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保节能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6]4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6]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4日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精神,精准、深入推进全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主动扶企降成本、共推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已明确80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以下20条政策措施。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2.对企业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余热、余压发电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政策。
对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余热、余压发电取得的收入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规定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矿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可减免相关资源税。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及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怎么计算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及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怎么计算一、个人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税率累进制进行计算的,而个人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政策是对部分收入进行免税和减免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个人所得税三免:(1)收入超过月度免征额税前扣除金额的部分,在不超过月度免税收入的20倍的范围内,减除费用,不需要纳税。
月度免征额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和居住地的不同,在500元至3500元之间。
(3)收入超过年度免税收入的4倍的部分,在不超过年度免税收入的8倍的范围内,减除费用,不需要纳税。
2.个人所得税三减半:(1)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去特定的费用,如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商业健康保险费等。
(2)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去特定的养老金、抚恤金等个人所得。
(3)个人所得税按月计算时,可以在月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当月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的方法,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税率表和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即可。
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额按照一定税率进行计算的,而企业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政策是对部分收入进行免税和减免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企业所得税三免:(1)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30%的比例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支付的企业年金、职工养老保险费等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3)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2.企业所得税三减半:(1)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等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2)对企业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投资所得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3)对企业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国家重点扶持区域的投资所得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在我国的税收政策中,有一项被许多企业所青睐的优惠政策——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那么,究竟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这项优惠呢?首先,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方面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市场上的应用情况、研发投入的比例等等。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也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其次,在西部地区开展大型水利、能源、交通、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企业也可以享受到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西部地区是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型水利、能源、交通、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企业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
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负,鼓励企业在西部地区投资兴业。
再次,新设立的生产性科技企业也可以享受到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国家鼓励企业在科技领域的投资和发展。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设立的生产性科技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此外,对于在国家重点投资的园区、开发区和高新区内投资的企业也可以享受到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园区、开发区和高新区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地区,为了吸引企业投资,这些地区往往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其中,对于在这些地区投资设立的企业,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
这为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提供了一定的激励,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主要包括: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西部地区开展大型水利、能源、交通、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企业、新设立的生产性科技企业,以及在国家重点投资的园区、开发区和高新区内投资的企业。
三免三减半情况说明
三免三减半情况说明1.三免三减半的引见2007年11月28日审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规定,政府将国家重点公共设备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待,而早前的实施细则始终是“两免三减半”。
“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运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除国家重点公共设备项目,从事节能环保、沼气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业的企业也能享遭到上述“三免三减半”的优待。
2.关于是“三免三减半”是指哪六年对环境爱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赐予优待的详细方式,是三免三减,即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运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需要留意的是,计算优待的起始时间是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运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而不是自项目的盈利纳税年度起。
这次要是考虑到以盈利年度作为优待的起算时间,实践中简单形成企业有意不计盈利而拖延优待的计算年限,形成企业之间新的不公,且本条规定的优待期限总共长达六年,能使大部分项目得以真正享遭到优待,所以本条实行了从取得生产运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优待时限的开头,即以权责发生制确认生产运营收入的实现时间。
3.关于增值税减半征收,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征收需要的申请书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书国税字[ ] 号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时间:年月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制填表说明一、“纳税单位全称”: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全称,或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证照上的单位全称,或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单位全称,或对外公章的全称。
二、“经济性质”:按不同经济成份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إ三、“运营形式”:按不同运营方式填写独资运营、联合运营、股份运营、承包运营或租赁运营。
إ四、“核算形式”:按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填写。
إ五、“运营核算地址”:填写实际生产运营和财务核算地址。
3免3减半的政策
3免3减半的政策
近日,国家发布了一项新的政策——3免3减半的政策,旨在支持个人创新创业和促进消费升级。
具体来说,该政策包含以下三项免费政策:
1. 免费注册公司: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以免费注册公司。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创业门槛,支持更多的个人创业者获得创业机会。
2. 免费知识产权申请: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以免费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3. 免费财税咨询服务: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免费的财税咨询服务。
这项政策旨在帮助个人和小微企业解决财税问题,降低经营成本。
此外,该政策还包括了以下三项减半政策:
1. 减半营业执照费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以享受营业执照费用减半。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创业成本,鼓励更多的个人创业者获得创业机会。
2. 减半知识产权申请费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以享受知识产权申请费用减半。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3. 减半税收费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费用减半。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个人和小微企业的
经营成本,促进消费升级。
总之,3免3减半的政策对于个人创新创业和消费升级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将为广大创业者和消费者带来更多机会和福利。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国税发[2017]40号【发布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17.05.10【实施日期】2017.05.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国税发〔2017〕40号)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准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责任大提升(一)思想认识再深化。
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具体行动,也是全省国税机关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必然要求。
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传达学习鹿心社书记、刘奇省长有关指示批示,毛伟明常务副省长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紧扣“精准、深入”这个关键,围绕“降成本、优环境、解难题”这个主题,全面落实税收政策,主动服务改革发展,不断把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二)组织领导再强化。
