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中学住校教职工及家属安全管理规定
教师住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住校安全管理,保障教师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住校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教务处负责教师住校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3. 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负责宿舍的安全设施检查、维护,确保宿舍安全。
4. 教师应自觉遵守住校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责任,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住校教师安全管理要求1. 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住校教师应保持宿舍内整洁、有序,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
3. 住校教师应合理使用水电,节约能源,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4. 住校教师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现金、贵重物品放在宿舍。
5. 住校教师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门窗、墙壁等。
6. 住校教师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校,如因特殊情况需离校,应向宿舍管理员请假。
7. 住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四、宿舍安全管理1. 宿舍管理员应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宿舍管理员应加强对宿舍的消防、防盗、用电等安全管理,确保宿舍安全。
3. 宿舍管理员应做好宿舍的卫生工作,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4. 宿舍管理员应加强对住校教师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住校教师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住校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住校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住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住校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教师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保障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的住宿管理。
三、安全责任1.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安全。
2. 教职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动。
3. 教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宿舍整洁。
4. 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宿舍安全。
四、宿舍安全管理1. 入住手续(1)教职工入住宿舍,需向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入住手续。
(2)宿舍管理部门对入住教职工进行登记,建立宿舍入住档案。
2. 宿舍管理(1)宿舍实行门禁制度,教职工需凭身份证、宿舍钥匙进入宿舍。
(2)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4)宿舍内不得私自拉接电线,使用电器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5)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3. 安全检查(1)宿舍管理部门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教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
4. 应急处理(1)发生火灾、盗窃等紧急情况,教职工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自救。
(2)宿舍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场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安全的教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教师公寓管理规定一、公寓使用范围教师公寓仅供学校教职工居住,禁止外来人员入住。
二、入住程序1.教师应提前向学校提交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校按照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并批准入住。
三、住房保养及装修1.教师应妥善保管住房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擅自更改。
2.住房装修需经学校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居住。
3.教师应及时维修住房设施故障,并保持住房的清洁卫生。
四、安全责任1.教师应加强安全意识,不得在住房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2.教师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住房内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拉乱用电源。
3.教师应保持住房门窗的良好状态,确保防盗措施的有效性。
4.教师应遵守公寓内的安全管理规定,如禁止走私烟酒等。
五、卫生管理1.教师应保持住房的良好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或杂物。
2.教师应按时清扫公共区域,保持整体环境的卫生。
3.教师应定期参与公寓卫生检查,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公寓设施使用1.教师可按规定使用公寓内的共用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完好。
2.教师使用设施产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及时交纳。
七、停车管理1.教师可在公寓规定范围内停放私家车辆。
2.停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八、噪音管理1.教师应遵守社区安静时间,不得在夜间或者其他安静时间进行嘈杂活动。
2.教师应尊重周围住户的权益,不得产生过大的噪音。
九、违规处理1.教师如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公寓使用权或取消公寓使用权等。
十、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考虑。
以上是教师公寓管理规定,教师在使用公寓的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寓的良好秩序和舒适环境。
龙岗中学安全防范制度
龙岗中学安全防范制度一、学校建立安全防范领导组:组长:王景杰副组长:杨兰超成员:王子东李新文陈国栋菅永德万青春二、任务:1.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
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措施:1.坚持值日制度:每天由一名领导带班,一名教师和三名学生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校领导轮流值日,节假日由领导带班,每天安排两名教师值班。
3.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四次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
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制度和公约:1.防火制度:(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严防火灾、浪费电力。
2.防盗制度:(l)各教室、办公室都须有防盗门锁,要随手关门、锁门。
(2)各室、各班都必须负责保管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
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3)财务室、会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
现金、票据、账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送银行保管。
(4)进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
绝不允许单人送取千元以上现金。
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5)校内住宿的职工要负责学校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3.防事故制度:(1)全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贡,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龙岗中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灵山县龙岗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灵山县龙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1
