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
关于热电联产项目管理规定
关于热电联产项目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主题词:热电联产规定通知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 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
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
积极推广热电联产技术的应用范围,促进 其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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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成本
考虑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
效评估
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发电量、供电量、能源节约等。
财务指标及评估
财务内部收益率( FIRR)
评估项目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计算项目在整个寿命周期内的平 均收益率。
投资回收期
净现值(NPV)
评估项目收回投资所需的时间, 一般以年为单位。
技术风险及应对措施
为应对设备故障,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应对环境污染问题,需要采取环保措施, 如废气处理、废水处理等,减少对环境的影
响。
技术风险主要包括设备故障、燃料供应不稳 定、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应对燃料供应不稳定,需要与供应商建立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燃料的稳定供应 。
技术成熟度
热电联产技术已经成熟,被 广泛应用在国内外众多项目 中,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和 市场前景。
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建议
环境风险
热电联产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 产生噪音、废热等污染物,可 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建议采取环保措施,降低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
技术风险
热电联产技术涉及到多个领域 的技术,如热力学、电气等, 技术难度较大。建议加强技术 研发和人才培养,提高技术水
03
技术可行性研究
热电联产技术介绍
热电联产技术是一种高效能源 利用技术,将热能转化为电能 ,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提高
能源利用效率。
热电联产技术主要应用于工业 、商业和居民等领域,能够满 足不同领域的能源需求,同时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规定》
1总则1.1热电联产项目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综合利用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项目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项目。
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
1.3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和有关的技术规定。
1.4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下列指标:1.4.1常规燃煤热电厂:1.4.1.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大于45%;1.4.1.2全厂年平均热电比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机容量为1.5~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2)单机容量为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3)单机容量为200、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1.4.2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1.4.2.1全厂年平均总热率应大于55%;1.4.2.2各容量等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1.5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
1.6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6.1应优化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t/h,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热负荷年利用小时≥4000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成为热电厂。
1.6.2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历代古都、重点旅游地区和沿海城市,在条件允许时,可适当考虑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和其它清洁能源的热电厂。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1总则1.1热电联产项目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综合利用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项目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项目。
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
1.3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和有关的技术规定。
1.4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下列指标:1.4.1常规燃煤热电厂:1.4.1.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大于45%;1.4.1.2全厂年平均热电比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机容量为1.5~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2)单机容量为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3)单机容量为200、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1.4.2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1.4.2.1全厂年平均总热率应大于55%;1.4.2.2各容量等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1.5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
1.6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6.1应优化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t/h,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热负荷年利用小时≥4000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成为热电厂。
1.6.2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历代古都、重点旅游地区和沿海城市,在条件允许时,可适当考虑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和其它清洁能源的热电厂。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方法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方法目录一、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项目建设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规划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工艺技术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经济效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结论与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前言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落实建厂的外部条件与热负荷。
