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迁移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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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业务表格--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工商局业务表格--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经营地址
组成形式
从业人数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三、受理、审批情况(工商行政治理构造填写)
受理情况
受理人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工商行政治理所
字号名称
经营地点
经营方法
组成形式
经营
范围
主营:
兼营:
注字
所长
意见
(公章)
审查意见
县级工商行政治理局
意见
承办人
局长
意见
(公章)
编号:
个别工商户申请变动登记表
申请人姓名
(经营者)
营业执照号码
档案编号
批准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工商行政治理局制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所
执照号码






一、根本情况(由申请人填写)
二、申请变动登记事项(由申请人填写)
项 目
原批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动登记事项
经营者姓名
(家庭经营)






字号名称
经营者场合
执照
营业
收回原
营业执照
字第 号营业执照 副本 份
核(换)发营业执照
字第 号营业执照 副本 份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领照人
领照日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完整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完整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发挥档案在私营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私营企业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私营企业实施登记管理、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它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私营企业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私营企业档案材料,保护私营企业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为私营企业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本规定管理私营企业档案,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私营企业档案由核准登记该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和管理。

第六条私营企业档案按户建档,一户一档,一档多卷。

私营企业分支机构的档案在该企业档案中单独立卷。

异地设立的私营企业分支机构在经营地单独建档。

第二章档案材料的立卷与归档第七条私营企业的档案材料由开业登记材料、其他登记材料、日常监督管理材料和其他材料组成:一、开业登记材料:《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私营企业开业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协议书;申请人及合伙人、投资者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资金证明;管理、技术人员名册;部门审批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二、其他登记材料:《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变更登记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私营企业迁移申请表;私营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表;《私营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注销登记提交的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或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企业与雇工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转让协议书;其他有关登记材料。

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

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

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钦)登记外迁入字[ 2018 ]第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2018年1月2日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钦企)登记内迁入字[ 2017 ]第 23号钦州市钦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广西智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2017年11月27日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钦企)登记内迁入字[ 2017 ]第 22号钦州市钦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广西红树湾投资有限公司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2017年11月24日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钦企)登记内迁入字[ 2017 ]第 21号钦州市钦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广西茅尾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2017年11月24日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钦企)登记内迁入字[ 2017 ]第 20号钦州市钦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广西天一宝贸易有限公司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2017年11月07日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钦企)登记内迁入字[ 2017 ]第 19号钦州市钦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钦州市鑫宝金属有限公司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2017年10月24日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钦企)登记内迁入字[ 2017 ]第 18号钦州市钦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钦州海腾科技有限公司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印章)2017年09月25日(钦企)登记内迁入字[ 2017 ]第 17号钦州市钦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你局登记的钦州市鹏盛达投资有限公司迁移至我局登记注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并将该企业登记档案移送我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档案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档案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保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档案材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合理利用,为企业法人登记、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关的基础信息。
第八条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案卷可按行业分类,也可按经济性质或隶属部门等分类。
第九条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保管应有专门库房和装具,并应有防盗、防火、防腐蚀、防蛀等设施。档案资料发生破损或变质现象,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在企业法人经营活动期间,其登记档案须妥善保管。企业法人迁移时应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将有关档案文件移交迁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档案迁出、迁入应记录备案。企业法人注销后,其档案在按规定移交本地区档案馆之前应在本机关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个人擅自销毁。
第十一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与档案管理业务相适当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逐步采用计算机进行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努力提高企业法人登记档案信息的综合利用效能。
第十三条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变更或调动时,应将所保管的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向接替人移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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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包括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档案,集体所有制企业登记档案,联营企业登记档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档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档案,外资企业登记档案,私营企业登记档案和其他企业登记档案。
第五条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文件主要有:企业法人申请筹建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登记公告、年度检验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法人进行监督管理形成的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的企业法人登记档案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迁移