灵山县龙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使我校财产不受损失,使全校教职员工、学生生命不受威胁、伤害,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互救能力,特修订《灵山县龙岗中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使人人提高安全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使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建设“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制订龙岗中学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龙岗中学全体教职工员工、学生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执行《灵山县龙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依本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学习、工作、生活、活动等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二、根据《灵山县龙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凡不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的,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此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至该教职员工调离龙岗中学或辞职、离岗之日止有效,如有新修改此制度,则另行签状。
四、本责任状一式两份,教师一份,一份签后交学校存档。
灵山县龙岗中学
校长:签状人:
2010年5月22日。
教师宿舍家属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家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教师宿舍家属管理工作,促进教师队伍稳定和谐发展,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师宿舍的家属管理工作,包括教师家属入住条件、管理要求、违规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教师宿舍家属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教师个人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宿舍家属的利益和人身尊严。
第四条教师宿舍家属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每位教师家属在宿舍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教师宿舍家属入住管理第五条教师宿舍家属入住条件:(一)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合法居住权的教师及其家属。
(二)教师家属未在其它单位享有居住权,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三)年满18周岁的成年家属需提供身份证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家属需提供监护人同意书。
(四)教师家属需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干扰其他教师的正常生活。
第六条教师宿舍家属入住程序:(一)教师申请入住教师宿舍家属时,需凭有效证件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入住的教师家属进行审核,核实其符合入住条件后,办理入住手续。
(三)教师家属入住后,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并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
第七条教师宿舍家属的退宿管理:(一)教师家属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退宿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宿手续。
(二)教师家属退宿时需将宿舍内的物品清空,并做好宿舍的卫生整理工作。
(三)教师家属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退宿,需提供合理的证明,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章教师宿舍家属管理第八条教师宿舍家属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管理机制,有效提高教师家属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教师宿舍家属满意度调查,了解教师家属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宿舍家属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宿舍家属管理应强调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宿舍设施和安全隐患,确保教师家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学校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学校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障学校住宿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
秩序和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安全管理责任
1.1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主动参与住宿安全
管理工作,确保住宿安全有序。
1.2 教职工应对个人住宿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
时上报。
1.3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住宿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
应急处理能力。
2. 火灾安全责任
2.1 教职工应定期检查住宿房间的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或损坏。
2.2 教职工应严禁在住宿房间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乱扔烟蒂、易燃爆炸物品等行为。
2.3 教职工应遵守禁止在住宿房间内使用明火、电炉等可能引
发火灾的电器设备。
3. 个人安全责任
3.1 教职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将贵重物
品放置在公共区域。
3.2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学校的住宿纪律,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3 教职工应加强个人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人,要提高警惕
避免盗窃、诈骗等案件发生。
4. 住宿安全监督
4.1 教职工应配合学校住宿管理部门进行住宿安全检查,如实
提供相关信息。
4.2 教职工应积极参与住宿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3 教职工应配合学校住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
演练。
我将遵守以上规定,履行好学校住宿教职工的安全责任。
教职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龙岗中学学生宿舍纪律安全管理条例
龙岗中学学生宿舍纪律安全管理条例宿舍是学生在校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
特制定本条例:一、按学生作息时间进行作息。
二、任何学生不能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严禁带外人(含家长)留宿。
三、上课晚自修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因病或因事进入宿舍,定要老师批准。
四、据开学安排,床位对号入号,不能擅自调换。
五、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
午晚睡钟响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六、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七、要爱护宿舍的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八、篮球、排球、足球之类可带入宿舍,但不得在走廊打篮球、排球;踢足球。
九、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上课,晚自修期间或离开宿舍无人时,值日生或宿舍长必须关水,关电并锁好门。
十、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内务。
值日生要在早读前,午睡前扫扫室内,门前走廊两次。
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清洁一次,并保持干净。
十一、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内点燃蜡烛,蚊香和其他物品。
严禁在宿舍私拉电线或充电。
十二、要讲公德,守纪律。
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
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洒、赌博;不得爬墙、钻栏杆攀爬铁等进出宿舍。
十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
十四、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
十五、午晚睡铃响后禁止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玩电子游戏机,MP3,MP4等)。
十六、午晚睡铃响后各宿舍长和值日生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电灯。
十七、严禁观看黄色书刊或宣传张贴等。
2024年中学生宿舍生活教师门卫值班制度(二篇)
2024年中学生宿舍生活教师门卫值班制度1. 对楼宇周边及内部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楼宇安全无虞。
2. 非本楼的生活教师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进入。
3. 除班主任及指定的管理人员,学校教师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寝室区域。
4. 家长在非开放日或未经特别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寝室。
