物中都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既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又是事物发展的限制。

2. 矛盾的基本特点(1)普遍性:任何一个事物都存在着矛盾。

(2)特殊性:每个事物内部存在着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向的矛盾。

(3)斗争性:矛盾必然会引起斗争,而斗争又促进了事物发展。

(4)转化性:矛盾不断地转化,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3. 矛盾的主要形式(1)对立统一矛盾:事物内部存在着两个相互对立、相互制约的方面,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

(2)同一性矛盾:事物内部存在着同一性和差异性,如人类和自然界的关系、本质和现象的关系等。

4. 矛盾规律的作用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中最基本的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普遍性、斗争性和转化性。

了解矛盾规律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推动事物向着正确方向发展。

三、质量互变规律1. 质量互变的概念质量互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事物内部质量发生改变,从而引起其它方面也发生相应改变。

质量互变是一种客观现象,它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

2. 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1)质量互变是事物内部发展的必然结果。

(2)质量互变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

(3)质量互变具有渐进性和突变性两种形式。

3. 质量互变规律的作用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发展的客观规律,它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从而更好地推动事物向着正确方向发展。

四、否定之否定规律1. 否定之否定的概念否定之否定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事物内部某一方面被否定后,又通过新的形式得到肯定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必看

唯物辩证法必看

唯物辩证法必看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1、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质、量和度:质是一事物成为他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量与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

【练习】质与量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

(1)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在数量上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

(2)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真题精选】"重新排列的词句有了不同的意思,重新摆弄的思想产生新的思想。

"这表明()。

A.量变必然引起质变B.事物结构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C.运动、变化就是发展D.质变只是新的排列组合(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a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b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4)事物变化的状态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循环往复,由低到高,由简到繁,永不停息,这也就是量变质变互相转化的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5)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a坚持适度原则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

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限的两个极限。

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

b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c重视量的积累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量变)和阶段性(质变)的统一,是我们党的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哲学依据;对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社会的发展也有量变、部分质变和质变等基本形式。

【真题精选】下列成语中与"见微知著"蕴含相同哲理的成语是()。

A.一叶知秋B.盲人摸象C.坐井观天D.管中窥豹2、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1)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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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

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质量互变规律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揭示的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揭示的内容

一、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 博士唯物辩证法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它不仅是对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则的总结,也是世界观、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统一体。

2.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量质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始终的规律。

二、对立统一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规律。

它揭示了一切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和统一发展的原理。

2. 对立统一规律是指矛盾双方之间既存在对立,又存在统一,并且统一是从对立中产生、存在和发展的。

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相互转化,并最终实现新的统一。

3. 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是辩证思维,即从矛盾中看到事物的统一,从事物的统一中看到矛盾的斗争。

这种辩证思维能够使我们全面、客观地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指导我们正确处理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三、量质互变规律1. 量质互变规律是指量变和质变之间相互转化、相互通联的辩证规律。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当某一方面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的改变,这种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就是量质互变。

2. 量质互变规律是事物由一种质的状态向另一种质的状态转变的规律。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量变是变化的外在表现,而质变是变化的内在本质。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通联、相互转化的,二者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割裂。

3. 量质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深层次规律,强调量变与质变之间的统一性和辩证关系。

四、否定之否定规律1.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否定、被新事物所取代,然而新事物又沿袭和发展了旧事物的一些内容,从而实现了新旧事物的发展的辩证关系。

这一过程表现为否定之否定。

2.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旧事物被新事物否定、超越和取代,然而新事物又在旧事物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和继承。

这种旧的事物被否定后得到新的发展,实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

3. 否定之否定规律强调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多样性,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历史和现实中的变革和发展。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根本规律,亦称之矛盾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⑴矛盾即对立统一,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矛盾的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⑵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辩证关系,是马克思关于矛盾部分的精髓。

我们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及意义⑴质量互变规律,又称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⑵事物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质变创造条件。

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

坚持适度的原则。

质量互变规律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人们要重视量的积累,注意事物细小的变化,不可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对于消极因素,要防微杜渐;同时又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程,不失时机的促使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与飞跃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一、引言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用于分析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变化规律。

它是以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通过研究事物的辩证关系和运动变化,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本文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相关基本原理。

二、规律一: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是指事物的统一性原理,强调事物内部各个方面的统一性。

它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综合统一的过程,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观和客观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主观对客观的认识和改造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而实践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联系和统一。

通过实践,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客观世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内因与外因的统一内因和外因是事物产生和发展的两个侧面,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事物的发展动向。

内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外因是事物受到的外界条件和影响。

事物的发展必须通过内因和外因的统一作用来实现,内因是主导和基础,外因则是条件和推动力。

3.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规律,又有一定的偶然性因素。

必然性是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和影响。

唯物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三、规律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律。

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和矛盾,这种对立又表现为统一。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通过对立的斗争和统一的调节,推动事物由量变到质变。

对立统一是现实世界的本质特征。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事物内部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主要矛盾的方向和变化趋势。

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学院: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专业班级:12房产姓名:熊宇学号: 0123455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一、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即是其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贯穿于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并支配其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世界上各种事物所以是这物而非他物,是因为每一事物都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质量,是指事物规模的大小、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数目多少等等。

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会影响事物的存在,使事物保持一定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条件,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和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二、唯物辩证法方法论意义1、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第一,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第二,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第三,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应顺应世界潮流,抓住机遇,扩大开放,发展自己。

2、把握矛盾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是客观、普遍存在的,要正视矛盾,不要回避矛盾;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全面地具体地分析矛盾;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要求,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化解矛盾。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包含了许多重要观点、规律和范畴。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核心内容:
两大观点:
1.物质决定意识:唯物辩证法强调物质是现实的基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社会意识和观念是受社会存在和物质条件制约的。

2.辩证法观点: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强调事物的矛盾运动和统一。

辩证法不仅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更深入探究其内部矛盾和发展趋势。

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相互作用、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质量互变规律: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数量变化会引起事物质量的突变,从而引发新的质的变化。

3.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螺旋式上升的,旧事物通过矛盾的斗争被否定,但同时也被新事物所肯定,形成更高级的发展阶段。

五大范畴:
1.本质和现象:揭示事物内部的本质和外部的现象之间的关系,强调要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

2.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强调在事物发展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明确主要矛盾才能抓住事物的发展方向。

3.必然性和偶然性:认识到事物的发展是有一定规律性的,同时也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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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能性和现实性:强调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要实现必须有现实的条件和途径。

5.内因和外因:强调事物发展既受内部因素的驱动,也受外部条件的制约。

这些核心观点、规律和范畴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框架,指导着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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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

两大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范畴是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思想一、唯物论部分(主要原理、观点)1、自然界的客观性原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

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规律的客观性原理: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人们能够认识并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按规律办事。

3、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1)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客观规律性始终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尊重客观规律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辩证法部分(一)联系的观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可变性、多样性)1、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事物的联系还具有客观性。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整体和部分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中,整体或系统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所以在一切活动中,要求我们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从整体出发,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整体或系统的最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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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

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形式,同时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重视量的积累,从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同时也要抓住时机,趋利避害,优化结构,促成质变。

还要坚持适度原则、掌握火候。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但是这种循环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或重复,而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前进的上升的发展。

辩证的否定是一种包含肯定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也是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是“扬弃”,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的过程和方向。

事物由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发展趋势上看,是一个螺旋式或波浪式及曲折前进的过程;从发展方向上看,总是前进的或上升的;从发展道路上看,事物发展总是曲折的或者有回复的。

唯物辩证法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

承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或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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