要根据建厂条件和热负荷的大小来决定建设的规模,并使建成的热电厂,在已知的热负荷条件下,热经济指标能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数值,即符合国家计委计交能(98)220号文的要求,使之节约能源,真正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热电厂。
这就需要在可研工作中优化装机方案和进行热经济性指标计算。
为了得出正确的计算结果,必须廓清计算条件。
为使已知的计算条件和将建成的实际运行的热电厂情况基本相吻合,需要从热负荷着手,如果热负荷估算的比较准确,也就是热产品市场比较准确,再如上电市场也就是上网电量估算准确,那么计算出来的经济指标才是比较准确的。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_百度...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总则3.0.1 为了在发电厂建设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基本建设程序及方针,规范发电厂前期工作内容深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并结合发电厂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3.0.2 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
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厂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
3.0.3 发电厂项目建设应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国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积极采用可靠的先进技术,积极推荐采用高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降耗和环保的方案。
3.0.4 可研报告的编制应以近期电力系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项目单位以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
3.0.5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 3 年尚未核准的项目,应进行全面的复查和调整,并编制补充可研报告。
3.0.6 编制可研报告时,设计单位必须全面、准确、充分地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承诺文件,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签订的协议或文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
设计单位应配合项目单位做好工作。
3.0.7 当有多个设计单位参加可研报告编制时,应明确其中一个为主体设计单位。
主体设计单位应对所提供给其他各参加设计单位的原始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对相关工作的配合、协调和归口负责,并负责将各外委单项可研报告或试验研究报告等主要内容及结论性意见的适应性经确认后归纳到发电厂可研报告中。
3.0.8 可研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 1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新建工程应有 2 个及以上的厂址,并对拟建厂址进行同等深度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3 4 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
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接入系统、热负荷、燃料、水源、交通运输(含铁路专用线、码头及运煤专用公路等)、贮灰渣场、区域稳定及岩土工程、脱硫吸收剂与脱硝还原剂来源及其副产品处置等建厂外部条件,并应进行必要的方案比较。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目录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附件,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附件,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方法附件,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方法附件,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方法1.总则2.热负荷3.机炉选择及供热方案4.建厂条件5.工程设想6.热力网7.投资估算 8.财务评价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目录,、概述,、热负荷,、电力系统,、燃料供应,、机组选型及供热方案,、厂址条件,、工程设想,、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热力网,,、劳动组织及定员,,、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结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技术部分所需的文件 ,, 财务评价部分所需的文件 ,, 热力网部分所需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共,,张)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方法目录,、前言,、热负荷及热负荷调查、核实 ,、热负荷的计算与统计整理 ,、设计热负荷与年持续热负荷曲线 ,、装机方案的选择与方案的比较 ,、供热机组的热经济性指标 ,、原则性热力系统的拟定与热经济性指标计算,、计算举例,、符号注释,,、附表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方法目录,、总则,、单机容量,,,,,,,,热电厂工程投资估算 ,、电压等级,,,,,,,,配套送变电工程投资估算 ,、热力网工程投资估算,、单机通亮,,,,,,热电厂工程投资估算附录,、单机容量,,,,,,热电厂工程投资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附录,、单机容量,,,,,,热电厂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案例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方法目录, 总则, 财务评价, 不确定性分析, 改扩建工程的财务评价特点, 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特点, 综合经济评价结论与分析案例, ,,,,,, 热电厂财务评价案例, ,,,,,, 热电厂财务评价案例, ,,,,,,, 热电厂财务评价案例, ,,,,,, 热电厂扩建工程财务评价案例, ,,,,,, 中外合资热电厂财务评价附件1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1.概述2.热负荷3.电力系统4.燃料供应5.机组选型及供热方案6.厂址条件7.工程设想8.环境保护9.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0.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11.热力网12.劳动组只及定员13.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14.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15.结论可形性研究报告的附件:A1 机术部分所需的文件A2 财务评价部分所需的文件A3 热力网部分所需的文件可形性研究报告的附图附件2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方法 1.前言2.热负荷及热负荷调查、核实3.热负荷的计算与统计整理4.设计热负荷与年持续热负荷曲线5.装机方案的选则与方案的比较6.供热机组的热经济性指标7.原则性热力系统的拟定与热经济性指标计算8.计算举例9.符号注释10.附表附件3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方法1.总则2.单机容量50,300MW热电厂工程投资估算3.电压等级35,500KV配套送变电工程投资估算4.热力网工程投资估算5.单机容量6,25MW热电厂工程投资估算附录1.单机容量6,25MW热电厂工程投资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附录2.单机容量6,25MW热电厂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案例4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方法1.总则2.财务评价3.不确定性分析4.改扩建工程的财务评价特点5.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财物评价特点6.综合经济评价结论与分析案列1 2×12MW 热电厂财务评价案例2 2×50MW 热电厂财务评价案例3 2×300MW 热电厂财务评价案例4 2×50MW 热电厂扩建工程财务评价案例5 2×50 中外合资热电厂财务评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急计基础〔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 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