如有特殊情况,须完成详尽的登记手续,并在一名生活教师的全程陪同下进入。
5. 所有校外的检查人员或参观者,必须获得学校的批准,并由指定的学校领导或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寝室。
6. 后勤或物业管理人员如需进入寝室进行维修,需持有相关证明,并在生活教师的陪同下进行。
7. 严格遵守规定的开门和关门时间。
(1) 小型值班时间:每日上午10:00至12:15,下午15:00至17:00,晚上19:00至22:00(其余时间由栋长负责)。
(2) 大型值班:每周六12:30至周日16:00。
在周末大值班期间,需妥善处理学生的离校和留宿手续,准确统计人数。
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需在周六晚上18:30前将名单上报给值班管理教师。
8. 学生离开寝室后,寝室大门应立即上锁。
非正常开放时间,学生如需进入,需持有学生证和批准条,并做好相关登记。
午休和晚寝期间,学生不得会客或外出,门卫值班生活教师需确保大门关闭。
9. 提醒并确保学生不得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区域。
10. 当门卫值班生活教师需要执行其他工作职责时,必须确保大门已锁闭或由其他生活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1. 值班期间,值班室电话需保持畅通,不得允许家属或朋友在值班室闲聊或过夜。
12. 门卫值班生活教师需详细记录宿舍门卫的值班情况,以备检查和汇报。
13. 此规定由阳贵一中制定并执行。
2024年中学生宿舍生活教师门卫值班制度(二)1. 对楼宇周边及内部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楼宇安全无虞。
2. 非本楼的生活教师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进入。
3. 除班主任及指定的管理人员,学校教师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寝室区域。
龙岗中学教师宿舍管理暂行(试行)(小编推荐)
龙岗中学教师宿舍管理暂行(试行)(小编推荐)第一篇:龙岗中学教师宿舍管理暂行(试行)(小编推荐)龙岗中学教师宿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改善我校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规范学校教师宿舍的管理,切实解决无房教职工的短期住房困难,努力营造安居乐教的和谐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宿舍属于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包括A栋、B栋、C栋和教师村宿舍。
教师个人不得出售、转卖、转让、赠予和出租。
退休、调动后及时退还宿舍,教师及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占用教师宿舍。
第三条教师宿舍按使用功能划分为:1、工作用房;2、周转房;3、午休房;4、备用房;5、B栋住房第四条工作用房的居住对象为:保安、厨工、司机、物业公司等,经学校认定有工作需要的。
经学校认定为工作用房的,可免费使用。
凡与家属合住的,不能认定为工作用房,需要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条周转房的居住对象为:学校的临聘教职工、三年内新聘在编在岗无住房的单身教职工、劳务派遣员工和顶岗实习生。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签定租住协议后安排租住,按优惠价格缴纳租金。
属下列情况的教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周转宿舍:1、领取房补三年以上的在编教职工;2、申购过福利房的教职工;3、学校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者。
第六条符合周转房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提交申请,签订租住协议后,可继续租住。
不符合周转房条件的教职工,须尽快退出周转房,退房后可申请午休房。
如确有困难需要继续租住,须本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双职工和单身教职工自《办法》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按优惠价缴交租金,三年后按市场价格60%-80%缴交租金;其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按市场价格60%-80%缴交租金,金额以学校认定标准为准。
第七条午休房的居住对象为:未享受工作用房和周转房的教职工。
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可免费使用。
原则上每间午休房不少于6人,不多于8人。
第八条学校预留2-3间备用住房,以备后用。
汉中龙岗中学管理制度范文
汉中龙岗中学管理制度范文汉中龙岗中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凡与本管理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第三条学校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学校注重学生的学习成果,积极推进学生的科学素养。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管理是学校的基本职责,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系统,加强学生离校管理与玲岗中学合作,严格控制学生离校时间和条件。
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各项教育活动,不得私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班主任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识和行为。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档案,全面掌握学生信息,及时了解学生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学生奖励和惩戒工作,树立正确的奖惩观念,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三条教职工是学校管理教育事业的主体力量,学校应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
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教师发展自身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教师评价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教师,督促教师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要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要加强教职工的安全防护教育,保障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家长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保持家校之间的信息畅通。
第十九条学校要组织家长会,定期与家长面谈,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家长参加家庭教育培训,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教育理念。
学校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学校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教职工安全责任书尊敬的学校住宿教职工:为了保障学校住宿环境的安全,确保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与稳定,特制定本《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请您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以下内容:一、遵守住宿规定1. 严格遵守住宿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换房间或调换床位。
2. 住宿期间如需离校,请提前向所在学院或学校相应部门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3. 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履行值班职责,绝对不得无故缺席或逾期离岗。
二、保持住宿区域安静1. 住宿区域为师生休息学习场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宿舍安静时间,不得在晚间或早晨产生过大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2. 不得在住宿区域内进行不法活动或非法聚集,不得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住宿区域安全防范1. 积极传播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住宿区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2. 做好宿舍门窗、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 发现住宿区域内有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时,要及时向学校安保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关爱他人,共同维护秩序1.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校纪校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感谢您的工作,您的辛勤付出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请您在住宿区域内与他人和睦相处,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如果发现住宿区域内有不文明行为或违规现象,请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五、应急情况的处理1. 发生突发事件时,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按照学校的应急预案,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
2. 在消防安全方面,积极参与消防演习,妥善使用灭火器等灭火设备。
3. 学校将定期进行紧急疏散演练,您应积极参与并熟悉应急逃生通道。