营业执照迁移

营业执照迁移注册登记手续一、到迁入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具《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需提交材料如下:1、迁入申请函(需法人签字、并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产权证复印件;5、如厂房是租赁的,需租赁合同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到迁出地(即原地址)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需提交材料如下:1、迁入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具《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原件;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到迁出地(即原地址)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管理处办理档案迁移,需提交材料如下:1、出具迁出地(即原地址)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2、缴纳档案邮递费用。

四、到迁入地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需提交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发挥档案在私营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私营企业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私营企业实施登记管理、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它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私营企业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私营企业档案材料,保护私营企业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为私营企业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本规定管理私营企业档案,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私营企业档案由核准登记该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和管理。

第六条私营企业档案按户建档,一户一档,一档多卷。

私营企业分支机构的档案在该企业档案中单独立卷。

异地设立的私营企业分支机构在经营地单独建档。

第二章档案材料的立卷与归档第七条私营企业的档案材料由开业登记材料、其他登记材料、日常监督管理材料和其他材料组成:一、开业登记材料:《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私营企业开业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协议书;申请人及合伙人、投资者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资金证明;管理、技术人员名册;部门审批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二、其他登记材料:《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变更登记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私营企业迁移申请表;私营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表;《私营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注销登记提交的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或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企业与雇工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转让协议书;其他有关登记材料。

三、日常监督管理材料:《私营企业年检报告书》及其他年检材料;违法违章记录材料、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营业执照或副本遗失申请补办材料;《私营企业停业报告书》;《私营企业复业报告书》;停业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其他监督管理材料。

企业、公司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_472276[修改版]

企业、公司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_472276[修改版]

第一篇:企业、公司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_472276企业/公司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企业向迁出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登记机关的申请报告(企业盖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权力机构做出的有关迁移登记的决议或决定;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迁入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第二篇:企业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企业迁移登记提交材料规范l、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表;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注:有些工商局需要新地址的租赁协议5、办理迁入后,拿迁移表到原登记工商局办理迁出,然后去原档案室调纸质档案(密封不可拆,送往新登记工商局档案室),电子档案原档案室会发送至新档案室。

6、办理营业执照上的变更。

(建议不要把股东股权在此次迁移时变更,因为税务注销时需要缴税)。

可以先变更地址,其他需要变更的等税务注销完再一起办理。

7、原所属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迁出(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公章)新质监局:带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表。

8、变更材料模板见附件。

第三篇: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关于企业迁入调档的申请书

关于企业迁入调档的申请书

关于企业迁入调档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将办公场所迁至贵单位所在地,现向贵单位申请办理相关的迁入调档手续。

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科技研发、制造及销售的企业。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发展迅速,原有的办公场所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考虑到贵单位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环境舒适,加之双方在业务领域有合作,我们决定将办公场所迁至贵单位所在地。

为了顺利完成迁入调档手续,我公司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下面是我公司迁入调档所需的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文件
3.工商部门核发的迁入许可证
4.税务部门核发的迁入税务登记证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迁入社会保险登记证
6.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房屋租赁合同
8.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明
9.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报告
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我们将严格按照贵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迁入调档手续,同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希望贵单位能够给予关注和支持,以便我们能够顺利迁入,更好地拓展业务。

此致。

敬礼!
企业名称:XXX公司
申请人:XXX
联系p h o n e: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7.25•【文号】工商个字[1993]第225号•【施行日期】1993.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个字<1993>第2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发挥档案在私营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私营企业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私营企业实施登记管理、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它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私营企业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私营企业档案材料,保护私营企业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为私营企业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本规定管理私营企业档案,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私营企业档案由核准登记该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和管理。