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热点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根据国家能源与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在国务院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热电联产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1.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热电联产基本项目及总发电容量及25兆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
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
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目录1.总则2.热负荷与机炉选择3.建厂条件4.工艺设计5.热力网6.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附件1.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附件2.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方法附件3.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方法附件4.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1、总则1.1为使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充分体现小型、地方、节能的特点,符合节约能源、以热定电、集中供热、改善环境污染状况的原则,贯彻选择最优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1.2本规定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2MW及以下供热机组的区域性热电厂和自备热电站。
中低压凝汽式电厂改造为热电厂的工程,可参照本规定。
1.3城市供热规划是编制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上报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将经上级批准的城市供热规划一并报送。
1.4区域性热电厂的供热范围要适中合理。
蒸汽网的供热半径为3-5公里,热水网的供热半径宜控制在10公里以内。
在合理的供热半径内只能建一个热电厂。
不得在已建成的或计划建设的区域热电厂的范围内,再建自备热电站或锅炉房(调峰锅炉房及少量高参数锅炉房除外)。
1.5项目实施时应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优先利用老凝汽式电厂的供热潜力和改造成为热电厂、充分利用区域内已建成的供热网络。
1.6热电厂(站)的最终规模,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予以明确。
小型节能热电厂(站)的最终规模宜控制在四机六炉的水平。
1.7当热负荷较大,热电厂(站)兼供工业与非采暖用热时,对供热范围、供热介质、供热参数、供热方式等应结合机组选型、热力网设计进行综合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居民采暖供热应优先选择热负荷密度较大的地区。
1.8为确保热电厂(站)有良好的运行条件和经济效益,设计时热化系数一般宜控制在0.5-0.8之间。
当热电厂(站)以供热采暖热负荷为主时取较低值,以供工业用汽为主时取较高值。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一、引言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和环境污染的加剧,热电联产项目成为了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热电联产即同时生产热能和电能,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减少二氧化碳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为了确保热电联产项目的可行性和稳定性,制定相关的技术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二、研究目标1.明确研究对象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站、工业余热利用项目、热电厂、锅炉房等。
2.确定研究内容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经济分析、社会可行性、运维管理等方面。
三、研究方法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方法应遵循客观、全面、科学、可靠的原则。
1.收集和整理现有数据研究人员应收集各方面与热电联产项目相关的数据,包括能源需求、可用的热能资源、电能需求、环境影响等。
2.制定技术方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研究数据,制定热电联产项目的技术方案,包括供热方式、发电方式、设备选择等。
3.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热电联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大气污染、水资源利用、噪音污染等方面。
4.进行经济分析通过收集和整理研究数据,制定热电联产项目的经济分析模型,评估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维护成本,并进行投资回收期分析、财务评估等。
5.进行社会可行性评估根据热电联产项目的具体情况,评估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就业创造、能源供应安全等方面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社会可行性。
6.进行运维管理规划针对热电联产项目的实际运行和管理,制定相应的运维管理规划,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
四、报告编制要求1.报告结构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引言、研究目标、研究方法、收集和整理现有数据、制定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经济分析、社会可行性、运维管理规划等章节。
2.报告内容研究报告的内容应详实、准确、完整,包括相关数据的来源、计算方法的说明、假设条件的明确等。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 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
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热点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根据国家能源与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在国务院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热电联产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1.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热电联产基本项目及总发电容量及25兆瓦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
节能相关标准和规范
节能相关标准和规范一、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一)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2、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3、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综[1997]577号)4、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19955、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20026、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1995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8、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20069、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YY/T0247-199610、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DL/T606.2-199611、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DL/T 906.4-199612、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 6331-199713、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YB9051-9814、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SY/T6375-199815、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420-199916、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 