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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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基坑支护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同法》以及国家及厦门市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达到约定目标、甲乙双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基坑支护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劳务分包协议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一、劳务分包范围:
工程基坑边坡支护分项工程
二、承包方式:劳务清包
三、承包具体内容:
1、基坑设计施工图明确的基坑边坡锚管、土钉、锚索、边坡钢筋网、喷射砼、泄水孔(管)。
2、完成上述清包内容所必须的一切机械(土钉机、潜孔钻、潜孔锤、搅拌机)、其他电动机具工具(包括末机箱)、钻杆钻头、水管、空压机、空压管。
3、完成上述清包内容所必须的现场架体搭设、工人安全作业工具、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
4、完成清包任务所需要的其他一切用具工具,除上述要求外但不限于上述要求的一切必须的清包工作内容(包含现场材料200m内运输)。
5、配合甲方及相关验收检测单位对乙方所完成分部分项内容进行报验、检测、验收。
四、相关工程量确认办法:
1、乙方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经甲方现场施工员确认并经项目部审核认可的工程量,作为乙方结算工程清包款的结算依据。每一工作面中设计图包含多个分项工作内容,甲方只对乙方计算实际实施的分项,乙方未实施的分项,甲方项目部不对乙方计算相关分项工程量。
2、乙方实际实施的分项,甲方施工员按照乙方完成的实际分项工程长度、面积计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
3、乙方完成的相关分项工程量,必须保证能通过质量检测达到合格要求。否则由乙方自行整改以达到合格要求、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承包单价:
1、喷射砼:元/m2
2、钻机锚索:元/m
3、潜孔锤:元/m(180以内口径大小,本项以综合价计算)
4、土钉:元/m
5、锚索张拉锁定:元/孔
6、高边坡搭架:元/ m2
7、锚管:元/m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工程数量,经甲方开具进度款结算书对乙方进行结算。
2、乙方进度款结算每月按照实际完成进度的%,由甲方对乙方支付进度款。
3、乙方每次结算进度款的%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在基坑支护验收后,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如基坑支护验收出现质量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由乙方无条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为止。整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验收不合格时乙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再支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4、乙方完成全部清包内容,配合甲方完成检测验收手续并将乙方人员、机具用具等撤出施工现场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清包人工费。
5、乙方全部款项经相关劳务公司转账支付。
七、相关约定: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安排,必须遵守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周例会,协调工作安排。乙方负责人不参加项目部周例会,每次处罚500元。原则上不允许班组长代其参加例会,否则每次按照30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累计累罚。
2、乙方进场工人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组织工人接受甲方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办理相关进场手续和相关劳务输入手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遵章守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要求,给本班组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施工作业。乙方班组班前班后必须开展相关安全活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劳动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及爱护安全防护设施。
3、乙方应与其所属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劳动力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行分包。
4、乙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防护罩,必须符合相关相关机具安全管理的要求,乙方提供的机具设备、配电箱、电缆、工具器具及乙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须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违反上述要求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及乙方班组人员、班组管理人员在施工中如违规作业、违章指挥导致安全责任事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应为其所属全部劳务人员按100元/人购买个人保险,由甲方代缴,候乙方结算工程清包款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清包结算款中扣除。
6、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要求佩戴胸卡,并办理上岗证、暂住证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严禁乙方劳务人员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现场会客、违反者甲方对乙方每次罚款100~200元。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及住宿区随地大小便、丢弃垃圾等杂物、禁止在工作场所或材料堆放区丢弃烟头等火种,违反上述规定者,甲方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罚款。严禁私自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另行处罚100~200元/人次。
7、严禁乙方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施工设备、严禁乙方在非厨房间使用“三炉”,否则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每次罚款200元,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火灾等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甲方。对乙方相关劳务人员造成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不限于上述第4、第5款、第7款约定,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和住地不遵守安全约定的,甲方可按照安全员每次检查发现乙方安全违约和文明施工违约情况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成乙方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到位。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更、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每天做到清理施工现场、爱护甲方提供的钢管、扣件,不得随意丢弃,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器具,乙方要指定专人管理使用。
11、乙方浪费甲供材料、损坏甲方提供的器具用具,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甲方将根据乙方浪费、破坏、保护不善情况的轻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经济处罚并责成乙方赔偿损失。
12、乙方如违反上述要求,除按上述约定处理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拖办乙方相关结算手续。情况严重的,甲方可强行清退乙方,并按照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对乙方结算工程款。
13、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类处罚,每次乙方向甲方借支或甲方对乙方结算进度款时,甲方从乙方结算款、借支款中扣减。
八、合同工期:
1、双方协商,从乙方进场施工第一个施工面起计算基坑支护工期,合同工期天。
乙方须在协议工期内完成全部清包合同内容。每推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罚款2000元,累进计算。
九、基坑支护质量要求:合格
十、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生效(时效追索至乙方进场施工第一天起),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任务,结算完成,所有合同款付清后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