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范文】追偿权纠纷答辩状-范文word版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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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范文】追偿权纠纷答辩状-范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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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答辩状
引导语:追偿权纠纷是指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以后,依法责令主观上有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一
项权力。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追偿权纠纷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与参
考!
追偿权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蒋世来,男,汉族,**岁,住址:******
被答辩人:余本海,男,汉族,**年出生,住址:******
被答辩人余本海诉答辩人蒋世来、杨俊、盛强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提出
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无权起诉被告。
本案原告系安徽求是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一直以来都是
与安徽求是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购销合同,事故发生当日送的那两批货物也
是由安徽求是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发货。事故发生当日,死者范期业正是安徽求
是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的卸货工。这一点在货车司机派出所的谈话笔录可以证实。原告与范礼、吴福银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原告是安徽求是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与死者家属签订的协议,该批赔偿款的支付主体应该是安徽求是玻
璃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余本海对此赔偿款不存在利害关系,无权提起追偿权纠
纷诉讼。
二、死者范期业与安徽求是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
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