6393-199917、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T3003-200018、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T3002-200019、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DL/T5140-200120、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200421、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地下储气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638-200522、火力发电厂能源平衡导则第3部分:热平衡DL/T606.3-200623、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2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25、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1367-200826、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1368-200827、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1369-2008(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1、湿法硬质纤维板生产综合能耗LY/T1451-19992、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LY/T1529-19993、刨花板生产综合能耗LY/T1530-19994、日用玻璃池窑管理及产品能耗定额DB31/T6-19995、纸及纸板单位产品取水定额指标与计算方法DB31/T47-19996、味精、啤酒单位产品能耗定额与计算细则DB31/T48-19997、胶粘纤维可比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DB31/T227-19998、针织坯布及内外衣折标准品用电单耗计算方法DB31/T228-19999、日化行业产品能耗定额及其计算细则DB31/T230-199910、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1-200211、铅、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一部分:铅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2.1-200312、铅、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二部分: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2.2-200313、铝生产能源消耗YS/T103-200414、锡、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1部分:锡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5.1-200415、锡、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第2部分: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YS/T105.2-200416、锯材生产综合能耗LY/T1062-20061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0718、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48-200719、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49-200720、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0-200721、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1-200722、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072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6-200724、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7-200725、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200726、碳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70-200827、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0828、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0829、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200830、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3-200831、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0832、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5-200833、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0834、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7-200835、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8-200836、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9-200837、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0-200838、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51-2008(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1、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GB/T12712-19912、工业窑炉保温技术通则GB/T16618-19963、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11790-19964、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19985、热处理生产电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GB/T17358-19986、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GB/T17719-19997、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T2588-20008、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17654-20079、节能产品评价导则GB/T15320-200110、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094-200211、蒸汽锅炉房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DB31/176-200212、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B/Z 18718-200213、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200214、蓄冷空调系统的测试和评价方法GB/T19412-200315、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10180-200316、能量系统火用分析技术导则GB/T14909-200517、热处理生产燃料消耗定额及其计算和测定方法GB/T19944-20051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20、汽车节油技术评定方法GB/T14951-200721、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 177981-200722、航天工业合理用能综合评价方法QJ3070-199823、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SY/T 