调整省局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组长为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立文,副组长为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中根,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室、法规处、货物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科技处、纳税服务处、进出口税处、国际税务处、大企业税处、机关党办、稽查局、注税中心主要负责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单位具体抓、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同时相应调整龙南、大余两个工业园区对口联系工作组。
各市、县(区)国税局也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帮扶方案再优化。
企业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
企业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企业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企业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你知道吗?你对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免征优惠以下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1)合同能源管理免征增值税优惠(2)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3)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2.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1)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2)水力发电增值税(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节能环境保护方面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清洁基金收入减免对清洁基金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CDM项目实施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的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1、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免要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节能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节能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作为一名多年工作经验的幼儿相关工作者,我深刻理解环保的重要性。
而节能环保企业作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
在这里,我将为大家解读一下节能环保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节能环保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无疑是一大利好。
根据相关政策,这些企业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优惠、关税优惠等多重税收减免。
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表现在减免税率和加计扣除两个方面。
减免税率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到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而加计扣除方面,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75%,这对于热衷于创新研发的节能环保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鼓励。
增值税优惠主要体现在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两个方面。
即征即退是指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政府在征税的同时,按照一定比例退还给企业。
先征后退则是指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政府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关税优惠也是节能环保企业的一大福音。
对于进口节能环保设备和材料,可以享受到减免关税的政策。
这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也促进了节能环保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当然,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比如,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相关标准。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优惠。
总的来说,节能环保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在享受政策的同时,企业也需要注意合规问题,确保自身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对于节能环保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是一把双刃剑。
虽然它能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但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做好合规工作,确保自身符合政策的要求,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我想强调的是,税收优惠政策只是国家支持节能环保行业的一个方面。
企业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加强创新能力,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家政策的变化。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6.05.17•【字号】赣地税发[2016]56号•【施行日期】201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地税发〔2016〕56号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缓解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省局研究制定了《支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服务举措》30条(见附件),并就全省地税系统广泛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和我省经济发展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大举措。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务必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把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让税收政策红利尽快转化为企业红利,切实为企业降低成本,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协调联动为扎实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省局成立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XXX平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征管处、办公室、法规处、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纳税服务处、督查内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征管处)。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确定相关工作人员,上下联动,加强协调,深入园区和企业,了解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及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怎么计算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及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怎么计算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计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怎么计算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是三免三减半的税收政策是我们国家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企业经营的第1年到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第4年到第6年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
能够享受到这个优惠税收政策的企业,主要是指的一些从事节能环保方面,从事海水淡化方面,沼气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企业。
这些是属于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规定,政府将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免三减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怎么算一、正面回答递延所得税是未来可以抵扣的差额,3免3减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是一个会计估计。
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将递延所得税转回。
因此递延所得税确认时,使用未来转回期间的税率。
因此分别使用12.5%和25%的税率。
二、详情分析享受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优惠以及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该厂去年到今年4月财税30号文件下发期间已交纳的上述各项税收,除印花税不予退税外,都可以在以后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解答
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解答来源:日期:2014-04-23问:在鼓励企业节能环保上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企业在环保节能方面主要有以下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设备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以下简称“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免三减半”)。
4、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免三减半”)。
此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可享受增值税免税、退税政策: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
相关优惠政策细则可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的相关规定。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收增值税。
问:可以享受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收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企业取得的资源综合利用收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企业应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并且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免征优惠以下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1)合同能源管理免征增值税优惠(2)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3)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2.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1)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2)水力发电增值税(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节能环境保护方面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清洁基金收入减免对清洁基金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CDM项目实施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的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1、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免要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要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解读
1
统一内外资企 业所得税
2
农林牧渔业有 税收优惠
3
引导企业投资 基础设施
4
促进技术创新 科技进步
5
认定高新技术 企业强化研发