六、违反安全责任的处理1. 对于安全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 具体的处罚措施将遵循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希望各位教职工能够倍加珍惜学校提供的住宿条件,并严格按照本《教职工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学校住宿区的安全与稳定。
学校教职工家属静默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 维护学校教职工家属的正常生活秩序,减少因家属行为不当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
3. 增强教职工家属的法制观念,提高其文明素养。
三、制度内容1. 教职工家属在校园内的行为规范:(1)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宿舍区、食堂等教学和生活场所。
(2)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3)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4)不得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活动,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2. 教职工家属在校园外行为规范:(1)不得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影响学校形象。
(2)不得在学校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3)不得在学校周边散发广告、传单等宣传资料,影响学校周边环境。
3. 教职工家属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2)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部门、各班级要加强对教职工家属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落到实处。
3. 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对教职工家属违规行为的举报。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教职工家属的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希望全体教职工家属积极配合,共同遵守本制度。
教师住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教师在校期间的住宿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住宿教师。
三、安全责任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师住宿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确保住宿安全。
2. 住宿教师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住宿管理部门负责教师住宿区域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住宿区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住宿安全管理措施1. 住宿区域门禁管理(1)实行门禁制度,确保宿舍楼内只有住宿教师和学生才能进入。
(2)宿舍楼门禁系统需由住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住宿设施安全管理(1)定期对住宿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或更换。
(2)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3. 住宿环境安全管理(1)保持宿舍环境卫生,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2)加强宿舍防火、防盗、防骗、防病等工作,确保住宿环境安全。
4. 住宿人员管理(1)住宿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随意留宿他人。
(2)住宿教师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3)住宿教师发现宿舍内有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住宿管理部门。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校定期对住宿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住宿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六、事故处理1. 住宿教师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配合学校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2. 住宿管理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教师在校期间的住宿安全,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教师住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教师在校内的居住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教师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
2.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责任。
3.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宿舍安全管理(1)教师宿舍门窗应完好无损,确保安全。
钥匙由宿舍管理员统一管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2)教师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教师应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违规电器。
(4)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2.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用电规定,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违规电器。
(2)冬季取暖时,注意通风换气,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3)离开宿舍时,确保电源关闭,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交通安全管理(1)教师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时,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3)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
4. 消防安全管理(1)教师应熟悉校园消防设施,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不堵塞消防通道,不损坏消防设施。
(3)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5. 传染病防控管理(1)教师应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就医。
(2)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办公室清洁。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疫苗接种和健康知识宣传。
四、安全教育1.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安全意识。
2.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教师应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定期对教师宿舍、办公室、教学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教师住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住宿安全管理,保障教师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住宿区域。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住宿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教师住宿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师住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师住宿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教师住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一)组长:校长(二)副组长:分管副校长(三)成员:安全保卫处、后勤处、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第六条教师住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教师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对教师住宿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教师住宿安全。
(四)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安全保卫处职责:(一)负责教师住宿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出入人员身份验证。
(二)定期对教师住宿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教师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后勤处职责:(一)负责教师住宿区域的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定期对教师住宿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负责宿舍内卫生、绿化等工作,保持宿舍整洁、舒适。