6375-199824、石油企业节能产品节能效果测定SY/T6422-199925、电力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DL/T686-199926、工业炉窑热平衡测定与计算DB31/T34-199927、锅炉烟气余热资源量与可用余热量的计算方法DB31/T42-199928、红外电加热装置合理用电DB31/T71-199929、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的评价方法DB31/T154-199930、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783-200131、天然气凝液回收装置能源消耗指标计算Q/CNPC65-200232、照明设备合理用电导则DB31/T178-200233、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904-200434、配电变压器能效技术经济评价导则DL/T985-200535、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1052-2007(四)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1、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153-20032、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3、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20044、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20055、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56、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8613-20067、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20068、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20095-20069、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20943-200710、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GB/T 21087-200711、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6424-200712、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17581-200713、载货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GB/T 4352-200714、载客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GB/T 4353-200715、汽车空调用制冷剂压缩机GB/T 21360-200816、汽车用空调器GB/T 21361-200817、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T21362-200818、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GB/T 21363-2008二、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19953、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TJ08-205-20004、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5、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7、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20028、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9、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1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2、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13、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DB31/T316-2004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15、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环境建设标准DB31/T317-200416、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DG/TJ08-801-20041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8、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1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20、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2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52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23、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热水系统分册)DGJ08-2004A-200624、外墙外保温专用砂浆技术要求DB31/T366-200625、大型商场、超市空调制冷的节能要求SB/T10427-2007三、交通运输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铁路企业综合能耗计算方法TB/T1597-19852、沿海港口企业能量平衡导则JT/T0025-923、铁路运输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换算系数TB/T1749-19934、内河港口能量通则JT/T202-19955、新建及购置运输船舶节能技术要求JT/T423-20006、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JT/T491-20037、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8、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TB10016-20069、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DB31/T390-2007四、农业类相关规范1、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T 7636-19872、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GB/T 17522-20063、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南方模式设计施工与使用规范NY/T465-20014、农村电网节电技术规程DL/T 738-20005、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443-20016、微型水力发电机技术条件NY/T 845-2004六、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缝纫机制造能源消耗定额DB3127-19982、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7896-19993、延时节能照明开关通用技术条件JG/T7-19994、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20035、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20036、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415-20037、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3-20048、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574-2004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041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0411、单端荧光灯用内含电子镇流器的节能灯座DB31/T318-200412、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3-200613、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4-200614、变速(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DB31355-200615、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20997-2007五、清洁生产标准1、清洁生产标准啤酒制造业HJ/T183-20062、清洁生产标准食用植物油工业(豆油和豆粕)HJ/T184-20063、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HJ/T189-20064、清洁生产标准基本化学原油制造业(环氧乙烷/乙二醇)HJ/T190-20065、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6、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7、清洁生产标准人造板行业(中密度纤维板)HJ/T315-20068、清洁生产标准乳制品制造业(纯牛乳及全脂乳粉)HJ/T316-20069、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T318-2006来源:/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serobject26ai14934.html。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_百度...本文由wxbsyx贡献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总则 3.0.1 为了在发电厂建设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基本建设程序及方针,规范发电厂前期工作内容深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并结合发电厂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3.0.2 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发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