第六条私营企业档案按户建档,一户一档,一档多卷。

私营企业分支机构的档案在该企业档案中单独立卷。

异地设立的私营企业分支机构在经营地单独建档。

第二章档案材料的立卷与归档第七条私营企业的档案材料由开业登记材料、其他登记材料、日常监督管理材料和其他材料组成:一、开业登记材料:《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私营企业开业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协议书;申请人及合伙人、投资者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资金证明;管理、技术人员名册;部门审批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二、其他登记材料:《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变更登记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私营企业迁移申请表;私营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表;《私营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注销登记提交的申请书、合伙人协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或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企业与雇工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转让协议书;其他有关登记材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档案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档案局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商⾏政管理局、国家档案局企业法⼈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录第⼀章总则第⼆章企业法⼈登记档案的建⽴第三章企业法⼈登记档案的管理第四章企业法⼈登记档案开发、利⽤第五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企业法⼈登记档案的管理,掌握企业法⼈登记管理有关的基础信息,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服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法⼈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条企业法⼈登记档案是⼯商⾏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法⼈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企业法⼈登记档案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保管企业法⼈登记管理档案材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合理利⽤,为企业法⼈登记、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关的基础信息。

第⼆章企业法⼈登记档案的建⽴第四条企业法⼈登记档案包括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档案,集体所有制企业登记档案,联营企业登记档案,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档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档案,外资企业登记档案,私营企业登记档案和其他企业登记档案。

第五条企业法⼈登记档案⽂件主要有:企业法⼈申请筹建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登记公告、年度检验的⽂件和⼯商⾏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法⼈进⾏监督管理形成的⽂件。

⼯商⾏政管理机关建⽴的企业法⼈登记档案⽂件具有法律效⼒。

第六条企业法⼈登记档案,由核准企业登记注册的⼯商⾏政管理机关按⼀照⼀卷或数卷的原则⽴卷。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档案由国家⼯商⾏政管理局负责管理。

第三章企业法⼈登记档案的管理第七条承办企业法⼈登记注册、年度检验和进⾏监督管理的⼈员应将归档⽂件及时向档案管理⼈员送交,送交时须确保⽂件齐全,图⽂字迹清晰,格式标准统⼀。

档案管理⼈员须做好归档⽂件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统计等项⼯作。

第⼋条企业法⼈登记档案案卷可按⾏业分类,也可按经济性质或⾪属部门等分类。

企业迁移调档申请书

企业迁移调档申请书

迁移调档申请书(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2、公司及分公司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加盖合伙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由投资人签字,加盖个人独资企业公章;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合作社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加盖代表机构公章;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3、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__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 __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以下简称《施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企业依照本程序办理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程序对企业进行登记。

第三条符合《施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申请开办企业,应当到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填写《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企业负责人履历表》。

第四条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明:(一)申请书。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宗旨、条件、可行性分析等。

合伙企业还应提交符合《施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合伙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申请人 __明。

凡申请开办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申请人的居民 __并提交相应证件:(1)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1)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2)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3)离休、退休的科技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明和资格证书;(4)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5)企事业单位的离休、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明和原工作单位的批准文件;(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

没有颁发居民 __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的 __明。

(三)场地使用证明。

(1)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2)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凭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房管部门许可使用证明;(3)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资金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验资证明。

(五)与拟雇用者签订的协议或雇工意向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五条申请从事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企业档案迁移——企业申请迁入调档必读要求(通用)-办事指南-清单

企业档案迁移——企业申请迁入调档必读要求(通用)-办事指南-清单

企业档案迁移——企业申请迁⼊调档必读要求(通⽤)-办事指南-清单 提交材料(第⼀步企业向拟迁⼊地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l、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申请迁⼊调档的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的⾝份证件复印件。

3、迁⼊地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后续程序: 【第⼆步】迁⼊地登记机关核准后,核发《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企业凭通知函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迁档⼿续。

【第三步】迁⼊地登记机关收到企业档案后,企业按照“住所变更(及其他变更)”向迁⼊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

注意事项 1、企业向拟迁⼊登记机关申请从原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适⽤本规范。

2、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申请迁⼊调档的申请书可⾃拟。

3、企业迁⼊调档同时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含各形式的⾝份证复印件),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加盖公章或签字。