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现行税则对内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对外资企业实行据实扣除制度,这是造成内、 外资企业税负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实施条例的规定统一了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有利于构建公平 的市场竞争环境。
优惠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 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实施条例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现行优惠政策(内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 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征税,3万元至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税)相比,优惠范围扩大,优惠力度有较大幅度 提高。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由现行按高新技术产品划分改为按高新技术领域划分,规定产品(服 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同时,实施条例还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上强化以研发比例 为核心,以确保税收优惠重点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 内陆养殖。
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
为引导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对相关项目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会计资讯│浅谈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问题
会计资讯│浅谈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问题
日前随着财税政策的陆续出台,令不少企业大饱税福。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给企业带来了新希望。
下面小编就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报道。
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公告,对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对于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企业在效益分享期的前三年享受所得税免征的优惠,之后三年所得税减半征收,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面对出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让不少企业喜出望外,2014年财税新政还在陆续实施中,会计人要不断的关注财税动态,享受财税改革带来的便利。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税务局
•【公布日期】2020.03.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优惠
正文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
附件:江西省省级201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0年3月5日附件
江西省省级201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1.江西省电线电缆制造行业协会
2.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友会
3.江西庆金慈善基金会
4.江西省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5.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业投资建设促进会
6.江西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7.江西省物联网行业协会
8.江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9.江西省生态学会
10.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1.江西省朗诵与语言艺术协会
12.江西省信息协会
13.江西省新三板公司协会
14.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4•【字号】赣府发[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3〕24号2013年9月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加快发展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二十条政策措施。
一、引导市场消费1.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
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
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工作。
放开液化石油气市场管控,扩大农村居民使用量。
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秸杆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扩大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加气站等服务设施建设。
(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
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加强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
完善政府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到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环保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
制定出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经济型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
尽快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购买节能、节水等服务试点,力争2014年底前全面铺开。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9〕1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9〕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19日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全面落实国家系列减税降费政策。
落细落实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减税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缴税义务的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2.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全面实行公章刻制备案全流程网上在线办理。
自2019年9月15日起,引导公章刻制企业降低企业公章刻制价格,一套企业公章(光敏材质的行政章,牛角材质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刻制价格不超过200元。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公章。
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江西),按照“一章通行”原则,全面推广企业电子公章的应用。
2019年12月31日前,在投资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科技项目申报等领域率先支持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公章,2020年12月31日前,我省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支持企业使用电子公章。
同时,有效降低企业电子公章的制作费和服务费。
2019年底前全省企业注册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江西对节能环保产业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龙源期刊网
江西对节能环保产业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作者:
来源:《硅谷》2013年第18期
新华网消息,江西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明确指出,江西省将对节能环保产业加大财税金融政策的支持。
在财税政策方面,加大省级预算内投资和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主要采取贴息等方式,支持全省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
落实好现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予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规定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加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申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进一步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
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有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对相关环保产业保险产品的研发创新,利用保险机制提供风险保障,加强保险与信贷合作。
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能评及节能环保认证、奖励等节能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运用
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运用随着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作为典型的主导型产业,我国的环保产业迎来了春天。
面对这一机遇,环保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已然成为趋势。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又给予从事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仅这些税收优惠就可使企业每年的利润增加20%.新的节能环保企业优惠政策从2008年开始实施,也就是从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时开始计算优惠年度,你没有申请,等于放弃了前两年的优惠,现在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开始享受。
但地方有时会给予放宽政策,这个要看你和税务的关系了。
一般情况要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报表(开业以来)、纳税申报表(开业以来)、申请书、节能环保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相关的证书更好)。
其他材料由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而定。
3|环保项目“三免三减半”为引导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对相关项目实行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山东公司06年开办06—07—08—09—2010—201106,07.08,都是亏损,09年亏损,2010年盈利按新税法,环保优惠政策2008年1月开始实行的08-09-2010-我三年从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起都是免税,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需要怎么办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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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保节能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
3 月1 日,江西省地税局就加大对江西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30 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举行新闻发布会。
从事环保、节能等项目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据悉,小型、微型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通知要求,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小型、微型企业,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 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小型、微型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同时,小型、微型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部分个体户3 年内每年最高可减缴税8000 元对小型、微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 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 元。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