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厂可研报告的重要依据。
3.0.3 发电厂项目建设应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国策,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积极采用可靠的先进技术,积极推荐采用高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降耗和环保的方案。
3.0.4 可研报告的编制应以近期电力系统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项目单位以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
3.0.5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 3 年尚未核准的项目,应进行全面的复查和调整,并编制补充可研报告。
3.0.6 编制可研报告时,设计单位必须全面、准确、充分地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承诺文件,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签订的协议或文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
设计单位应配合项目单位做好工作。
3.0.7 当有多个设计单位参加可研报告编制时,应明确其中一个为主体设计单位。
主体设计单位应对所提供给其他各参加设计单位的原始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对相关工作的配合、协调和归口负责,并负责将各外委单项可研报告或试验研究报告等主要内容及结论性意见的适应性经确认后归纳到发电厂可研报告中。
3.0.8 可研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 1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新建工程应有 2 个及以上的厂址,并对拟建厂址进行同等深度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3 4 进行必要的调查、收资、勘测和试验工作。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doc 9页)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电力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促进热电联产事业健康发展,严格管理和加强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使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适应当前经济和挤术的发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根据最近印发的《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组织有关专家对1991年国家计委,原国务院生产办,原能源部颁发的《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制定了《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部(印章)二00一年一月十一日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修订说明1.背景中国的热电联产始于50年代。
由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援建的一批热电厂是我国电力工业的基础,对新中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80年代以后,由于世界能源危机经验和教训及我国能源工业落后,能效低、污染严重的现实,国家提出“节约与开发并重”的能源方针,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建立专门节能机构,国务院建立办公会议制度,设立“重大节能措施”专项资金开展节能工作。
热电联产是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的有效措施,作为重大节能措施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为了安排好热电项目,有效地利用资金,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热电联产的健康发展,1986年原国家计委节能局组织编写了《小型节能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及附件》(以下简称《技术规定》),1991年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订,并经国家计委,原国务院生产办,能源部批准颁布执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技术性文件,是考虑当时的国情、热电发展环境、技术水平制定的,对推动与完善热电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关于热电联产项目管理规定
关于热电联产项目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主题词:热电联产规定通知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 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
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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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热电联产项目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综合利用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项目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项目。
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
1.3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和有关的技术规定。
1.4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下列指标:1.4.1常规燃煤热电厂:1.4.1.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大于45%;1.4.1.2全厂年平均热电比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机容量为1.5~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2)单机容量为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3)单机容量为200、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1.4.2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1.4.2.1全厂年平均总热率应大于55%;1.4.2.2各容量等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1.5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
1.6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6.1应优化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t/h,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热负荷年利用小时≥4000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成为热电厂。
1.6.2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历代古都、重点旅游地区和沿海城市,在条件允许时,可适当考虑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和其它清洁能源的热电厂。
1.6.2.1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应坚持适度规模,要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季节的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等措施调节供热,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
1.6.2.2以管道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宜采用气体燃料和液体燃料的双燃料系统,扩大天然气管网的调峰能力,并保证连续供热。
1.6.2.3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可采用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的供热系统。
