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铝活塞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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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48—2010(2010-11-10发布2011-03-01实施)代替GB/T 1148—1993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 1148—1993《内燃机铝活塞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 1148—1993相比,技术内容的主要变化如下:
——更换了第3部分的图片,新增了一些部位名称;
——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环岸外圆直径、环槽底圆直径、环槽宽度的尺寸公差,对燃烧室容积、挡圈槽尺寸以及定位销的尺寸作了规定,并对质量小于400g的活塞质量差作了细化规定;
技术要求中新增了对内冷油腔、清洁度、表面处理的规定;
对部分检验方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增加。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148—1993。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同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晴华、林风华、马学军、文均、刘津东、姜殿昌、任德忠。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48—1982、GB/T 1148—1993。
内燃机铝活塞技术条件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Aluminium pistons—Specification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铸造铝活塞的各部位名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气缸直径不大于200mm的往复活塞式内燃机铸造铝活塞(以下简称活塞)。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
GB/T 893.1孔用弹性挡圈——A型
GB/T 893.2孔用弹性挡圈——B型
GB/T 1149.1内燃机活塞环第1部分:通用规则(GB/T 1149.12008,ISO 6621—4:2003)
GB/T 1800.1—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极限与配合第1部分:公差、偏差和配合的基础(ISO 286—1:1988,MOD)
GB/T 19582004产品几何量技术规范(GPS)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IDT)
GB/T 3821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量方法
GB/T 4957非磁性基体金属上非导电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涡流法(GB/T 4957—2003,ISO 2360:1982,IDT)
JB/T 6289内燃机铸造铝活塞金相检验
GJB 1580A变形金属超声检验方法
3活塞各部位名称
见表1、图1。
4技术要求
4.1总则
产品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材料
本体材料:铸造铝合金。
4.3力学性能和体积稳定性
活塞应经热处理,其抗拉强度、硬度及体积稳定性(活塞直径D的残余胀大量)应符合表2规定。但同批活塞,其硬度差应不大于30个布氏硬度单位,同—只活塞硬度差不大于10个布氏硬度单位。
4.4金相组织
活塞的金相组织应符合JB/T 6289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4.5尺寸公差
4.5.1活塞环岸外圆直径、裙部外圆(控制点)直径、环槽底圆直径公差应符合表3规定。
4.5.2活塞裙部外圆直径应按最大尺十分组,分组十七号用I、Ⅱ、Ⅲ……表示,其顺序由最小尺寸组至最大尺寸组。裙部直径公差小于0.02 mm的可不分组。
4.5.3销孔直径公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a)销孔直径大于18 mm时:其直径公差应符合GB/T 1800.1规定的IT5;销孔直径不大于18mm时,其直径公差为IT6。
b)活塞销孔直径应按最小尺寸分组,分组代号用l、2、3……表示,其顺序由最小尺寸组至最大尺寸组。销孔直径公差小于0.01 mm的可不分组。
4.5.4压缩高度公差:顶部表面机加工的汽油机用活塞为0.2mm,柴油机用活塞为0.1mm;顶部表面不机加工的活塞为0.4 mm。
4.5.5环槽宽度公差:平行环槽的宽度公差为0.03mm;梯形环槽的宽度公差为0.02 mm。
4.6形状和位置公差
4.6.1环槽上、下两侧面各素线对裙部轴线的垂直度为25:0.07。
4.6.2环槽上、下两侧面各素线对裙部轴线的端面圆跳动为0.05mm。
4.6.3环槽厂侧面的平面度应符合表4规定。
4.6.4头部外圆、环岸外圆对裙部轴线的同轴度为φ0.06 mm。
4.6.5环槽底圆对裙部轴线的径向圆跳动为0.20 mm。
4.6.6裙部内表面轴线对裙部轴线的同轴度应符合表5规定。
4.6.7销孔轴线对裙部轴线且垂直于裙部轴线方向的位置度为0.20 mm。
4.6.8销孔轴线对裙部轴线的垂直度为100:0.035。
4.6.9销孔圆柱度应符合表6规定。
4.6.10销孔轴线的直线度为φ0.06 mm。
4.6.11挡圈槽底圆对销孔轴线的圆跳动为0.30 mm。
4.6.12裙部为椭圆时,椭圆长轴应与销孔轴线乘直,其最大偏移应符合表7规定。
4.7加工表面粗糙度参数值
4.7.1外圆表面:R a为1μm~5μm。
4.7.2销孔表面:R a应不大于0.63μm。
4.7.3环槽上、下两侧面:R a应不大于0.63μm;耐磨镶圈环槽上、下两侧面:R a应不大于1.25μm。
4.7.4环槽底圆表面:R a应不大于6.3μm。
4.7.5其他加工表面:按产品图样规定。
4.8外观质量
4.8.1活塞铸造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裂纹、飞边及高于1mm的分模界线。
4.8.2加工表面缺陷应符合以下规定:
a)活塞所有加工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和毛刺。
b)两段销孔表面,每段自内端至本段全长的1/4范围内和挡圈槽部位不允许有任何肉眼可见的孔眼。每段销孔其余部位的孔眼应符合表8规定,同时允许在lcm2面积内存在不超过10个直径≤0.3 mm的微小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