5、申请⼈提交的所有⽂件材料和填写的内容⽆论保证与否都应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有效的,⼿写处应当使⽤蓝⿊钢笔、碳素笔或⽑笔⼯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对字迹潦草、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登记机关的受理⼈员有权要求申请⼈重新填写。

————————————————————公司注册地址迁移办理程序 公司经营下来,往往会因为⼀些重要事情⽽更改公司信息,今天蜗⽜财税就来说说深圳公司注册地址迁移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地址迁移的办理程序: 1、企业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应向迁⼊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续。

企业迁⼊登记应提交材料: (1)企业拟迁移⾄所在地⼯商⾏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市场主体迁移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范文

市场主体迁移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范文

市场主体迁移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范文市场主体迁移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范文
说明:以下是修正后的文本,采用了更好的语法、拼写和表达方式,提高了整体的可读性和清晰性。

市场主体迁移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
范文
主体迁移证照核发和归档记录表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收件人:XXX 市场监管局
发件人:XXX 公司
主题:主体迁移证照核发和归档通知
尊敬的 XXX 市场监管局:
我公司 XXX 将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进行主体迁移,现将证照核发和归档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照核发
1.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已经提交,等待市场监管局审核。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同时办理变更手续。

3. 公司将在主体迁移完成后立即向市场监管局申请新的证照。

二、证照归档
1. 公司将在主体迁移前完成所有证照的变更手续。

2. 主体迁移后,公司将立即将所有证照的副本保存在安全的地方,以备将来使用。

3. 公司将在主体迁移完成后立即将所有证照的归档文件提交给市场监管局。

请市场监管局尽快审核我们的申请,并为我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企业迁移表格

企业迁移表格
送印照人签字: 收印照人签字:
年 月 日
档案移交情况
送档人签字: 收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
企业迁移表(正面)
企业名称
行业代码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负责人
企业种类
分支机构数
注册资本
万元
投资者人数
雇工人数
经Hale Waihona Puke 方式经营范围(申请人填写)
迁入地址
邮政编码
迁入理由
企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迁移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迁入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原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营业执照及副本、印章交回情况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迁移审核表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迁移审核表

1、企业设立档案:份页
2、企业变更内容:份页
3、企业年检档案:份页
4、其他:份页


1、本表一式四份,移交单位、移交人、接受单位、接收人各执一份。
2、营业执照一正本一副本留存原登记机关档案,另一副本装入迁移档案。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迁移审核表
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迁移
理由
接受单位审批意见:
经办人:
批准人:
接受单位盖章:年月日
接受单位地址(接受单位填写)
邮编
移交单位审批意见:
经办人:
批准人:
移交单位盖章:年月日
档案室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公司集团迁移登记_72656

企业公司集团迁移登记_72656

l、企业/公司/集团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企业/公司盖章,集团由母公司盖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制企业非因法定登记权限调整发生迁移的,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决定;4、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5、迁出的,提交拟迁入登记机关同意的文件;迁入的,提交原登记机关同意迁出的文件。

注:1、企业/公司/集团由原登记机关迁移至其它登记机关时适用本规范。

如迁移登记涉及登记管辖权的授权,应当一并办理授权登记手续。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60】企业申请迁入调档提交材料规范l、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报告;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非公司企业法人因隶属关系变化申请变更登记机关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4、迁入地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1、企业向拟迁入登记机关申请从原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适用本规范。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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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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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邮寄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移交单位审批意见:
经办人:
批准人:
移交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档案室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卷内
内容
1、企业设立档案: 份页
2、企业变更内容: 份页
3、企业年检档案: 份页
4、其他: 份页


1、本表一式四份,移交单位、移交人、接受单位、接收人各执一份。
2、营业执照一正一副留存原登记机关档案,另一副本装入迁移档案。
备注: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省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邮编: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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