1.6.2.4在天然气供应量充的城市,可考虑采用适用于厂矿企业、办公楼、宾馆、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公用建筑的小型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背压式供热汽轮机和溴化锂等设备组成的小型全能量系统,统一供应热、电、冷和生活用热水。
1.6.3在有条件的地区,为平衡冬、夏季热负荷的差异,宜积极推广热、电、冷三联产,并开拓城市热水供应。
1.6.4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中,当热、电、煤气三联产技术成熟时,可逐步推广使用。
1.6.5在规划城市垃圾处理时,可考虑建设垃圾处理热电厂。
1.6.6在有条件时,为利用废渣、余热,可把热电厂建成兼营建材、养殖等的多功能热电厂。
1.6.7在有条件的地区,在采暖期可考虑抽凝机组低真空运行,循环水供热采暖的方案,在非采暖期恢复常规运行。
1.7热电厂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建设规模要依据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发展需求,大、中、小型并举。
1.8热电厂的建设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工艺系统,尽量压缩辅助生产设施。
1.9为提高热电厂的效率,机、炉设备尽量选用较高的初参数。
1.10热电厂厂址的选择,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后确定。
热电厂的厂址宜布置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尽可能接近热负荷中心,要考虑燃料和灰渣的运输,供水和排水,对环境的影响等诸多因素。
1.11热电厂的建设要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以减少运行和管理人员。
1.12提倡检修工作社会化,热电厂可不设专职的检修人员,建议一个城市或地区建立一个专门的检修公司,应尽量减少专职的检修人员,可将运行人员作为专职检修人员的助手。
1.13灰、渣的综合利用可由当地的水泥厂、灰渣砖厂及加气混凝土砌块厂,以及道路修建等予以利用,亦可由热电厂自建灰渣综合利用厂。
1.14区域热电厂的供热范围要适中、合理。
蒸汽管网的供热半径一般以≤3~5km为宜;热水管网的供热半径对中、小城市而言,宜控制在10km以内。
在已建成或计划建设的区域热电厂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建新的燃煤热电厂、自备热电站和供热锅炉房。
1.15新建热电厂(站)的最终装机规模宜控制在六炉四机的水平。
1.16单机容量大于100MW,主要用于城市供热机组,根据城市的发展,其热化系数可暂大于1.0;对兼供工业和民用热用户,单机容量小于等于100MW的热电厂,其热化系数宜小于1.0。
当热化系数小于1.0时,在其供热范围内应适当设置尖峰锅炉及其他措施满足调峰要求。
1.17省级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初期,在热负荷不多时,可选建集中供热锅炉房,待有较大较稳定的热负荷时再建热电厂,已建的集中供热锅炉房可作调峰或备用。
1.18为使能源得到充分利用,在有多个热源的地区,可实行垃圾热电厂、沼气热电厂以及其它利用余热、余气热电厂带基本热负荷,燃煤热电厂带中间热负荷,燃油、燃气热电厂带尖峰热负荷。
1.19热电厂是节能企业,又是耗能大户,要认真采取节能措施。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计算节煤量和各类污染物的减排量。
1.20热电厂与热力网的建设应做到设计、施工、投产三同时。
1.21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周期为自土建开工至机炉投产、并网发电、向热用户供热的时间。
建设周期可按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4月30日颁发的《电力工程建设工期定额》(电建[1997]253号)和《供热机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执行。
1.22承担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应是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具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或咨询资格证书。
2热负荷2.1热负荷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的基础,筹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热用户和设计单位应重视热负荷的调查和核实工作,筹建单位及热用户应尽可能提供可靠的、切合实际的热负荷数据,设计单位应负责对热负荷进行核实。
当热电厂和热力网可行性研究不是由同一单位编制时,热负荷的调查和核实一般由热力网的可行性研究单位负责,但热电厂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应积极配合、协调、并进行校核。
核实后的设计热负荷同时作为热电厂和热力网可行性研究的编制依据。
2.2在热负荷的调查和核实过程中,应按工业热负荷和民用热负荷的现状和近期发展,以及规划热负荷分别予以调查和核实。
2.2.1工业热负荷2.2.1.1现状热负荷工业热用户在非采暖期平均蒸汽用量≥1.0t/h的,应逐个进行调查核实,在对工业热用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核计算,分析研究,以确定比较可靠落实的热负荷,此热负荷即为现状热负荷。
2.2.1.2近期热负荷近期热负荷是指热电厂建成投产后能正常供热时各工业热用户的热负荷,即现有热负荷加近期增加的热负荷。
以下情况可作为近期增加的热负荷:(1)企业正在扩建,其产品在市场上有销路的;(2)新建企业已经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有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或经企业董事会批准,且资金落实的。
近期增加的热负荷不考虑自然增长率。
企业扩建或新建,但仅在项目建设或设想阶段,只能作为规划热负荷,不能作为本期工程热负荷增加的依据。
2.2.1.3设计热负荷经核实后的工业热负荷,应分别列出现状和近期,采暖期和非采暖期(当有夏季制冷热负荷时,应分别列出采暖期、制冷期、非采暖非制冷的过渡期)的最大、平均、最小热负荷值。
2.2.2采暖、制冷、热水供应热负荷2.2.2.1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发展溴化锂制冷和生活热水供应。
2.2.2.2应在当地城建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协助下,分别统计现有和近期拟建的各类需采暖、制冷和热水供应的建筑面积,并进行必要的筛选,选择建筑密度较大,适宜于集中供热、制冷和热水供应的建筑物予以优先安排,并确定拟供热、制冷和热水供应的建筑面积。
2.2.2.3采暖、制冷、热水供应热负荷的确定应按现行的《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中所列的各类建筑物的热指标选取,在热指标选取时要考虑热电厂连续供热、建筑物建设时间和建筑节能,热网保温以及我国目前生活水平现状等因素。
2.3供热机组选择用的设计热负荷应为工业和民用热负荷之和,并计及热焓值折算,工业热负荷最大时的同时率,热网热损失后折算至热电厂出口的热负荷值。
根据不同情况同时率一般取用0.7~0.9。
2.4应绘制生产、采暖、生活热水供应和空调制冷的年热负荷曲线。
2.5应绘制年热负荷的持续曲线。
3机炉选择及供热方案3.1应以核实后的近期热负荷,并以此热负荷特性作为选择机、炉等主要设备的依据。
机、炉的选择应进行多方案的计算和比较,选择最佳装机方案。
3.2供热机组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3.2.1对于热负荷比较稳定,一天内波动较小(10~20%)的热电厂,可全部采用背压式或抽汽背压式供热机组。
3.2.2对于热负荷不太稳定的热电厂,可酌情采用抽凝式供热机组与背压式或抽汽背压式供热机组搭配设置。
3.2.3对于热负荷波动较大的热电厂,也可全部采用抽凝式供热机组,但必须满足1.4条所规定的年平均全厂热效率和年平均热电比的要求。
3.2.4对新建工程供热机组的初参数应按下列要求选用:单机容量1.5MW采用次中压或中压参数单机容量3MW采用中压参数单机容量6MW,12MW采用次高压参数单机容量25~100MW采用高压参数单机容量100MW以上采用超高压或亚临界参数3.2.5对扩建工程供热机组的初参数,经论证后可采用与原有供热机组一致或采用新建工程供热机组的初参数。
3.2.6供热机组单机容量要考虑热负荷的增长和今后的扩建。
3.2.7供热机组抽、排汽参数要根据工业热用户对用汽参数的要求,热力网的压降和温降等因素确定。
3.3锅炉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3.3.1热电厂内的锅炉,在条件合适及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410t/h以下时,宜优先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根据环保和城市垃圾处理要求,考虑采用燃煤掺烧垃圾焚烧的锅炉。
3.3.2热电厂内的锅炉,应尽量选择同一型式,同一容量,同一参数的锅炉,以便于运行、管理和检修。
3.3.3热电厂的机、炉容量应匹配,并适应不同热负荷工况的要求。
应核算在最小热负荷工况下,汽机的进汽量不低于锅炉不投油时最小稳定燃烧负荷,以保证锅炉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抽凝机的进汽量还应保证在最小凝汽工况下安全稳定运行。
3.3.4热电厂应尽量避免单炉长期运行,以确保供热的可靠性。
3.3.5在确定热电厂内安装的锅炉容量和台数时,应考虑当一台容量最大的锅炉停用时,其余锅炉(含热用户中已确定作为尖峰和备用的锅炉)应承担:3.3.5.1工业热用户连续生产所需的用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