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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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民营企业的概念在经济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是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另一种看法是指相对国营而言的企业,其按照其实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为国有民营和私有民营两种类型。实行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租赁者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私有民营是指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18〕21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19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19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关于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市审计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北海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北审报〔219〕38号),结合市国资委实际,扎实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自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市国资委作为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非常重视,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1、按市政府工作部署,专门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商讨如何督促企业加快清偿欠款,组织清欠小组下到企业,逐一了解各个企业的欠账情况。

2、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北海市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先后印发了《北海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北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清理拖欠工作,确保将市拖欠办部署落到实处。

3、组织各监管企业及时报送拖欠账款情况和台账资料。

4、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各监管企业对拖欠账款情况进行再梳理、再细化摸排,查漏补缺,建立起完善的清欠台账。

5、督促涉欠企业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限和措施,确保尽快“清零”,并要求监管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应付尽付,账款清楚。

二、拖欠账款和还款情况

根据监管企业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市审计局专项检查进行梳理统计,北海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涉及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共5户,拖欠金额共计96716万元。经过努力,截至219年1月12日,已还账款6732万元,剩余欠款297.3万元。其中已全部清偿欠款的企业有城投公司,旅游集团,国储粮3户。仍存在拖欠账款的企业还有银投公司和市场中心(集团)两户,剩余欠款拟于22年清偿完毕。

特此报告。

关于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针对调查报告指出,市水利局应退未退涉企保证金511万元的问题。我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对未清偿的欠款,落实到下属事业单位,督促及时清退欠款。通过清欠排查清理工作,共退回12家企业应退未退涉企保证金,金额为511万元,其中市水利局本级清退296万元,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原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衢州支队)清退.48万元,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清退212万元,市铜山源水库管理中心清退55万元。清退凭证材料详见附件。

我单位今后将严格政策执行,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合同时间节点,对收到涉企保证金及时清理并退回。不定期开展对应取消未取消、应免未免、应减未减及应退未退等各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清理。同时转变保证金收缴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推行银行保函,提高清退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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