(四)加强对水电线路的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九条人事处职责:(一)负责教师住宿信息的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二)定期对教师住宿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学校制定住宿政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对教师住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住宿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条教务处职责:(一)负责教师住宿与教学工作的协调,确保教师住宿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二)加强对教师住宿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教师安全意识。
住校家属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住校家属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校家属人员,包括学生家长、亲戚、朋友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住校家属人员的登记、审核、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
2.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住校家属人员的住宿安排、监督和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做好住校家属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措施1. 登记审核(1)住校家属人员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保卫部门对学生提出申请的住校家属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2. 住宿安排(1)住校家属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校住宿,如特殊情况需住宿,需经学校批准。
(2)住校家属人员住宿期间,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住宿环境。
3. 管理监督(1)住校家属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住校家属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教育宣传(1)学校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住校家属人员的管理教育。
(2)住校家属人员应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的住校家属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住校家属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强制离校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校家属人员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请住校家属人员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校园和谐。
教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教工住宿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的住宿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1. 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住宿安全负总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部门教职工遵守住宿安全规定。
3. 教职工:遵守住宿安全规定,自觉维护住宿环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住宿安全管理措施1. 住宿区域划分学校应将教职工住宿区域划分为生活区、休息区、学习区、公共活动区等,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和安全管理要求。
2. 安全设施配置(1)宿舍楼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
(2)宿舍楼应安装烟雾报警器、门禁系统等安全监控设备。
(3)宿舍楼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断电情况下正常使用。
3. 安全用电管理(1)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安全消防管理(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制定消防安全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5. 安全巡查与检查(1)学校应定期对宿舍楼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教职工住宿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定期开展住宿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
2. 新教职工入职时,应进行住宿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住宿安全规定。
3. 对违反住宿安全规定的教职工,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住校家属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住校家属人员的管理,保障住校家属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住校学生家属来校探望、接送等家属人员。
三、家属人员管理制度
1. 家属人员进入校园,需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接受门卫人员查验,登记个人信息。
2. 家属人员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教职工,不得干扰学校正
常教育教学秩序。
3. 家属人员来访时间:工作日原则上安排在课间休息时间或放学后;节假日可全
天来访。
4. 家属人员来访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实验区、办公区等场所;
(2)不得携带宠物、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3)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赌博、斗殴等;
(4)不得随意张贴、散发广告传单;
(5)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 家属人员接送学生时,应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在校门口随意停车,以免影响
交通。
6. 家属人员在校期间,如有特殊需求,需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师说明情况,经批准
后方可进入相应区域。
7. 家属人员离校时,应主动与班主任或宿管老师打招呼,并确保学生安全离校。
四、违反制度处理
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家属人员,学校将予以警告、劝离或取消来访资格。
2.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家属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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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中学住校教职工及家属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师生安全,保障住校教职工、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明确住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在学校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学校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职员工须遵纪守法,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
二、教职工家属住进学校前必须在学校安全办、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注明进校时间和居住计划时间。
三、教职工要了解学校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安全管理,要对家属在校居住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四、严禁私拉电线、违规使用电饭煲、电热毯、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等设备、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禁止养家禽、家畜,严禁随便动用及损坏校园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六、教职工及其家属要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教职工家属中的小孩在校园生活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进入校园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严禁在汽车停车场玩耍,严禁在教学区骑电动车、骑自行车、玩滑板车。
七、教职工机动车辆(含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遇学生、小孩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八、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如有违反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由当事教职工自己负责。
九、本规定由龙岗中学安全办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执行。
龙岗中学安全办
2017年11月27日。